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录之穿越瓦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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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录之穿越瓦罗兰-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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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故事:

    乔克是活跃在祖安的诈骗犯、纵火犯、抢劫犯、甚至是杀人犯,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更没有他感兴趣而没有办到的事!

    乔克做事随心所欲,行踪更是飘忽不定,没人知道他主要活动的范围是哪里,但是有一个地方,他却会经常去!

    那便是风暴之怒——迦娜的化妆间……

    迦娜邀请乔克加入英雄联盟,而乔克不感兴趣的事,一般谁劝都没用的!

    但是这一次乔克却是破例了——

    “欺诈的至高境界,便是我——乔克!我能看穿并玩弄你的全部!”乔克在加入英雄联盟后,躲过迦娜的视线,一改乖乖少年的面孔猖狂道。

    “大家别在意啊——他还仅仅是个贪玩的孩子——”迦娜对乔克的行为如此解释道。

    语音:

    选择:“恭喜你,召唤师,你召唤了一个骗子!”

    走路:“欺诈师走路的时候很慢,同样也很快!”

    “骗子走路都小心翼翼的,你发现没?”

    嘲讽:“想和我交朋友,哦不!欺诈师不和一无所有的人做朋友!”

    “把你的技能借我耍耍!”

    笑话:“欺诈的最高境界,就是咦——我钱包呢?”

    “欺诈的最高境界,就是咦——嘿嘿——钱包还在,咦——我手机呢?”

    释放大招时:“你的技能不错啊!”

    被大招击杀时:“被自己的拿手绝招杀死是什么感觉?下次说给我听听!”

    击杀时:“不要诱惑我偷走你那恶心的尸体!”

    超神时:“不是我杀的,警察叔叔,欺诈师从来不杀人,只是偷走了他们的血条而已!”

    五杀时:“这便是欺诈的最高境界!哈哈——”

    形象:头发苍白,面色苍白,瞳孔苍白,面容邪魅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身穿纯白卫衣,裤子与鞋子也是白色休闲装,帽子是纯黑色小丑图案棒球帽!手中抛着一把匕首!

送葬者——艾斯() 
送葬者——艾斯

    被动:静——艾斯每原地不动3S,就会使自身伤害提高2倍,最高提升5倍,随着时间增长而增长。持续13S。且被强制进行位移不会打扰此被动生成。

    Q:动——艾斯向前翻滚一小段距离,使自身找到掩体,让自身周围所有攻击者击中己身的技能与普攻统统呈现未命中效果,效果持续3S。

    W:生——艾斯原地休憩,击退附近单位敌人,并持续恢复生命值,所受伤害减免30%,持续3S。可打断!

    E:死——艾斯舍弃130码射程,给自己装填破甲弹。命中敌人无视护甲并使其移动速度减免为30%,持续3S。接下来3S,艾斯的射程会持续增长的1300码,并使被动效果时间减免3倍时间。

    R:葬——艾斯向金克丝借来加重版加特林,以持续火力压制敌人3S,压制期间,己身无法动弹。范围随自身射程变化而变化。

    选择时:嗯!

    走路时:别催!

    玩笑:笑!

    嘲讽:等!

    超神时:送!葬!

    5杀时:阿!们!

    “将!你!送!葬!”

    背景故事:

    艾斯的来历是迷,他身材壮硕,却不喜说话,甚至有些笨,唯一的朋友兼搭档是金克丝。

    金克丝是个话唠,偏偏他喜欢沉默。

    金克丝自作聪明,偏偏他喜欢看着她傻笑。

    可以想象他们俩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

    他虽然会经常和金克丝一起参与一些恐怖行为,但是他却仅仅只是个不太冷的杀手而已!

    他其实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没有什么华丽的技能,也没有绚丽的招式,但是往往出击必取人性命!

    他也是个极为矛盾体。对待弱者,他会极为同情与怜悯,甚至有时候为此而付出惨重的代价也不知悔改;但是对待以强欺弱、霸凌者,他会化为死神,无情的收割他们的性命!

    所以人们称他为——送葬者!

    “……”

    “胡子大叔不喜欢说话,我来说吧,其实胡子大叔是被金克丝捡到的,名字也是金克丝取得,金克丝的含义想必大家都知道,但是艾斯的含义呢?……(以下省略万字)!”金克丝拉过这名敢于采访艾斯的胆大记者兴奋道。但是疯子的话,一般没人会信!

    形象:黑色短发,唏嘘的胡碴子,面容沧桑,身穿一件黑色破旧大衣,大衣内上半身缠满绷带,手持一把银色手枪!

