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臣受教,以前是微臣不知天高地厚,更不知道太傅如此的心胸宽广。陛下,有如此为您考虑的太傅,是陛下之福,是天下之福啊。”
“苏大人谬赞。”太傅拱手还礼,一副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苏瑾歌明白这老太傅的别扭劲儿,他就是不满她是一个女人,也不满苏瑾歌借他的势。
可借了就是借了,他还能把自己说的话吞回去?
他不能。
所以苏瑾歌笑的春风得意,毫不谦虚的谢了各位大臣的夸赞,说她一定会更加努力为陛下效力。
苏瑾歌回京汇报了工作之后,就去了草原,她要看着黄金挖掘的事。为了保护金矿的安全,皇帝在此地派驻大量的军队,周围的草原部落想必也知道了情况,不明白荒漠为什么会有大量中原人驻扎,刺探情报的人来一个苏瑾歌抓一个。
苏瑾歌这些俘虏都好吃好喝的关着,让他们回去汇报情况,说周朝要在这里建一座沟通中西方的中转城。
这片荒漠是罕见的草原中不长草的地方,是盐碱地。
唯一的好处是地面平坦,如果建一座高大的城池,站在城上就能把四方情况尽收眼底,一览无余。
她还得到了皇上的准许,让工部协助研制望远镜。
届时城墙上架上望远镜,周围草原的动向周朝可尽收眼底。
草原部落靠的就是来去如风的骑兵,马蹄上包裹布料或毛皮,就很难再通过马群移动时候大地的动静发觉他们的到来。
现在有了望远镜,在草原上至少可察觉十几里的动静。
皇帝不是没有野心,可周朝建立初期,必须要修养生息。
皇帝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国藏富于民,六年无赋税可使百姓对周朝的认同感达到顶峰。百姓有了缓冲时机,肚子能吃饱人口必会大量增加。
六年之后,皇帝想收税进行战争,百姓有钱粮,军队有兵力,再加上金城的商贸作用给周朝带来源源不断的利益和掌握的草原各部的信息。
天时地利人和,皆在手中。
至于进攻草原的借口,很好找,当初苏瑾歌和草原各部王子签订土地协约的时候,就知道他们贼心不死有一天会卷土重来,夺回自己的土地。
借口是很好找的。
建造出来的城市,因为金矿的缘故被命名为金城。
金城尚未完工,就有周朝的大商人来租店铺。这种店铺就和服装行业的档口一样,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只要商路通畅,自会有西域商人不远万里云集于此。所以消息敏锐的商人都来抢店铺了。
苏瑾歌定的价,一个店铺一月一千两金子的租金,还不包括入城税。入城税收取所有货物价值的十分之一,在这个时代还算合理。
苏瑾歌当了金城第一任知府,直接上级是皇帝。
金城对于周朝的价值不言而喻,不是没有人眼红,可是苏瑾歌对金城的建设有无可取代的作用,加上皇上太傅同意,这事儿就说定了。
其实她来金城当知府,未必没有躲避京城勾心斗角的意思。
调查了这么长时间,还是一头雾水。
要她说看不惯她就直接明枪名刀上来干,干嘛用一些弯弯绕绕的手段背地里阴人让人看不起?
第661章 糟糠之妻之死(16)()
金城不过建了三个月,所得税收就有数百万两银子之巨。虽然金矿源源不断的向朝中输送金子,可这么大的交易额还是让人瞠目结舌。
太傅公然在朝堂上称赞苏瑾歌天纵英才不可小觑。
得到这样评价的,除了皇帝,也只有苏瑾歌了。
朝臣们看准风向,纷纷送礼。
苏瑾歌手里金子多着呢,稀罕他们的礼吗?
不得不说周朝的工匠真是厉害,做的工艺品巧夺天工美轮美奂。
她现在的爱好就是数金子了。
想着如果她在这个朝代寿终正寝,一定要把这些金制品陪葬在墓穴,等千百年后有人挖开,肯定会哇的一声,为古人的智慧折服。
想想就觉得带感。
而且这些巧夺天工的金制品很受商人欢迎。
金城的繁华终于引来白狼部落的觊觎,苏瑾歌派去各部的情报人员通过海东青送来密信。
说金城如今的繁华景象引来白狼部老王的不满,认为当初为了一千匹马,把荒漠割让出去的决定简直愚蠢至极。
别的王子为了争位也冷嘲热讽。
当初出使周朝的王子终于忍不住,决定夺回金城,一雪前耻。情报人员还说了白狼部王子带来的人马和行动的时机。
苏瑾歌看了密信冷笑一声,金城如此重要的城池,只带了一千骑兵,是不是太看不起他们了?
这一千骑兵,她必会让他们有来无回!
