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女子眼中寒意大作,只是刚才被满屋烟雨淋了一身,现在全身上下被藏在雨水中的牛毛剑气侵入,不能动弹分毫。否则定要在这年轻人胸口上刺上一剑才能解恨。
萧煜摇头一笑,叹息道:“看来仙子是看不上萧某了。”
她脸色冰冷,没有作声。
萧煜转而看向另一名粉衣女子,温和说道:“仙子是暗卫中人,既然喊我一声大公子,那也不算外人,可否告知萧某芳名?”
粉衣女子楞了一下,继而笑道:“小女子唤作粉蝶。”
萧煜一脸笑意,似乎刚才的生死大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轻轻道:“粉蝶?好名字。”
说着萧煜伸出手把粉蝶从地上扶起,粉蝶又是一愣,似乎有点不敢置信。
萧煜扶起粉蝶后,再度望向黑衣女子,轻轻侧身道:“两位仙子,请了。”
粉蝶轻轻一福道:“大公子就此别国。”
黑衣女子驱散一身牛毛剑气,对于萧煜的话置若罔闻,拉起粉蝶一起飘然而去,没入屋外层层雨幕之中。
如此结局自然谈不上多好,但也算没有树敌太多。至于驿站老板娘既然无意与他无敌,他也乐得顺水推舟放了两女做个顺水人情。
萧煜待到两女已经行远,这才转身朝老板娘问道:“老板娘,现在还做不做生意?”
老板娘毫不顾忌的勾了萧煜一眼道:“妾身可是正经人家,公子想要做什么生意呢?”
刚刚还有几分纨绔子弟调戏小娘子做派的萧煜这会儿则是一脸茫然,说道:“当然是住店的生意啊。”
在一间还算完好的客房中。
萧煜凭窗而望雨景,叶夏坐在他身后的小凳子上,刚才看了萧煜的烟雨一剑,态度稍稍好转,不过好转的相当有限,这会儿仍旧是冷嘲热讽外加威胁道:“敢问仙子芳名?没想到萧大公子还会调戏姑娘,想来也是个不甘寂寞的花心萝卜,我日后定要告诉银屏姐姐,让她早早把你甩了。”
萧煜哭笑不得,还没见面就已经银屏姐姐,女人的友谊也来得太快了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神交已久?不过事关日后安宁,这种事情还是要解释清楚,萧煜认真说道:“哪里就是调戏了,不过问个名字而已,更何况这本就是做戏。”
叶夏不依不饶:“你完全可以好好问。”
萧煜无奈:“你难道不觉得一本正经的问一个姑娘名字显得很傻?”
一墙之隔,秋月和慕容相对而坐。中间隔了一桌。
秋月说道:“慕容师妹,一路走来,看得如何?”
慕容说道:“尚可,不过比之萧烈相差太远,比之秋叶,亦是有所不如。”
秋月平静道:“不如在何处。”
慕容冷淡道:“心性,既无与人为善救人度人的佛心,也无搅乱天地的魔心,更没有救济天下的丹心和天地相合俯视苍生的道心,只有一颗凡心。”
秋月微笑:“乘势而起的普通人?”
慕容点头:“然也。”
秋月了然点头道:“如此,善缘已结,该走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随我去东都()
萧煜挥手把叶夏赶回自己的房间,接着坐在床边从怀中拿出天魔册。
刚刚一战中,他用瞑瞳吸取了大量散修元气,虽然不足以使他提升一个境界,但也是多有裨益。只不过随着使用瞑瞳的时日逐渐变长,萧煜发现了其中隐含的巨大隐患。初始阶段时,萧煜吸取的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修行者,元气大多一般,还未曾出现什么问题,但是随着瞑瞳和魏迟两人的易玄冥气与浩然正气的出现,已经让萧煜不得不重视体内元气太过驳杂的问题。
可不是每一次都能这么幸运,可以二气合一,若是吸入了两股属性迥异的元气,还不得把自己的气海给炸了?
萧煜翻开天魔册,翻到天魔化茧那一章。
可返老还童,洗涤自身元气,跨越一个境界。
返老还童暂且放下不说,萧煜还没到思考这个问题的年龄,跨越境界也可以暂时缓缓,他也没遇到什么难以逾越的瓶颈。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自身元气的问题。
萧煜逐字逐句的浏览着手中的魔教至高宝典,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整个房间里除了翻页声和窗外的雨声,没有一丝别的声音。
一个时辰后,一阵不急不慢的敲门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平静。
萧煜收起天魔册,起身开门。
秋月和慕容并肩站在门口。
萧煜疑惑道:“慕容姑娘,秋月禅师有什么事吗?”
