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许多情,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呼唤城门外眼中含着泪。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他忽地又引吭高歌了起来,穿透寂静的夜空,简直如鬼魁狼嚎一般,震耳发聩。“快别唱了,你今天是不是喝多?再唱尸体都要从坟墓里爬起来诈尸呢!”
“是偷喝了点大人的红薯酒,可是为什么呀,我与这些死人无冤无仇的,他们为什么要爬出来吓我呀?”他不解的问。
“他们爬起来不是吓你,是来掐死你呀,打扰了他们地下宁静的生活,你再唱我都要过来掐你呢。”我笑嘻嘻的说。“对了,我还以为你喝的什么高档的中国农庄的红葡萄酒呢?”我好奇的问。“怎么可能?这种穷地方,你以为是法国的农庄,庄园哟?”他不满的嘟囔。
“不过你还真是好运气呀,那个时候虽然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是当时裸奔不犯法,大家都赤条条,光溜溜的,坦诚相对,脱下了伪装。你听过《原始社会好》这首歌没有?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男女撅着屁股跑,男的追,女的跑,追到一个是一个,掀起了原始社会的**潮呀,**潮呀,你可真是大饱眼福呀!”我咯咯在手机一旁笑个不停。“哈哈,我当然知道。哇塞,你也听过这个,我还以为只有男生知道呢,嘿嘿。”他一阵不怀好意的笑。
“这有什么,以前我们寝室一个女生还大声唱出来呢,现在的女生豪气不压男生。一次窗帘半掩着,她正准备沐浴,远远的看见隔壁宿舍楼有个男生拿个望远镜在偷看,结果那女生不慌不忙的把窗帘索性全部拉开,那个男的倒是吓得落荒而逃呢。”我不以为然的说。
“哇,厉害,现在的女的可不得了,个个都是女汉子,这个更是极品女汉子。”他感叹道。“不过话说回来,这原始女人长得真的和男的一样粗犷,一点美感都没有,说白了,就是和女猩猩差不多,我哪里有什么艳福可享?你以为是美女如云哟?是怪人如云还差不多。丑的不行,我哪里敢看,我可是专门去古代看美女的。”他苦笑着说。
“那你不就回来呢?他们救了你之后?”我感觉有些平淡无味,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后面可就惨了,他们像是看外星人一样,把我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就开始手舞足蹈,仰天长啸起来。那些人光着屁股,光着身子,全身黑黝黝的,磨刀霍霍的,叽里呱啦的不知道说些什么,我还正准备掏出手机,记录下这一历史资料,那些人就举起长矛,拿起石片刀,气势汹汹的向我冲过来。我也听不懂他们的语言,见他们举着石头之类的武器,嚯嚯的乱说一气,见势不妙,就要溜之大吉,但是哪里是这些野蛮人的对手,他们跑得真比刘易斯快多了,而且力大无穷,所以接着就用树藤把我五花大绑起来,然后把我带到那个巨大的洞穴里面,还有些黑色的蝙蝠飞来飞去的。”他懊悔的说。
“里面还生着个大火堆,熊熊大火在燃烧着,不时有轮流看火的北京人给火堆添枝加叶的,以利于保存火种,看来他们知道野兽怕火。不过只会用天然火,要么是打雷正好击中干燥的木头点燃了火,又或是火山爆发。还不会钻木取火,真是笨啦。”他绘声绘色的描述起来。
“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嘛,也许是让你过去参观参观他们的寒舍。”我不以为然的说。
“你没有看到恐怖恶心的场面,仔细一看旁边的还有一个搭着架子的火堆,上面居然还有一个原始人,不过痛苦的被大火烤着,冒着青烟屡屡,肉还在吱吱作响,一边痛苦的叫唤,鬼哭狼嚎的一片。”他痛苦的说。“太恐怖了,简直不是人类的行为呀,简直是变态,杀人狂魔,简直是杀人不眨眼。”我也气愤的说。
“没有想到后来更恶心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居然撕开人肉,大卸八块开始津津有味,有滋有味的吃起来,就像我们现在啃猪蹄一样的感觉。我的胃里面是排山倒海的,难受之极呀。”他痛苦的回忆。
“考虑到我是下一个备用的,我大声的疾呼,同志们,我们都是一家人,我就是你们的后人,大家都是中国人,中国人何必杀中国人呢?”他接着说。
“那他们有什么反应,实在太感动了,最后把可怜兮兮的你给放了?”我笑着说。
“怎么可能?那些人根本听不懂我的话,还嫌我太过嚷嚷,直接用树叶把我的嘴巴给堵上了。那些野蛮人,哎呀,只要不是他们那一支,都互相杀来杀去,吃来吃去的。“我听得不免全身发麻,阵阵恶心直涌上来。
“不过,我终于有了这个重大的科学考古发现,就是北京人还有可怕的食人族,你不知道,当时真是吓死我啦,我差点被人生吞活剥啦。”他得意扬扬的说。
