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吴氏的反应很大。她死死地拦住李牧,甚至文绉绉的,说了一句,“君子远庖厨。”
这一下,他要对老婆刮目相看了。没想到,她一个农妇,还这么有文化啊!其实他不知道,这句话吴兰自己哪里想得出来。只不过原来她丈夫,就是李牧现在的身体,常常说这句话。你看,书上都这样说了,家务活就都交给你了。
吴氏一看,书上真的这样写。从此以后,下地种田夫妻两个一起,家务活她全包了。唉,不说也罢,吴兰就是老实人一个。
李牧没想欺负她,可还得想办法,让她别自己欺负自己吧?
“书上确实说过这句话。不过书上也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书上写的,终归是死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吴氏没想到,丈夫为了帮忙干活,竟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夫妻多年了,除了在床上了事后,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丈夫,如此浓烈的关心和爱意。
年轻的时候,她和自己的一个小姐妹,都在出嫁的年纪。当时的“李牧”,和王大富同样待娶。
王大富是村长的族弟,村里那最豪华的院落,就是他的家。此人为人处世,和生意头脑,都是上上等。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展露头角了。那时候,年轻的王大富,对隔壁吴村的她,很是迷恋。只可惜商人的身份,吴兰有些不喜。她选择了当年,一个穷酸书生“李牧”。
吴兰的小姐妹,因此才有机会嫁给王大富。少女情怀总是诗,吴氏看中的,恰恰是这穷书生的意气。新为人妇,她就把家里和田地,打理得井井有条。“李牧”也因此,专心读书几年,能小有所成。
后来生了孩子,两人的生活又窘迫起来。不得已,“李牧”停下了学业,才开始找些活计。因为没有名师导学,他的学业不精,半桶水而已。更何况他就算是学富五经,也难以出头。三国之后的几百年,才有科举一说。现在三国都没有到,他根本没有门路出头。
好在他读书时间久,村里人都相信他。办起村学,附近的十里八村,来的人不少了。他虽然没什么学识,更别提贤者遗野,但仅仅是启蒙一群小学生,已经完全可以了。
每年从村学得的钱,再加上家里的几亩田地,小日子过的不差。养的起一家三口,遇上荒年天灾,一年两年也顶的住。
“李牧”自以为有本事了,对吴氏越发没有好脸色。吴兰劳碌多年,又给他生了个儿子,当年“村花”的容颜,变得越来越暗淡。要不是家里钱少,翻了身的穷书生,早就想找个小娘子了。
男人的心野了,吴氏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他整天看她,这里不顺心,那里不顺眼的。吴兰性子柔弱,样样顺着夫君。
她娘家人对此清楚的很,明里暗里指责她当年瞎了眼。要是跟了王大富,她那小姐妹的如意日子,就是她来过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娘家也能过上好日子了。
旁人说多了,吴兰自己也委屈。丈夫当年求娶她的时候,可是指天发誓,一辈子都爱护她的。书生儒雅的气质,动人的情话,她还历历在目。这才十几年,他就像变了一个人,连路人都不如。
今天李牧的作为,让她又找回了当年的情意。眼泪不自觉的滴落,她用袖口掩住,匆匆跑开了。
洗个碗还哭了!李牧摇了摇头,无奈的转身了。
“小兰,下午的活我帮你干,我先去了。”
李牧向屋里喊了一声,准备把老婆的那份活干了。吴兰干活,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累得半死。他已经看不下去了,这些活,他不消小半天就能干完。
至于“小兰”这么肉麻的叫法,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上午那群帮工中,有一个农妇就是如此叫她的。作为一个丈夫,别人都能这么叫,他自然是可以的。李牧有样学样,也喊了她的昵称。
吴兰是他名义上的老婆,就算他们的关系只是由于,穿越的不可抗力导致的。他对这个好心勤劳的女人,有了一丝感情。既然插秧不费他什么事儿,他也乐于帮她免了这苦头。
他出门后,屋里的女人,已经哭成泪人了。
大中午的,要是哪个小媳妇,保准一出门就给晒黑了。他一个小老头,还怕什么晒黑。田里的庄稼汉们,也是如此。管他热不热的,只要热不死人,谁都不放在心上。
目前正是一波农忙季节,家家户户,不是在干农活儿,就是在帮别人家干农活儿。这可是农民真正的一年之计,很多人吃饱饭或饿死,就看现在这段时间了。
就算是一些好吃懒做之徒,这会儿也不敢怠慢。有田的种田,没田做帮工。可别看不起帮工,这可是一个“高收入”的工作。
比如村长家的插秧,两三亩地,动作快的人,一天的事儿。不信的话可以来算一笔账,一天十钱,十天一百钱,一年三千多钱。要是天天都能做帮工,三年时间就能发财了。
不过世上没这么容易的事儿,基本上能请的起帮工的,来来去去就那几家。村长家,王大富家,还有几个偶尔也会请一两人帮忙,大多是请的自己人。
插秧的活儿,算是比较轻松的。尤其是年轻人,腰好腿好,多蹲几下不成问题。顶着大太阳,一个个的抓紧时间,干完了好忙活自家田地。
李牧先是“我挖,我挖,我挖挖挖,”后来又是“我插,我插,我插插插,”最后才是“我踩,我踩,我踩踩踩。”
小半天时间,搞定了吴兰剩下的一半。
树荫下,早上那青年小厮,坐在这儿监工。说是监工,其实就是看管一下,不让人拿走秧苗或农具。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事儿,轻松的很。
(本章完)
第139章 一家三口()
这小厮好像有点小权力,早上选帮工时,也很卖他面子,李牧准备结交一下。
“小哥儿,这天真热呀!”
