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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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流浪狗- 第6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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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庆秋挑了挑眉毛,明显对于这句话比较受用:“你也不错啊!以提灵境一层的实力,接我最强杀招竟然不死!”

    “你这招叫什么名堂,挺厉害的嘛!”王胜利问道。

    “一招自创的剑诀,九耀天元诀!”周庆秋傲然道。

    “啧啧!”王胜利一边“啧啧”,一边摇头道:“厉害是厉害,不过我见过一招更厉害的!”

    周庆秋眉头微皱:“什么?”

    王胜利依旧躺在那里,没有动,很是神秘道:“你看过末世以前的一本叫《剑来》的没有?”

    周庆秋有点疑惑,王胜利问这个干什么,不过还是摇摇头道:“没有!”

    “没有最好!”王胜利还很高兴,然后带着兴奋地劲儿说道:“我给你讲一下,里面有一招就叫作剑来,就是主角大喝一声剑来,从九天之上,掉下来一把剑,斩杀敌人于千里之外。”

    周庆秋嗤之以鼻:“那是,又不是真的!”

    王胜利不干了:“什么,我们的能力以前也不都是里写的么,现在不是都成真了!”

    “嘶~”周庆秋吸着气道:“说的不错,或许我也可以自创这么一招!”

    “没错!记住了,这招叫作剑~来~”王胜利说到“剑来”两个字的时候突然大喝一声。

    本章完

第1314章 两个少年() 
“你大爷!”周庆秋发出一声不甘地惨叫,然后满脸是血,衣服破破烂烂的,倒在了地上,跟王胜利一样狼狈。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就在王胜利大喊“剑来”的时候,他事先扔出去的神王剑从天而降,斩杀向周庆秋。

    周庆秋毫无防备,虽然最后关头察觉到了,但已经来不及了,在神王剑斩杀下来的一瞬间,王胜利发动了精神力,把周庆秋给困住了。

    两人的等级差距十分巨大,王胜利的精神力根本别想长时间困住周庆秋,然而只需要困住一瞬间就行了,事实上王胜利也就真的困住了周庆秋一瞬间,当然也只能困住这一瞬间。

    可就是这一瞬间建功立业了,周庆秋被王胜利死死困住动弹不得,只能硬挨这一下。

    神王剑可是连母虫这种进入D级别,也就是同等于人类神化境存在的生物都能斩杀,教训一下周庆秋绰绰有余。

    于是乎两个十分凄惨,跟被女人打了一样,浑身都是布条,脸上都是道道抓痕的两人,都只能躺在原地不动。

    “你大爷!你使诈!”

    “兵不厌诈!”

    “你这八年死哪去了?敏敏很惦挂你,时常提起你,有次她做梦都喊你!唉~”周庆秋说到这里,那种失魂落魄的感觉,跟自己被绿了似的。

    王胜利也长叹一声:“唉~一言难尽啊!”

    “既然一言难尽,那就慢慢说,反正有的是时间,敏敏知道你回来,已经准备饭菜了,走吧,她似乎有重要的事要跟你说!”周庆秋说着已经坐了起来。

    王胜利也坐了起来问道:“什么重要的事?”

    “我哪里知道?”周庆秋说到这里,语气中明显带着不满的情绪。

    “你不知道谁信啊!?”王胜利完全不相信周庆秋的话,即使周庆秋表现的很幽怨。

    周庆秋很无奈道:“我真不知道,我要是问多了,就瞪我,那死亡凝视,谁受得了啊!走吧!走吧!到了就知道了!”

    王胜利却摇了摇头:“不去!”

    “为什么呀?你不去,我晚上又得跪搓衣板!”周庆秋很悲催地说道。

    “我要回去收拾了那些叛徒再说!”王胜利咬牙切齿道。

    “唉~原来是为了这个事啊,不是我说你弟弟坏话,这两年确实弄得有点过火,不断地合并势力,要一家独大,要称王称霸,为了防止他一家做大,那群狗日的外国佬,选老子当什么人类联盟盟主,想让我们自己争得头破血流,都不是个东西!”周庆秋愤愤不平道。

    王胜利没好气道:“得了便宜还卖乖,行了我走了,解决了那边,我会去找于敏的!”

    “真不去啊?”周庆秋在后面喊道。

    王胜利头也没回摆摆手,以招牌动作拔地而起,直上云霄,看着王胜利消失了,周庆秋无奈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看来今天的搓衣板又跑不了了!”

