。”
潘森曾经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士兵,这个战绩堪称神迹,但他是利用了巨神峰的护山大阵,才换来那势不可挡的堕天一击,而从那以后,潘森便被世人尊为战争之王。
居住在巨神峰上的烈阳族,是瓦罗兰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神之后裔,他们是上古时代烈阳神的后代,非常的骁勇善战。
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无疑是瓦罗兰最顶尖的势力了,但拿巨神峰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巨神峰位于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边境线处,是一块战略要地,德玛西亚人和诺克萨斯人都想过将它收入囊中,却都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骁勇善战的烈阳族人来者不拒,谁来打谁,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德玛西亚人一个军团,也曾举着盾牌掀翻过无数个诺克萨斯营地,可以说烈阳族是以一己之力,同时抗衡着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还屡占上风,狂拽酷炫得不行。
“要不是烈阳族是高原民族,人口稀少,又不愿意离开巨神峰,不然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乐子可就大了。”
“不过德玛西亚的精锐士兵,还是很有战斗力的,别看潘森战绩累累,其实都是捡软柿子捏的,要是遇上德玛西亚的精锐兵团,他向来都会退避三舍。”
“其实当初我之所以会加入德玛西亚的佣兵团,也是迫不得已的。”
奥拉夫叹了口气,为了有说服力,他还自爆了个小丑闻。
毕竟是狂战士,当初奥拉夫刚到德玛西亚那会儿,可还没学会修心养性,脾气狂傲得不行,行事乖张暴躁,打砸烧抢,肆无忌惮,闯了不少祸,自然是招徕了武力镇压。
骄横的狂战士自然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治安队来了,不管,揍趴下;驻军来了,不管,揍趴下;精锐小队来了,嗯,有点挑战,但还是揍趴下了
但最后无畏先锋来了,轮到奥拉夫被揍趴下了,并不得不签下卖身契,要在佣兵团工作多少年多少年后,才能恢复自由。
而事实上,德玛西亚为数众多的佣兵们,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的,无畏先锋会征服打趴各种奇人异士,逼他们签下卖身契,加入佣兵团为德玛西亚效力,美曰其名是替自己赎罪。
“对哦,好像火男那个苦哈哈也是这样子的。”
林恩听到这里,猛然想起复仇焰魂布兰德也是苦鳖地在德玛西亚打过工。
这位fff团大团长,从一苏醒,便矢志烧遍整个世界,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遭了什么罪,反正是对人类,尤其是对约德尔人最为深恶痛绝,许下过大宏愿,一定要把这些可恶的虫子烧个干净。
可他的‘正义事业’刚刚开始,便遭到了巨大挫折,德玛西亚人听闻了他的事迹,直接派精锐兵团把他给生擒活捉了,强行抹杀了他的理想,并逼他签下了耻辱的卖身契,逼他只能去烧诺克萨斯人。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有没有一个叫布兰德的人?”
“不知道,我没听说过。”
奥拉夫想了想,摇头否认道。
“这么说来,火男应该是还没出现了。”
林恩暗自沉吟着,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火男最先出现的地方正是洛克法,说不定以后还能打交道呢。
而布兰德应该会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奥拉夫叔叔,你能教我战斗吗?”
又过了几日,林恩和奥拉夫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终于是忍不住开口求教。
这个请求他其实向许多族人提过,但得到的答复颇有些令人哭笑不得,狂战士们通常会捧腹大笑,几乎是笑出眼泪那种,他们的笑点非常低——“战斗还需要人教吗?”
