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了这男人怎么也配不上瑾歌后,傅廷轩心情好了一点。
他露出一个温和的如沐春风的笑:“歌儿,既然你叫我一声叔叔,我也不能看着你误入歧途不管。叔叔收集到的消息是,这个人可能有些人品上的小问题,你也别怀疑叔叔要拆散你们,现在什么年代了,我怎么会可能会做那种封建大家长做的事情呢。”
“叔叔的意思是短时间那个看不出他的人品问题对你有什么影响,你可以和他相处几个月,不过不允许有进一步的接触。牵手也免了吧。小女生没有放肆的恋爱过怎么算得上有青春呢,你尽管享受爱情的甜蜜,不管发生什么事,记得有叔叔在。”
“谢谢。”她说了两个字就低下了头,看起来有些难过。
傅廷轩心中一突,俯身拍拍她的肩膀诚恳的说:“叔叔不是要拆散你们,叔叔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谎话?只是觉得我的歌儿配得上世界上最好的人。”
苏瑾歌很沮丧,苏瑾歌很绝望。本想借着成年的日子,假称她有一个男朋友来让傅廷轩认清对她的心。
没想到啊没想到,傅廷轩还真是一位谦谦君子。说的话全是站在她的立场上,一点私心都没有。
以前的都叫他傅大哥了,这次叫他叔叔,他竟然应下了。是真的把她当成小辈来关爱吗?
她不信,哼!
眼珠子一转,她又有了计划。
“傅叔叔,其实,我有件事一定要向您坦白,我年幼无知的时候吧,曾经喜欢过您。也写过情书,也收集过您的物品,也照过照片,真是对不起。那些都是我青春的记忆,我舍不得销毁,如果我男朋友看见的话,能不能麻烦您解释一下?”
第126章 拯救古穿今(12)()
这,这就过分了啊!
对一个人说喜欢过实在很伤心,更别提是对傅廷轩——此时对苏瑾歌有说不清道不明想法的人。
傅廷轩听了这话不说心里如何,面上想要大度的开口应承,可是终究没有露出笑脸。也许是月色太美,烛光朦胧,他眼中的苏瑾歌眼神妩媚,波光流转之间撩起他心底的阵阵涟漪。他捏捏眉心,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为了掩盖他纷乱的思绪,他露出制式的笑,故作欢快的说:“没事儿,叔叔会帮你的,再过几分钟就是你的生日,来,先吹蜡烛。祝小仙女瑾歌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苏瑾歌眉头一拧,脸扭到一边,撅着嘴生闷气,手里的刀叉气愤的扔在一边,碰到盘子发出刺耳的声响。
“歌儿,是叔叔错了,歌儿别生气。”傅廷轩二话不说连忙认错,一定是他有什么不注意的地方让歌儿生气了,可到底是哪里呢?
苏瑾歌含着怒气看着这个安慰自己的总裁,性情温和,温润如玉,说话办事妥帖,无一处不好,就是此时道歉哄她也显得风度翩翩。
可她就是忍不住要对他发脾气。
“就是你的错!”她又摔了一个叉子。
“好好好,我的错,歌儿别生气。”温和的甚至有些没脾气的样子。
苏瑾歌鼻子一酸,掉下两滴泪。她捂着脸上呜呜哭道:“都是你的错,这么多年对我这么好,让我喜欢上你。现在又欢天喜地的替我选男朋友,是不是想早点把我丢出去。
你是不是很早就烦我了。明明这么睿智的一个人,怎么就不知道我从头到尾只喜欢你一个人!讨厌讨厌讨厌!”
她胡乱的擦眼泪扭着身子躲他的脸,是气愤也是羞赧。就是不想看他的反应。
这样孩子气的反应让傅廷轩心中涌起一股柔情,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个孩子。思想还没有成熟。
“是叔叔不对,惹恼我们歌儿了。歌儿想怎么惩罚叔叔都奉陪。”
叔叔!又是叔叔!自称叔叔是想跟她撇清关系,警告她不要对他有别的心思吗。
苏瑾歌出离愤怒,收了眼泪,大声拍桌子。“都是叔叔的错,害我没有男朋友,叔叔就应该赔我当男朋友!”