    幸福之城中央广场上,一个十五六岁,身姿挺拔的少年,穿着一身欧洲贵族风的骑马套装,左臂夹着一个头盔,右手拿着一根马鞭,正盛气凌人地站在那里,看着几个人殴打一个断腿的老人。

    地上的老人其实并不老,四十多岁,但是由于岁月的蹉跎,让他原本乌黑油亮的头发,变得斑白一片,像一个六十岁的老人。

    此人浑身破烂肮脏,衣衫不整,从破碎的衣衫处,可以看见里面前胸后背上,全是一条条,一道道,一块块的新旧伤疤,甚至脸上手背上都有。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双腿从膝盖出截断,虽然早已经长好了,可是在这群人的围攻下,竟然又出血了。

    断腿处流出来的血,在广场上拖拖拉拉,画出了一条条犹如蚯蚓爬过的痕迹。

    不过这人非常硬气,自始至终哼都没哼一声。

    十五六岁的少年,看到此人决绝的表情,冷笑了一下,厉声喝道:“都他么没吃饭啊?给我使劲打,打到他哭爹喊娘,打到他能把我的好堂哥给招来。”

    挨打之人听到对方着重说了“好堂哥”三个字,当即就没了硬气,变成了一个十分落魄之人,哀求道:“少城主你对我怎么样都行,杀了我都行,请不要再戏耍我家少爷了,他上次险些死了,这次伤……”

    “啪~”一声脆响,刚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被打之人的面前了,一马鞭抽在被打之人的脸上,被打之人的腮帮子当时就被抽烂,鲜血狂涌。

    少年冷哼道:“你他么的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说到这里就听到远处有了动静,少年抬眼望去,只见另外一边同样一个少年跌跌撞撞地分开人群往这边跑,其手臂上还朝着纱布,明显是受伤了。

    少年唇红齿白,温吞如玉,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他一边跑,一边喊道:“王翼,你想干什么都冲我来,不要再折磨杨叔了!”

    说完唇红齿白的少年拨开人群,冲向还在挨打的人。

    挨打之人看到唇红齿白少年来了,用已经被打烂了说不清楚话的嘴说道:“少爷别管我,你快走!”

    “不!杨叔,我要是走了,他们会打死你的!”说完少年从自己的衣服上扯下布条,给对方包扎起伤口来。

    挨打之人却不领情,用头拱着唇红齿白的少年,继续含糊不清道:“少爷求你了,走吧!让我死吧!”

    唇红齿白的少年却倔强道:“不行,杨叔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不会的!”

    说完唇红齿白的少年站起来,走到他口中王翼的少年面前,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对方,只见对方蒜头鼻、丹凤眼与其母亲刘子玉长得十分相似。

    这个叫王翼的少年,在幸福之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就是现任城主王小飞和城主夫人刘子玉唯一的孩子,幸福之城的少城主王翼。

    而唇红齿白的少年,在幸福之城也同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就是缔造幸福之城,传说中已经死去了的天下第一高手王胜利的儿子――王小木。

    本章完

第1315章 打猎() 
若单纯的从长相来看,王小木可以甩王翼好几条街,这也是王翼总喜欢找王小木麻烦的主要原因之一,当然最最主要的原因还不是这个,而是因为对方是王胜利的儿子,虽然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王小木不是王胜利亲生的,但或许为了恶心王小木,的为了恶心那个已经死去的王胜利,王翼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调这个原因。

    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看脸的世界,一切都是看实力,也只有实力才能说明一切,不然末世了,怎么没见一个过去的明星活下来,没见一个明星成为高手。

    若是单单以实力看的话,王小木不比王翼差多少,可是王翼很聪明,从来不会以自身实力和王小木比,而是以他身后的整个实力,这样一比,王小木就成了渣渣。

    别说甩几条街了,就是甩几万条街也毫不为过。

    所以虽然两人是面对面站着,但王翼典型的一副王者气息,霸气外露,而王小木就要凄惨的多,吊着一只手臂不说,刚才为了护住杨茂,还被对方有意无意的拳打脚踢了一阵,身上全是脚印,就连脸上也有淤青。

    两者对比之下,一个像傲视群雄睥睨天下的皇上,一个像畏畏缩缩窝窝囊囊的农民。

    王小木气势不足,底气自然也不足,但依旧咬牙道:“你又想做什么?”

    说到这里王小木难免要想起前一次的遭遇,前一次他差点就被人爆了菊花,裤子都被扒了,即使他抵死挣扎也没用,好在在最为关键的时刻,有人出现救了他。

    现在想象当时的场景,王小木还一阵惊惧,谁这也是他态度改变的原因之一,之前他一直都很硬气,无论王翼怎么折磨侮辱他,他都能撑得住,在他的心中大不了就是一死,他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

    可是当王翼找男人想爆他菊花的时候,他害怕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尊严的活着。

    虽然之前都被侮辱过,但侮辱也分等级的,挨骂挨打那算是面子问题,挨槽就是骨子问题了。

    要问到底有什么区别,那就是抗战时期,有人也趋炎附势,有人也溜须拍马,但面对鬼子的时候,有人选择死战到底,有人选择奴颜婢膝,这就是最本质的区别。

    王小木不是没有想过一死了之,可是杨茂以死相逼,他不能。

    王翼冷笑一声:“我要出去狩猎,缺一条狗!”

