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进辉站在旁边,很是鄙夷地冷哼着。他拍了拍手,房门从外面推开,走进来一个双手端着盘子的侍者。盘子不算大,很快摆在了桌面上。拿起扣在盘子表面青花瓷盖子的时候,李建伟看到了一小碗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
那是一种淡绿色的物体。几乎是透明的,就像市场上用果汁做出来的胶冻。气味很是芬芳,还有一股特殊的香甜。这胶冻估计是刚刚凝固起来不久,摆下来的时候,随着力量左右摇晃,显得很是平滑,有种令人忍不住想要挑起一点尝尝的冲动。
李建伟不由得问:“此乃何物?”
祖宽平静地说:“李道友自己尝尝不就知道了?”
李建伟没有迟疑,走过去,拿起摆在盘子边上的银勺,挑起一点绿色胶冻,送进了嘴里。
这东西看起来不像是毒药。归元宗这些人既然说过要让自己活着,也就不会在食物中下毒。这个道理李建伟当然明白,自然也就不会考虑什么能不能吃的问题。
胶冻很甜,却也不是那种甜得发腻。光滑的口感令人舒服,顺着喉咙吞下去,凉丝丝的,有着说不出的舒服感。
一种微微的迷醉,很快在李建伟脑子里出现,蔓延到了全身。他觉得混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神秘。是的,神秘。因为这种感觉具体应该用什么样的字句来形容,李建伟自己也不知道。
用两个李建伟能够在这种时候想来的文字描述,就是“很飘。”
身体轻的要命,几乎没有任何重量。不是所有修士都能飞行,这种妙术必须修炼到心我合一的境界,才能真正被释放出来。或者,拥有御风而行的功法也可以。像李建伟这样的修士,严格来说其实并不算飞,顶多也就是驾驭高速移动的某种法器,在距离地面五、六米远的半空中穿梭。
李建伟此刻感觉到自己真正是在飞翔。仿佛长出了翅膀,拥有鸟一样的灵通。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思维变得很是混乱。看到了许许多多似乎熟悉,又好像是完全陌生的东西。(。)
第二百七一节 迷幻()
有妖魔鬼怪,也有大乘仙师。∽↗,李建伟感觉自己仿佛是在做梦,可是梦境却无比的真实,伸手就能触摸。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上古时代的大能修士,手持三尺宝剑斩妖除魔。那些在古书典籍上流下名字的天妖巨魔,在自己面前变得如同猪狗一般,随意就能宰杀。这种事情真******过瘾。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灭杀敌人简直就是手到擒来。在这个美丽的幻境当中,李建伟看到了自己的师尊,看到了传说中飞升已久的三清真仙,还看到了自己的那些仇人、朋友、父母……当然,也少不了李建伟最喜欢,暗恋已久的女人。
那是一个完全由李建伟统治的世界。在那里,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无论想做任何事情都能满足心愿。而且,在那里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无人约束,无人过问。
“仙境,这一定是传说中的仙境。也只有这样的仙境,才能让人流连忘返,忘记一切啊……”
李建伟在喃喃自语,脸上露出迷醉的神情。他觉得自己一直在感慨,一直在叹息着为什么没有早些发现如此美妙的好去处。当然,身为修士,最起码的矜持和稳重必不可少。即便是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搂着自己最喜欢女人狠命挥洒力气的时候,李建伟仍然保持着一名修士的外表。
至少,他自己以为是这样。
徐进辉和祖宽没有离开房间。他们看着李建伟吞下那些绿色胶冻,看着他再次被捆仙索绑住,牢牢固定在床上。然后听见李建伟嘴里发出莫名其妙的吼叫和唏嘘声。他先是在哭,然后大笑。眼泪和口水涂满了整个胸膛。他不断嚎叫着诸如“我是天神,我是上古真仙”之类的话,又在床上翻来覆去拼命挣扎。力气是如此之大。就连捆仙索牢牢勒进了肉里,也丝毫没有察觉。他仿佛忘记了疼痛,神经酸麻对他毫无影响。李建伟目光变得迷离而邪恶,双腿中间的男性象征物也不由自主高高挺起。对此,祖宽和徐进辉只能面面相觑,然后两个人脸上同时露出苦笑。
屋子里没有女人。甚至连带有雌性征兆的生物估计也没有。天知道李建伟究竟从什么地方感觉到这种突然怪异的刺激?也许,他脑子里正在幻想着跟女人有关的场景。若是俗世之间的普通人倒也罢了。问题在于,他可是一名修士,一个实力强大的筑基修士啊!
