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你来承受我女朋友的怒火吗?
小王还是放弃了感情升温的好机会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且满含忧虑的问:“老板,苏小姐怎么不在?”
“跑了。”老板言简意赅的说。
从那冲动的一吻过后,两人之间的相处不对劲起来。
苏瑾歌以前看赵世煊觉得他稳重成熟强大有心机,现在觉得没想到赵世煊也那么有魅力,以前都是一眼被他的气势所震慑忽略了他的长相。这种颜值,再收敛一点气势,到街上大把的女生哭着要给他生猴子的,不说别的,就是整天看着也觉得神清气爽,学习了一星期,正需要这种容貌来洗洗眼睛。
赵世煊也终于认识到,面前的人不止是世侄女,还是一个女人,一个容貌足以让人神魂颠倒的女人。
可实际上,那个吻不过是苏瑾歌的心血来潮,你不是端庄优雅嫌弃我跳脱没有女孩子的样子,可我就是亲了,比端庄优雅贤惠温良的女人更早亲到你!于是,就吻了脸颊。
说苏瑾歌之前一点贼心都没有那是假的,赵世煊在她陷入危机时给了她很大的帮助,让她不自觉的就有些依赖,后来相处久了,又觉得这人真是人中龙凤,有些模模糊糊的好感,这一亲,她就开窍了。看到赵世煊总觉得脸红心跳不能自持。
两人始于颜值忠于人品,终于在一年后确立恋爱关系,姜老爷子知道的时候吓的不轻,接着就开始忧虑,外界会不会以为瑾歌被包养啊。
为了给苏瑾歌一个强有力的后盾,姜老爷子聊发少年狂,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姜氏上,争取苏瑾歌出嫁的时候,姜氏能够让她有底气堂堂正正站在赵世煊身边。
后来苏瑾歌和赵世煊结婚了,她的美丽,她的智慧,她的财富,都让人惋惜怎么嫁给一个残废,苏瑾歌甘之如饴,只说上天给她的已经足够多了,赵世煊已经足够完美,再给他一双腿,世界上其他男人不都要羞愧的自杀。
他们就这样安稳又幸福的生活了一辈子。
第274章 拯救民国女(1)()
古朴富丽的楠木床上,垂下的泥金色杭绸床帘中伸出一只洁白如玉的小手,那手分开床前的遮掩,动作不甚雅观的跳下床。仿佛初生的小动物般眼中含着好奇左顾右盼,她突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趴在床沿,对着奇巧精湛的镂空雕刻如意纹出了神。
雪白的腕从月白的袖子里伸出来对着暗红的雕刻细细抚摸,那楠木床年头长,表面有一层莹润的包浆,色如红玉,触若肌肤。衬着雪白的皮肤,凭空生出几分旖旎。
苏瑾歌心中不住的惊叹古人的技艺真是巧夺天工,小小的架子床就有这样复杂精巧的雕工,看床柱结合处没有一丝空隙,全床没有一个钉子,实在让人惊叹。
距离床五米的地方有一个梳妆台,用了同样的红木材质打造的边框,中心镶嵌着玻璃镜子,反射着窗外的光,让逼仄的房子多了一点亮堂。
她穿着布鞋往梳妆台走去,入目的先是一个红色的雕花漆盒,打开一看,里面是满满的首饰。她满意的合上,抬头……嗯?!看到镜子中自己的形象时,猛地后退一步。
她真没想到,穿到民国时期她的相貌也变得十分的民国。看那整整齐齐抿到后面的大背头,额头前面剃了一大块,颇像清朝男子的阴阳头。看那耷拉着的眼皮,无神的双眼,看那瘦骨嶙峋的脸,因为瘦显得高耸的颧骨,看那微微前突的嘴,微驼的背,还有严重内八的小脚。
真丑,真像个怪物!
明明是十二三的豆蔻少女,面貌体态却像是四五十的老妈子。
真丑啊!
如果她有这么一张脸,拯救命运的难度可能是深渊级的。
有人说气质由基因决定,性格由环境塑造,那她这么一张脸,麻木又空虚丑陋的脸,也是社会毒害的产物。
幸好这次的金手指是基因改造液啊,她由衷的赞叹小橘子的先见之明。
这位苏瑾歌,舅家富贵,苏母当时和苏父定了娃娃亲,不嫌弃苏父家道中落带着大笔嫁妆嫁给苏父,苏父凭借苏母嫁妆出国留学成为青年才俊继而成为社会名流。
名流总是要遵循潮流的,功成名就之后对门当户对的娃娃亲极其厌恶,生了苏瑾歌之后就仿佛完成了任务,再不去苏母院子里。之后喜欢上了一个留过洋的女学生,瞒着家人和那女学生举办了新式婚礼。从此“夫唱妇随”,频繁出席文学沙龙,名流宴会,成为社会大众眼中的贤伉俪。
苏母接受不了苏父以妾为妻的作为,和苏父爆发了争吵,之后回娘家寻求帮助,娘家只让她守妇道,不要管男人外面的事情。苏母心高气傲,受不了这种折辱又求救无门,在苏父一次宴请友人女学生主持的夜里,在二门撞墙自尽。
这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新旧夫人之争也被摆在了台面上,只可惜此时人们学习外国自由民主人人平等的文化学了个四不像,女权还不成气候,社会言论由文人,也就是男人的笔杆子把持。
又有苏父的四处活动,此事最终被定性为旧式妇人甘于堕落不思进取的愚昧无能,撞墙而死,连死法都那么的封建落后!
