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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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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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众人在背后议论纷纷的,王二虎却是最后知情人。

    他质问王母,王母哭啼着说是赖皮威胁她,她也没办法,王二虎如今在京城不容易,她不想给王二虎找麻烦,赖皮那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可王二虎不同啊,王二虎是拿朝廷俸禄的人,万一闹大了肯定会王二虎不好,她只能忍着不说。

    自家的娘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人欺辱,这种事王二虎怎么能忍,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打赖皮,他尾随着赖皮到了赖皮住的破庙里,发觉周围没半个人影,直接将赖皮打死埋在了庙后面。

    本来以为他自己这事做得算是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破庙里和赖皮一起住的还有几个乞丐,其中一个在佛像后面打瞌睡看到了这一切,再联想到赖皮平日里给他们吹嘘的事情,他们立马就知道了王二虎是何人!

    这乞丐伙同自己的同伴去勒索王二虎,王二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两人哄在僻静处来个灭口,这种乞丐在京城里遍地都是,死个一两个的实在是稀松平常的事。

    本来以为这种事不会有人追究到王二虎的头上,但没想到乞丐有个儿子一直在等自家爹回去,自家爹没回去,儿子也不是傻的,猜测自家爹遭遇了不测,也没有傻傻的去找王二虎,而是直接告到了衙门里去。

    虽然两个乞丐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王二虎杀的,可王二虎杀赖皮的事却是人证物证俱在,这桩案子在京城里也算是个笑柄,毕竟因为自己母亲姘头的事毁了自己一辈子,实在是得不偿失得很。王二虎因为有军功在身,且赖皮这种人通奸在前,王二虎没有以命抵命,不过却被革去功职,且永远不能再入朝为官,对于一个草根阶级来说,这和杀了王二虎也没什么区别。

    或许一般人会被打击到,可王二虎却不会,他这人积极向上,从来不会有气馁的时候,出来这么多年,见的世面多了,再回家乡那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他肯定是不愿意的,索性仗着自己有些功夫在京城里找了跑镖的活计,跟着车队四处跑镖,王母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事情会把儿子的前程给丢掉,她几番要自杀都被王二虎给挡下了,后来一想自己要是自杀了,儿子岂不是更加会被人戳脊梁骨,索性厚着脸皮活了下,毕竟有自己在,还有个人能照顾到儿子的饮食起居。

    王二虎一开始走镖还是很积极很努力,毕竟如他现在这种身份,能找到个工作实在是不容易,可有次见到邓伊人与她的未婚夫两人穿得金缕丝衣,佩戴金石玉器,一起的人还议论邓伊人的未婚夫家中富可敌国,咱们奋斗几辈子都不如别人生的好,他的心中顿时酸的不是滋味。

    邓伊人该不是因为他没钱才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吧,若是他有钱了,是不是邓伊人又会回到他的怀抱里?

    将邓伊人未婚夫家中的事听了那么一耳朵,王二虎起了打劫邓伊人未婚夫的想法,可眼瞧着就要得逞,明歌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破坏了他的好事不说还打断了他的一条腿。

第527章 山村小娘子() 
自己这一辈子,似乎每一次的霉运都伴随着明歌,王二虎看到明歌真是又恨又惧,想到同样是被邓伊人甩了的人,明歌依旧亦步亦趋的做着邓伊人的护花使者,且还官路畅通前途似锦,处处得邓伊人的尊敬,可自己却是如今被邓伊人瞟一眼都嫌弃的人,明明两人起点都差不多,都是小山村里打拼出来的,可自己就像是个陪衬的悲剧般,什么地方都比不过明歌,处处都在衬托着明歌的不一般,王二虎气的大叫,“丛大毛我到底上辈子和你有什么仇有什么怨?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明歌嗤笑,走镖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有人会起歪心,王二虎做这样的事情,以后在镖局肯定是混不下去了,不仅如此,明歌断了他的腿,以后就算腿能有幸长好也不会是正常人的样子,一瘸一拐那是肯定的!

    邓伊人和她的未婚夫举行婚礼的时候明歌也去了一次,这两人经历的多了,感情不仅没有变质反而更加好了,明歌真心为邓伊人觉得高兴。

    高兴之余又开始发愁自己的终生大事。

    宿主想找个好男人嫁了,抛开宿主这个愿望不提,明歌也想找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

    天下男人一大堆,找个合眼缘的却有些难。

    在找男人之前,明歌又回了一次家乡,丛父丛母如今是在单独过活,两个人依旧是好吃懒做,丛大毛和丛小毛气的和自己的媳妇单独搬了出去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大概是被明歌影响的,丛父丛母向丛大毛要银子要粮食的时候,丛大毛不会要就给,丛大毛的媳妇也是个彪悍的,丛母****来骂,反而被她给骂了回去!

