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笙歌虽算不得顶尖,但也绝对不俗。
可就是这样,仍然被丑耙子不费吹灰之力的打趴下了。
“你还撵我走吗?”
丑耙子歪歪扭扭的在地上写道。
“我对你没有想法”
“你可能暂时忘了我,我是陪伴着你的武器。”
笙歌鼻青脸肿的看着地上的字,眯了眯眼睛。
说实话,她对耙子的话还是有几分相信的。
第一,她对耙子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第二,耙子虽然揍她揍得看起来比较惨,但并没有下狠手,都只是些皮外伤。
也不知道丑耙子这副先把人打趴下打服气再谈判的做派是跟谁学的。
嗯,看了莫名觉得解气。
虽然说被揍的是她,可耙子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深得她心。
“不撵了”
“不撵了,你是大佬你说了算”
笙歌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
“大佬,现在你能带我回去吗?”
作为伤者,笙歌有自知之明。
“自己回”
又是歪歪扭扭的几个字
笙歌满头黑线,颇有些无语,这就只管带她来,不负责回吗?
这么不着调还没颜值的耙子,她当初是怎么接受的。
笙歌摸了摸干瘪瘪的肚子,叹了口气,认命的拿着树枝去叉鱼。
既然注定了得自己爬回去,那就先填饱肚子吧。
夜幕降临,月上枝头,笙歌打着饱嗝,顺带有一下没一下的挑着火堆。
鬼知道丑耙子带着她飞了多远,有些愁。
在笙歌百无聊赖的时候,远处深山中,有一道修长的身影疾驰而过。
月色下,那人一袭白衣,墨发用玉冠束着,飘逸潇洒,似仙人踏月而下,美的好似一幅由丹青国手精心绘制而出的画。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来人太过于纤瘦,在宽大袖袍下的映衬下,越发让人心怜。
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会消瘦至此。
但饶是如此,都难以减弱他的半分美感。
翩翩公子,举世无双。
男子每走一步,都越过数尺,与其说是在走,倒不如说是在脚尖轻点,似仙似魅,来去无踪。
脚步匆匆,留下的只有影子,就好似是在急切的寻找着什么。
几声狼嚎,把昏昏欲睡的笙歌吓醒
第573章 想守护的赵士程(九)()
(九)
狼
听到深山之中的狼嚎声,笙歌非但没有丝毫的胆怯恐惧,反而跃跃欲试,充满了兴趣。
emmmmm
为什么她的反应就不能正常一些呢。
走还是留?
说实话,笙歌真想一展雄风,大杀四方让丑耙子知道她是一个颜值实力并存的人。
可看看自己浑身大大小小的伤,笙歌沉默了。
君子显摆,十年不晚。
没不要在这种被揍得惨兮兮的情况下,冒险搏狼。
嗯,状态不好,撤退。
笙歌当机立断的辨明方向,头也不回的拖着浑身都疼的身体向远处走去。
至于丑耙子
呵呵哒,就丑耙子对她的黏糊劲儿,一定会对她不离不弃的。
夜幕中
一道消瘦的身影,一道蹒跚的身影同时在赶路。
时间一点点过去,笙歌渐渐把荒林抛在身后,而那道从远处赶来的人也终于出现在熄灭的火堆旁。
经过将近一夜的时间,火堆早就成为了一滩没有任何余温的灰烬,就连被笙歌随手丢弃的鱼骨头也不知是被什么野兽叼走了。
唯一留下的可能就是笙歌心血来潮,画下的半幅画
为什么是半幅呢?
显然是笙歌画着画着没耐心了,难不成还真能指望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杵着根树枝画一幅大作?
别闹了,千万不要忘了笙歌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微微亮起的天边,透过树叶撒下些许光亮,也终于使得来人的面貌较为清楚的展现。
面色苍白,不见血色,这绝对不是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只见来人眼中的笑意和急切一点点沉寂,然后淡然苦笑一声,说不出的寂寥和落寞。
来人随意的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然后完善了那半幅已经不成样子的画。
这次应该是他了吧
世人万千,无人像他。
但上天终究还是怜悯他的,死而不僵,以这幅活死人的模样不老不死的行走在这世间,给予他漫长光阴,寻找一个不可能的人。
他也不是没有问过自己,寻到了又如何。
若能相守,前世数十年也就不会蹉跎了。
再见见吧,这好像就是他如今不死不活的唯一价值了。
有些人的存在,不仅惊艳了某段时光,而且也会温暖漫长岁月,成为长久生命中如同信仰般的存在。
曾经,他何其骄傲呢。
曾经,他多么执着于对琅琊王氏权势的经营呢。
可饶是如此,当年的他都能为了卫玠折腰到如此地步,遑论今日呢。
但,有些人终究是无缘的,有些人也终究只能是过客。
他之于卫玠,便是过客。
这一点,从他见到那位貌美的潘姓女子时就已然明了。
卫玠的神秘,不是他能够想象的。
卫玠的未来,也不是他能够预料的。
可以说,他经历的数百近千年时光,于卫玠而言,同样只是沧海一粟。
所以呢,何必庸人自扰。
能见得一时是一时,能陪伴一时是一时。
说实话,他真有些鄙夷如今的自己。
卫玠,还好,终归是能够再遇你。
世人万千,无人像你,可却能够再遇你。
王九郎啊
当年显赫一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琅琊王氏嫡系子弟,如今却成了琅琊王氏烟消云散的见证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得不说,这句诗真真是一针见血。
既然知晓卫玠已在此间,那他就缓缓来吧,莫要吓坏了卫玠。
想要出现在卫玠身侧,必然就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上气不接下气的笙歌狼狈的喘着气,口中还小痞子似的骂骂咧咧,丝毫没有皇家人的威仪和自持身份。
笙歌不知荒林中的事情,可并不意味着直播间的一众玻璃碴子们看不到。
直播间的强大之处,已经无需再多言。
大猪蹄子:揉揉眼,盼啊盼,春天的脚步近了
大猪蹄子:呸,终于看到了我儿子的脸,喜极而泣的老母亲啊。
泡椒凤爪:不该是老父亲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真是王九郎啊,怎么感觉这个世界恐怕又要是一团乱了。
余生一杯酒:失忆的主播,念念不忘的王九郎好像真的是要玩大发了。
北城南笙:画风清奇的泥石流主播终于要开始感情线了么。
浪九九:不,高举圣歌夫妇,圣歌大旗永不倒。
灯火阑珊处:不管是圣歌大旗,还是九歌夫妇都省省吧,主播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还感情线?