“可惜你不是第一人啦。有学者在《中国原始社会史话》记录了北京人的头骨发现得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所以他认为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我笑着说。“还有我已经猜出来你又偷着跑了?对不对?你是一有情况马上溜之大吉,逃之夭夭了。”我铁板钉钉,斩钉截铁的说。
“当然三十六极,走为上策呀,趁着他们吃饱喝足,我发挥我的小偷的特长,揭开了绳索,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呀,溜之大吉。可是这次终于不灵验了,好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他们居然又以如飞的速度把我重新捉回来了,怒气冲冲的样子,一步一步把我往火堆上的架子上赶。”他垂头丧气的说。
“哇塞,那可是千钧一发呀,就要把我烤成红烧肉了,熊熊烈火近在咫尺,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快要掉出来了,真是太恐怖了。”他心有余悸的说。“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一个踉跄没有站稳,其中一个葫芦不小心打翻了,他们也不管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卸了下来。”他接着讲。“把你大卸八块了?”我故意哈哈大笑。“不是,是把我的几个大葫芦卸了下来,他们还是比较共产主义的,每人均分,大口陶醉的喝起来。”他笑着说。
“看来神人就是神人,料事如神,出神入化呀。”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些神人有的时候还是挺灵验的,歪打正着,其余的时候就是无稽之谈。”他反驳说。
“那伙原始人霍霍的乱叫,手舞足蹈的,还用手抓地上的泥巴放嘴巴里吃,我这才回去神,闻到酒香四溢,这可是上等的琼浆玉液呀,原来这些大葫芦里装的是满满的好酒呀。不过那些原始人倒是挺懂的分享的,平均分配,你一口我一口的,高兴的很,一会儿功夫就把几个大葫芦都解决掉了。最后全部摇摇晃晃,东倒西歪的倒在地上,鼾声如雷的一片。我终于化险为夷,回到时光机器里了。”他如释重负的说。
“对了,我的打火机也留在原始社会了,他们不用再保存火种了吧。还有,会不会在考古现场找到我的打火机哟,没有想到我小飞的东西也成文物啦,价值千金啦,哈哈?”他开怀大笑。“你就做些天方夜谭的白日好梦吧。就是有,人家也以为是现代盗墓贼遗留下来的。对了,你还去了什么地方?”我接着好奇的问。
“我还去了空无一人的天地初开,混沌之时,苍茫大地,天地之大,就我一人主宰,真是君临天下,世界大同,只我为尊。不过一个人形影相吊,孤苦伶仃的,没有敌人,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周围一毛不拔,一片荒凉。看来有人的地方才是江湖呀,没有人的地方什么都不是,什么归属感也没有,本来以前认识的那些讨厌的人,恶心的人,不认识的开豪车的土豪,富二代,不劳而获的家伙们,感觉都没有那么讨厌了。这世界上如果就我一个人,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所以我赶紧又回到时光机器里了。”他感悟很深,却忘记了自己却是个不劳而获的还仇富的小偷。
“那你没有乱七八糟的时光穿梭吗?”我笑眯眯的说了一番我的乱串经历。
“我也是中国的历史上穿梭了一番,要么就是去了什么亡国之君的朝代,民不聊生,到处是起义大军,揭竿起义。要不就是乱悠悠的三国时代,刚一出时光机器,要么被箭射,要么被大刀砍,狼烟阵阵,兵荒马乱。还好我躲得快,不然就一命呜呼了,都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气愤的说。
“那你怎么没有看到点有名的人物,像什么大乔,小乔的美女,或者乱世枭雄曹操,还有刘备?”我一阵好奇。
“哎呀,战火纷飞,打得不可开交,天昏地暗,天地无光,暗无天日的一片,哪里有空看美女和英雄,还是先保命要紧,吓得我赶紧又回到时光机器里面。”他心有余悸的说。“不过,我先还是有点怕怕,后来玩上瘾了,玩心大发,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本来还想继续玩的,就是身体变得愈来愈矮,只够得着宋朝唯一的按键了,所以我才又回来呢。”他笑着说。
“估计这家伙后来吓得哪里也没有去,就呆在时光机器里面,最后看不行了,才紧急弹射出啦的,所以也没有说出什么所以然来。”我心中暗想,嘴上却说,“和我的情况差不多,呵呵,你快点挣了路费过来找我吧。”我说。“顺便有空的时候,找找你的时光机器吧,把里面有用的东西到时候给我看看。”
“你也是,你的时光机器不是带来了许多东西嘛,可要分我一半哟,我可是你最好的朋友哟。”他兴高采烈的说。
