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爱臭美爱骚包爱装那啥嘴贱心软的伪萝莉的穿越轮回重修之旅某腹黑前男友深情款款青莲我爱你做我的帝后切帝后不稀罕我死了一遭后你才来献殷勤早干吗了某恶毒小三那是我的男人我才是有资格坐上帝后位置的女人丫的本神给你的才是你的本神不给你不能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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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蝴蝶效应和背叛()
天地初生,世间还很是贫瘠,会说话会喘气的都很少。而作为支撑天地的神树,我极为无聊。闲来无事,便喜欢用枝桠戳破其他相邻世界的壁障去看看其他高阶世界的风景。
最近,当我吞噬了足够的生命能量再次进化后,我毫不费劲的打破了一个之前从未发现过的高级世界的壁障,侵入其中。
当我花了神力运转十周天的时间,按照这个世界计算时间的方法,花了十分钟了解了这个世界后,我想,我之前的行为应该会被这里的生命称作“黑客攻击”。
而从他们的书里,我又发现,也许我这个“黑客”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就是“妖”。
我看了看自己体型硕大的原身,以前根深蒂固的审美观在这一刻产生了巨大变革,开始觉得那被称作“人”的生物,行走间的姿态果然是美不胜收。要不然,那被称作妖的为什么都要历尽千辛万苦修炼成人呢?
而我的审美观产生巨大变革的后果,不仅仅是眼中原本漂亮的身体变得不再漂亮了那么简单。而是那个世界的蝴蝶扇动了翅膀,我的世界就刮起了风。我洋洋自得,称此举为“变革之风”,却恰恰忘记了,我原本是最讨厌风的。
倏忽间,沧海桑田。
我的世界日渐繁华,创世神虽身死道消,却留下了大道神念庇佑天地。
而我也早已修炼出了世间最完美的“人”身。每日里游走四海八荒,看着那些初生之灵露出羡慕妒忌或尊敬的眼神,我很是得意。
渐渐地,我又觉得这样每日里闲逛、接受各族的敬畏眼光的洗礼变得无趣了,便没事找事的挑起了战争,收服了上古洪荒各族,一统三界,更按那个世界仙界的样子打造了号称神界的莲河天。
我理所当然的坐上了至高神的宝座,封号青莲圣母。可我也并不觉得十分得快乐,因为我一直看不透那个男人的心,更没有想到他是如此的憎恶我。我总以为,他起码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
冥月是我最宠爱的男人,不仅仅是因为他动静丰瞻,一如图画中人,更因为他有一双极美的眼睛,里面波光潋滟,似乎盛满了整个紫海的风光。
每当我深深的看进这双眼睛,我就会想,如果有一天我溺死在这里面,我也是心甘情愿的,不是有句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
将冥月比作牡丹应该是极为不合适的,但是死在冥月这双眼睛里,大概是我能想到的最为美妙的死法。
可当我看着狠狠刺入自己腹中的琼玉剑,还是有些后悔曾经有过那样的想法。我还是希望能和他长相守的,而不是死在他手里。
这把琼玉剑是我在赐予他神格,册封他为三大祭司之一的月祭时送给他的,以我能开出的最美的花朵为本,以我的生命本源为媒,取了莲上河的水淬炼,历时整整九千年铸成。
剑身晶莹剔透,通体血红,此刻插在我的腹中,我却有些遗憾,当初为什么独独选了那朵最红的花来铸剑?这样的颜色和鲜血的颜色混在了一起,完全没有震撼的视觉冲击呀!这样的剑用来杀人的时候,是不是会少了那种剑身不沾血的快感?
我肯定这把剑绝对是不会沾染血污的,但是这通体的红色实在是太容易混淆了不是?当初送他剑的时候只想着送把漂亮的,却没想到应该送把实用的,现在他拿这把剑来刺杀我,是不是还是认可了这把剑的价值?虽然,我是希望他能体会到我送这把剑背后的含义。但是,他愿意用我送的剑来杀人,我是不是还是应该高兴一点?
可是,看着握住剑柄的那只手异常的沉稳和坚定,那双原本波光潋滟的眼睛中杀气一片,为什么被刺中的地方一点也不疼,胸口却像是被撕裂了一般让我痛不欲生?连带着灵魂深处的本命神树都开始颤抖起来。
“为什么?”