他们大加赞美新式女子独立自主才华出众,觉得只有新式女子才能和丈夫心意相通,人人都该学新式女子,而不是旧式女子那样自甘堕落成为封建糟粕,糟粕,不就是让人摒弃的吗?
墙上的热血,对这社会的微弱反抗,在男人看来不过是黏在皮肤上的蚊子血,让人可恨又厌恶,寥寥无几替她出头的言论,很快淹没在文人一篇篇写着先进文明自由民主的文章所掀起的新文化的狂热浪潮中,再不能挣扎。
苏瑾歌作为嫡长女,在苏父眼中仿佛是自己负心薄辛逼死发妻的明证,再加上早早的裹了脚,被苏母的陪嫁老妈子教的封建木讷,苏父一眼都不想见到她。她就被关在二门,与世隔绝,以至于外人都不知道苏家还有一位嫡长女。
外人眼中的苏家小姐只有一位,玉雪可爱天资聪颖的苏明珠,明珠取掌上明珠之意,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活泼爱笑,是多少叔叔伯伯眼中的好孩子。跟着父母时常出入文学沙龙,耳濡目染之下有了几分文气。不时发表几首小诗,也时常出现在别人的文学作品中,后来更被万千文学青年奉为女神,声名远扬之下,提到苏家,人们就会想到苏明珠。
而苏瑾歌,长到十八岁终于被苏父想起来,家里还有一个女儿没嫁。
和苏明珠的美丽时髦不同,苏瑾歌一脸苦相,一身灰黑,让苏父一见就厌恶的皱了眉。
苏明珠对这个万分比不上自己的姐姐,倒是很乐意发挥姐妹友爱,从而让自己的名声更上一层楼。
于是将自己订下的娃娃亲对象介绍给了苏瑾歌,苏父早就不满苏明珠娃娃亲家族的没落,觉得那人万分配不上自己女儿,又不想悔婚被人说忘恩负义,被苏明珠一提醒,就想起了苏瑾歌。
苏明珠对外只说姐姐对那娃娃亲对象如何爱慕,她夺了姐姐的父爱,本就该补偿,因此含泪让出了亲事,只希望苏家姐妹友爱,和睦共处。
那娃娃亲心中大受感动,只说不能辜负明珠的一片苦心,就娶了苏瑾歌但是心中永远都把苏明珠当女神。也是他运道好,突然就有了一门显赫的远房亲戚找上他说让他继承家产,苏父很满意娃娃亲和自己家保持的良好关系,对苏瑾歌所受的煎熬视而不见。
反正那是旧式女子必经的苦楚,看的多了,也就变成理所当然。
苏明珠护花使者无数,生活也和苏瑾歌没有了交集,只是某一天她看到了母亲的日记,知道昔日母亲被苏瑾歌母亲顶着正室夫人名头所施加的屈辱,她不甘心,想要报仇,在明明有了新未婚夫的情况下还频频出入苏瑾歌家里,和苏瑾歌丈夫谈笑风生。
十几年前的事件又重演了一遍,苏瑾歌被下人,婆婆,丈夫和苏明月给逼迫的活不下去,她最后也是自杀。
这时候社会风气和二十年前有了很大改观,她这一死也在社会掀起轩然大波,有心人找出她母亲的死的原因,对比她命运的悲苦,这一对母女活脱脱是被新式女子逼死的。
新式女子,真的有那么好吗?
第275章 拯救民国女(2)()
如果她们是好的,为何有为何有那么多的女子,因为她们的所作所为而痛苦一生,甚至失去生命。
她们把人人平等,人人都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奉为圭臬。但她们明明是把阻碍她们幸福的正经夫人就是女子当作妨碍当做糟粕,既然不把那些女子看作和她们一样平等的人,那她们又凭什么说人人平等。
时光仿佛轮回,二十年前那一批新式女子现在也变成了旧式女子,在家相夫教子防着丈夫出轨,防着丈夫找更加年轻貌美的女学生。
二十年过去,她们在社会也拥有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力,顿时把那一批风华正茂出尽风头,又不介意“爱人”有妻有子的小姐们当作仇敌。舆论总算稍稍偏向苏瑾歌和她母亲这边,苏明珠就算在文人中再受推崇,也有了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污点。
女人们会唾弃的说:就算她再有文采,她当过第三者逼死了姐姐,她不值得人敬仰。
然而迟来的评价挽不回苏瑾歌母女的命,她们终究是被时代的浪潮挟裹着,成为旧时代的牺牲品。
“真惨哪!”苏瑾歌发出感叹。
她来的这一年正好十三岁,苏父不关心她的教育,她只被母亲教过几个字,平时掂着小脚在方寸之间艰难挪动。而苏明珠,却可以穿着红皮鞋白袜子,法兰西样式的裙子,剪一个俏皮可爱的学生头,扎着发带,蹦跳着向苏父撒娇开学要买城里外国人开的店里新出的手链。
苏父喜欢这个女儿,自然无有不应的。苏明珠高兴的不住说爸爸最好了最爱爸爸了,迎来苏父一阵畅快的笑。
真是不公平!