这倒是实话,对狂战士来说,战斗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根本不用人教,部落里所有的狂战士,基本上都是放养的,是在一场场战斗搏杀中,不断觉醒自己的本能,甚至有一些刻板的族人认为,不应该教小孩子战斗,因为这样会抹杀他们的灵性,反而是束缚住了他们的天赋。
“当然可以。”
奥拉夫外出闯荡了十几年,自然很清楚族人那些肤浅想法,童年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人不惜血本,遍寻名师,为的就是要给自己的孩子打下个好基础,放养实在太浪费人的天赋了。
就像嘉文四世,虽然才十岁,但教过他的名师绝不下十人,连奥拉夫这样的强者,都没资格当他的老师,只有像德邦总管赵信、剑术大师劳伦特这样名满天下的高手,才有资格指点皇子殿下。
“很多人认为,狂战士只有武技,没有武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奥拉夫一开口就有干货,至少林恩听很多族人说过,狂战士只需要练武技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练什么武功,因为他们自身的血脉,就能提供足够强的力量了,而且绝对不会枯竭。
“血脉便是狂战士的武功,它的境界有三重,狂热,狂暴,狂化。”
奥拉夫正了正脸色,组织了下语言,缓缓为林恩开解道。
狂热很好理解,便是身心狂热,这一点其实许多普通人都能做到,遇到大场面时,血气昂扬,脑子发热,冲劲十足,无所畏惧,浑身充满力量,是一种很常见却也很难得的战斗状态。
但奥拉夫口中的狂热,却不仅仅是这么简单,毕竟普通人的狂热,是一时之气,不可持久,而且也是不可控的,但狂战士的狂热,却要求能随心所欲,收发自如。
“狂热是最基本的层次,通常我们狂战士战斗,只要狂热就够了。”
这其实是没办法的事情,世人都知道狂战士是莽夫,战斗起来不管不顾,横冲直撞,战斗力高,但也很不靠谱。
狂战士们自己也很清楚,狂热状态下既有战斗力,又能保留一些神智,要是狂暴起来了,却很容易出乱子。
狂暴是狂热的升级版,在这种状态下,狂战士会被狂怒支配,体内气血肆虐,力量翻涌,根本是六亲不认,敌我不分,战斗力虽然惊人,但破坏力同样不可小觑。
但比起狂化来,狂暴又有些不够看了,每一个能够狂化的狂战士,都是人形暴龙,战斗力逆天。
“族人中已经很久没有能够狂化的战士了。”
奥拉夫不无感伤地道,他很清楚,族人们一直在走下坡路,狂化已经成为了一种传说,已有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据说一旦狂化,狂战士的眼睛会变得漆黑无比,有如魔神附体,所以狂化也被称为黑化,在这种状态下,狂战士神智全无,仅靠本能行事,战斗力直线飙升,会杀光所有他认为有威胁的敌人。
“族中的老人说,狂化其实是一种返祖现象,是我们体内的血脉觉醒到了极致,有如是祖宗附体,战斗力高得离谱,脚踏天使、手撕巨龙都不是梦。”
“狂化”
林恩嘀咕了一声,看奥拉夫的眼神有点怪。
第七章 简单粗暴()
如果真如背景故事所说的那样,奥拉夫正是因为受够了族人的戏谑和嘲讽,一怒之下,跑去单挑冰霜之蛇,在差点死翘翘的绝境下,终于是狂化成功,杀死了恶名昭彰的冰霜之蛇。
然后实力大涨的奥拉夫意气风发,四处打野,专挑硬角色下手,几乎是打遍洛克法无敌手,威名一时无两,正觉高手寂寞、无人能敌时,有人告诉他,北方的弗雷尔卓德崛起了一个可怕的部落,没有人能从那里活着回来。
奥拉夫自然不信邪,拎着斧头就跑去挑战了,然后他果然没能再回来,因为他被那个部落的主人给征服了,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小马仔。
那个部落叫凛冬之爪,那个人正是凛冬之怒瑟庄妮。
“我要不要告诉他这些呢。”
林恩不无恶趣味地想,要知道奥拉夫和瑟庄妮,可是有不少猫腻的。
那时候凛冬之爪已经崛起了,在瑟庄妮的强势统治下,所有的凛冬之爪战士,都是以一敌百的好手,当初奥拉夫耿直地跑去挑战时,还被他们好是一番嘲笑,但奥拉夫岂是易与之辈,跟一群凛冬之爪的战士打得热火朝天,勇不可当,最后开了狂化,将所有的对手都揍趴在地。
然后瑟庄妮自然是怒了,怒视着奥拉夫,按理说狂化状态下的奥拉夫是六亲不认的,但不知为何,他却猛地打了个激灵,眼中的黑气在跟瑟庄妮的对视下一退而尽,立马纳头就拜,最后还跪舔上了,屁颠颠当上瑟庄妮最忠实的打手。
所以说,奥拉夫和瑟庄妮绝对有煎情。
“天底下所有的武功,最好的是练气,其次练血,最次练筋骨肌肉。”
奥拉夫侃侃而谈,“我们狂战士需要练的,便是血,无论是狂化还是狂暴,最先热的、最先暴的,无疑都是血,只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气血,那便算入门了。”
“可惜啊,老祖宗们不重视这些,没有总结过具体的功法,要是像蛮族那样,留下战斗狂怒那样的神技就好了。”
“战斗狂怒?”
林恩自然知道这是蛮王被动的名称,攻击能加怒气,怒气又能加暴击,堪称神技,就是不知道真实情况下又是个什么样子。
“不错,战斗狂怒是蛮族的不传秘法,也是他们强盛一时的根本。”
“奥拉夫叔叔,蛮族很强盛吗?”
