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的瓦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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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的瓦罗兰-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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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审判天使天神下凡流浪法师深不可测战争之影凶名昭彰武器大师勇不可当谁是瓦罗兰最强的英雄不一样的英雄联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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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洛克法() 
洛克法是一块沿海半岛,一块贫瘠苦寒的荒蛮之地,在这里,怒火是唯一一种能让冻僵的骨头变暖的火焰,血液是唯一一种能够自由流动的液体。

    当然,这样形容太夸张了,多半是流浪诗人们的鼓吹,但这也多少能看出洛克法半岛的条件是多么恶劣,尤其是远离大陆的半岛北端,更是一片人迹罕至的死亡之地。

    但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居住着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遵循先祖的意志,在此地扎根繁衍,由于民风剽悍,好勇斗狠,世人称他们为狂战士。

    林恩便是其中一员,他今年八岁。

    在绝大多数的故事里,狂战士都是桀骜不驯、骁勇好斗的莽夫,他们天赋异禀,实力强横,甚至不需要修炼,只要等到成年,血脉觉醒,就能拥有很强的战斗力。

    能成为狂战士,可以说这一胎投得不错,但林恩却对自己这辈子很不满意。

    跟许多穿越众一样,林恩也是赶上了穿越的大潮,正撸着英雄联盟的他不知被哪路神仙看上,给丢到了这个世界。

    但相比起其他的幸运儿,林恩无疑要苦逼得多。

    首先,他搜遍全身上下,翻遍屋里屋外,也没能找出个玉佩指环、识海脑洞这样的东西,家里稍微有点特殊的物什,都被他脑抽地进行过滴血认主,却一点卵用都没有。

    也就是说,虽然是穿越众,但林恩却没有金手指,更没有那种全知全能的老爷爷。

    其次,即便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但林恩依然不能确认,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瓦罗兰大陆。

    没办法,狂战士们一个个都是大老粗,性子急,脾气躁,他们可不是什么聊天交流的好对象,战斗、荣耀、变强才是他们生活的重心,再者洛克法半岛与世隔绝,狂战士们对外界的了解,未必能比林恩多多少。

    不过林恩个人认为,这个世界是瓦罗兰的可能性很高。

    首先,当初他穿越时撸着的游戏正是英雄联盟,从逻辑上来说,要穿越自然是要穿越到英雄联盟的世界中来。

    其次,洛克法这个名字虽然有些生僻,但作为英雄联盟最忠实的拥趸,林恩自然知道,狂战士奥拉夫便经常把‘洛克法’这三个字挂在嘴边,而林恩也从他那便宜老爹口中得知,部落里确实是有一位叫作奥拉夫的狂战士,而且还是他的好哥们,但奥拉夫已经失踪了十几年,搞不好已经翘辫子了。

    但林恩却不这么认为,如果他所料不错的话,‘疯狗’奥拉夫此时应该是在德玛西亚当着雇佣兵。

    这位倒霉的纯爷们当年在征服者之海遭遇了海难,却大难不死,被一股神奇的洋流托着漂泊了数千里,最后在德玛西亚靠了岸,并加入了那里赫赫有名的‘正义荣耀’佣兵团,干劲十足地为德玛西亚的正义事业发光发热。

    当然,这些都是林恩个人的猜想,而且还是很久以前的了,八年枯燥的时光,早就耗尽了他的好奇心和热情,他也早就想清楚了,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瓦罗兰,对他来说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就算真的是瓦罗兰,又能怎么样呢?

    难不成还要卯足劲苦练神功,成为英雄,加入英雄联盟,沦为召唤师们奴役的玩物?

    别逗了,林恩很清楚,绝不能用等闲目光看待英雄联盟,它绝逼是个深坑,其中牵扯的干系错综复杂,天使、魔鬼、神仙、妖怪各种狂拽酷炫、乱七八糟的狠角色混迹其中,肯定不会像游戏里表现得那么平和简单。

    其实只要想想就能知道,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可谓漏洞百出,力量体系崩坏,根本经不起推敲,真实的瓦罗兰肯定不会是拳头公司描述的那个样子。

    林恩甚至都觉得,英雄联盟后面藏着可怕的阴谋,隐约有点像神话传说中的封神榜,一入其中便身不由己,形如傀儡玩物,受人支配,也只有傻瓜和蠢货才会削减脑袋往里面钻,林恩自然是对它敬而远之。

    当然对于英雄联盟,林恩也不是全无兴趣,至少他还是很想结识下那些耳熟能详的英雄们,尤其是美女英雄,看她们是不是真如游戏中那样貌美如花、呆萌可爱。

    若是有机会再搞几场轰轰烈烈、缠绵刻骨的异世恋,开一个大大的后宫,那就最好不过了

    这些都是林恩无聊时候的胡思乱想,但至少也得等他成年有实力后才能辅助行动了。

    然而由于消息闭锁,林恩最郁闷的便是不知道现在是哪年哪月,英雄联盟成立了没有,那些美女英雄又是些什么个情况,还有没有捡漏的机会

    这些问题时常困扰着林恩,让他老是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好在最近他找到了一件可消遣的事情,那就是制作狂战士胫甲。

