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云乱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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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云乱煜- 第4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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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寒恍然道:“王爷是在等萧瑾?”

    ——

    三日后,萧瑾在数百精锐暗卫的护卫下,返回西北中都。

    然后在养神斋中见到萧煜。

    萧瑾从袖中抽出一封信放倒萧煜身前的案上,轻声道:“我在离开东都之前,父亲让我把这封信转交给兄长。”

    萧煜拿起那封信看了一眼,没有急着拆开,只是道:“怀瑜,这次能解中都之围,你居功至伟,为兄该怎么赏你呢?”

    萧瑾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萧煜也不在意,继续说道:“既然你回来了,王相府那边也该捡起来了。”

    萧瑾默默点头。

    萧煜的视线重新落回到手中的信上,随手拆开。

    萧瑾一直在观察萧煜的表情,可令他失望的是,萧煜从开始拆信,到读完信后将信纸揉成一团,他的脸上始终没有什么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静。

    萧瑾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父亲信上写了什么?”

    萧煜眯起眼,平淡道:“没什么,只是一些陈年旧事。”

    萧瑾闭口不言。萧煜和萧烈之间的恩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牵动了天下大势,实在不是外人可以插手的,只能是他们父子二人自行处理。萧瑾虽然身份微妙,算是半个自己人,但在这种事情上也只能是点到即止,丝毫不敢得寸进尺。

    其实萧煜心底远没有萧瑾所看到的那般平静,萧烈在信中所说的确是陈年旧事,但也是萧煜与萧烈父子失和的根本所在,也就是当年方璇之事。

    萧烈在信中将当年太子谋反案的前后因果详细说了一遍,从太子势大到郑帝生疑,然后再到郑帝密令天机阁和暗卫暗中调查。其中许多庙堂公卿也知之不详的秘辛统统被萧烈写在了这张薄薄的信纸上。

    萧烈想要做什么?萧煜把握不准,即便是多年父子,也同样如此。

    以他对萧烈的了解,萧烈不是那么容易低头认错的人,若说萧烈写了这封信是为了缓和父子之间的关系,那萧煜第一个不信,但除了这个解释,似乎也没有别的解释。

    萧煜沉默了许久,笑了笑,“怀瑜,现在草原有些变故,为兄不得不亲自走一趟,不过你嫂子身体你也是知道的,不能太过劳累,所以这中都还要你来帮为兄分忧。”

    萧瑾沉声道:“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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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定风波(四)() 
郑明武二十年,东主派遣大都督冯章、傅声、蓝沧海率领二十万大军自中都而出,远征草原。 :冯章大军绕道小丘岭包围了纳哈楚驻地,纳哈楚被迫投降,致使乌伦河以东的草原诸部失去屏障,傅声则趁此时机直逼草原王庭,草原汗王及众台吉不得不远遁碧罗湖。

    明武二十一年,蓝沧海率军横穿乌斯原,一直攻至碧罗湖畔,大败草原汗王的汗王亲卫十二部,逼迫草原汗王签订城下之盟,自认归附郑廷,受封镇北王。

    明武二十二年,傅声在乌伦河南侧设立朵颜都督府,同时将部分草原部落迁往西北河内州。

    只是随着后来郑廷势微,大郑兵力不断收缩,从东主的西都到朵颜都督府,然后放弃秀龙草原和小丘岭,一直退回到中都。原本的朵颜都护府就逐渐沦为一座无主之城,中原和草原的来往商队多聚集于此,许多草原马贼得了金银之后,也会来这儿消遣一番,商人与强盗和平相处也算是此地一景,当然也不乏在中原招惹仇家而不得不远遁草原的亡命之徒,甚至流亡的修行者亦是屡见不鲜,当年的牧白就是其中一员。

    早年萧煜和林银屏被摩轮寺追杀的时候,曾经委身于此城之中,只是当初的萧煜并不知晓其中底细,只是到了后来才知道,那座不起眼的土城原来就是曾经大名鼎鼎的朵颜都督府。

    这座城没有城主,而是由数个“大人物”联合管理,而这些“大人物”的背后又无不例外地站着几位草原台吉或者西北实权将领。这里除了没有城主之外,就像是一座小号的巨鹿城,都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的规矩,所有人都要守规矩,而不守规矩的人都已经死了。

    或许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平等”和“公正”。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虽说这儿名义上是三不管的地带,但说到底还是西北王的地盘,西北王他老人家不在意这巴掌大的地方那是他的事,可在这座小土城中讨生活的人却不能不在意西北王,所以能做到城中话事者的人,都会小心地把眼睛和心思擦亮,以免不小心触怒了那位让草原和西北尽俯首的煊赫王爷,给自己招来泼天大祸。