“你真不愧是小偷中的小偷,我机器里有什么你都知道呀,不简单。”我笑着说。
第十七节 邂逅小王子()
我胆战心惊的循着刚刚发出呜呜声音之地,亦步亦趋的走过去,发现青天白日的,哪有什么鬼呀妖的影子,都是我凭空天马行空的乱想一通。原来地上躺的是一个小男孩,和我年纪相仿,一想也不对,我看起来是个小孩,实际上很成熟,毕竟我的头脑是现代社会20多岁的成年人。不过他的腿好像受伤了。我正要走过去细看,忽见不远处,一条五彩斑斓的三角头,短尾巴的蛇正在蜿蜒爬行,也不管什么保护珍稀动物了,我立刻手疾眼快的举起一块大石头向它的七寸狠狠的砸去,它立刻头破血流,一命呜呼。看来学武功还真是好,不费吹灰之力便杀了条蛇。
不过事不宜迟,我心急如焚的赶回到小孩的身边。“小朋友,你没有事吧?”我轻声问。他有气无力的躺在那里,脑袋耷拉在那里,“我的腿,很疼。”我细细一看,他腿肿涨的厉害,细嫩白净的小腿上是一对森森的牙孔,正殷殷的泛着黑血。他疼的直叫唤,额头上渗出密密的水珠,正在发汗。
“不好,这肯定是毒蛇无疑。”我心中一惊,赶紧用衣服上扯下的布条紧紧地扎在伤口的外围,马上用随身携带的药品给他做了紧急处理,用小刀划开十字形的口子,用力挤出了蛇毒,然后包扎,清洗,用消毒液彻底清洗之后,仔细包扎一番,最后用抗毒蛇清给他注射到肌肉里。完全是个像模像样的白衣天使小护士,就差一顶白帽子了。
我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仔细打量起他来。这小家伙眉清目秀,细皮嫩肉,长的小模样挺乖巧,精致的,两个黑眼珠滴溜溜的转,显出他的聪明。特别是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好像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似曾相识的感觉。但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这家伙运气还不错,要不是今天我去了时光机器那里,取了药品,他早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我又急忙给他吃了些现代的药片,还好没有什么大碍。他终于好些了,高烧退下去了,西药还是见效比较快,但还是有些虚弱的样子。
听他口音不像这边的,忙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和大人一起远道而来的,因为他很贪玩,大人没有看紧他,自己便偷偷溜出来疯玩了。他看见一只毛茸茸的小松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动物,就一路尾随,跑远了,结果迷了路,哪里知道这里荒山野岭的毒蛇出没其中,一不小心,便被咬了,幸好遇见了我。
他说之间,正好旁边的树枝上有一只毛茸茸的松鼠在那里乱窜,我便灵巧的从树上捉了一只松鼠送给他,略尽地主的微薄之意,他自然是十分的喜欢。其实,我们在这山地呆久了,捉小动物是小菜一碟,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他说叫这只小松鼠叫做珍贵,笑逐颜开,完全忘记刚刚可怜巴巴的样子。“谢谢你,小妹妹,这东西真的对我来说是十分珍贵的礼物,我走得匆忙,没带什么好东西出门,就把这个随身携带小玩意送给你吧。”他诚恳的说。
我一看,原来是块温润的金镶玉的通体碧绿色玉佩,下面有五彩璎珞点缀其中,做工精细,精雕玉琢,鬼斧神工。这小孩子就是笨,一只松鼠换个玉佩,这也太划得来了,我这么大人呢,可不能占小孩子的便宜吧。“这东西太贵重了吧,你还是留着吧。”我顺便撇了一眼,看上面还有个真字,真贵,真情?他还未卜先知呢。
“我还有许多,大恩不言谢,这些小东西不足挂齿,小妹妹,你就留着吧,全当纪念。”他着急的说。我用力推开,可是他还是使劲儿的拽给我,我恭敬不如从命,只好留着了。“看来是个文物,可惜带不回去,王大龙的时光机器到底在哪里?修好了没有?我可真想回去,可不得了呀,不说这些古物,就古代的这些经历都吓死人,回去可得耀武扬威一下呢?看他们还敢小看我?”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他打断了我的思绪万千。
“我叫小月儿。”我可没想过日后他会和我有所交集,只是觉得像这种萍水相逢的路人甲,路人乙之类的也不必郑重其事的互留姓名,只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很快就会在茫茫的如烟云般的人海中忘个一干二净吧。
“那我记住你的名字了,我一定还会来找你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反悔,你一定要记住我呀,不要把我忘记。”他目光炯炯的说,还伸出小手出来,真是个孩子。
“你记住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