那青年见他来攀谈,面上顿时笑逐颜开。“谁说不是啊,倒是让李先生这个,文士受罪了。”
“哪里,在下才疏学浅,当不得文人雅士。只是头脑不足,便用手脚来补余了。明公可知,明日谁家要请帮工?”李牧笑呵呵的,想打听一下哪里还有活儿干。
“明后几日不曾听说,不过王里长的族弟,下个月要翻修宅院。”王村长的族弟,就是王大富了。村里也只有他,才能在房屋上玩出花来。
“谢过小兄弟了,李某又能做得半月之工。”小厮是王村长的家仆,比常人多知晓一点消息,也在情理之中。王大富和村长族兄关系密切,怪不得这家仆先知道。
“李先生不必客气,犬子已到了适学之龄,万望照顾一二。”这人倒是蛇随棍上,想来拉一下关系,能让孩子多学点东西。
“这是自然。”空口说白话,他为什么不答应呢?反正说一句,他又不损失什么。
闲聊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树荫下待着,说说闲话,开心的很。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西斜了。晚风习习,凉意洒满大地。勤劳恳苦的人们,趁着这一段时间,更是拼命的干活。回家做饭的也有很多,大多数都是一些妇人。
工钱是王显处领的,验完田地,收到了两份工钱,共二十钱。王显就是刚刚,与他相谈甚欢的小厮。聊了这么多,王显的大概身份,他早就清楚了。
王显是村长的远亲,两人是半亲半主仆关系。王村长年纪不轻了,身边有个可靠的人,自然是极力挽留。相比寻常仆役,王显与他有一层亲戚关系,让人放心很多。因此王显的日子过得不错,时常得到赏钱,平日例钱也不少。索性就在这里娶妻生子,一家子就在王村落户了。
掂了掂手里的钱,李牧心里很满足。以前老是用力量、地位,轻易获得金银财宝、珍珠玉石无数,却比不上这小小的一把铜钱。自己用双手,用劳动挣来的,才是珍贵而有意义的。要不然,他把魔法石拿出来,点了一地的金子,照样是轻而易举的事。
整个村子里,只有一条大路,呈环形绕过几户富人的门口。说是富人的话,也不一定。只要有头有脸,别人能给你面子,把路修到家门口的都可以。甚至连一个游侠,照样能享受这个权利。为了照顾到他,环形大路的环尖处,就是特意为他家修弯的。
游侠只是书面的说法,通俗一点叫小混混,古惑仔。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无业游民,偷鸡摸狗是本职工作,打架闹事是日常签到。本村的一个游侠,名叫王贵。混着混着,还真被他混出点名堂来了。十里八村的人,无不避让他三分。邻村的同行们,也视他为“业界楷模”。
原因呢,大概就是他和王村长,有那么一点亲戚关系。比之王显,关系也亲近不了多少。
王村呢,在附近一带,面子大得很。那为什么会这样?这还要从王大富说起。
早些年,王大富只是做做小生意。有一天,往返运送东西的他,突发奇想,想在村里办一个售卖点。王村、吴村以及周围很多村庄,都是远离镇子的。每次想去上镇,都要搭牛车走好久。
在村里搞销售,地点就放在村长家了。这个地方比较热闹,而且知名度较高。一开始,来的人只有本村人,赚不到什么钱,堪堪能维持生活。
走了几趟,王大富又认识了不少人。村里的家畜,还有山里的猎物,他都低价收了,一起拿去卖给收购的人。补贴了他不少利润,让他有信心继续干下去。
再等了几年,通过朋友们的介绍,他终于认识了很多供应商。从他们那里,大批量拿下大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其他或多或少,大家都需要的东西。
低价买来的东西,售价也相比低了不少。少了几道手捞油水,当然是便宜的了。由于家住此地,乡里乡亲的,都乐意买他的东西,放心买他的东西。王富贵的城乡中转站,完爆那些走街串巷的货郎。很快就占领了市场,一家独大。
一般来说,垄断行业的利润很高。都说商人逐利,他还算是有良心的。只要自己的利润有保证,他绝不会胡乱提高价格。这样一来,大家都愿意和他打交道。日常需要什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店铺了。
越做越大的王大富,不管是为了名利,或是为了其他什么。确实给王村做了一些事情,比如说修路,比如说村学。其他村的人,就有一种不如王村的感觉了。别人有碎石大路,你没有。别人有十里八乡唯一的村学,你又没有。别人有大富王富贵,你还是没有。看来实在是不如王村啊!