“怪不得公爷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这种银簇胶冻凶险非常,我归元宗同门万万不可沾染。否则,会变得若狂若疯,神志不清。”
看着无比癫狂的李建伟,祖宽不禁感觉头皮一阵发麻。他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冷汗。很是后怕地说:“这东西闻起来很是香甜,我也曾经估量着想要弄上一块尝尝味道。还好,还好,若是真的吃了下去,恐怕只会变得与这李建伟一样,是非不分,眼中无物,就连自己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也根本不会记得。这。这实在太可怕了。”
徐进辉的态度要比祖宽认真得多。他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本子,正用麻线和碳条做成的笔在飞快记录着。这种炭笔使用方便。是杨天鸿在归元宗山上,从烈火殿里偶然得到材料制成。在归元宗内部流传开后,很快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得到众人喜欢。虽说炭笔写出来的文字远远不如毛笔那般优美,却胜在简单实用,而且极为方便。
“公爷说过。想要了解银簇花的真实效力,就必须详细记录服用者的所有身体变化。”
徐进辉一边在本子上飞快记录,一边用沉稳的声音对祖宽说:“另外两个人,就是罗彬、季泽亮那边,安排妥当了吗?”
祖宽连忙点头道:“布置都跟这边一样。另外几位师兄和师弟专门负责。放心吧!他们跑不了。这里原离中原,附近也没有什么修炼门派。公爷把整个安州打造的如同铁桶一般,不要说是外人,就算是个苍蝇也难以进来。何况,这儿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咱们的人,对于实验结果,师尊那边也很重视。如果不是要坐镇山门,恐怕就连宗主也会亲自过来看看。”
“那就好。”
徐进辉已经把该记下的东西记录完毕。他小心翼翼的把本子和炭笔收好,走到床前,看着眼睛里已经没有清醒亮光,完全是凭借本能在床上来回扭动身子,完全不认识自己的李建伟,摇摇头,叹了口气:“银簇花此物果然凶险非常。还好,公爷认识此物,也将此物用作对付本门敌人。若是被外人得知,恐怕事情就会变得麻烦。”
祖宽连连点头称是。过了几秒钟,他脸上显出很是诡异的表情,压低声音说:“徐师兄,还记得公爷临走时候说过的那些话吗?”
徐进辉想了想,转过身问:“你是说,银簇花能够用作控制别人?”
祖宽点头道:“公爷的计划,我多少可以猜到一些。这抓回来的黑水宗三个人,就是用作实验。这整日里好吃好喝养着,银簇花胶冻也是敞开供应,谁也不知道这三个人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说起来,这也是我归元宗的大好机会。明面上的手段有了,却也需要暗地里的伎俩才行。我是从来看不起那些口口声声光明正大的家伙。公爷那句话说得对:死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只要人活着,管他阴谋诡计也好,魍魉小人也罢,只要能赢,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
徐进辉微笑着慢慢摇头:“祖师弟,这种话也就是咱们两个人关起门来说说。到了外面,可是一个字也不能说的。咱们毕竟是名门正派,在世俗人眼中更是得道仙师。公爷所做的这些,其实都是为了咱们归元宗考虑。若只是公爷一个人,完全可以不管不顾,轻轻松松享受荣华富贵。就算是公爷一个人独自修炼,好处和实力也要远远超过现在。”
“谁说不是呢!”
祖宽心有赞同地叹息着:“说起来。我也算是归元宗的老弟子了。一眨眼的功夫,拜师上山已经几百年了。以前还在练气的时候,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够筑基。到了后来,成功筑基又想着什么时候才能成为金丹。呵呵呵呵!徐师兄别笑我,我这人就是这个性子。师尊都说我有些好高骛远。虽说有想法是好的,却也要脚踏实地才对。以前。每个月一枚元气丹,这种待遇比起其它中、小门派,算得上足以令人羡慕。现在呢?每隔七天就有元气丹派下,而且还是上好的三转灵丹。这种事情换在从前根本就是想都不敢想。杨师弟仁义啊!虽说大家后来都改了称呼,尊称他“公爷”,可我还是觉得宗门里的叫法比较亲切。若是没有这个一心为了大伙着想的小师弟,没有毅勇公爷,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修炼到今天的金丹境界。这种大恩大德,必定是要报答的啊!”
