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枫身前左右,全都是丧尸,朝着他这个中心点围了过来。李枫并不慌张,眼中冷光一闪,双脚用力一蹬,倏地一下,李枫的身体腾空而起,高高地从丧尸的头顶上跃了过去。
所有的丧尸,都仰头望着上方,无数只爪子向高处伸着,想要把李枫从高空中抓下来。随着李枫的身形,在高空中向前,丧尸们高举着爪子,跟着李枫向前,只等李枫从天上掉落,掉落到它们的爪子中间去。
可是,丧尸们的愿望落空了,李枫一直也未曾掉落下来。原来,李枫在跃起之前,便看好了周围,他跃起的方向,正是旁边的一座五层楼房。他跃过丧尸以后,身形拔到最高的时候,便已经站到了四层的一扇窗户前。
李枫的出现,立刻被四层那个房间里的丧尸发觉到。四个丧尸,张牙舞爪地,直向着李枫扑了过来。李枫飞快从包里掏出绳索,向楼顶扔去,然后用力拽了两下,绳索的锁扣,已经牢牢地在楼顶的水泥台上卡住。李枫单手一用力,身子再次飞起,下一刻,已经稳稳地站在了楼顶上。
正在这时,李枫听见哗啦的一声响,他站在楼顶向下张望,只见刚才他站立的四层那扇窗户,玻璃一下子碎裂开,四个丧尸,从破碎的窗子里冲了出来,与碎玻璃一起,砸到了地面上。
二十几个丧尸,正聚集在下方,四个丧尸从天而降,砸到了丧尸群里,立刻被砸翻了十几个,弄得众丧尸鸡飞狗跳。
李枫冷笑一声,收回了视线,继续前进。丧尸这东西,在李枫的体质没有提高之前,每一次见到都让他心悸不已。可是,这次李枫走出来,面对如此多的丧尸,再不把这些令人恐惧的丧尸放在眼里。
不到片刻,李枫便在楼顶上走到了尽头,前方三十米的地方,是一座六层楼的楼顶。在两栋楼之间的地面上,一个个丧尸向着李枫呲牙。
李枫早就计算好了距离,在快接近楼顶边缘的时候,便把速度提到了最高。随后,李枫双脚用力在楼顶边缘的水泥台上一瞪,身子腾空起飞。
三十米的距离只是直线上算,由于两栋楼之间存在落差,两栋楼顶之间真正的距离,应该在三十五米,而且李枫是往高处跳,按照他的身体素质,是无论如何也跳不到对面楼顶上的。
就在李枫飞行到半途中,身体开始下落的时候,李枫右手一抖,绳索脱手飞出,一端牢牢地搭在了面前楼顶的水泥台上。接着,李枫手臂用力一扯,身体如同一根箭一般,直向对面的楼顶飞去。
下一秒钟,李枫稳稳地站在了楼顶上,身形毫不停留,又向下一栋楼的楼顶奔去。
总之,李枫一直都在镇中心的楼顶上飞奔,如果距离较近,他一跃便能跃过去。如果距离较远,他利用绳索,也可跃到对面的楼顶上。
在经过几个金银珠宝店的时候,李枫站在楼顶,驻足观看了一会儿。他发现,在外面的三家店,店面的玻璃窗都已经破碎,并且里面有丧尸活动的迹象。李枫顺着楼房的外沿,下到一定的高度,这才看见,店里面的确是有丧尸,多的有二十几个,少的也有十几个。不过店里面的丧尸虽然多,柜台大部分都完整,金银首饰等都好端端地放在柜台里面。
丧尸见李枫下来,立刻又在李枫脚下的地方上聚成了一堆,李枫对它们并不理睬。他距离地面还有十几米的高度,丧尸再多,也奈何他不得,因此,他只观察柜台里的金银。
忽然,李枫听到丧尸群发出一阵奇怪的声响,他连忙将视线收回,重又注目到丧尸群上。这一看,李枫不禁吃了一惊,就见那些丧尸,一个个无比疯狂,使劲儿地朝李枫脚下的地上挤来,短短的片刻间,李枫脚下,至少已经聚集了一百五十多的丧尸。从上面往下看,丧尸黑色的头颅不住晃动,就跟一块不停抖动的黑布一样。
后方的丧尸,不断拥挤着前方的丧尸,终于,中间部分,有几个丧尸可能是受不了拥挤,身子一窜,猛地跳到了其余丧尸的背上。紧接着,丧尸双脚站立起来,所踩的正是脚下丧尸的双肩。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能站稳,其中有几个丧尸就摔落下来,砸在了地上。李枫听到的声响,便是掉落在地上的丧尸发出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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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威胁必除()
看着这些丧尸,不知道是被形势所逼,还是自学成才地叠起了罗汉,李枫不由得唏嘘不已。
随着跳到其余丧尸头上的丧尸越来越多,第二层的丧尸又发生了拥挤,然后刚才的一幕再次出现,又有丧尸爬到了第二层丧尸的头上,形成了第三层。
李枫眼睛微微眯起,他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很显然,丧尸这种叠罗汉的能力,并不是只有这一群丧尸会,所有的丧尸,应该都具备这种能力。现在,丧尸已经叠了三层,有将近四米半的高度,就算是再叠几层,也对李枫构成不了威胁,因为李枫可以立刻走掉。