自己嘶哑难听的声音让我一愣,我其实并不想问这句话,因为我一直奉行与众不同、独具一格的路线方针。大多数人遇上这种情况,估计头一句话都要问个“为什么”,可我觉得这就落了俗套。既然别人都已经把剑刺进你的要害了,非要问个水落石出又有何用?徒增不甘而已。
可是,我还是问了。
只因为,这是冥月,我心心念念的男人。我自问从未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对他好的不能再好,能给的不能给的我都给了。可现在,明显我的方法错了,或者,他想的和我想的完全是两码事。
在这决绝的背叛面前,我是要继续维持我至高神的颜面?还是承认自己是个为情而伤的女人?
我非常想选前者,可是,我的确只是个为情而伤的女人而已。
我想在这个时候诚实一点没有什么不好,起码知道了真相,也许我会死的瞑目,并祝他幸福。
“因为你让我觉得恶心。”
冥月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清清冷冷的,带着无比的高贵优雅。只是那凉薄的唇中吐出的话实在让我无法接受。
“胡说!这世间有谁能有我美?”我不甘的抗议。自从十几万年前我凝聚了这具最完美的纯粹之体,一直惜如至宝,自问可与三千世界任何传说中、非传说中的美女一较高下,他怎么可以这么说?怎么可以!
如果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丑,那绝对会让这个女人记恨很久,就算不至于狠狠的报复,但是吐口吐沫,咒骂一番是绝对难免的。但是如果说自己丑的是自己爱着的男人,那种打击绝对是惨绝人寰的。
此刻我清晰的听到了从胸口处传来了碎裂的声音,同时感觉到了生命在飞速的流逝,但却仍旧强撑着不愿倒下,瞪着眼睛看着他,等他进一步的解释。
“美与丑,仅仅是看外表那么简单吗?在我眼里,被你吸收炼化掉的生命要比你美一千倍,一万倍!”
我浑身的力气终于全部消失,从高高的云层上跌下。强烈的失重感传来时,我在后悔,当初为什么学那个世界的仙境,将自己的宫殿建在了那么高的地方。从这上面摔下去,恐怕我再也保持不了最完美的仪容了。
可是,被背叛的如此彻底,我还想要保持最美丽的一面给谁看呢,只让人觉得恶心罢了。
哎,我其实有些意外自己在面临这样的事情时居然还能保持镇静,过了刚开始的痛不欲生,现在居然又没什么感觉了。可能,我并没有体会到爱的真谛吧,要不然,我应该像书中写的那样由爱转恨,然后心态进入极端,干些毁天灭地的事情才对啊。凭我的真正实力,想要毁灭点什么,实在是太容易了。虽说三千世界咱不能尽毁,但是砸掉一两个荒芜的世界消消气还是小事一桩的。
但是,咱可是奉行特立独行主义的,刚才一时不查,立场不坚定了一下,现在绝不可以一错再错!
急速下坠的过程中我认真的思考了一番,做出了决定。我决定不追究冥月的弑神之举,反而要赏赐他!大大的赏!
因为我现在如此镇静说明了我对于冥月的感情不算是爱,既然不算是爱,那我就是他的主子,是这片天地的主宰,既然是主宰,我自然就要大肚一点。
既然冥月此番刺杀的理由是为了那些被我当养分的生灵,那我就赐予这些生灵智慧吧,虽然我是想将那些残次品回炉再造来着。不过回炉再造历时又长,也挺麻烦,那就干脆一点吧。
就将我的这个身躯化为滋养天地的养分,灵魂之力来支撑天地根基稳固,我的意识再顺带庇佑一下这片天地不受空间毁灭之力影响,从此万年,这片天地应该将会灵气充沛,物产丰饶,繁华富足,那些生灵也会灵智大开,真期待那时候的情景。
干完了该干的,我的这个最满意的身体开始渐渐消散,其实是有些可惜的,但是人家说恶心了,还留着干什么,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堪称完美,既然觉得恶心,就化入天地,让你恶心万年,恶心到底!
哈哈,我极为爽快的笑了起来,心中一片轻松时,眼角却意外的撇到了从空中追下来的熟悉的身影,顿时升起了恼怒的情绪。
追下来做什么?难道这么高还摔不死我?还想亲眼看我摔成烂泥才干休?
我觉得这一刻自己十几万年来的涵养功夫都要破功,直想指着那个男人的鼻子大骂:“你个忘恩负义的狗男人!”
可惜,没来得及。
这件事恐怕是我转世之前最大的遗憾。
而据我后来分析,我的性格中多了些愤青的元素,绝对要归咎于那时我想要惊天地泣鬼神的那一嗓子没嚎出来,以至于憋闷了太久,憋出了内伤。
【002】魔幻现实主义与梦()
我一直以来都挺喜欢“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的,且不论它究竟是何意思,单看这个词的表面,都是妙趣横生,足以品味半天的。
“魔幻”与“现实”完全就是两个矛盾至极,完全不沾边的东西,居然连在了一起,还凝合成了一个意思,足见造出这个词的那位高人的高明,而这两个词后面又挂上了“主义”二字,更彰显出了不凡。
为什么?