这样周朝就没费一分一厘就从白狼部手中夺得了荒漠,建了金城。白狼部老王还不气得吐血?
有了望远镜这一神器,苏瑾歌只用做好埋伏,以逸待劳,最后来一个瓮中之鳖。
一千骑兵迅疾如风,顷刻间就来了金城十里之内。
来往的客商连忙躲进城中,因为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忙而不乱。
白狼部王子是看不到这些的,他只看到中原人见到他们兵马的焦急和恐惧。
那些孱弱的中原人他是看不上眼的,他们白狼部勇士一个能打他们五个!这一千骑兵更是能抵一万兵马。所以白狼部王子丝毫不惧,和手下提着大砍刀一路哈哈大笑,朝城墙疾驰而来。
他心想,这一千匹马的冲力指不定把城墙能冲出个大洞。
到时定要把苏瑾歌这个狡诈的女人抓回去,先打几十鞭子把她驯服,再让她给自己生几个孩子。中原女子一向保守,有了他的孩子,苏瑾歌还能不向着他?
有了苏瑾歌的帮助,他登上王的大位指日可待。
想到这里,白狼部王子笑得更大声了。
中原女子是狡猾,可再狡猾能抵挡住他这一千骑兵?
也怪苏瑾歌贪心,金城就在草原腹地,周围被草原包围。这是白狼部的天下,周朝人进了草原也就和进了沙漠差不多了,孤立无援,迟早都是一死。
白狼部王子还做着美梦,突然感觉一阵温热的液体喷到脸上。
一抹脸是血!
左右数百人马身首异处!
王子眼神一凝,看到道路上细细的银丝。
那些丝线锋利无比,不知什么材质制成,竟能穿透人体,左右倒下的人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银色的丝线,割断了头颅。
王子连忙勒马往后方喊停。
可是来不及了。
身下只感觉一沉,连人带马摔进坑中。
坑有数十米深,坑底遍布锋利的矛头和细小的针。一掉下去针和矛头齐根进入人体。让人痛不欲生。
只一风筝线和城门口的陷阱,就轻轻松松留下一千人马。
白狼部王子暂时俘虏,苏瑾歌送信回京问皇帝怎么处置。
她这一仗打的实在漂亮,皇帝龙颜大悦。
民间也知道了这位女官的才能,“俏女官智擒白狼小王”的戏份开始在各大戏班上演。
其中当然少不了狗血剧情。
跟着商队来西域的戏班子上演了这出戏,苏瑾歌笑的直拍腿。
原来这出戏是这么演的,先是白狼王子看到金城知府苏瑾歌的美貌决心迎娶苏瑾歌。知府说她是周朝人婚事必必要得到皇上允许,而且她与白狼部王子无意,就拒绝这门婚事。白狼部王子看苏瑾歌一人在金城孤立无援,色胆包天,就带着一千人马来攻打。
二人在金城城墙上下好一番口舌大战,当然少不了白狼部王子丑恶威逼的话和苏瑾歌坚贞不屈痛骂白狼部王子无耻的戏词。最后女官拿起大弓,一箭射穿王子手脚。
王子坠马。
部众四散而逃,周朝军士如出闸猛虎,擒获一千骑兵,大盛而归。
笑完之后,苏瑾歌感觉不对。
这什么戏啊,她是保卫国土的英雄形象而不是保卫忠贞的力大无穷的节妇啊。
她叫来了戏班子班主,给他提了改进的建议。
班主说让主演过来给苏瑾歌磕个头。
苏瑾歌不想别人跪她,可班主都快哭出来了她只好答应。
扮演旦角的是个男子,俊眉修眼五官板正,行了万福之后含情脉脉看她一眼。
苏瑾歌哭笑不得,谁说她当过将军就喜欢娘炮?
这是天大的污蔑!
偏偏班主还期待的看着她。
大老远来了,也不能让人以为她小气。
苏瑾歌赏了两锭金子。
班主磕头道谢,又期盼的看着她,问她主角的去处。
苏瑾歌一挥手说哪儿来的去哪儿。
主角一个大男子桃花眼里立刻含了泪,扑过来要抱她的腿。
苏瑾歌正想踹手,看到主角手中寒光一闪。
她直接踹头了。
一脚下去把人踹的昏迷不醒,男子手中拿的匕首哐当一声掉到青石板地面上,清脆的声音惊醒了班主。
班主大惊。
火烧屁股一样跪下磕头说饶命。
“带走。”
亲兵过来把一干人等带走。
终于有要刺杀她的人了,苏瑾歌非常兴奋。有种任务要完成的感觉。
她亲自审问了主角。
是一个外号云中仙的戏子。
脸倒还行,被抽了几十鞭子,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
苏瑾歌邪恶的笑了:“说不说?”
