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猎人在野外遇到了棕熊,那么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如果这一枪打不中,那么棕熊会在电光火石之间扑倒你的身边一巴掌将你打成肉饼。
好在他们现在有五个人,五条枪,五个猎人对付一只酣睡在温泉旁的棕熊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这五个猎人不想隔着老远的距离乱枪打死这只棕熊,而是想靠近一点找个好位置,一击毙命,让子弹从棕熊的脑壳里戳过去,从而不破坏这头熊的熊皮。
狗熊最值钱的部位不是它的肉,而是它的皮。
对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来说,他们自然清楚一头熊的价值几许。
一头棕熊的肉不值钱,别看棕熊个头大,身上的肉若是割下来能抵得上任何一头大肥猪,可棕熊的肉很难吃,难吃到让人恶心。
棕熊身上唯一之前的有两个东西,一是棕熊的爪子,俗称熊掌,二是棕熊的皮毛,俗称熊皮。
其实熊掌也并不是很好吃,做熟了咬起来和鸡爪子的味道也差不了多少,但熊掌却在华夏很有市场。
华夏人嘛,从古至今对吃这件事是乐此不疲,从华夏人诞生那一天直到今天,凡是世界宇宙万物所拥有的吃的的食物,不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草里蹦的,只要是吃不死人的东西华夏人都吃。
尤其是当年的孟老夫子说过熊掌好吃,所以直到今天许多华夏人都对熊掌这个东西情有独钟。
尤其是野生棕熊,一只熊掌的价格可以卖到几万块甚至是十几万块。
除了熊掌之外,棕熊身上更值钱的是它身上的这块熊皮。
一张完整的熊皮价格便宜的也得要几十万,如果是野生的毛质良好的熊皮甚至能卖到几十万。
熊皮最值钱的是完整的熊皮,也就是一张熊皮完好如初,没有任何的枪孔和破坏,这样的熊皮在华夏能卖到几十万的高价。
华夏不缺有钱人,更不缺暴发户似的有钱人,暴发户最喜欢的就是熊皮虎皮这类的大型野生动物的皮毛作装饰品,越完整越好看的熊皮就越值钱。
出现在温泉旁边的几个人便是猎人,他们手里的拿着的枪便是猎枪,他们的目的就是一枪射死那只躺在温泉边休憩的大狗熊,而且是要一枪就打中狗熊的脑袋,争取最大的限度不伤害到狗熊本身的毛皮。
几个猎人看到了狗熊,还是个傻乎乎的睡着了的毫不设防的狗熊,自然是喜不胜收,他们哪里知道,睡在温泉旁边的不是棕熊,是裹在熊皮下的人。。。。。。。
第一千八百五十四章 被当成熊了()
这几个猎人,竟将秦关西当成了狗熊。
其实,也不怪他们看错。
秦关西若是一个大活人站在温泉旁,那帮猎人就算再瞎也知道这是个人类,不能开枪。
可偏偏秦关西现在穿着个熊皮,他又趴在地上睡觉,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就跟个大狗熊没什么两样。
温泉内本就是是泉水氤氲,白色的蒸汽团团缭绕,遮挡住了人类的视线,也让人类的视线稍有些受阻。
种种原因加在一起,使得那些个猎人认为睡在温泉旁的就是个大狗熊,而且是个睡着了就啥都不知道的笨狗熊。
这几个猎人也就是出来玩玩,压根没想到刚一出来就遇到了一只狗熊,还是个睡着了的大笨熊,
五个猎人兴冲冲的举起了猎枪,逼近了那头睡在温泉旁的狗熊。
距离温泉百米之距,五个猎人中较年长的那个大胡子眯着眼睛聚成一道神光,列强描写了狗熊的头部位置,屏住呼吸,端稳列强,猛地开了一枪。
大胡子是个老猎人,老猎人打猎都讲究一击必杀。
老猎人瞄准的正是狗熊的脑袋,在近距离开枪之下,子弹一旦穿过狗熊的脑袋,狗熊死了,熊皮还是完整的,这才是最好的猎人。
猎人终于开枪,一枪射出,正好无误的打在了狗熊的脑袋上。
“嘭。。。。。”
子弹射出,白烟升起,狗熊毙命?
五个猎人中其余的是个猎人见那猎人开了枪,顿时喜出望外,那女猎人甚至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欢喜的呼喝声,“哇哇,射中了,射中了,胡伯好厉害!”
其余几个猎人也是喜出望外,他们都相信胡伯的枪法,更是深知他们的胡伯是个老猎人,几十年前就在东北的老林子里打熊瞎子,所以胡伯这一枪绝对能完美无缺的打穿这棕熊的脑袋,然后他们就能得到一直完整的熊皮了。
一只完整的熊皮价格足以抵得上他们此行半船箱的活物。
胡伯开了一枪就收起了猎枪,自信的胡伯甚至都不需要再开枪,胡伯笑呵呵的说道:“过去吧,先把熊宰了,再把熊皮剥下来。”
“好嘞!”