苏瑾歌扒拉着碗中夹杂着泥沙的白米,没洗干净的白菜帮子,就算苏家最下等的下人也没有吃的这么差的。
果然没有地位谁都看不起,苏瑾歌空守着母亲留下的大笔钱财不知道用,生活质量一步步下降,最后饿的身无二两肉。连吃穿都无法满足,哪里有心去争取更高层次的需求。
苏瑾歌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就是要上学。
喝下基因改造液之后,她的脸有了细微的改变,五官更加精致,皮肤也有一点莹润,如果不是精瘦的脸,已经算得上小美人了。
她所在的院落与后门只隔着一道围墙,这里荒凉破败,长满杂草。她把衣服剪成男装样式,打扮成小男孩怀揣着母亲留下的钱翻墙觅食去了。
听母亲带来的婆子,三年前去世的王妈说过,福庆楼的焖羊肉,卤猪蹄味道一绝。走街串巷的阿婆们卖的甜汤夏天喝了最消暑,有雾的清晨小姑娘唱歌般的嗓音喊出要卖的花,几枚铜钱买上三两枝就能获得一室清香。
那些美妙的场景,她并没有遇见。街上穷的穷富的富两极分化严重,有人开着黑色的福特轿车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车窗上灰色的窗帘摇曳不时露出人脸,穿旗袍烫头发的太太奶奶挎着小包蹬着高跟鞋来去匆匆,从学堂里出来的小姑娘穿着蓝色的学生裙欢快的坐上电车,大街两旁的招牌上还写着繁体字,高大的招牌上画着月份牌上的摩登女郎,旁边大字写着介绍的产品。
也有乞丐蓬头垢面,躺倒在墙角,伸着手要钱,人力车夫光着上身脖子里戴着一条雪白的毛巾,扎着裤脚游鱼般在人群中穿梭,大街上食物的香味,污水的臭味和煤油的味道混杂,十分难闻。
苏瑾歌嗅了嗅,眼中激动,这是属于民国的味道啊。
拿着篮子买好一星期要吃的卤肉,又买了一个小锅,零零散散的调料,拿大篮子一装,上面盖着新鲜的青菜,走在大街上也无人关注。
她顺利的翻墙回到家,掩好门窗,劈了枯死的老树做燃料,在小锅上装了水和米,并几块卤肉,熬到粥上面结了一层米油,清香扑鼻,让人垂涎。
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她耐心等粥凉,大口大口的喝粥,肚子满足了,心里熨帖,她总算露出穿过来的第一个笑。
小院被苏家人当做禁地,无人关注的好处就是苏瑾歌自由的出入苏家,小仓鼠一般储存自己的粮食。一个月过去,好吃好喝营养充足使她脸上长了一些肉,粉白中泛着红润,气色很好。
头发也有了光泽,她把后面的头发梳到前面一部分煎了个刘海。基因改造液的作用很不错,她放了脚,每天晚上泡在热水中按摩,灰暗变形的脚总算逐渐恢复正常。
灵魂的不同让她眼眸生光,脊背时刻都挺的直直的,又做了瑜伽锻炼身体加塑形,现在的她已经称的上“袅袅婷婷十三许,豆蔻指头二月初”这句诗了。
前院传来西洋乐队演奏的声音,是苏家在开文艺沙龙,酒水,甜品,乐队,夜景,文人名流,还有穿梭其中甜笑的苏明珠,是苏家文艺沙龙的特点。
苏父正拿着酒杯和友人谈笑,突然听到了一声清冽甜美的“爹爹”。
谁家的孩子,声音怪好听的,不知道长的怎么样,不过,必是没有明珠好看的,他心里想。
旁边的友人碰了碰他的肩:“清章兄,那位姑娘好像是在叫你。”
苏父,苏天赐,字清章。
看到苏父看过来,苏瑾歌下蹲行了一个万福:“爹爹好。”
苏天赐一瞬间有些恍惚,那个女孩子穿一身素雅的前朝服饰,上裙下裳,淡绿色的团花褂子,镶了珍珠盘扣,嫩黄的袖口滚边细细的绣了喜庆的花鸟,繁复而不驳杂。下身穿着银红的马面裙,绣着八宝璎珞流苏云福纹,富丽又端庄。
女孩子个头不高,潋滟的眸子像含着星星,红唇若樱,肌肤白皙,楚楚若莲瓣。她微微一笑抿了唇,颊边两个梨涡甜的醉人。
她穿着这样古朴的衣服,衬得如同古画中的使女,这种美超越了新旧观念,看到她的一瞬间,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