可李枫想到的是问题,并不是此时此刻的问题。李枫曾经设想过,如果找到合适的地方,就在外面筑起一道高墙,将内部空间与外界隔绝起来。只要高墙建的够结实,丧尸应该突破不了高墙,进入到内部。可丧尸具有这种登高的能力,高墙并不能阻挡住丧尸,这种设想,也就存在漏洞。
当然了,李枫相信,只要高墙建的足够高,在一百米以上,丧尸就算再能叠罗汉,也不可能叠到一百米的高度。可是,要建成这样一座高墙,那得需要多大的人力和物力,在一切资源都极为贫乏的末世,这种想法根本不现实。
李枫正在沉思的时候,丧尸又叠到了第四层,李枫注目观看,终于,李枫的眼里,出现了一抹欣喜。他发现,最底下的丧尸,由于上部压力太大的关系,身躯开始摇晃,想要站直了,变得非常困难。随着最底层的不稳,上面的几层,也出现了晃动。
这样摇晃了一会儿后,最底层的丧尸,终于承受不住压力,双腿一弯,跌倒在地上。上面的三层丧尸,如同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地从空中掉落下来,掉到了地上。
看到这里,李枫略微松了口气,原来丧尸也不是可以无限地叠罗汉的,它们也有个极限。
那些跌倒在地上的丧尸,在四五米的高度上摔落下来,看起来一点儿事也没有。它们纷纷从地上爬起,再次向前拥挤。过了片刻,新的叠罗汉再次出现。
李枫虽然时间很紧,可他还是耐着性子,把丧尸叠罗汉的过程重新看了一遍。这件事太过重大,如果不把这件事搞清楚了,如果以后真的建立起生存场所,将直接关系到生存地的生死存亡。
李枫又看了一遍,才算彻底放心。他终于知道,丧尸的极限,就是四层,超过四层,底层的丧尸根本承受不住。
当丧尸们再次从地上爬起,又大玩儿叠罗汉的时候,李枫身形一闪,已到了楼顶,跟着身形一晃,消失在了丧尸们的感应范围之内。
……
穿过镇中心后,李枫下到了地面上,然后利用之前的办法,利用速度优势,将丧尸甩在身后。
当李枫终于完全穿过龙凤镇,到达龙凤镇另一头的空旷处时,李枫看了看手表。从他进入龙凤镇开始,到达这里,一共用了二十七分钟,也就是说,他在半小时之内,便穿越了龙凤镇。
对于这个成绩,李枫颇感满意,这是他能力的一种最直观的体现。这次的成功,说明了李枫对自己身体的认可,并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臆想,他确实变得强了。在这个末世里,还有什么事,能比自身变强更加能够让人兴奋的呢?
李枫站在空旷处,周围距离他最近的丧尸,也在两百米开外。这么远的距离,丧尸对他毫无反应。
李枫注目向前方望去,大黄牙所说的那座工厂,就矗立在李枫前方大约一公里处。两间厂房,一座二层的办公楼,非常清晰地呈现在了李枫眼前。“那栋办公楼里,就住着对自己意图不轨的人。”李枫心里暗想,眼中冷光闪动。
末世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的末世生活里,李枫发觉,自己正在渐渐地改变,末世前所有的行为准则,到了末世里,好像都变得不实用了,要想在末世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制定出一套自己的行为法则。这个行为法则的具体细节,李枫还没有想象得那么周全,但有一条李枫早就想好了,那就是尽一切的手段,消除威胁到自己的东西。
“只要是威胁,我必除之。”李枫心中暗想。
据大黄牙讲,工厂里一共有两百多人,可是李枫站在远处看了好长时间,也没有看到一个在外面活动的人。
见到这种场景,李枫当然不会幼稚地认为,那二百多人全都死了,没人活动,那是有一定道理的。最为重要的一个道理,就是少出来活动,能够减少被丧尸发现的几率。丧尸都是成群活动的,一个人被丧尸发现,就会有更多的丧尸前来,给生存地带来灭顶之灾。
不过李枫也知道,虽然看不见外面有人,但工厂内部,一定有许多暗窗,每个暗窗后面,可能都有一双眼睛,正在密切地注视着外面的动静。一会儿李枫向那工厂接近时,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会被发现行迹。所以,对那些暗哨,要格外小心才是。
其实,李枫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就算被发现了行迹,也照样能将张丰年杀了。可是这样一来,势必就要造成对方更多的死伤。李枫并不是个以杀人为乐的恶魔,能不杀人,还是不杀人为好。末世来临,本来人口就大量减少,人类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每个活着的人类,都应该被妥善安置起来。
李枫现在也已经认识到,想要在末世里生存,光靠自己是不行的。自己再强,也总有个限度,许多事情自己一个人根本应付不了。只有和众多的人类聚集到一起,才能增加存活的几率。