秋月笑了笑,合什道:“有些俗事未了,贫僧和慕容师妹今日要先行一步。特地向萧居士作别。”
萧煜愣了愣,然后沉默。
秋月继续说道:“由于是门中之事,叶夏姑娘也要摆脱萧居士代为照看。”
萧煜没有挽留,天下本就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这一天来得稍微早了一些,来得突兀了一些,让萧煜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他还是微笑着说道:“那两位一路走好,至于叶姑娘,禅师尽管放心。”
秋月点点头,不再言语,反倒是慕容接着说道:“此次东都之行,看似凶险,其实仍有一线生机。毕竟你只是一人而已,若是不惹出那那些履霜巅峰的高手,万不会落到必死之地去。”
萧煜点头:“受教。”
慕容长舒了一口气:“这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秦穆绵和莫风一起出现在草原,据说是有了上代教主的消息,而秋叶被公孙仲谋和张雪瑶牵制,我二人不得不走一趟。”
萧煜心中一惊,脸上却是不显,顿了一下后温声说道:“那两位珍重,萧煜一人足矣。”
慕容轻声感叹:“萧煜,今日一别,生死难测,有什么话想要我帮你转达给林银屏的?”
萧煜沉默片刻继而笑道:“有什么好说的,我若是能带着金丹回去,自然由我亲自和她说,若是拿不到金丹,我们两人去黄泉路上说。”
慕容深深看了一眼萧煜,笑了笑:“如此最好。”
两人冒雨而去,朝着草原的方向。
萧煜看了眼不知何时已经出来房门的叶夏,然后两人一起目送另外两人远去。
老板娘袅袅从一旁走来,看着从屋顶缝隙垂落的一帘雨幕,笑道:“萧公子还执意要去东都?那儿可才是真正的虎狼窝。”
萧煜用力握了下腰间剑柄,长出一口气道:“去!当然要去。为什么不去?”
老板娘笑而不语,转身离去。
空荡荡的驿站只剩下萧煜和叶夏两人。
两人对视一眼,叶夏默不作声。
萧煜平静道:“叶夏,还要不要随我去东都?九死一生。”
叶夏看了看窗外,可惜除了白茫茫的雨幕什么也看不到,她抬起头用萧煜的话反问道:“为什么不去?”
本已经走远的老板娘听到这话,轻笑一声,小姑娘初出茅庐不知深浅,这俗世又哪是想象中那般美妙的,若非如此,何必世人皆求出世?
萧煜愣了一下,盯着叶夏经过伪装的秀气小脸,笑道:“好,那你便随我去东都,若是我死了,还能给我收尸。”
叶夏冷哼一声,说道:“鬼才给你收尸。”
萧煜笑了笑,拿起油纸伞说道:“既然都走了,咱们也走吧。”
男子佩剑雨中,女子一旁撑伞。
老板娘看着一男一女一起走出客栈,轻轻叹息。想起那一句我亲自去说,无数旧事涌上心头,尽数化在这一声叹息之中。
老板娘指尖上一朵五色小花缓缓绽放,流光溢彩,将她的脸庞映照的变幻不定,幽幽道:“我等了你十余年,可是你只要你的剑,何曾有过我?怕是我死了,你也不会多看一眼。”
五色花猛然爆开,化成无数五彩碎片,将整个驿站变得如似梦幻之境,老板娘身处一片梦幻之中,五彩烟云环绕。想起多年前咽下的苦果,一滴晶莹从眼角滑落。
一滴。
两滴。
三四滴。
流下的眼泪越来越多,顷刻间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泪水花了她的妆容,原本的妖艳不再。
甚至相貌都变了,或者说此刻才是她的原来面目。
绝世倾城,虽然年岁稍大,却丝毫不逊于慕容。
一朵硕大牡丹在她脚下悄然绽放。
美人轻叹如天籁,只是带了丝丝哀切,更显凄美。
一朝春尽,红颜已老。剑断花落,不闻不问不知。
东都城中暗卫府。
一名稚童高座,看着半跪在堂下的粉衣女子,有些无趣的笑了笑,“败了?”