    虽然林恩不清楚这里的狂战士胫甲,跟游戏中的攻速鞋有什么关联,但他依然对这份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毕竟在单调无聊的洛克法,想找一件有意思的事做实在太不容易了。

    “马拉个蛋,又断了。”

    林恩看着又被自己不小心磨断的野兽胫骨,有些挠头。

    虽然他早就知道,制作狂战士胫甲不是个简单活,但也没想到居然会这么难,算上这次,他已经失败了十几次,大半个月的功夫就这么白费了。

    “终觉还是自己实力太弱。”

    林恩叹了口气,他有自知之明。

    跟人类文明不一样,狂战士是一个近乎原始的部落,他们没有多少固定的传承功法,甚至连文字都少有,他们赖以生存的是自身的血脉,就像巨龙一样,只要成年,身子骨长成,就能成为睥睨一方的强者。

    而今年林恩才八岁,就算他有成年人的心智,但想要变强,也不是件容易事,狂战士都是闲不住的主,谁也不愿花心思去指导他这个熊孩子。

    是的,在部落里的狂战士们看来,林恩就是个精力充沛、喜欢瞎折腾的熊孩子,他总能有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难住你,毫不留情地揭露你读书少、智商低的硬伤,很是让人厌烦。

    就连这制造狂战士胫甲的方法,也是林恩磨了他那不负责任的老爹好久,才不耐烦地教给他的。

    狂战士胫甲,在整个瓦罗兰大陆都算赫赫有名,也是狂战士一族传承下来最古老也最宝贵的技艺,不像普通的胫甲,最主要的材料不是钢铁就是皮革,狂战士们独辟蹊径,他们将野兽的骨头的作为制造胫甲的主要材料。

    根据古老的技艺,狂战士们会将野兽的胫骨掏空、打磨、链接固定,再用古老的血炼法将胫骨炼化,穿在脚上,就能血肉相连,如指臂使,是一种具有神奇魔力的极品战靴。

    越是强大的野兽,它们的胫骨也就越坚韧,制造出来的胫甲也就越完美。

    林恩甚至听说,上古时候一些强大的狂战士,他们脚上的胫甲甚至是用巨龙的骸骨制造而成,可见他们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只可惜林恩尚未成年,体内的狂战士血脉觉醒程度有限,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打磨那些强大魔兽的胫骨,现在最多也就拿一些普通野兽的胫骨练练手。

    而他之所以屡次失败,无疑也是因为普通野兽的胫骨太过脆弱,受不住力,容易破裂。

    不过林恩也不气馁,他年纪还小,对狂战士胫甲并不是十分的需要,更多的是把这件事当作一种消磨时光的排遣,同时也积累一些经验,等将来成年了,他相信自己肯定能制作出一套完美的狂战士胫甲。

    现在的一两次失败并不要紧,反正村口祭坛边多得是野兽的尸骸,甚至连魔兽的都有,林恩压根不用担心材料的来源。

第二章 意外来客() 
“三百二十一、三百二十二”

    林恩心中默数,埋头打着沙袋。

    上辈子林恩就一普通人,一点武术底子都没有,什么咏春形意、八卦太极,他虽然有听说,却从来没接触过。

    好在林恩看过不少小说,知道孩提时候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也知道打沙袋、扎马步这样的死办法,既然没有练武的功法,那就用提高运动量来打熬身体,多少会有些效果。

    现阶段林恩给自己定下目标,每天早晚打两千拳,做一千个俯卧撑,然后再扎一个小时的马步。

    若是在上辈子,这个运动量绝对要把他累死,他也绝对没有这个毅力,但这里是异界,娱乐活动极少,而且他还是个狂战士,身子里流淌着的是不安分的血液,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不折腾还不舒服,这点训练量虽然听起来有些骇人,但也不是完不成的任务。

    “林斯特!林斯特!”

    林恩正心无旁骛地打着拳,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

    林斯特便是他那便宜老爹的名字。

    “声音很陌生,会是谁呢?”

    林恩有些好奇,出门一看,心头顿时一跳,来者果然是个生面孔。

    整个狂战士部族据说有几千号人,但一个个都是闲不住的主,不是组团出去烧杀掳掠,就是单独出去探险打野,林恩虽然在部落中生活了有些年了,但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他连个照面都没打。

    不过林恩心惊的并不在此,而是在于眼前这人的穿着。

    部落里的人,穿着都很简朴好吧,其实就是奔放,你不能指望一个近乎原始的部落,对于穿着打扮能有多大的讲究,反正是怎么豪迈怎么来,坦胸露汝再正常不过。

    反正古老而强大的狂战士血脉,赐予了族人们强健的体魄,严寒酷雪根本不算事,而且光着膀子跟万恶的贼老天正面刚,不更符合高伟正的狂战士精神吗?