林恩有些意外,他印象中蛮族可是很衰败的,蛮王甚至都快成孤家寡人了,不得不入赘艾希的部落,借了阿瓦罗萨的势力,才当上了蛮族之王。
“当然强盛了。”
奥拉夫道,“整个弗雷尔卓德,除了阿瓦罗萨还能勉强与之抗衡外,其他势力都不是蛮族的对手,甚至连一向最为排外的诺克萨斯,都对蛮族另眼相看,异常拉拢,时常邀请蛮族的将军去诺克萨斯做客。”
能跟阿瓦罗萨旗鼓相当,这可是了不得!
林恩暗暗称奇,他很清楚,如今的弗雷尔卓德算是在战国时期,藏着非常多的大能,每一个势力都有了不得的强者,尤其是以阿瓦罗萨命名的寒冰射手部落,乃是传自古时一统过弗雷尔卓德的绝世女皇阿瓦罗萨,占据着弗雷尔卓德最丰饶的土地,人口众多,兵强马壮,是弗雷尔卓德当之无愧的王者,可就是这样的存在,居然压制不住蛮族。
可是后来,蛮族为什么又没落了呢?
“难道是因为剑魔?”
林恩胡乱猜测着,在背景故事中,暗裔剑魔亚托克斯屠了蛮王的部落,给蛮王制定了一个大大的剧本,逼着他走向了一条天煞孤星的不归路。
可剑魔有这么厉害吗?
这正是林恩不解的地方,如背景故事描述的那样,剑魔本来随随便便就能捏死蛮王,但他偏偏就不这么干,反而像是把蛮王当作自己的棋子,用意深远,进行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勾当,这样的人物不知得是多么的强大,跟蛮王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物。
而纵观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蛮王的出身已经算好的了,比他没背景没实力的英雄多了去,但为什么都能加入英雄联盟呢,而且实力相差还不是很大?
林恩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通,便也作罢,也许只有等将来英雄联盟成立了,才能知道背后隐藏的秘辛吧。
奥拉夫大致跟林恩说了下狂战士们的境界,两人一问一答,时间过得飞快,但除了长了些见识外,林恩一点实质性的收获都没有,好在奥拉夫答应他,明天就开始教他练功。
“这是什么?血?”
次日清晨,林恩盯着奥拉夫手上那桶黑漆漆的液体,动了动鼻子,一股浓郁的腥臭味扑鼻而来,他猛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不错,上好的冰蛇血,快趁热喝了它。”
奥拉夫笑眯眯地将小桶塞给林恩,眼中满是鼓励。
“这也太多了吧!”
林恩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只感到一阵反胃,特么的蛇本就是冷血动物,趁你妹个热啊。
“不多,我还嫌少呢,抓了一晚上,也就才这么点。”
奥拉夫埋怨了一句,见林恩面露犹豫,便催促道,“如果你想练武,就必须喝下这些血,而且以后还要喝更多。”
“练武之人,茹毛饮血乃是常事。”
“这”
林恩很为难,道理他其实也懂,就是在地球上,许多居住在寒冷地带的人类,也有生喝鹿血的习俗,这可是大补之物,最能强身健体。
血液乃是动物的精华,比肉可有营养多了,一些珍贵野兽的鲜血,效果甚至不会比灵参仙芝差,而且更容易让人吸收。
只是林恩还没准备好,一上来就要喝蛇血,而且还这么一大桶,实在太有挑战性了。
“喝蛇血算什么,练功到了一定的层次,甚至都需要喝人血。”
见林恩犹豫不决,奥拉夫又加了个猛料,他很清楚,这种时候,必须得摧毁林恩心中的观念,不然就算他有天赋,也绝对难以走远。
“啊喝喝人血?”
林恩整个人都呆了,这话真真正正地毁人三观。
第八章 泰达米尔()
“不错。”
奥拉夫也不解释,只是催促他,“快喝,不然我可没办法教你!”
“”
林恩看了看奥拉夫,又看了看那起码有好几斤的蛇血,磨磨蹭蹭了好久,才闭着眼睛喝了下去。
“我这是为了阿狸,为了阿卡丽,为了娑娜,为了千千万万的女英雄!”
林恩心中狂嚎,终于凭着这股信念,咬牙将这桶血喝了下去。
他本以为这个过程会很艰难,恶心、反胃、作呕之类的负作用肯定会接踵而至,但喝完血之后,除了肚子有点涨之外,他一点不适都没感觉到。
“不是吧?难道我骨子里是嗜血的?狂战士的身体有这么强大?”
林恩暗暗传奇,砸了砸嘴巴,甚至都有种不过瘾的感觉,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都说狂战士体内藏有着可怕的嗜血**,狂战士的血脉赋予了他强大的胃和消化道,就算他有心理作用,但身体却依然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他,将这些大补之物尽皆吃下。
“不错不错,以后你要记得经常喝。”
奥拉夫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让林恩脱光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