云中仙很有骨气的扭过脸。
“好,不说我让你做太监。”她抽出刀,这是云中仙用来行刺她的匕首,匕首尖端有一抹幽蓝的光,淬了毒药。
一刀下去,该烂的都会烂完。
云中仙终于露出惊骇的表情。
苏瑾歌知道的酷刑多着呢,还没说完,班主和云中仙就交代了。
找他们的是一位管家一样的人物,因为管家扣住了他们戏班子的小辈,又给了大量银钱。他们才冒险前来。
那位管家是什么人府上的,又是身份,跟她有何恩怨。他们一概不知。
第662章 糟糠之妻之死(17)()
苏瑾歌得知幕后人出一百两金子买她命的时候出离愤怒,她现在是金城城主,每月经手的银子就是天文数字,哪个不长眼的竟然花一百两金子就想买了她的命?
这也太不把她放在眼里了!她就这么不值钱吗?!
根据戏班班主和云中仙的记忆画出那位管家的面目,派人拿着这张纸在京城暗中寻访。
另一边她让亲卫亲自押解两人回到京城回报皇上,金城城主被杀可是个大事,再加上她确实有用,无论如何皇上不会坐视不理。
担心还不保险,她用海东青往皇城的方向送信。
只是可惜戏班班主和云中仙在半路上被一群刺客刺杀,皇帝派到她身边的亲卫死了一半儿,侥幸没死的亲卫向皇上复命,皇上果然大怒。
派往京城暗中查访画像的人也有了消息,并且和皇上身边的亲卫联系上了。
这管家是国丈一个外院的管家,前几个月携带着妻儿老幼回乡了,只可惜在半路被贼人杀害,死无全尸。
纵然知道画像人的身份,事情还是陷入了僵局,因为那个外院管家早几个月就死了,就是有什么线索也会抹得一干二净。再一个没有证据,京兆尹也不好随意捉拿国丈府的人。
苏瑾歌一个无权无势的女人,就算得了皇帝三分看中,也远远比不上替皇上生儿育女地位稳固的皇后。
再说太子之位已经稳固,国丈府正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时候,无人敢触其锋芒。
京城的亲信通知了她事情的进展,因为此事关系到朝廷官员,太子为了避嫌没有参与,这件事由京兆尹大理寺和二皇子着手调查。
戏班班主和画中仙死了,管家也死了,只剩一张画像,也调查不出什么来。
苏瑾歌觉得此事蹊跷,如果是国丈府干的上,杀了她有什么好处?
苏瑾歌身处这个位置,有人杀她是为了利益,有人就是纯粹看不惯她。
如果她死了,谁会接替金城城主之位?
或者说皇后会因为看不惯她魅惑皇上,让国丈府出手,惹得一身脏还连累太子的名声和地位。这值得吗?
事情正在调查之中,苏瑾歌又遭受了三次刺杀。
好在几次都是有惊无险,刺客全部抓入牢中,这次她没有贸然把这些证据送到京城,非要把这些人打得脱了一层皮,手脚折断几回才算完。
从这些刺客口中,苏瑾歌又得到一些线索。
雇主是朝中一位大官,年龄在五十岁往上。
刺客首领听到雇主的声音。
这是个大线索。
让人押解着刺客乔装打扮随着来往的商队前往京城。
皇帝得了消息很快找出了凶手。
是老熟人。
杨小姐的父亲,杨大人。
也是在朝堂上与她对峙过的言官。
苏瑾歌与杨大人一家颇有渊源,十年前她和徐洲遇难,还是杨小姐给了他们援助之手。
那时候杨家还是前朝显赫的官宦世家,等到皇帝打到京城创立了周朝,杨大人立刻弃暗投明,也算保住了一家老小性命,又经过多方运作,终于在周朝的朝堂上,得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
由于杨大人家族在前朝还追捕过皇帝一行人,所以在周朝朝堂上战战兢兢,总怕被清算。
幸而家中还有三个美貌的女儿,大女儿守了寡,就立刻把她接回家。想着联姻一个周朝的勋贵,好歹保住自家地位。
杨家在前朝是个大家族,根基盘踞整个朝堂,与京城大半老牌勋贵都有七拐八扭的姻亲关系。
大女儿嫁给怀恩伯徐洲让他看到了家族复兴的希望,立刻把二女儿嫁给跟着皇帝打天下的一个泥腿子将军。三女儿长得最好看,杨大人用尽手段让女儿入了宫。
这位杨三小姐肚子也争气,入宫不到三个月就怀了身孕。
家族复兴指日可待,杨大人心中也就澎胀起来。
恰好家中一个很有天赋的子侄要外放,金城就是杨大人为之选好的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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