徐进辉在旁边也是脸上渐渐露出笑容:“金丹。其实没什么了不起。以前总觉得金丹宗师很是神秘,而且强大。前些日子,师尊冲击元婴关口成功。破关而出后,师尊很是唏嘘,觉得过去几百年光阴几乎都是在白白浪费。我不是元婴,其中境界和感悟也达不到那个程度。不过,能够成为金丹宗师,我自己也有那么一点点类似的感悟。这修炼其实就跟俗世之间的功名利禄差不多。必须有人帮助提拔。看看那些俗世官员。都说是上面有人好做官。其实修炼何尝不是如此?有了丹药,有了洞天福地。有了功法秘籍,修炼晋升自然也是手到擒来。祖师弟你刚才那句话算是说对了:杨公爷对于我归元宗上下,实在是功劳甚大。在外人面前,咱们得叫他一声公爷。可是在宗门里,或者是私下里没人的时候,还是师兄师弟叫起来比较亲近。呵呵。这倒不是什么身份上的尊卑。我是早就打定了注意————这颗脑袋,这辈子算是卖给了杨师弟。只要他一声差遣,无论水里火里,都是拼着命也要去的。”
说到这里,徐进辉转过身。看了一眼捆在床上来回扭动的李建伟,声音顿时变得冷厉起来:“这只是第一次试验。所有数据都要精心记录加以保存。公爷说过,银簇花胶冻具有服用以后成瘾的症状。从今天开始,三个黑水宗的家伙都要按时服用。若是他们抗拒不吃……哼哼!祖师弟,你应该知道怎么做。”
……
楚国北部,辽州治下铁阳城,城头。
这里位于长城以北。早在数百年前,楚国就在这里设置州县。按照原先的计划,铁阳城应该驻军三千,百姓两万。在钦宗皇帝的时候,铁阳城的军民数字一度超过了五万人,也是北地草原上极其重要的楚国重镇。只是随着朝廷方略不断变化,来自南方的物资和银钱数量越来越少,加之北地贸易逐渐被豪族权贵把持,商道不再从这里经过,铁阳城也就慢慢变得荒僻下来。
可不管怎么样,这里仍然还是连接北地草原与长城内镇之间必经之路。
去年的那场雪,使得戎狄牛羊损失惨重。今年温度刚刚升起来,路上的积雪尚未全部融化,铁阳城内很多百姓就已经结伴南逃。久在边关的人都很清楚,只要遇到雪灾、蝗灾、干旱,北地戎狄就会大举南下。到时候,必定又是一场惨烈杀伐。
说起来,北边的戎狄也是一群废物。他们丝毫不懂得提前积蓄物资草料。差不多就是看天吃饭。若是当年风调雨顺,水草丰美,戎狄牛羊肥硕,日子自然也就好过得多。可若是遇到天灾,这帮狗贼就会把主意打到自己的邻居身上。无论南边的齐国和楚国,还是北面的西域各国,都会遭到戎狄攻击。
铁阳城外的地平线上,隐隐绰绰多了很多黑色影子。随着渐渐走到前面,可以看清楚都是些骑在马上的戎狄武士。
“老爷,老爷……这,这除了咱们自家的亲卫,好多……好多人都,都跑了。”铁阳城头上,一个身穿靛蓝色家仆布袍服侍的年轻男子畏首畏尾。战战兢兢,结结巴巴地说道。
“混账!这帮狼心狗肺的混账!他娘的,有好处的时候,一个个使着吃奶的力气都要挤过来。这到了真正该用命报皇恩的时候,却一个个跑得比兔子他爹还快!草拟吗啊!老子当时就该把这些家伙的人头砍下来,摆在城头上也好吓一吓戎狄蛮夷。”
那个被称作老爷的大汉。朝着地上狠狠啐了口唾沫,带着恨意和惧怕,连声骂道。
这大汉四十来岁的年纪,倒也算得上是身材魁梧,却明显已经发福。腰身浑圆,腆着肚皮,如同怀孕好几个月的妇人。这种身材当然不可能披甲,只是穿着一套红色官袍,身前的官员补子是一头张牙舞爪的老虎。腰上用青丝涤束着,看上去倒也合身。
何天养在铁阳城做了十六年的镇守将军。在这里,何家已经成为权势的象征。城内大半的产业,都属于何家。
这是一个文贵武贱的时代。何天养房间里摆着很多书。虽然他并不喜欢看书,只喜欢喝酒吃肉玩女人。但是表面上的功夫必不可少。若是房间里没有几本书籍装模作样,说出去都会惹人笑话。文人都喜欢琴棋书画,何天养也是来到铁阳城后,强迫着自己学了少许。当然。只能说是粗通皮毛,在不懂的人面前可以天花乱坠吹个三天三夜。若是换了真正精通的人面前。恐怕刚一开口,就被对方劈头盖脸泼水般讥讽过来。
何天养努力想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看起来不像是武将的文人。如果不看他此刻官袍上的老虎补子,没人会认为他是一位高品级武将。何天养的面颊、双手皮肤都很白,上面也没有什么老茧。一副养尊处优的模样,事实上也是如此。
一切都不重要了。在突然而至的戎狄大军面前,一切都不重要了。
没有任何迹象。戎狄就像是一夜之间突然从地里冒了出来。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攻打铁阳城。可是每个人都很清楚:戎狄攻城必定是一场血腥厮杀。而且,这些草原蛮子历来喜欢屠城,然后把城里所有值钱的财物和女人抢个精光。
这一点,与南方的越族人很是相似。
何天养双手扶着城头,分张的十指狠狠扣住城砖。几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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