    反正林恩早就对族人们的粗鄙奔放无力吐槽了,但眼前这人却不是如此,他穿着皮袄,束着腰带,很是整洁干练。

    没错,就是整洁。

    虽然他那极具代表性的棕黄色络腮胡,桀骜不驯的眼神,强壮如牛的体格,看起来跟部落里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但林恩感觉得出,此人的精气神,比其他人要干净得太多,一看就知道是受过一定训练的。

    “俺爹不在家,你是谁?”

    林恩大咧咧回答道。

    经过数次装逼失败,因为过于睿智、过于深沉、过于懂事而被族中的长者认为是‘恶鬼附体’,然后拖去村里的祭坛各种跳大神,林恩就已经深刻意识到,要在原始部落混得好,装傻充愣必不可少。

    “你是林斯特的孩子?”

    那人两眼放光,哈哈笑道,“好家伙,我出去才十几年,林斯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快告诉我,你娘是谁?”

    “俺为什么要告诉你?”

    林恩按捺住心头的惊喜,他隐约猜出了此人的身份,但脸上依然维持着正常熊孩子的警惕。

    “哈哈,我是你的奥拉夫叔叔!你爹最好的兄弟!他肯定有跟你提起过我,你说你该不该告诉我?”

    果然是他!

    ‘疯狗’奥拉夫!

    没想到自己接触到的第一个英雄居然会是他。

    林恩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装作很惊疑地问,“你真的是奥拉夫叔叔?”

    “千真万确!”

    奥拉夫忙不迭地点头,还耿直地拿出个铁牌,“不信你看,上面有我的名字。”

    “对了,我忘了你不识字的”

    奥拉夫猛地醒悟过来,一拍脑袋,“反正等你爹回来你就知道了,我犯得着骗你吗?”

    居然是军士牌!

    林恩心中一惊,虽然他确实不认识上面的文字,但也看得出奥拉夫拿出来的应该是张士兵身份牌。

    看来背景故事里说得没错,奥拉夫还真在德玛西亚当过兵。

    “好吧俺相信你。”

    林恩借坡下驴,脸上多了几分亲近,年纪小其实也有好处,脸嫩有助于刷亲密度。

    他忽闪忽闪着眼睛,装作很好奇地道,“奥拉夫叔叔,你怎么突然回来啦,这些年你都干嘛去了呀?”

    “这些年”

    奥拉夫脸上一滞,忽地变得眉飞色舞起来,狂战士都是喜欢大吹大擂的主,在他们漫长的生命里,吹牛是必不可少的技能,简直恨不得每天都开个水陆道场,将他们的故事和荣耀说给每个人听,奥拉夫这次回来,无疑算是衣锦还乡,早就攒着一大堆故事想跟人说了,林恩问的正是时候。

    而这十几年,奥拉夫过得也确实挺励志挺传奇。

    他曾在德玛西亚前线,跟诺克萨斯第一勇士塞恩大战过三百回合,全身而退。

    他曾在巨神峰前,跟烈阳族第一勇士潘森大战交锋过数场,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他曾响应过嘉文二世的号召,跟随德玛西亚最精锐的一队战士,深入死灵沙漠深处的无尽之泉,取出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兵器

    “嘉文二世?我没听错吧!”

    林恩心头颤动,这个信息给了他极大的惊讶,以至于后面奥拉夫说了什么他都没在意。

    嘉文二世竟然还活着!

    这妥妥是在英雄联盟成立之前啊,嘉文杰伦、盖伦搞不好都还没出生呢!

    而且奥拉夫居然和塞恩、潘森打过交道,这在背景故事中可是没有的

    嗯英雄们的背景故事毕竟篇幅有限,些许旁枝末节不被提起也是正常的,在德邦三基友还没出现之前,奥拉夫绝对算是德玛西亚的顶尖战力,会和敌对势力的塞恩、潘森做过几场,也是很正常的。

    “奥拉夫叔叔,既然德玛西亚那么好,那你为什么要回来呢?”

    林恩好不容易消化掉这个消息,然后不无疑惑地道。

    狂战士渴求战斗和荣耀,既然在德玛西亚,奥拉夫过得这么充实,能有这么多旗鼓相当的对手,那么多传奇的经历,那为何还要跑回这鸟不拉屎的洛克法呢?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

    奥拉夫不满地瞪了林恩一眼,这小子竟然不好好听故事,看来自己生平最惊险刺激的那一战,他肯定也没听进去,奥拉夫只能重复了一遍,“围剿纳什男爵的战役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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