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无疑是离开的必备品,但他们明明有四个人,楚云烟为何不肯多送十颗?
楚云烟咯咯笑道:“他们三个菜鸟,在秘境逛久了,没准哪天小命难保,但你不一样,我相信你能逢凶化吉,没必要提前离开。
哪天你要是撑不住了,可以来找我。”
“楚小姐,多谢你的馈赠”,薛宁感激道。
“楚女神,谢谢你”,林疏影自作多情地打了个飞吻。
只有郝帅僵着一张脸,连个谢字都不说,但也没拒绝,毕竟,十颗灵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靠自己可能两年都攒不够一颗。
没过多久,无名飞回大殿,掏出一个广口瓷瓶,道:“里面有三十颗上品正清丹,至于十万灵币,最好让姜公子随我去一趟库房。”
十万灵币不是个小数目,一个个数的话,可能要数一天一夜。
姜洛接过瓷瓶,对薛宁等人说:“我先替你们保管,你们想回去的话,跟我说一声就行。”
“好,头儿,我们无条件相信你”,薛宁代表另外两人表态。
姜洛随无名前往库房,耗费一下午时光,才数清十万灵币。
晚上,吃完饭后,姜洛起身告辞。
“云姐,保重。”
“我让无名送你”,楚云烟道。
姜洛摇头,“不用了,我们自己下山也挺好的,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还有许多事忙,我们帮不上忙,就不给你添乱了。”
“好,后会有期”,楚云烟不舍地说。
姜洛率薛宁等人,连夜离开混元宗,返回北阙城,一头扎进百宝阁,开始选法器。
望着琳琅满目的法器,姜洛苦笑着挠挠头,以前神识一扫,就能发现蕴含灵力的古董珠宝,现在所有的法器都蕴含着丰富的灵力,反而不容易选择。
薛宁等人对法器毫无兴趣,百无聊赖地喝茶吃糕点,偶尔给姜洛提个小建议。
“挑来挑去眼都花了,我看蝴蝶簪就不错,你可以考虑一下”,林疏影指着一支紫色蝴蝶簪咋呼道。
姜洛白了她一眼,“我又不是姑娘,选这么女性化的法器,不是找打吗?”
“汪汪汪……”
楼下忽然传来犬吠声,听声音这条狗年纪不大,力气也不足。
郝帅顿时站起来,朝楼下张望,只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半大少年从牵着一条雪白的小狗从门口走进来。
“少爷好”,几个伙计一打招呼,少年的身份昭然若揭,他就是多宝阁老板的儿子。
少年一脸沮丧,撅嘴道:“今天我去城郊狩猎,把灵兽放跑了,只猎到这个没用的小玩意,说出去都嫌丢人。”
“汪汪汪……”
比布娃娃大不了多少的小狗,扬着小脸抗议道,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好不可怜,两只狗爪都染着鲜血,伸手还印着几个血脚印,可见伤的不轻。
一个伙计讨好道:“少爷,这种土狗连半个灵币都不值,不如把它炖了给你补身体。”
少年点点头,咧嘴笑道:“我看行,这狗+交给你了,记得多放辣椒。”
“好咧”,伙计连忙抄起小白狗,往厨房走去。
这时,郝帅才看清,狗的两只前爪钉着两根金灿灿的铁钉,后退也有一道口子,脖子上还拴着两指来宽的铁链,真的太可怜。
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郝帅叫道:“别杀它,卖给我吧,我正想养个宠物。”
伙计一听,顿时停下脚步,转脸看向少爷。
小少爷坐在太师椅上,忽闻此言,觉得不可思议,“兄台,你不是开玩笑吧?谁会傻到用土狗当灵宠?”
“我没开玩笑,你不识货而已,这种小白狗在我老家很抢手”,郝帅理直气壮地说。
“你老家在哪儿?”,少年好奇道。
“你管这么多干嘛?五个灵币,你卖不卖?”
“卖,五个灵币购买一头低阶灵兽了”,少年挥手,伙计立刻示意,抱着小白狗跑上楼。
郝帅小心翼翼地接过白狗,温柔地抚摸毛茸茸的头,转头看向姜洛,“头儿,麻烦你慷慨解囊,顺便帮小白疗伤,我以后一定报答你。”
“小白?”,姜洛有点懵。
第二百零六章 灵犬()
郝帅顺了顺雪白的狗毛,沉声道:“以前我养过一只白色博美犬,叫小白,但它一岁时死了。”
“哦。”
姜洛掏出五个灵币,递给伙计,虽然没养过宠物,但他清楚,对某些人来说,宠物是不亚于亲人朋友的存在。
伙计一跃而下,将灵币递到少爷面前。
少年收起灵币,斜眼看了看郝帅等人,低声呢喃道:“这是一群傻叉,居然把一只没用的狗当宝贝。”
遍地灵宠的世界里,除了郝帅,还真没人在乎一条小奶狗的死活。
姜洛看了看小狗的伤势,一手抓住它的前爪,另一手朝软绵绵的脚心点了一下。
“啪!”