她手一挥,立体投影的男人消失,她气哼哼的抱胸扭头。
傅廷轩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遇见她的时候她才十四,他已经二十五。整整大了她十一岁,如今五年过去,她心性依旧如小孩子一样。
说要做他男朋友也不知道是赌气还是别的原因。
今天是她十八岁生日,一切应该以让她开心为主。她说的话,不知道是气话还是什么。不可否认,在他心里投下了一些涟漪。
“这件事,叔叔要考虑一下。”
不是拒绝就好,苏瑾歌欢呼一声欢喜的扭过来决定说服他,让这件事尘埃落定。
“叔叔你看,你是看着我长大的,对我的品性也有一些了解。既然这样,还愿意对我这么好,说明也是喜欢我的,不管这种感情是什么感情。总之我是这五年来一直在你身边的女孩没错吧。”她歪头可爱的眨眨眼睛,决心萌死他。
傅廷轩露出笑点点头:“没错。”他到看看她能说出什么歪理来。
“叔叔你已经快三十岁了,至今还没有女朋友,人生只有三个三十岁,你都过了人生的三分之一也没有体会到爱情的滋味,那岂不是很可惜。正好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咱们相处也不反感,也不会不习惯,不如试一试。您说的呢?”
“歌儿说的,有几分歪理。”
“那当然!”苏瑾歌欢喜的一拍手,期待的问:“那叔叔您的意见呢。”
“你才过了人生的五分之一,我已经过了三分之一。万一有一天歌儿嫌我老不要我了,那叔叔岂不是很可悲。谈恋爱这事情要慎重,毕竟我已经不小了。”
“叔叔不老,真的不老!人家小说中四五十的人还能当男主呢,您的至少还能谈十段八段的恋爱……”
看到他的眼神,她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捂着嘴,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叔叔,我喜欢了你那么多年,不可能不要你的。倒是你,会不会抛弃我啊。”
她扭着衣角红了眼眶,头也耷拉下去,像一只可爱的兔子。“您这么年轻又这么好。我只是一个有点小钱的学生罢了,伯父伯母会不会说我攀附你,别的人也一定会不赞同的,说不定还有喜欢您的女二女N号对付我。”
“歌儿思考的事情,是不是太早了?”他好笑的说,这么小的人儿,竟然想到了以后跟他在一起后被人刁难的日子。
苏瑾歌听到这话不高兴的瞪大眼睛:“你没有想过这些吗?叔叔不想和我结婚吗?叔叔竟然只想耍流氓?!”
她问的一句比一句声音大,像个愤怒的竖起耳朵的兔子。
“歌儿别生气,叔叔是想说如果是叔叔的女朋友,不管是什么身份,别人都没有资格评价,至于让别人伤她害她,那更不可能,相信叔叔好吗?”
“叔叔什么意思?!”苏瑾歌不敢置信。
“就是你想的意思啊,歌儿怎么还叫叔叔。”
苏瑾歌突然笑出声抱着他的脖子用甜如蜜的声音喊:“亲亲轩轩!”
傅廷轩骤然往后躲,对于这个肉麻的称呼极不适应。
“你不喜欢吗?”苏瑾歌疑惑道,继而反应过来:“哦~我知道了,那叫你轩哥哥怎么样?”
腻!他觉得。
“很好。”
“嘻,轩哥哥,轩哥哥,轩哥哥!”
“到!”
“我还是觉得肉麻,不如还叫你叔叔吧,这样亲切也习惯。”
傅廷轩如蒙大赦:“就叫这个!”
“叔叔你为什么会同意做我男朋友啊。”
“怕歌儿哭。”
“讨厌!那是不是谁哭一哭都能让你做男朋友啊。”她不乐意的背身对他。
“只有歌儿的泪水才能让我做他男朋友。”
还是不开心。
“叔叔对我是对小辈的喜欢,还是对男女朋友的喜欢呢。”
“我……心里也不清楚。这太突然了,以前一直把歌儿是当做小辈,不过歌儿说有男朋友的时候我心里也不太舒服。”
有一点喜欢就好,时间还长着呢。
第127章 拯救古穿今(13)()
傅氏集团的助学金项目帮助学生无数,也不少有在傅氏集团工作的,苏瑾歌作为其中的一个,为何会让他另眼相看,甚至生出喜爱之心。
或许有容貌的缘故。
那是平常的一次巡视,他看到她蹲在地上救人,偶一回头,仿佛一阵雷电击中了他,那容貌既熟悉又陌生,他似乎看过千百回。见到她,他心中尘埃落定,有一种圆满一种踏实,仿佛他生来就是为了找到她。
这种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就转变成了对她容貌性格的欣赏。
随着进一步的接触,他发现她特别能招桃花,才十四岁的年纪,如昂扬于枝头的梨花,欲折花者数不胜数。他看到她眼睛里明亮的光,商人的本性让他知道苏瑾歌的成就不可限量,起了投资之心,尽职尽责的帮她赶跑追求者。
她果然不会让人失望,竟然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在二次元和三次元之间做起了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不过她毕竟年幼,不懂人心险恶,多少人眼馋她的生意想要毁掉她,被他一一化解。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会对自己有依赖之心。