因为跟“主义”有关的东西,那绝对都是高层次的,代表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呀!
比如代表各种社会体系的主义;
又比如浪漫主义、凯恩斯主义、唯物主义、人文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等等等等。
但是上面这些“主义”和“魔幻现实主义”一比顿时又都相形见绌。不用比内涵,直接比字面,就足以让其他的“主义”都羞愧的找不到北。
而我一直以来做的那个梦,自认为就极具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艺术魅力直逼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斩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堪称“万年孤寂”。
在我的梦中,有一个称得上经典中的经典的场景:
一株无名的花树,映衬着天际青青的碧色,开得很是凌厉,风一过,漫天漫地猩红飞卷,铺陈满地,那花色浓的就像是心头流出的血,燃烧着一股莫名凄凉的愤怒和无法实现的渴望。
树下,一个身着月白长袍的人静静伫立,那漫天的猩红偶尔有几丝零落在他的发际,肩头,看着,竟像是花树的血泪般点点滴落。
空气中,馥郁的香气弥漫,
渐渐的,无名花树血泪尽落,枝桠枯萎,天地萧瑟,树下的那个人也日渐模糊、消失不见。
空气中,馥郁的香气弥漫,渐渐的,无名花树血泪尽落,枝桠枯萎,天地萧瑟,树下的那个人也日渐模糊、消失不见。
耳边似乎一直有个阴郁黯哑的声音在喃喃呼唤着一个名字,可那声音却像是被凌乱的风撕扯入空中,总是支离破碎,无法捕捉。
每当我梦到这个经典场景时,都会配合的掉几滴眼泪。没办法,谁叫我生来感情充沛,情感细腻又极具艺术细胞,对这样一个唯美的场景,我欣赏到了美的同时又体会到了深深的哀伤。
而当我感觉像是被人掐住了脖颈一般,呼吸困难,胸腹钝痛时,我又会抱怨一番,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听起来是很酷,但是魔幻就罢了,现实的来那么一下,实在是让人极为不适。
“伊博士,提前祝贺你啊,听说你们的实验进入了攻坚阶段,马上就要有重大突破了,得了诺贝尔奖,可不要忘记咱们这些老同事啊!”实验室里平日总和我对着干的sam,破天荒的主动和我说起了话,还状似亲昵的开起了玩笑。
“我如果得了诺贝尔奖,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告诉老板,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我冷冷的回到。
“别这么无情嘛,我们只不过理论相悖而已,一个女人自视甚高,过于孤僻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像你这样的女人,的确是值得敬佩,只不过大多数男人都会对你敬而远之吧。”
我心中嗤笑一声,女人太聪明了就会被敬而远之?什么逻辑,只不过没有勇气承认自己肤浅罢了。我转身就走,连说“再见”的礼貌都欠奉。
“伊博士,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sam不死心的又追了上来。
“交朋友?”
“是啊,我们是对手,难道就不能做朋友?”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sam伸出的手,那手掌掌心宽厚,坚韧有力。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另外一双手。骨节匀称,莹白修长,握住剑的样子极为性感。
我不由得恍惚了一下,握住这只手,是不是就意味着能够交到一个朋友,是未知数,但是,这一刻我却想要握上去,果然,孤寂了太久吗?还是说,我想打破那个关于手的梦魇?
其实,交朋友不过只是一念之间而已,不是说,最具有可塑性的寄生生物是人的想法么。人类一个简单的念头可以创造城市,一个念头可以改变世界,重写一切游戏规则。
一个念头也可以多一个“朋友”。
我最终还是伸出了自己的手,和那双温暖宽大的手掌握在了一起。
朋友?
我在心里看不见的角落里偷偷笑了笑。
――
我今年三十岁了。
三十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正直而立之年,褪去了青涩,开始变得成熟,是更加有担当,更加吸引人的年纪。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却意味着韶华即逝,容颜将老,处于要被划入“黄脸婆”范畴的危险边缘。
我对于“熟男”这个词不置可否,但是“熟女”这个词,却总叫我浑身难受。相较之下,我宁愿别人偷偷管我这个从未谈过恋爱,从未有过真正私生活的女人叫“老处女”,也不想被称为“熟女”。
原因?天知道!
至于为什么不谈恋爱,哎,长久以来被那样魔幻现实主义的梦缠身,没有疯掉已经是奇迹,还妄求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