    “你……”王小木大怒,指着王翼想说什么,却最终也没能说出口,因为他看到有人拿着一把尖刀抵在杨茂的下巴上,只要他不同意,杨茂当场就得死。

    “来啊!把猎犬用的项圈给他戴上,另外给我拴紧一点,别让他跑了!”王翼一挥手,就有人拿着项圈和狗链子过来,就朝王小木脖子上套。

    王小木还想挣扎,被来人当场就一个巴掌扇在脸上,声音脆响,脸也当即就肿了!

    “少爷!少爷!我死,我去死,你不能受此侮辱!”杨茂见王小木受如此屈辱,无法忍受,尽管话都说不清,一边说着一边拼命用脑袋撞地,想撞死自己。

    看着满脸是血的杨茂,王小木痛苦地声泪俱下:“杨叔你活着,一定要活着,不然就算你死了,我一样要受此屈辱!”

    说着王小木被人拉走。

    王翼抓到王小木之后,骑上战鸟,带着一众随从绝尘而去,留下倒在血泊中痛哭流涕的杨茂。

    等王翼等人走远之后,周围围观的人,这才指指点点,一边说着,一边离去。

    然而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助杨茂。

    因为大家都知道帮助杨茂,那就是和少城主作对,和少城主作对,那就是找死。

    另外就是这些人的议论,竟然没有几个同情王小木和杨茂的,不是因为王小木和杨茂曾经做过什么伤天害理,引起众怒的事,他们不但没做过,以前甚至还对这些人不错,得到不少人的尊敬和爱戴。

    可问题是,今时不同往日,王胜利的死讯早已经被坐实了,毕竟八年都没出现了,谁都觉得王胜利死了。

    再加上现在的城主城主夫人如日中天的气势,没人敢在这个时候说出什么对自己不利的话。

    而且这两年来,幸福之城人们的生活确实比以前好了很多,比三权分立时期,好的多得多。

    幸福之城的西面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平原,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城外安静异常,即使有些捡漏的小型变异兽,也都是偷偷摸摸的,捡上一两块烂肉碎骨,然后迅速消失在草丛灌木之中。

    一只变异老鼠,在洞口探头探脑的,发现附近没什么危险,就想要离开洞口,去战场上再捡一些碎肉回来,可它刚刚跑到一半,就立马回撤,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洞里。

    紧接着就是一阵轰隆隆的声响,然后几十骑绝尘而去,声势震天。

    而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几十骑最后还用链子拖拽着一个人,这个人跟不上,骑兵的速度被拉倒了,比地上摩擦,尽管地面上有些一层不矮的枯草,依旧拖得这人血肉模糊,如果再这样拖拽下去,要不了多久有些人估计就只能半边身体了,因为其他的都磨没有了。

    好在这群人跑了一会就停下来了,这群人不是别人,正是说要打猎的王翼一伙人。

    他们骑的可不是战马,而是战鸟,一种变异的鸟类,跟末世以前的鸵鸟有点像。身材高大堪比战马,奔跑起来极速可达一百二十公里。

    虽然不快,无法与一些人类觉醒者相比,但问题是其卖力强,又适应多重地形,即使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或者丛林里,依旧可以保持这种速度,而不用担心急转弯或者撞树什么的,因此这几年深受人们的喜爱,经常用来骑乘,后来发现成骑兵,用来侦查或者突袭虫族用。

    而王翼他们这次说出来打猎,表面上就是为了猎杀虫族的哨兵的,当然没人知道王翼的真实想法,只有王翼自己知道,他昨晚意外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所以一大早便借着打猎的借口,出城来了。

    本章完

第1316章 狗() 
闽省自古就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这说得是闽省山多水少田也少。而在古代田少,就说明这里适合种植粮食的平原少。

    当王胜利踏上这一眼望不到头的平原的时候,他也有点惊讶,他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这里还没这么大一望无际的平原的。

    “怎么?难道老子离开地球八年,地壳又发生运动了?”王胜利难以想象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明明走的时候,这边有山有水,有的地方还有城市废墟,怎么回来就成了一望无际的平原了。

    王胜利现在的目力可以远眺几十里都没问题,一眼望去无遮无拦,就是平地,最多上面长点杂草,连大树都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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