    莺歌鹃歌嫁的男人都还不错,不是懒手懒脚的人,在农村里只要手脚勤快没有陋习,日子还是能红红火火的。

    因为上一世宿主最后经历的事情,明歌这一世并没有刻意去提携丛家的人,不过看到丛家几个孩子虽然日子平淡但都要比上辈子强,且也都没有遗传丛父丛母好吃懒做刻薄自私的习性,明歌回去的时候,他们一个个高兴的简直把明歌当了偶像一般供奉,明歌心底实在觉得感慨,宿主看到弟弟妹妹们的日子,应该会高兴吧。

    再次回到京城,还没来得及物色男人,边关有急报,明歌和大将军一起又去了边关。

    这一次一去三年,等到了京城时候真是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如今京城里最当红的人就要数风头无二的探花郎王岳,长得一表人才不说,诗词歌赋更是信手捏来,直倾倒了一堆的官宦人家的女儿,因为能力出众,探花郎年纪轻轻就被皇帝委以重任,更是成了好多官员眼中的最佳女婿人选。

    听到这位探花姓王,明歌这心底总是有种不安的感觉。

    皇帝又召见她。

    大将军拍了拍她的肩膀长叹,“大毛,你的好好把握这次机会,男儿有几个十年,你能力出众,又精通战术,实在是个难得的将军料,也不知那位是怎么想的,这么多年了,我与他说了你许多的好话,才总算要见一见你,大毛你可得稳住啊,见了陛下别发抖,别胡乱说话,陛下他最讨厌油嘴滑舌的人,幸好你不是这样的,但是陛下更讨厌一棒子打不出一个字的人,你可别一味保持沉默……”

    大将军在明歌耳边唠唠叨叨无数遍,明歌总算得以脱身。

    她是女人的事情或许是有皇帝在暗中插手,这十多年并没有被任何人发觉,就连身边最器重信任她的大将军也从不曾想过她会是个女子。

    但明歌并不觉得这个皇帝会真是十年如一日从一直在忽略她!

    与十年前相比,皇帝倒是更加成熟了,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着睥睨天下的气势,这大概就是上位者,永远都不可能收敛光芒,反而随着时间推移,会越来越有掌控天下般的气势。

    这一次的会面是在一处亭子里,里面已经摆酒席,皇帝的对面放着坐墩,亭子四面轻纱飘扬,亭子三面环水,水上荷花正盛,上坐的皇帝一身明黄便服,头戴金冠,坐在这么一处风景宜人之地,也不知是风景衬托了他的气势,还是他为风景增添了色彩。

    “参见陛下!”

    “坐!”陛下拿了酒为明歌倒了一杯。

    明歌忙弯腰低头双手去接。

    “抬起头!”

    “是!”说着是,可头也不过是微微抬起。

    “脖子断了吗,抬头!”

    明歌忙仰起头。

    酒杯却并没有递在明歌的手上,“你刚刚在打量朕?”

    “陛下龙颜天威,卑职一时被震慑才会失态!”

    “那么远的距离,你能瞧出什么,朕赏你半盏茶的时间近距离的瞧朕!”

    明歌……

    哪里有这样的赏赐,明歌稳着心神要去跪拜,“谢陛下赏!”

    胳膊却被皇帝扶了住,“看吧,只有半盏茶的时间!”

    明歌虽然只见过皇帝一面,可也知道这个皇帝不管是人品还是能力,算是这个位面有史以来难得的明君,不管是对外还是对内,他的政绩与目共睹,本来还对他满满的全是佩服,毕竟当皇帝这种事一个不小心协调不好就是千古骂名,可在他这三言两语之下明歌这一腔的佩服全变成了无语!

    盯着这样一个男人发花痴,这种事明歌实在干不来,她的目光虽然望着男人,思绪却在漂移!

    “都说朕的眼睛好看!”

    “陛下的眼睛的确好看!”

    “朕的眉毛也不错!”

    “陛下的眉毛的确好看!”

    “朕的鼻子怎么样?”

    “陛下的鼻子好看!”

    “原来爱卿这么喜欢朕啊!”

    明歌吓的一个激灵跪伏在地,“不敢,天下众人无一不喜欢陛下,卑职往日里走在街上,经常可以听到周围百姓夸赞仰慕陛下。”

    这话倒不是在说谎,明歌说的真挚,本来以为皇帝还高兴才是,或者还会问她那些百姓是怎么夸他的,却不曾想头顶上的声音冷冷的说,“朕让你跪下了吗,起来!”

第528章 山村小娘子() 
明歌起身垂着头,她看不清皇帝的表情,不过却从皇帝微微冷然的声音里听出这个皇帝发怒了。

    发怒?为什么?

    大概是以为她说这话其实是在献媚奉承。

    “抬头!”

    明歌反射性抬头,就见皇帝将手中的酒杯递了来,她忙双手去接。

    酒杯却在下刻一个倾斜,酒水全部泼洒在了她的胸前衣襟上。

    “卑职失手,陛下恕罪!”

