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再起杀机(喜欢的朋友求举手收藏)()
过了许久,林霄才走回家里,门口的两个尸体流出了大片的血迹,母亲的声音一直在卧室里呼唤。
“妈我没事”林霄回应了一句,然后弯下腰捡起那把掉落的手枪,是一把警用手枪,保养的还算不错,抽出弹夹里面还有2发子弹。
这枪我就收下了!林霄又从痞子男身上翻出了一小盒子弹,里面大概也有十几发,他没细数,只是赶快的搬起这两具沉重的尸体,拉进黑暗之中。
母亲出来了,当她看见满地的鲜血与客厅的狼藉,终于忍不住哭了,这个末日她已经失去了丈夫,她怕在失去唯一的儿子。
乱世之下人命如草。
林霄安慰了母亲几句便催促她开始收拾背包,如今家里是呆不住了,自己杀了几人,复生会的人会搜查附近的,而如今的世界人口稀薄,他根本就无法掩饰,只能逃之夭夭。
反正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离开这条道路迟早都会选择的,只是如今的世界去哪儿生存呢?
林霄一边收拾一边思索,静安市外面的世界此时变化成什么样子了,想到水站厂的那条恶犬,就可以想象出了城市的后果,黑暗已经降临二十多天,动植物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一只普通的野狗此时都变异成小车一般大小,如果现在在独自出发,就会像是落单的绵羊走进狼群之中。
静安市的人们如今看来已经陷入死局,只能靠着城市提供的庇护所与残存的供给艰难度日。
小区周边已经被林霄搜刮遍了,看来目前只能先换一个地方躲藏,好在如今的静安市到处都是空房子,住宿只要收拾一下并不是问题,主要是食品问题,逃难的人群带走了太多粮食,林霄想到了城东的一处食品工业园,或许在那里还会有一些新发现也说不定。
背包很快就收拾满了,家里东西不多,除了必须的存粮以外,林霄又准备了一些趁手的工具,虽然有些重但是这些工具又时会很有帮助。
林母虽然有些不舍得离开这个家,但是为了儿子的安全,她也毅然选择离开,毕竟只有亲人所在的地方才算是真正的家。
望着这个熟悉的屋子,干干净净的地面,墙上照片里一家三口开心的笑容,这里注定将成为他人生最美好的回忆之地。
吹灭客厅里最后一根蜡烛,林霄用大锁将大门锁住,又搬来许多杂物堆积在门口,这才转身离去。
外面依旧寒冷,此时的气温降到只有十度左右,这个温度已经开始变得影响生命了。
多日未出,林霄观察到马路边原本生长的野草此时都开始卷曲起了叶子,两旁的绿化带里,许多植物开始停止了变异,转而在表层凝结出厚厚的保温夹层皮,看来植物的变异因为受到了低温的影响,逐步变得缓慢起来,更多的采取了防御手段。
或许这是也是逃出静安市的一个契机。
道路上几乎已经少见篝火堆了,但是多天的探寻已经让林霄对这些道路无比的熟悉,他在前面举着火把给母亲引路,不多会儿,就走到了静安市的中心城区水金路。
林霄颓废了好些天,算了一下也有快十天没有去找王韵儿了,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
“妈,我有个同学住在附近,我想去拜访一下。”
林母听到儿子的话,点了点头道:“也好,同学一场,你们珍惜这段感情吧。”
林霄心中有些高兴,他找到一处服装店,里面一片狼藉,看来也有人开始意识到寒冷的问题已经在收集衣物了,走到二楼,这里倒还算整洁,还有一张大床,看来这是店主当时休息的地方,他安排母亲在里面休息,叮嘱不要把蜡烛光照射到窗外,就出了店奔向那片高级公寓区。
别墅区这里依旧冷清,诺大的小区已经没有一处篝火了,不过林霄也没感觉到什么意外,这里的有钱人有车有人,大部分早在太阳消失的第一天就早早跑路,王韵儿家里要不是父亲不在,估计也就不会有日后的相见了。
轻车熟路的摸索到王韵儿家的楼下,林霄刚要呼喊,却突然张了张嘴巴没有发出声音,火把照去,王韵儿家的那扇熟悉的红木大门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敞开,露出里面黑洞洞的客厅。
林霄有些紧张,他快步走进这栋三层的小别墅里,火把照射下,满地摔倒的桌椅板凳,华美的地毯此时上面有一滩滩血迹,所有的橱柜抽屉都被翻出,许多杂物洒在地板上。
“王韵儿!”林霄大喊一声,他顺着所有的房间一个一个寻找,终于在黑暗的厨房里发现两具熟悉的尸体。
王韵儿的妈妈双目空洞的仰望天花板,额头有一个血黑小洞,而且身上还有多处血迹,而张姨则趴在地板上整个背部都是被刀砍的划痕,露出白花花翻开的背肉,死状极其残忍。
“草泥马的!”林霄慌张的俯身下去检查,两人的尸体都已经开始僵硬了,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林霄内心中犹如被揪住心脏一般无法呼吸,他疯了一样奔跑到楼上楼下甚至厕所里寻找王韵儿,不断的大声呼喊,可是黑暗之中,除了他的翻找声以外,别无他声。
整个王家被他翻了个底朝天,没有看到王韵儿。
“这是怎么了!”林霄心中辗转出许多念头,不过因为眼前的景象联想,大多都是不好的,他多次深呼吸尽量想使自己平静下来,但是脑海里怎么都抑制不住疯狂的念头,那时一种无限杀戮的感觉,他的双眼再次变成了血红色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霄望着满屋被彻底砸碎、推倒、破坏的一切,渐渐清晰的意识,冷静进一步使他的脑海开始寻找正确的方法。
屋里并没有王韵儿的尸体,说明她还活着!