一枚金色铁钉自动弹出来,落在地上。
依法炮制,另一枚铁钉很快也弹出来,小白低声叫了几下,缩在郝帅怀里。
“这只狗真有灵性”,姜洛叹道,旋即用神识扫视小白全身,依然没发现灵力,心中的疑云又浓了几分。
秘境之中,真容得下这种美丽而脆弱的生灵?
“头儿,你愣什么?”,郝帅催促道。
姜洛回过神来,掏出金创药、消炎药,开始为小狗包扎。
郝帅摸着小白的头,心疼地说:“实在不行,就把我的灵丹分它半颗,这样它能好地快点儿。”
“你可真大方,把灵丹给狗,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林疏影叫道,她也不讨厌狗,以前甚至喂过不少流浪狗,但为了狗舍出保命的东西,她真做不到。
“只是半颗灵丹而已,我肯定能赚回来”,郝帅红着脸反驳道。
百宝阁少爷喝了口茶,皱眉道:“时间不早了,虽然本店不打烊,但有几个伙计要休息,所以……你们能不能快点选法器?”
他年纪虽小,却是个生意精,一般情况下,绝不会得罪客人,今天这么说,主要是因为鄙夷郝帅,一个视狗如命的家伙,很可能是个弱智。
自以为聪明的他,懒得跟弱智打交道。
姜洛挑了个青皮葫芦,一种常见的飞行神器,光看品色就不如无名的墨葫芦,但乘地下四个人。
秘境之内,几乎每个修士都有飞行神器,手头不宽裕的一般御剑飞行,条件好的买飞行葫芦,要求高的买飞毯,世家大族的弟子为摆谱通常坐玉辇。
在华夏,男人没辆车让人瞧不起,在秘境,没有飞行神器,也让人瞧不起。
付账之后,姜洛等人连同小白,坐着青葫芦离去。
他们一走,百宝阁就关门了。
小少爷折扇一摇,吩咐道:“把这几个呆瓜站过的地板扫一遍,摸过的法器擦一遍,别让他们的傻气留在店内。”
“是”,伙计们依言照做,忙碌起来。
繁星点点,四人一狗坐在青葫芦之上,郝帅背对众人,只顾着和新宠小白玩。
林疏影手托香腮,呢喃道:“八天没洗澡,都要脏死了,如果能舒舒服服跑个澡多好。”
薛宁深有同感,情不自禁地挠了把胳膊,还真搓下一点灰尘,“头儿,能不能找条干净的小河,我们都想梳洗一下。”
“对,我也想洗个澡”,郝帅回头笑道。
“这也不难,我找找看”,姜洛念了句咒语,身下的青葫芦骤然下降几十米。
姜洛凝神聚气,神识一下子覆盖方圆十里。
五里之外,有一面湖泊,三面都是葱茏的绿树,只在东方留出一个极窄的豁口,包裹地严严实实,算是天然形成的浴池。
姜洛伸手一指,“那边有个湖泊,女士优先,疏影你先洗吧。”
林疏影喜笑颜开,但很快冷静下来,狐疑道:湖水干净吗?会不会有细菌?”
姜洛笑道:“秘境的空气质量可比外面强多了,污染率极低,估计河水很干净。
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用我们从华夏带的水洗澡,锅也带来了,你加热就行。”
林疏影美滋滋地说:“对我来说,加热一吨水也不是难事儿。”
谈笑间,葫芦落在那面湖的豁口之外,林疏影在姜洛的示意下,兴冲冲跑进去,用强照明灯一看,湖面异常干净,没有任何脏东西。
她的警戒心很强,朝湖中投了几颗石子,竖耳倾听,也没听到水底怪物的咆哮声,伸手掬了把水,水温偏凉,以她的体质估计跳进去泡一整天也不会着凉。
“这儿不错,我先洗,你们稍等。”
林疏影除去衣物,跳入湖中,长久以来混迹于男人堆,她的女性自觉持续退化,加上某种特殊嗜好,完全没把姜洛三人当异性,自然也不会防着他们。
姜洛等人对林疏影也没那种兴趣,听到哗啦啦的流水声,心中毫无感觉。
姜洛从储物空间掏出洗发露、澡巾、浴巾、护体霜等,装进一个小包,用力一荡,扔到湖面附近。
林疏影看到此物,心中一暖,低声道:“头儿,其实你人很好。”
“汪汪汪……”
小白开始吼叫,前肢向下蹿,明显想跳下去。
“小白,你是不是渴了?”,郝帅问道。
“你想放下它,或许它想方便一下”,姜洛笑道。
郝帅也意识到这点,连忙松开手,小白利落地跳到地面上,然后用四肢爪子不停地刨地,把草屑和小石子推到左右两边。
“这小家伙很讲究,给自己造个厕所”,姜洛觉得有趣,盯着小白的爪子,忽然觉得有个小宠物在身边闹腾一下挺好。
几分钟之后,半米见方的地方被小白的利爪收拾地干干净净,它却没有就地方便,反而伸出爪子,用最长的指甲在上面写字。
天啊,它居然会写字?