    在城中居民看来,那些控制着整座城的人无疑是大人物。而这些人身后的草原台吉和西北将领,就像是地平线尽头连绵起伏的雪山,遥不可及。至于西北王,则像塞外高旷的天空,可望不可及。

    大人物站得高,看的自然就远,只是难免会忽略了脚下。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有些时候反而是最底层的小人物最先感觉到风波将起。

    比如说这次的草原之变,中都仅仅是疑心的时候,这座土城中的大多数人就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了,所以大商人们早早地撤走了商队,大队的马贼悄然远遁,土城中竟是呈现出一番难得的太平景象。

    就在这副太平景象中,一行人来到了这座朵颜都督府,人数不算多,大概只有三十余人。为首的是一名衣着华贵的男子,相貌不算出彩,气度倒像是中原那边的世家子,随行的两男一女也不像是寻常人等,怎么看都像是四只大大的肥羊,可偏偏在这个虎狼横行之地却没人敢于出手,哪怕是最寻常的试探。无他,只是因为那二十几个一看就是硬茬子的随行护卫。

    故地重游的男子熟门熟路地来到城内一家客栈门前,用手中马鞭指了指客栈的招牌,对身旁一名年纪稍轻的男子笑道:“当年我和你姐就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

    年纪稍轻的男子望着客栈,道:“早就听闻过这里,却还是第一次来。”

    这一行人正是萧煜和林寒等人,这一次萧煜亲自远赴草原热海,随行只带了林寒、唐悦榕和曲苍几人,至于那二十几名精锐暗卫,则纯粹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若是依照萧煜的本意,他更想孤身一人前往草原,只是这次不同以往,要压下草原之乱,不单单是个人武力就能就能解决的,所以他还带上了林寒。其实林银屏才是最好的人选,只是她的身体经不起这样的长途颠簸,就只能退而取其次。

    从林远身死到现如今,草原汗王的大位仍旧空悬,萧煜虽然被尊为草原王,可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娶了林银屏的缘故,这汗王位只能由一个林家人来继承。若林银屏不是女儿身,那她就是毫无疑问的新任汗王,在林银屏不能接任的情形下,林寒便成了距离王位最近的人。

    按照萧煜的设想,或许在将来,在他侥幸坐拥天下以后,可以让林寒这个小舅子回到草原继承镇北王王位,然后萧林两家继续联姻,亲上加亲,让草原王庭实实在在地变为萧家的西都。

    可这毕竟是以后了,眼下草原汗王大位空悬,是一个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难题。

    进了客栈,要了一间上房,所谓上房,其实就是一个独栋的小院子,专供商队或者拖家带口之人住的。萧煜三十多人住在一个院子不算拥挤,但也谈不上宽敞。

    凡是能在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开店,手都不会太干净,若是遇到肥羊,他们自然会变为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店,但有三种人却不会动手,一种是熟客,一种是背景深厚的过江猛龙,还有一种就是身负异术的修行者。熟客不用多说,毕竟要讲究个细水长流。背景深厚的过江猛龙倒不是吃不下,而是事后遗患太大,很难摆平,一个不好就要招来灭顶之灾。至于修行者更不用多说,匹夫一怒敢叫天子血溅五步,即便这些修行者达不到这个境界,拆了一个客栈还是绰绰有余的。

    掌柜的是个极有眼力的,在他看来,这一行人无疑就是第二种人,而且还是很难吃下的第二种人,所以他很明智地让手下人像正常客栈那般送酒送肉,酒是陈年老酿,肉是新宰杀的羔羊肉,绝对没有半点手脚。

    这也是萧煜为什么会带着二十多名暗卫的缘故了,道门有句话叫做肉眼不识真仙人,在这些寻常人眼中,萧煜这位天人高手恐怕还不如这二十多号暗卫来得唬人。

    小院正堂内,萧煜独坐一把椅子,其余三人分成两列站在两侧,若是不知萧煜真实身份的人还好,顶多只会说这人气度不凡,非富即贵。可在真真切切知道萧煜身份的人眼中,这个年纪不算大的男子身上却是有一股子“势”,不是修行者所谓的修为如何,而是执掌百万人生死和征战杀伐而积攒铸就出来的莫大威严。

    也难怪世人要感叹无知者无畏,初生牛犊之所以不怕虎,就是因为不识虎,等到真正知道了老虎的可怕之处,恐怕再也不会有曾经的勇气了。所以唐悦榕这个刺头在领教过萧煜的手段后,也是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

    萧煜很现实,有本事和我平起平坐的,我自然会客客气气,如果能让我萧煜低头的,那我也不介意恭恭敬敬,可若是做不到,那我萧煜可不会惺惺作态,你就只能老老实实地站着或是跪着,这便是萧煜的规矩。