这是唯一可以使林霄彻底冷静的理由。
一旦恢复理智,林霄才开始冷静分析,王妈身上有枪击的痕迹,而张姨身上都是刀伤,这些很明显不是野兽而是人为造成的,屋里被他翻找了多遍,除了没有王韵儿以外,还缺少了一样重要的东西。
大量的食物!
之前他亲自拉来的压缩粮与罐头整整堆满了三小车,这个数量王家三口人吃上几个月都不成问题,而如今不但一袋都找不到,而且房间里还被搜刮一空,所有有用的都被带走,这种明显残忍的暴力抢劫手段,绝非寻常人能够短时间变成这样的。
他的脑海中不禁浮现了复生会这个团体,疯狂的扩张,有枪有刀,做事暴力。
“是不是你们!”林霄咬牙恨道,谁做的事情都会露出马脚,待搞清楚是谁做的这一切,我必诛之!
第12章 野兽(求收藏)()
走出了王韵儿的家,林霄快步搜寻整个别墅区域,果然看到了周围几家的大门也都被打开,心中更是断定了自己的猜测。
因为王家住的可以说很幽静,一般小型的抢劫团队这么巧就能摸到这里有人居住,而这伙人显然人多势众,一家一家的摸索抢劫,这种手法必是较大的团体所为。
在别墅区的另一头林霄发现了一处隐蔽的火光,“砰”的一声砸开大门,林霄举着火把向里望去,是一对中年夫妻蜷缩在小小的篝火旁边。
“大哥我们已经加入会了,交出了所有存粮,你们还要怎么样。”
林霄没有解释什么,只是把枪口指向他们说道:“之前来的人是谁?”
“别别开枪,说是什么复生会,我们也是被迫的!”中年男看出了此人貌似像是寻仇的目光,连忙摆脱关系。
“什么特征。”
“是几个年轻男人,没太看清”火光炸开,砰的一声枪响惊得两人一个哆嗦。
“哦哦我想起来了,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有留着八字胡,小寸头带着眼睛,其他人都是管他叫老大,还有几个蛮壮实的,其他的真没注意”
“几天了。”
“额,好久了有几天了吧,这天都是黑的我真不清楚”
林霄收起枪转身离去。
“平湖路!”林霄知道复生会的地址,平湖路那里原本就很混乱,属于市政的重点管制地区,距离这里有八条街区,虽然也不近,但是水金路这块地方是静安市的中心区,不管如何扩张都会经过这个地方,而目前能够有这种势力的他只知道这个强大的自发团体有能力做到。
林霄回到母亲的藏身之处,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陪着母亲吃了一点饭,收拾了背包便又翻身出来了。
他带齐了所有的攻击武器,手枪子弹、自制标枪、三柄尖刀,因为他知道现在这个新时代只有武力才能让别人尊重你的思想。
这注定是一场杀戮的对话。
道路上因为寒冷已经很少见到人留下的痕迹了,林霄裹紧了身上的衣物,独自举着火把前行。
走了很久,在穿过了一栋地标性的大厦后,林霄终于转角进入了平湖路。
平湖路这一片已经是有些陌生的地区,这边属于新区,人口本来就不多,林霄上学时也很少到这边来,而且如今这里的变化也很大,许多路边的绿化树长得又高又大,上面缠绕着一些藤蔓类植物,有的都垂到了地面上,仿佛这里已经被抛弃几十年的样子。
但是这里唯一有别与其他地方的就是篝火数量明显多了不少,道路上总算是勉强可见,可以看出这里应该住有许多人。
路口处的商场,有几支火把插在那里,里面传来了几个男人的交谈声音。
林霄见到有守卫在外围,立即熄灭了火把,不过还是被人发现了。
“喂!那边的是谁!”