姜洛惊呆了,即使在秘境,识文断字的灵兽也只是少数,一只小土狗却像模像样地写字。
“小白,你太有才了”,郝帅叹道。
不一会儿,地上多了几行字,还都是古体正楷小字,写完之后,小白朝郝帅叫了几声。
郝帅低头一看,念道:“谢谢你救我,求你带我回苍耳山,主人在等我,到家之后必有重谢。”
小白泪眼汪汪地看着郝帅,使劲摇着小尾巴,恳求之意很明显。
第二百零七章 赤目天尊()
一只识文断字的狗,肯定能听懂人言,姜洛想试一下,俯身问道:“你主人是谁?”
小白叫了两声,又用爪子在地上写道:“赤目天尊洪天磊。”
“轰天雷?一听名字就很大气,料想是个人物”,姜洛呢喃道。
“汪汪汪……”
小白扬着小脸,朝姜洛叫了几声,似乎在表示不满,然后狗爪一挥,又写道:“不用料想,我主人本来就是个人物。”
姜洛嘿笑道:“好好好,你主人是大英雄,嘿嘿,这回真没亏。”
郝帅也蹲下,温柔地给小白顺毛,郑重道:“你放心,我们一定把你安全送到家,对了,你原来叫什么?”
“汪汪汪……”
小白又写,“我叫白婴,你可以叫我小白,主人有时候也这么叫我。”
郝帅笑道:“太巧了,我们真有缘。”
“苍耳山怎么走?”,姜洛又问。
小白低吼一声,晃着脑袋写道:“我神识受损,记不清北极州的路线,到东胜州就知道怎么走了。”
姜洛摸着下巴,沉吟道:“无妨,明天我们找人打听一下。”
小白点点头,然后前爪一扬,攀上郝帅的膝盖,毛茸茸的小脑袋在他怀里蹭来蹭去。
郝帅毕竟是养过狗的人,立即会意,将它抱在怀中爱抚。
姜洛指着小白那只短小粉嫩的狗鞭,眯眼调侃道:“还好它是公狗,否则,化为人形后可能非你不嫁。”
郝帅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能不能别瞎说?我和小白纯洁的友谊,都被你糟蹋了。”
姜洛偷笑两声,不再搭理这对跨物种的好朋友,躺在草堆上看星星。
不一会儿,林疏影捋着湿漉漉的长发,从林子里走出来,月光下,一袭青衫勾勒出凹凸有致的曼妙身姿,几滴晶莹水珠从脸颊淌到粉嫩的脖颈,透着一种别样的妩媚。
如果她没有某种特殊嗜好,平时说话温柔点,三个男人真可能把持不住,在荒山野岭做出某种禽兽行径。
“老娘洗好了,现在该你们了,谁先去啊?”,林疏影一甩长发,一脚踏在小白写的正楷小字上。
“汪汪汪……”
小白不满地叫起来,一双小耳朵笔直竖起,还呲了呲牙。
林疏影柳眉轻皱,撇嘴道:“狗子对我不友好,郝帅,你最好赶紧给它找个人家,它成天叫,我真的嫌烦。”
郝帅神气地说:“小白有主人,我们明天就带它回苍耳山,以后你想见它还见不到呢。”
“谁告诉你它有主人啊?”,林疏影一头雾水,叉腰问道。
薛宁向下一指,提醒道:“你脚下的字,全是小白写的。”
林疏影猝然一惊,低头一看,忙又摇头,“不可能,一只土狗最多会写个一二三四,怎么可能写这么多字,还写得这么好看?”
姜洛笑道:“华夏的宠物狗的确没这智商,但小白可是赤目天尊的灵宠,比传说中的哮天犬还厉害。”
“赤目天尊是谁?”,林疏影眨着眼睛问。
“苍耳山的主人,一方之霸。”,姜洛随口道。
林疏影盯着小白,左看右看,最后张开手臂,道:“郝帅,你让我抱抱它,我还没抱过灵犬。”
“汪汪汪……”
小白狂躁地叫了几声,然后紧紧缩在郝帅怀里,柔软的身躯轻轻颤抖。
“不行,它有点怕你”,郝帅拒绝道。
“切,不就是一只破狗吗?我养过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等名犬,才不稀罕一只土狗呢”,林疏影别过脸,没好气地说。
薛宁见他们斗嘴,摇头轻叹,拿着浴巾和沐浴露朝湖泊走去。
夜阑人静,小白趴在郝帅身边乖乖入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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