几个人兴冲冲的踩着雪狂奔冲向温泉旁的狗熊,可是几个人刚一冲到熊皮跟前,熊皮突然从内部撕开,当空劲猛的跃出一道人影。
人影面色不善,一张狰狞的脸杀气腾腾,他高跃而起,随手抓住最先一人,也不看抓住的人是谁,直接将他摁在地上,膝盖定住了他的脖子。
“嘉文哥!”
只听得一声女人惊讶的尖叫,接着便是剩下几人一起一起抬起枪口的声音瞄准了一脸杀气的秦关西。
几个人,也终于看清了眼前的画面。
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身穿着单薄衣服的男人此时正死死的压在了被称为嘉文哥那个男人的身上,一只大手强有力的绽放着青筋卡住了嘉文哥的脖子,男人用力之大,甚至将嘉文哥的脖子都卡紫了。
“王八蛋!敢开枪打老子,你们都他么的是什么人?!”
秦关西怒吼一声,手腕上的力量加大了三分。
其余几个猎人也没想到大狗熊里居然蹦出了个人,而且是个大活人。
这个大活人的腿上似乎还在流血,鲜血已经汇成了一条小河。
几个猎人面面相觑,忽然很尴尬的意识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
他们,貌似,打错了,误伤了。
他们本以为有一头棕熊在温泉旁喝饱了水之后在这儿睡了个觉,他们自以为欣喜的准备开枪射杀了一头棕熊,然后得到了一张完整的熊皮,却不曾想到那张熊皮之下居然藏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
水雾太大,再加上他们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猎人们也没看的太清楚就开了枪。
也幸亏是秦关西运气好。
他睡觉的时候,披着熊皮,脚放在了熊脑袋那块皮上,脑袋却蜷缩在了熊皮肚皮正中央的位置。
因此猎人们开枪的时候,子弹打到的地方不是秦关西的脑袋,而是秦关西的腿肚子。
秦关西腿肚子吃了个枪子,血哗啦一下就流了出来了,饶是秦关西有自愈异能护体,他大腿上的伤口愈合也得需要一点时间。
其实,比之大腿上的伤口,更让秦关西愤怒的是这帮狗日的猎人。
秦关西干啥?他啥都没干。他也就是在温泉旁睡个觉而已,睡的正香的时候突然有人把他当熊给射了,一枪直接打在了他的身上。
秦关西现在甚至暗自有些庆幸,他庆幸的是幸亏看到的是几个猎人,若是来了一头发了情的母熊,还不得把他给日了?
但在电光火石间秦关西也想不了那么多,秦关西被一枪打中之后,在不知道什么情况的情况下,他果断出手,直接先挟持了一人。
秦关西困住了那嘉文哥,剩下的几个猎人则是匆匆举起枪口瞄准了秦关西。
几个猎人面面相觑,然后同时有些尴尬的冲着秦关西,不知是哭还是笑,其中那位姓胡的老猎人最先反应过来,他急忙把猎枪丢到一旁,同时忙又冲着旁边几个举枪的猎人叫道:“误会,都是误会,都赶紧把枪扔了。”
其余几个猎人也都不傻,明显是误会的情况下,他们再拿枪瞄准着秦关西只有可能将误会变大,而不是真正的解决问题。
几个猎人放下了枪,包括那个女人也放下了枪,几个人同时赤手空拳的挥挥手,冲着秦关西无奈道:“兄弟,我们都不是故意的,你先息怒把人放了,咱们有话慢慢再聊,都是误会?”
“误会?”秦关西差点气笑了,“来来来,你们过来让我开枪打一枪,然后我也说是误会。”
“呃。。。。。。”
几个猎人继续互相看了几眼,脸上的苦笑越来越盛。
这时,秦关西迷糊且暴怒的脑袋也慢慢地理智清醒了几许。
秦关西看到了这几个猎人,又听他们张口说的是华夏语,心知或许发生了误会的秦关西看着这几个猎人,态度已然不是很好的问道:“你们都是华夏人?”
几个猎人见秦关西衣衫虽然破烂,容貌也有些灰头土脸的,但秦关西却是华夏人的装扮,说的又是华夏语,几个猎人忙点着头回应道:“我们都是华夏商人,平时路过白令海峡无聊的时候会来这里打打猎,今天我们看到这温泉旁边有只熊,所以。。。。。”
“所以你们就不分青空皂白的开枪打了我一枪?把我当成狗熊了?!”秦关西气诧道。
“呃。。。。。”
几个猎人面露尴尬,不知道怎么回答秦关西,只能一个劲儿的赔礼道歉。
尤其是那个女人,女人哀求的看着被秦关西摁在地上面红青紫的嘉文哥,忍不住的对秦关西说道:“这位先生,一切都是我们不对,使我们不好,我们向您道歉,不过您能不能先把我未婚夫放开,他也不是故意开枪打你的。”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还要警察干啥?”