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她的样子在自己心里愈加清晰,她嘴角的笑,纤白的手,浅浅的梨涡,乌黑的发,粉红的唇。他惊觉自己对她有龌龊的念头,第一个念头就是后退。
她还是个孩子,他就应该以长辈的身份而不是追求者的身份对她好。那些追她的人无一不是身家丰厚,容貌俊朗,对她痴心一片。她或许没开窍,对他们皆是不假辞色冷言冷语。
他不想成为她追求者中的一个让她疏远鄙弃,就当做她的长辈好了,护着她长大,这样心里想的多了,他竟然把它当成真的了。
十八岁生日,她说有了两情相悦的人,他习惯性的要祝福,可是心里的隐痛提醒了他,他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是什么。
他不愿自己呵护了这么久的娇花被人轻易摘走。
在他看来,世上谁都配不上她。
直到她表白,他心里热流涌动,猛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她时那种踏实的感觉。他想答应可又怕她只是一时的迷恋,年轻人的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他赌不起。
可她又撒娇又耍赖的要和他在一起,他实在招架不住,面上无奈,心中却甜的发颤。
明明没有多惊心动魄的经历,也说不出她对自己有多用心,甚至她也不会利用容貌尽情施展魅力,所作所为,撒娇卖痴,皆是一团孩子气。可他就是爱她。
是爱啊,他终于明白面对她时的小心翼翼无微不至,甚至自卑是因为什么了。
他爱她。
只是,他也很清楚的明白,瑾歌对他只是喜欢,如果有人像他照顾她一样对她,说不准她也会对别人有这样的喜欢。
他揣着明白装糊涂,欺骗自己的心,如果他真是为瑾歌好,就应该严词拒绝她。让她心中这种喜欢逐渐消退,让她寻找真正心心相印的人。可他不想那样做,他期待着那些微小的喜欢能转化成爱。
听说女孩子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了,会在心里给他加分。
为此,他放下集团事务,带她去三山五岳,五湖四海,去看与三次元截然不同的让风景,去看漂浮的城堡,如云的花树,可食的岛屿……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一天天变多,看她对着自己亲密无间肆无忌惮,看她心甘情愿和顾峥自己共赴巫山,可是,她还是不爱他。
所以,他找不到她的时候心里有果然如此的感觉。
她不爱他,所以终究会感到厌烦。
他派了人满世界的找她,心中的苦痛一日重过一日。
第一年他想找到她的时候他会放过她,只要她在自己周围,只要他时时能看到她,这样就算他一辈子都得不到她,他也了无遗憾了。可是世上没有她的消息。
第二年他想如果找到她,他一定会对她更好,会倾尽一切让她重新喜欢他。可是还是找不到她,天下之大,谁能阻止他找到心中所爱。
第三年他想如果找到她,他就把她放在身边寸步不离,不许她逃走,时间再也没有比他更爱她的人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喂,橘子,我躲的时间够长了吗?”苏瑾歌抱着怀里的娃娃问。
正是可爱的年纪,怀里的娃娃不安分的要往地上跑,小眉头皱的紧紧的,肥嘟嘟的脸颊绷紧,像在思考什么国家大事。
想起记忆中那人宠溺的笑,她捏捏怀中小娃娃的脸颊。“真不像你爸爸!”
小娃不理她,继续往地上扑。苏瑾歌索性放开手,小娃接触到地面,稳稳的走了起来。
“够了够了,明天你就回去吧。”
“行。”
出走之后,她借用橘子的力量培育出她和傅廷轩的孩子,也有两年多了。没有经过十月怀胎,也没有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顾他,她缺少一种为人母的心态,总是把这孩子当玩具玩。
时不时的亲亲他的胖脸,捏捏他的小肉手,他全身软绵绵的,又乖又可爱,她就叫他肉包。
“肉包来,姐姐亲一下。”
肉包嫌弃的看她,伸出胖乎乎的爪子推开她的脸。
真是超可爱。
肉包两岁多了,到了叛逆期,不让她抱,不让她亲,连摸都不让摸。她经常趁他不注意偷亲他,还把他放在地上四脚朝天,在他翻身的时候再把他翻过来。这样两三次之后肉包就生气了,两手握着,身体不动,很严肃的看她。
严肃的眼神会让她油然而生一种惭愧,她都多大了怎么欺负小孩子。
这次带肉包回到圣安市后任务应该就结束了,她舍不得肉包。
刚下飞机坐上车后她就眼前一黑失去了直觉,肉包!
肉包会不会被人抢走?!
再次睁开眼,眼前出现了一个和肉包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傅廷轩。
至少他不会对肉包不利。
“嗨,你好。”她挥挥手打招呼。
“三年前不告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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