所以,李枫决定,还是将行迹隐藏起来进入工厂,以免引起冲突。到了那时,自己为了自身的安全,难保不会多伤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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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看见鬼了()
李枫又仔细观察了片刻,从他所站立的位置,到工厂有一公里半的距离,期间分布了一些树木、土堆等障碍物,有了这些障碍物作为掩护,无疑大大降低了被发现的几率。只是,这些障碍物,并不是连续起来的,有些地方存在着空隙,要想穿越过去,必定会暴露在工厂里观察哨的视野之内。
如果自己穿过那些空隙时,正好有人向哪里望去,一定会发现李枫的踪影。不过,发现是一回事,真正确定下来,李枫就是敌人入侵,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李枫相信,以自己的速度,那些观察哨就算发现了自己,也只会发现自己快速穿梭时留下来的影子。至于说,他们会不会因为李枫的影子,便当机立断地判断出来敌人入侵,那全凭他们自己的想法了。
想到此处,李枫再不犹豫,身形猛地向前一窜,朝着工厂的方向飞奔而去。李枫做出这个决定,其实是在赌,他在赌对方并不会发现他。赌赢了,李枫便可以偷偷地潜入到工厂里面,如果赌输了,那也没什么大不了,顶多自己硬冲进去就是了。总之,那个对自己的别墅下黑手的张丰年,决不能让他活着。
李枫又向前行了五百米后,身形一闪,躲到了一棵大树的后方,随后猛力一窜,又来到了一个土堆的后面。接着,李枫不断地利用障碍物,遮挡工厂里面的视线,以曲线形势,向工厂靠近。
……
在工厂办公楼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旁边,原本是总经理秘书的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原本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在此办公。办公室虽然不是很大,却被她收拾得非常干净,窗明几净,各种物品摆放得也井井有条。
可是现在,这间办公室却一片狼藉。地上纸张乱飞,垃圾满地,连办公桌上面,也摆满了各种生活垃圾,什么塑料袋,破布,总之都是这一类的垃圾。至于说办公桌上面那原本好端端的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由于末世到来,早已停电,这电脑成了废物,早就不知道被谁给推到了地上,摔得破破烂烂。
办公桌成堆的的垃圾中间,倒有一小块儿地方,露出了平整的桌面。在那块桌面上,此时正放着两个吃饭用的碗,和一个小碟儿,碗里面冒出丝丝热气,装的是大半碗的玉米糊糊,至于那小蝶儿里面,则盛着几根黑乎乎的咸菜。
忽然,一只手伸到了碗的旁边,把一只碗端了起来。他把碗端到嘴边,轻轻吹了一下后,滋溜一声喝下一小口玉米糊糊。他吧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着玉米糊糊的香甜,然后又喝了一口。
另一只碗,也被另一个人抄起,和那人一样,喝起了玉米糊糊。
不大一会儿,两个人各自将碗里的玉米糊糊喝光,一碟咸菜也吃光。这还不算完,两人又伸出舌头,把挂在碗边儿残余的玉米糊糊添了个干净。
两个人似乎意犹未尽的样子,互相望了一眼,叹了口气,这才十分不舍地,把往放回到桌子上。
“他吗的,一天就两碗这东西,就是个小孩儿也吃不饱啊。”一个人骂道。
“行了,张哥,能有口吃的,勉强活下去就不错了。”另一个人劝道。
“我跟你说,李老弟,你张哥我以前那时候,就是大鱼大肉,我都吃不了多少,剩下的一概不要,全都扔掉,隔夜的东西从来不吃。现在想想,他吗的,就是骨头,我也照样能吃下去。”
“还提那些事干什么?现在是个什么世道,你又不是不知道。”
“有时候,我真他吗不想活了,一点儿奔头都没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活得真他吗窝囊。”张哥说到这里,忽地抽出了腰里的刀,“李老弟,咱哥俩儿好,求你件事,你用这把刀,给我一下子。我自己总是下不去手。”
李老弟一把把刀夺了过来,“张哥,你这是干什么?末世这才多长时间,你就不想活了?没准儿要不了多久,咱们就熬出头儿来了。你这时候死了,多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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