秦关西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但是他却一把丢开了那位嘉文哥扔到了一旁。
秦关西也看出来了,一切都是误会。
刚才秦关西洗完澡之后,由于太累太困所以就在路上睡了个觉,不曾想却被一帮华夏商人误以为秦关西是趴在温泉旁边睡觉的大狗熊,直接二话不说给他的脑袋来了一枪。
幸好秦关西命大,那一枪只是打在了秦关西的腿肚子上没有打到秦关西的脑袋上,若是刚才秦关西真的被一枪给打死了,你说他冤枉不冤枉?
老子在北美被几千美国大兵包围都没事,可现在睡个觉让人当狗熊给打死了,说出去都尼玛的丢人啊。
秦关西见到这几个猎人并不是凶神恶煞之徒,而是真的是发生了误会,因此秦关西也不想太跟这些人计较。
主要还是秦关西在北美大陆狂奔逃命了了那么长时间,许久都没见到过一个华夏人,如今遇到了一帮华夏人,即便是发生了误会这几个华夏人开枪打了他,秦关西也不想跟他们一般见识。
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异国他乡更是如此,更别说是在北极冻原,这种万里不见人影,千里不见鸟毛的烟瘴蛮荒之地。
秦关西脾气好,不跟他们一般见识,松开了嘉文哥之后,秦关西随便一趟躺在了温泉边上,卷起了裤腿。
伤口已然结痂,血是不流了,但一条长长的血痕看的还是触目惊心。
几个商人看到了秦关西腿上的伤口之后又尴尬了,他们在后悔刚才冒失的情况下又有些庆幸,庆幸他们刚才开枪只是打中了秦关西的腿肚子而不是秦关西的脑瓜壳,若是真的打中了秦关西的脑袋,这可是一条人命。
还是那个女孩儿眼疾手快,忙从随身带着的包里拿出来绷带,消炎药,消毒水,尴尬的看着秦关西蹑手蹑脚的走过来要给秦关西包扎。
秦关西并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任由女孩儿给他包扎上了伤口。
其余几个猎人见秦关西没有发火生气的意思,又见秦关西放了嘉文哥,其余几个人顿时松了口气,知道秦关西是个大度之人,不准备与他们计较。
第一千八百五十五章 走私船()
秦关西算不上大度,但也不是胡搅蛮缠之人。
既然都是误会,大家又都是华夏人,这点破事没必要揪着不放让大家都难堪。
再说这事儿也不怪这几个猎人,猎人们看到猎物,自然第一件想要做的事就是开枪把猎物射杀。
秦关西穿着熊皮,看的就跟个狗熊没两样,因此才使得猎人开了枪。
既然确定是误会,秦关西也没必要跟他们太过于计较。
秦关西一言不发,不出声反而让那几个华夏人越发的心声愧疚。
毕竟算起来一切都是他们的错,他们开枪打了秦关西,秦关西生气是应该的,就算是秦关西向他们索求一定量的赔偿也是正常的。
可秦关西没要赔偿,也没法脾气,只是默默的任由女孩儿包扎了伤口。
空气寂静了约莫五分钟,这时,年长的猎人也就是那个叫胡伯的人轻咳一声开口道:“兄弟,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我听你的口音是华夏人,这里是白令海峡附近,常住居民都没有,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秦关西随口回答,“我是留学生,前一阵子坐船出海旅游,结果遇到了海难,船沉了,我飘到了这里,后来捡了个兽皮取暖才勉强活了几天。”
这个借口,说真的,很蹩脚,也很不合理。
秦关西说自己是留学生,可他除了年龄像大龄留学生一些,其余的和留学生一点都不像!谁见过一脸胡茬的留学生?谁见过出手就能讲一个彪壮大汉摁倒地上的留学生?谁见过被打了一枪之后还能镇定自若的留学生?
秦关西说他是遇到海难漂流到这儿的,可若是附近海域真的发生了海难,以现在全世界高度发达的交通网络,如果有大型船只遇难,很快全世界都会传遍这个消息的。可事实上最近海域根本就没有轮船出事,世界性的新闻报道也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报道。
秦关西说他在森林里捡了一张兽皮然后保暖勉强着支撑活到今天,可这个借口同样有些不可思议。
秦关西或许可以在原始森林里因为运气好捡到了熊皮,这是有可能的,或许有棕熊被其余的大型动物咬死了,留下了兽皮,可这样的兽皮应该是被咬的千疮百孔才对,怎么可能是完好无缺的兽皮?
可几个猎人都没有怀疑秦关西。
他们不怀疑秦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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