    “来人,带丛爱卿去换衣!”

    到了更衣间,一排衣服全是女款,明歌看到这些衣服,再不明白皇帝的心思还真是白活了。

    宫人不仅要为她换衣,还想帮她清洗身子,这些宫人大概是得了令,明歌让她们下去自己来,这些人不仅没有退下,反而齐齐跪在了地上,一副明歌不让她们动手就是让想她们死的节奏。

    光是洗澡大概用了一个钟头,浴桶里的水不是正常颜色,搓在她身上的东西似乎也不是正常洗浴的东西,这些宫人们重点是搓她的脸上。

    唔,该不会是觉得她这小麦色的皮肤是染的颜色吧?

    等从浴桶里走出,明歌觉得自己的皮都要褪了几层。

    到了挑选衣服的时候,这些宫人又犯了难,明歌的肤色并不白皙,穿亮色只会衬的更加暗沉,选来选去,几个宫人为明歌搭配了淡蓝色的衣裙,在明歌额间的疤痕处贴了一支梅,有在明歌头上插了些叮叮当当的坠饰。

    明歌全程都很淡定,不对,应该是全程都阴着脸。

    见到这样的明歌,正在酒席一侧的新增的桌子上翻看奏折的皇帝噗嗤笑出了声。

    明歌没有行礼,脊背挺直的她一双眼睛定定望着皇帝!

    大概是觉察到了明歌的异样,皇帝轻轻咳了咳,“爱卿坐,朕还不曾见过女装的你呢!”

    “陛下!”明歌端着脸并没有动,“若我是男儿,陛下会这样待我么?”

    “陛下,士可杀不可辱!”

    她单膝跪地,一个标准的军礼,“陛下若不容我,大可杀了我!”

    皇帝本松快的面容渐渐就凝结,唇紧抿着眉眼萧杀。

    他紧紧盯着地上的人,许久许久才叹了口气,“明歌!”

    “丛明歌,这是你本来的名字吧!”

    地上的明歌没有应声,她用自己弟弟的名字冒充入军并不是什么能被遮盖的事,有心人一调查便知,这些年她身份能不被人发觉,肯定是有人帮她抹平了痕迹。

    “朕初见你的时候,你十八岁!”皇帝望着地上哪怕是跪着,也如一棵挺立的松柏般让人不能忽视的女子,“如今十多年过去,你也三十岁了吧,女儿家到了这样的年龄已经是儿女俱在,就连朕如今都有三儿四女,明歌,你这一辈子,总不能一直耗在军营里。”

    这话更像是在闲话家常,可明歌并不觉的一个皇帝会有闲情逸致与人说这些话。

    果然,皇帝停了停之后又说,“明歌,朕愿意在后宫为你留一个位置。”

    “为什么?”明歌微微抬头疑惑的望着皇帝,“陛下是怜我老无所依,还是怜我貌丑嫁不出去。”

    定定望着皇帝,明歌缓缓的又说,“又或者陛下觉得我不同于一般女子,想将我我这般的奇女子收集在后宫供陛下瞻观!”

    皇帝起身,抬脚将面前的桌子踹倒在地滚了几滚,“来人,来人,将这大逆不道……”

    可话说了一半,抬眼瞧到重新五体投地伏跪在地上的明歌,他的话却噎在了咽喉处。

    挥手,让闻讯而来的羽卫军退去,皇帝目光复杂的望着面前的女子。

    她的身形纤细,这一身蓝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远没有他想象中的女装好看,头上的繁琐装饰令她像个花树,可她不是花,而是树。

    这样一个女人,堪得上是貌丑无盐。

    可他有时候还是会蠢蠢欲动的,有种想近距离去观察她的冲动。

    她十多年在战场上,在军营里,大事小事,他都清清楚楚,他甚至知道她哪里受过伤,她什么时候会来月事,因为月事问题还在战后军营中出过丑态,她为了包瞒直接在大腿上割了一刀说是受伤。

    她的那些事,有时候他甚至不止看过一次,他研究她的作战方法,他研究她改进后的弓弩,以及教练那些新兵蛋子们的武功招式,她从一个被爹娘打骂的赔钱货女儿走到如今这一步,就像是个传奇一般,可这个传奇除了他没有别人知晓。

    不可否认,其实她还真是说对了,他觉得她这样的女人嫁给谁都可惜了,她为国效力十年,她在箭弩方面的改造让国家的箭弩远远超越别的国,还有她的那些作战方式,她在军事方面就如同一个天才,这样的人物应该委以重用,应该是他的左膀右臂。

    可她是女人!

    他用了她十年,眼瞧着她会慢慢调零,若是她再继续呆在军营里,或许这一辈子都得当一个假男人。

    他既怕她被别的男人勾走,为了男人变成天下那些个普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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