游侠王贵,顶着王里长亲戚的帽子,大家都对他客气几分。再加上王贵本身,样貌高大孔武。有一把子力气,为人处世并不嚣张。他先是得到了游侠同道的支持,在别村都有了名声。
对这样的混混头子,没人想得罪。很多有点地位的人,都跑来拉拢他。渐渐的,他本身也成了个人物。一呼百应谈不上,一个好汉三个帮总是有的。
这样想着,李牧慢悠悠的到家了。
家里的门开着,篱笆墙围了三面,与一面三间屋子镶嵌合璧。篱笆墙圈起来的场地上,放着一张自制弓箭,一把大菜刀,和一只死去多时的山鸡。
这应该是他儿子回来了。今天吴氏在他耳边,一直念叨最多的,就是这个李壮了。早上的时候,李壮早早进山了。中午的时候没看到他,想必是下午或傍晚才回来的。
当时听吴氏说,他还有个儿子,李牧确实愣了一下。和喜当爹的复杂感情不同,他是纯粹的好奇和开心。自穿越之初,据今一千余年。他从未有过孩子,哪怕是名义上的。
所以他对李壮,可是好奇得紧。如今真人就在屋里,他不禁快步走了进去。
(本章完)
第140章 初见儿子()
“大壮,你回来了!”李牧对这个儿子,很满意。
麻衣短袖,露出两条粗壮的臂膀。肤色显小麦色,整个人很精神。面孔与他有三分相似,长相端的是堂堂正正。嘴边下巴上,一层轻短的绒毛小胡子,使他看上去成熟了几分。
“爹,你又欺负娘了!”李壮气呼呼的,看上去对自己娘亲很宝贝。
李牧不知所以,他今天不记得欺负过吴兰啊?难道是昨天的事儿?那时候他还没来呢,不过这锅也只能他背了。
他干笑了两声,算是默认了。
见丈夫和儿子气氛不对,吴氏不由得出来解释。
“大壮,你爹没欺负娘,下午我只是想起点事情了。”
吴氏这样一说,李牧就全明白了。大抵是他今日的平等待人,让她感动的哭了。吴氏自嫁人以来,从未得到过丈夫的关心疼惜。他一向认为,老婆什么的,就算不疼爱,也要给予相当的尊重。
因此一举一动,并未嫌弃吴氏。反而处处,都存在着应有的关怀。吴氏可能是个玻璃心,无意中就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正巧,这时候儿子回来了。撞见老娘在哭,便按照常理推测,爹肯定是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想到这里,李牧感觉自己冤枉啊。第一次见儿子,就是这么个尴尬情况。
“是啊,你娘说的没错。我今天在里长家帮工,刚刚才回来的。”第一次有儿子,李牧格外的有耐心。他渴望着生一个小孩很久了,奈何就是生不出。如今这个情形下,他继承了这个身体的一切,自然对李壮格外好了。
李壮小朋友,知道自己乌龙了,“我错怪你了,爹你别生气。”
他怎么会生气呢,一点点小事而已。要知道,老人对孩子的容忍度,可是几乎没有下限的。
“山里情况如何?”看到门口的山鸡,他想到了先激活人物技能。没办法,家里的鸡羊要是杀了,估计吴氏得找他拼命。山里是个好副本,可以去刷一刷。
“凶禽猛兽没有见到,逮了一只山鸡。”李壮今天进山,好歹能收获一点。比起村里的其他人,身手和运气都好。山里有猛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只在外围的林子里,或是山脚下的地方,一般只会碰见一些小动物。这些小动物机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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