    在西北,能不守萧煜规矩的人,有,不多,林银屏算一个,萧瑾、蓝玉、秦穆绵、秋叶、慕容等人或许能勉强算半个,至于其他人皆不在此列。

    萧煜的杀心不算重,但是杀几个坏规矩的人,却是半点犹豫都欠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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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定风波(五)() 
夜色渐渐降临,土城中掌了灯,在一片漆黑的塞外草原中格外刺目显眼。

    有一道雪白身影在沉沉夜色中越上了土城城头,俯瞰着小半个土城。对于这座早年的朵颜都督府行在,他一直都是印象浅淡,若不是与那人约好在此地见面,恐怕此生他都不会踏足这个隐藏在大漠黄沙中的“污垢堆砌”之地。

    他从城头上悄无声息地跃下,黑色的鞋子踩在地面上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对于寻常人来说步步凶险的土城,在境界高到一定地步的修行者看来,倒也不算什么了,顶多是不长眼的死人会多一点,仅此而已。

    至于所谓的规矩,那又算什么?

    一名巡夜的汉子只觉得眼前一花,身边不远处便多了一个美的不像话的白衣娘们,使劲咋了眨眼,才发觉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不过既然能在土城中讨生活,眼力价是必不可少的,他非但没敢凑过去,甚至就连大声喝问也不敢,反而是一缩头向后退去,竟是装着没看见一溜烟地跑了。

    混过江湖的都知道,一个孤身在外且能安然无恙的女子,而且还是美得不像话的女子,这本身就说明很多问题,哪个良家弱女子会大半夜地跑到这个虎狼横行的土匪窝?玫瑰好看是不假,可也扎人。

    在这座土城里,不长眼的人早已经死绝了。

    “女子”脸上多了一丝浅淡笑意。

    这地方,似乎有点意思。

    “女子”走了一会儿,忽然挺下脚步。然后在前方街道的拐角处,走出一名身着黑色锦衣的年轻人。

    年轻人微微一礼,道:“完颜先生,我家王爷久等多时了。”

    明明是女子面容却又被称为先生的白衣平静开口道:“前面引路。”

    昏暗的大堂中生起两个火盆,林寒似是有些不耐夜寒,不断缩手缩脚,在大堂内晃动出一片光影交错,唐悦榕不敢跟萧煜炸毛,却不怕萧煜的小舅子,嘲讽道:“你不是从小就在草原长大吗,怎么还怕冷?”

    林寒不悦道:“谁说我们草原人不怕冷?是我们穿的厚,而且关键是习惯了。我上个月还在蜀州,这个月就回草原,自然不太习惯。”

    唐悦榕这娘们自从变成如今这个模样后就性情大变,孤僻刻薄,此时嘴下更是丝毫不容情道:“你瞧瞧王爷和曲都督,还有我这个弱女子,有哪个喊冷了?你个大男人倒是娇贵”

    对于这种嘴上占不到便宜,打又打不过的女人,林寒只能故作大度地嘀咕了一句好男不跟女斗,然后便不再搭理这疯娘们。

    唐悦榕还要继续嘲讽,恰好这时一名年轻暗卫已经来到堂前,算是帮林寒解了围,轻声道:“启禀王爷,完颜先生到了。”

    一直在闭目养神的萧煜睁开眼,道:“请完颜先生进来。”

    “诺。”年轻暗卫轻声应诺后,徐徐退出门外。

    片刻后,白衣黑鞋的完颜北月大步走入屋内,宽衣大袖,姿容俊美不似凡间之人。

    完颜北月对萧煜拱手一礼,“后建完颜北月见过西北王。”

    不得不说,有些人生就一副好皮囊,即便是行礼作揖也能行出一股潇洒气度,而姿容不下于林银屏等人的完颜北月,无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萧煜将双手分别置于椅子两侧的扶手上,问道:“完颜先生,先前你通过暗卫送了一封信给本王,在信中你说有要与本王面谈,现在本王已经来了,有什么事你可以说了。”

    完颜北月开门见山道:“不知西北王是否还记得那个败于秦穆绵之手的莫风?”

    萧煜略微思量,然后想起了那个曾经在年轻一辈中也算排得上号的阴沉男子,点头道:“记得。”

    莫风当年在魔教中也算是与秦穆绵分庭抗礼的俊彦人物,但在秦穆绵叛出后建魔教后,莫风却没能顺势登位,而是被横空出世的“谪仙人”完颜北月强压一头,然后自此就没了他的消息。

    难道说莫风来了草原?萧煜微皱起眉头,如果说只是莫风的个人行事,那倒无妨,可如果说莫风是代表了后建某些人的意思,在草原之事背后推波助澜,那就不得不让萧煜好好思量了。

    萧煜轻声问道:“莫风来了草原?什么时候来的?”

    完颜北月语气平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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