剑痴——艾斯(无资料)() 
剑痴

    被动:剑痴之道——剑痴的速度、攻击速度与攻击力永久成正比。

    Q:剑气纵横——剑痴向前方释放剑气,对一条直线上的所有敌方单位造成伤害,并对其施加“剑气纵横”效果。

    W:三段斩——坚持接下来的三道攻击会增加30%的攻击速度(自然攻击力与本身速度也会随之增长!)。第一剑:对目标造成伤害,并偷取目标少量生命值;第二剑:对目标造成真实伤害;第三剑:对目标造成短暂减速,必暴击!

    E:剑之领域——剑痴持剑散发剑意,在身体周围创造剑之领域,处于剑之领域中的目标会造成持续伤害并减速,并削弱防御,剑之领域持续10S。

    R:拔剑斩——剑痴终极技能,一经施展,速度快到极限,天下武功我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剑痴向指定方向瞬移,速度越快,瞬移越快,路径上的敌人都会受到伤害,受“剑气纵横”效果的目标,会引爆其体内剑气,从而造成两段伤害,此技能可暴击!

    (每记作用在地方身上的普功与技能,加上装备技能在内,都会给剑痴增加一点剑心值,当剑心值达到五点时,此技能才可用!)

    (剑心值上限为十点,当超过五点时,每多一点,都会使拔剑斩的伤害提升10%!)

    (当剑心值达到八点时,拔剑斩威力提高30%,并在释放瞬间与之后增加关于被动的30%移动速度,持续3S!)

    (当剑心值达到九点时,拔剑斩威力提高50%,提升50%移动速度,若这时的坚持在1S内受到最大生命值50%的伤害,九点剑心值将全部转化为相当于剑痴最大生命值50%的护盾,持续2S,并提升剑痴不关乎被动的60%移动速度,在3S内衰减。)

    (当剑心值达到十点时,剑痴除却大招之外的所有技能将无法使用,拔剑斩威力提高100%,提升100%移动速度,享受九点剑心值的护盾加成,并在护盾生出后2S内,剑心值不会消失!)

    形象:手持银剑,黑色风衣,胡子拉碴,面容沧桑,憨憨傻傻;身形健武有力,猎豹式爆发形肌肉,可以参照亚索!

一年,正名的时刻() 
从这本书上传距离今天,整整一年了。

    一年的时间,小喔写了780章,170万字,距离完本已经时间不多了。

    小喔并不是个职业写手,但是自上架开始,小喔的这本书就没有断过更,每天两章,从来不断。

    风吹雨打,有事或生病,都没有断掉,这样的扑街书,这样的成绩,小喔自认对得起小喔寥寥无几的粉丝了。

    而小喔也从开始的一腔热血变成了现在的……嗯,还是一腔热血。

    小喔并没有放弃,十年饮冰,未凉热血。何况小喔才仅仅只是一年而已。

    我也经常告诫自己,自己还年轻,年轻就是资本,没事,这本全当练笔,下一本投入更多的精力就行了,但是心中的失落感,颓废感是怎么也抹消不掉的。

    小喔没有要求大家做过什么。自从这本书已经确认了扑街之后,埋没在了成千上万本的书海之后,小喔没有像大家索求这个票,那个票,因为小喔感觉不值,为大家不值,为投票给这本书的人感到不值。

    但是,每当小喔看到有人投票,或寥寥的打赏给这本书,小喔都很高兴,并感谢。

    投推荐票的,小喔也记得很清楚,这里还要说一声感谢。

    这本书已经一年了,算是老书了,虽说没有成绩,但却也是我的心血。

    今天,小喔不是为了感谢,而是为了正名,一年后的这一天,为我这本已经扑街的书,却还没放弃的书正名。至于感谢,就留到完本感言吧,小喔得好好拉拉。

    小喔为这本书解释的次数很少,寥寥无几,但是今天,小喔等的就是今天。

    首先,群穿问题。

    很多人骂小喔,或者直接认为群穿然后就不看了。

    在那些读者的心里,一定是认为,一个人穿越过去多好,自己装逼,打脸别人,没有人给自己抢。多好?

    我也理解你们这种心思,但是按我所想,群穿就是一个流派,没啥别的。

    像《火影之最强震遁》这本书,完全打开了玄幻与二次元相结合的流派。但是如果这本书的作者写的不好的话,他就不是打开了一个流派,而是和小喔一样,扑街了。

    成功了就要受到赞誉,打开了一个流派;没有成功就要受到谴责,嗯,扑街。这个我也懂,我没有他的文笔,我的错!