粉衣女子低下头,“属下无能。请公子责罚。”
稚童摆了摆手,“意料之中。”
粉衣女子的头垂的更低了。
“萧爷爷的伤势怎么样了?”稚童继续问道。
“只是些皮外伤。没有大碍。”粉衣女子恭谨回答道。
稚童点点头,挥手示意粉衣女子下去。
待到粉衣女子退去后,稚童轻轻摩擦着自己下巴,喃喃自语道:“大哥啊大哥,为了一个女子把自己逼得身陷险境,这可不是智者所为啊。不过我们毕竟是兄弟,我还是会万事留一线,只要你过得去父亲那关,我也绝不拦你。”
“至于父亲会不会顾念父子情分,是不是继续在你身上押注,那就不是我能看得明白的喽。”
ps:昨天一直登不上啊,总是网络超时繁忙,请重试。真的无奈。
第一百一十四章 饮茶()
萧煜自小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即便后来境况日下,困居小筑,那也是相较以前的公子生活才觉得不堪,去草原时走的是宽阔驿道,沿途都是匆匆而过,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还真没见识过真正的民间,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俗世。
说起来,他的童年还真是晦暗啊,十岁前因为所谓的启蒙,跟着外公读书,后来便被萧烈带到暗卫之中,再后来家中变故连连,像做梦似的,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没娘的孩子。然后就过上了没有后妈胜似后妈的日子。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自西岭口一路行来,萧煜走得不紧不慢,只是维持了正常人的速度,因为连番的恶战让他很疲惫,他需要足够的积蓄来面对东都可能发生的战斗。
所以他必须慢慢走,蓄养自身元气,保证在到达东都前自己精气神能够达到巅峰状态。
西河原足有一州之地,在大郑的官方划分中是将它一分为二,靠近关内的部分为陕州,毗邻中都的则划为中都治下。不过一般百姓更喜欢把它统称为西河州,而出了西岭口,便是出了西河州的地界。
自古道近乡情怯,所以当萧煜看到那块黑色的界碑,看到上面刻着的两个大字直隶时,心中复杂难言。
郑制,以州县划分,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
直隶州严格说起来尚不及西河州半数之地,却设总督一职。若说入内阁是在朝文臣的极致,入大都督府为武将极致,那么总督便是地方官员的极致,是大郑最高级的封疆大臣。大郑内阁五人,大都督五人,而总督也不过九人,实乃一等一的高位。
直隶总督,不单单总管直隶州内军务,民事,漕运等事务,更兼巡抚事,总管直隶周边各州军民政务,更由于直隶州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非皇帝信任之人不可担任,更被戏言为预备宰相,距离登阁拜相只有一步之遥。
走在还残留着水洼的官道上,萧煜有些自嘲,以前的自己确实是坐井观天。在东都城中想着找什么御剑神仙,殊不知自己的父亲就是逍遥神仙之下第一人,满朝文武仅仅是履霜巅峰就有数人,每次去给母亲上香时遇到老道士曾经也是云端上的神仙,只不过是跌落凡尘。
纵观大郑时下局势,郑帝老迈,太子已经作古,只剩下年幼皇子秦显,本来主少国疑,不过有这满朝文武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偏偏却有一位正当壮年的晋王。
晋王与郑帝一奶同胞,是先帝老来得子,他尚在年幼之时,郑帝便已经登基,所以也未发生所谓的骨肉相残,正相反郑帝与这幼弟感情极好,多次委以重任。
郑帝继位不久后,草原边境多有动荡不安,那时不过十八岁的晋王曾经在中都呆了两年的时间,若有战事,必身先士卒,凡是在其统帅下的兵卒,哪一个不服亲王殿下?
如今郑帝老迈,皇子不过一六岁稚童,可曾出过皇宫?可曾出过东都?可曾来过这巍巍中都?
如今大都督府中,除了大都督张清和被指为皇子老师的萧烈以外,其余三位大都督皆是亲王党之人。反观内阁,却是主张兄终弟及,既然兄有后,那便没有弟之事。却多是坚定的皇子党。
皇子党与亲王党之争,也就是文武之争。
若天下太平,则文强武弱。若天下大乱,则文弱武强。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修行界再一次乱起来了,那世俗又岂能置身事外?
走了一段,有一在路边搭起的小茶亭。多是一些来往客商在此歇脚。
萧煜看了眼日头,已经快要午时,便带着叶夏走进茶亭。
落座后,萧煜要了两碗热茶,叶夏家传本事学了多少萧煜不清楚,不过这大小姐的娇纵脾气却是养了个十成十,她挑剔看了一眼黑黢黢的茶碗,满脸嫌恶。
一旁的伙计是个伶俐的,兴许是客人见得多了,也不恼,反而是赔笑的说道:“姑娘,小店虽小,但这茶具却都是干净的,放心饮用便是。”
叶夏眼中闪过一丝不好意思,面色稍霁,不过仍旧没有去喝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清茶。
萧煜却是不在意一笑,端起茶碗一饮而尽,也没端什么架子,与伙计客气了几句。
伙计仍旧是一张笑脸的,这市井小人物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却没有谁是傻的,看这姑娘和公子的做派,保不齐就是哪家的公子小姐,再不济也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女侠之流,这等人物平日里都不肯正眼瞧他们,又哪里比得上眼前的公子来得平易近人?
伙计拿着长长壶嘴的茶壶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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