这几人占据的位置非常好,商场三面玻璃墙可以将外围的一切尽收眼底,而火光异常的熄灭果然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那就拿你们几个开刀好了。”林霄此时的内心经过了多次的历练已经更能适应这个黑暗时代的生存规则了,何时保留人性、何时产生野性是这个新时代智慧人类必须要学会的生存意识。
如今的林霄就做的很好,他没有使用方便的手枪,因为那样的枪响会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而是利用黑暗做掩护,无声的开始徒步接近几人。
“看错了吧,哪有人?”有人提出质疑。
先前喊话的人否定道:“不可能,在岔路口那边刚才确实有个火光。”
“我们去看看。”几人商议的一下,决定还是前去查看。
而此时的林霄借助他们火光所带来的指引,已经接近到商场的十米处,俯身准备开始攻击。
商场门打开,三个男人都是清一色短发,身上穿着许多层衣服,显然夏季里突然来到的灾难是打得所有人措手不及。
林霄通过他们高举着的火把观察他们,前面一人身材最为高大,超过了180公分,长得非常壮实,手里握着一把真正的开山砍刀。
另外两人气色也还不错,一个拿着棒球棍子,另一个居然手中拿着一面警用的防弹盾牌,联想到他从痞子男手中获得的警用手枪,林霄似乎知道了这伙人起家的秘密。
三人在黑暗中摸不清刚才火光出现的距离,只能靠着对附近的熟悉估摸着位置。
双目逐渐变得赤红起来,周围的一切也变得有些清晰,林霄似乎都能看到地面上的有一本被寒风吹得不断翻页的杂志。
此时他的理智仍旧没有受到影响,林霄自己似乎也感觉到了身体的异能。
“今晚我就做一次野兽好了!”
第13章 守卫()
三人走的很小心,毕竟在黑暗里,他们对微弱的动静都有些敏感。
火把的光芒即将照在匍匐在地上的林霄。
就是现在!
林霄纵身一跃而起,他的身影化作一道黑豹,两只手上的尖刀仿佛野兽的利刃一样瞬间划破前面那高大男子的衣服,扎进肚子里面。
男子闷吭一声摔到在地。
“哎呦我擦!”另外两人被突如而来的杀戮惊吓的破口大骂,这是人类对付恐惧的一个本能。
一击就走,这是优势。
其中一人立即畏缩在他的盾牌之下,另一人拿着刀不断慌张的四处张望,转着圈来给自己防御。
“笨蛋!把火把扔了,那是靶子!”先前那个高大的男人捂着腹部的两个伤口大骂道,虽然受了如此重的伤但是他明显还未慌张,显然也是一个经常见血的主。
另外两个好像听到了真理一样,急忙把火把甩到一边,两人背靠背刀向外,以瞎子的状态组成了一个小型防御。
正合我意,林霄的异能使他能在黑夜中看清大部分景色,而普通人对外界的感触百分之八十是通过眼睛来进行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五感中唯一还算敏锐的视觉优势在现在荡然无存。
“是谁!知道我们是复生会的人吗!”高大男子躺倒在地上,艰难的吼出声音,他希望在静安市这片黑暗的土地中,复生会的名头能够帮助他生存。
林霄在黑暗中笑了,他冷声回应:“找的就是你们。”
“张老八打信号枪!”男子流出了冷汗,对手显然知道他们的身份还敢如此下杀手,不是实力强悍的其他团体,那八成就是来寻仇的!
在这个残酷的时代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会有好好商量的余地,这一点他们复生会在扩张的阶段已经遇到多次了。
情况紧急,拿盾牌的那人赶紧从腰中摸出一把信号枪,左手握住指向天空。
林霄则以更快的速度冲进那人,即使在黑暗中,他的刀锋仍旧准确无比的划断了那人的整个手腕,随即他一手一刀,两把尖刀直接划开了背对着两人的脖颈。
反观这两个男人,在黑暗中弱的毫无反手之力,这就是变异的威力,这就是进化的优势!
战斗结束的非常快,高大的男人只听得到后方一阵急促的运动声,以及两声短暂的呜呜声后,周围就再次陷入安静。
太诡异了,对手是如何能在黑暗中如此顺畅的杀人。
一只蜡烛被点亮,这一小片烛光中,一个充满冷意的青年暴露出来,他的右手一只长长的标枪指在了高大男子的鼻尖,寒芒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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