    还有,辰东大神的遮天也是群穿,但是我没有辰东大神的白金名头,没有一批又一批的死忠粉即使辰东大神开局写的往往并不怎么吸引人,尽管文笔很好,但还是有很多人能看的下去。

    这就是差距,小喔的错,我也一直没有怪任何人,只怪我自己,想的太简单。

    但是小喔还是要说一句,那些只看第一章就开始骂小喔的,开始说群穿不看了的,能不能麻烦你们看看第二章,看看这些人到最后只剩下了主角一个,装逼的,打脸的仍然仅仅只有猪脚一个人而已呢?管中窥豹,只看片面就把我这本书扁的一文不值,小喔只想说:

    这本书值一文,不是为我,也要为那些尽管这么扑街也看下去了的读者。

    其次,女主问题。

    很多人说小喔既然写主角穿越到英雄联盟的世界,为什么不多找几个女朋友,把英雄联盟里的女性角色全部收入后宫呢?

    抱歉,这本书是热血文,不是后宫文,更不是种马文。就像豹女与狮子狗,小喔只会将他俩写在一起,而不会让猪脚横刀夺爱。又比如寒冰与蛮子,小喔只会让他们夫妻感情和睦,而不会小三插足。

    还有很多的cp,小喔只会让他们在一起,不会拆散他们,后来要不是有人提议,小喔估计连阿狸都不会收,要不然猴哥怎么办?

    再然后,很多人不喜欢的圣母性格。

    小喔可以明确的表示,这简直是无理取闹。

    主角虽然前期比较懦弱,但是你想想你穿越到一个陌生的世界,本来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学生,你还到那就杀人,就冷血,将自己瞬间比作身经百战,屡经杀伐的战士,这可能吗?

    猪脚就因为不想杀人,不会杀人,就被说是圣母,这真的太过可笑。

    就是你,你在现在,不用背负法律责任让你去杀人,你特么敢吗?就算敢,你这个人得有多BT,估计就是一个疯子!

    人都是有感情的生物,小喔本人就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说感情带入就感情带入吧,反正小喔也解释过了。

    小喔自认这点没错,一个人总是要经过成长的。还有就是因为小喔想要写的真实一些。

    说到真实,那么最后一点小喔要为本书正名的。

    世界观,事件簿问题。

    小喔发书的时间是上年的五月份,那个时候拳头公司还没有提出英雄联盟世界观论,就是具体的瓦罗兰背景故事。以往的都是零零散散的信息而已,甚至它还常年改版,改版之后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就像是召唤师这个体系,早在召唤师峡谷变动之前,召唤师这个体系,或者这个概念便渐渐被拳头公司抛弃了,这与瓦罗兰原有的世界观不符,但是没关系,谁让他是老大呢,于是,我这本书中召唤师的存在几近于无!

    再举个最近的例子,狼人大改,原本的背景故事全部修改,狼人与奶妈索拉卡已经完完全全的没有关系了,但是在原有的世界观中,他们是有密切联系的!

    如果不论世界观的话,那么小喔的这本书已经发出,世界观已经完整,难道要因此修改吗?

    就算小喔修改了,拳头公司还会再改,一个劲的改,改的体无完肤,甚至连瓦罗兰大陆的地图都会改掉,或许你们有的人知道,其实瓦罗兰大陆在拳头公司原有的英雄联盟世界观中仅仅只是整个大陆的一角而已,但是后来却直接变成了整个大陆!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说我不符合英雄联盟背景故事,但是我已经尽力了啊!直到后来,小喔再也不管了,拳头公司能改歌体无完肤,难道我就不能?

    所以我已经完全不按照章法来了!

    我原本的故事剧情,是从“正义周刊”之后所发生的事来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正义周刊”!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正义周刊已经完全被拳头公司排除了,上面是不对的,我也是够了——

    好了,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唐吉坷德!我不能勉强你从你的世界观中进入到我的世界,但麻烦你们不要说我写的完全不符合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

    你敢说你想的就完全符合吗?就算符合的话,下次大改,你还要重新推翻!

    其实我只想说,我的故事没错,错的是我,这样总行了吧?

    好了,说了这么多,也累了,几乎是一鼓作气写完的,洗洗睡吧!

    最后的最后,我只想说:尽力而为,无论输赢,都是精彩!我输了,但我骄傲,而且会坚持到赢的时候——

    感谢阅读!

虚空之怒——巴钢() 
虚空之怒——巴钢

    被动:虚空战铠——每当巴钢受到伤害时,巴钢身上纯虚空金属打造的铠甲会自主的卸掉10%巴钢所受的伤害。此被动会在巴钢血量低于20%的时候,提升3倍。

    虚空能量——巴钢吸引虚空能量向目标砸去,砸中目标会四散攻击其他单位。击中者会减速30%,持续2S。

    虚空金属——巴钢将其战铠吸收的伤害,化为能量金属环绕在自身四周,触碰到敌方单位会令其损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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