灯火阑珊处:啥线在主播这里都会崩的一塌糊涂。你们以为主播没记忆,就变成含羞带怯春心萌动一撩就走的小姑娘了吗?
灯火阑珊处:主播分明就是个老流氓。身为老流氓,只有撩别人的份儿,怎么可能被撩的动呢。
余生菇凉:卧槽,好像还真是这样。
春和景明:
大猪蹄子:我儿子那怎么能用撩呢,一点儿也不郑重诚恳。
也不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对笙歌是盲目信任,还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反正并没有人担心笙歌。
来啊,尽情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时光。
热闹这玩意儿,自然是越大越好。
谁让他们关注的主播如此智障,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呢。
如果哪天主播娇滴滴的给他们来一句,小哥哥,亲亲抱抱举高高,他们怕是会被吓的头皮发麻。
“耙子小祖宗,咱们离的还远吗?”
初来乍到,笙歌实在有些不熟啊。
“不远,不远”
笙歌看着丑耙子在地上那几个歪歪扭扭甚是让人倒胃口的字还来不及高兴,就看到耙子兄接着写到。
“也就十天半个月吧”
笙歌:Σ|||
这耙子恐怕是个傻子吧。
不仅丑,还是个傻子,怪不得要缠着她。
除了她这个冤大头,恐怕也没有什么人肯收留了。
不远不远,也就十天半个月
呵呵哒。
“耙子小祖宗啊,您可还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笙歌咬牙切齿的说道。
笙歌看看自己系在腰际只剩一半的破玉佩,欲哭无泪。
明明是王公贵族,明明是皇室中人,为什么却过的如此寒碜呢。
第574章 想守护的赵士程(十)()
(十)
就连束发的玉冠,都不知道落在了什么鬼地方。
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还鼻青脸肿,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如今的笙歌囊中羞涩,身无分文,想要回去怕是得把那半块儿破玉给当了筹措些路费。
唉,堂堂的皇室中人,却磕碜成这个样子。
笙歌抬头问天,老天爷为何要如此戏剧性。
她一直以为像她这种天之骄子,定然是上天的宠儿,可事实证明她想太多。
嗯,她就是老天爷刻意造就的笑话。
本是一块儿质地上佳的玉佩,因着破损了一半,只当了个白菜价。
如果不是笙歌死皮赖脸,恐怕连白菜价也当不上。
有了银子在手,笙歌觉得生活瞬间又明媚光明了许多。
嗯,世界如此美好,她一个连人都没有生过的人怎么能够怀疑人生呢。
靠着这点儿银子,笙歌重新置办了身行头,然后雇了辆马车,坦然自若的朝着越州山阴方向行进。
至于可能已经传得绘声绘色的八卦和谈资,笙歌丝毫不惶恐。
本小仙女不就是想给普通民众展示一下武林高手的神秘莫测。
嘿,兄台,想免费体验上天,游览大宋的山河壮丽吗?
不收钱,还忒刺激的那种
emmmmm,这倒真算得上是一条生财之道。
可是,她并不打算挑战整个时代已有的认知和价值观呢。
颠覆,否定,从来都不是她的喜好。
她更喜欢在既定的框架中,尽可能活的恣意潇洒。
改变世界什么的,想想就好。
待笙歌慢慢悠悠一路游山玩水吃吃喝喝回到山阴后,已是一月之后。
半个月的路程,生生被笙歌拖长了一倍。
至于原因,看看笙歌那张越发圆润的面庞,不言自明。
回到府中的笙歌,先是被自家那位格外看重规矩和礼仪的母亲确认没有什么伤后,就被扔进了祠堂。
赵家,乃是皇室宗族,怎可做出如此有损颜面的事情。
于是,在笙歌还迷迷糊糊的时候就在祠堂跟列祖列宗下棋聊天了。
罚跪祠堂
她是不是该庆幸古板的母亲没有家法伺候,先赏她一通鞭子呢。
嗯,如果真的被揍,她好像也就只能硬生生挨着了。
毕竟照这个时代的观念来看,她青天白日抱着个耙子着实荒诞不羁。
虽说是祠堂,但并不像笙歌想象中那般阴森恐怖。
长明的蜡烛,整齐雅致却又不失庄重,厚厚的蒲团柔软厚实,墙上悬挂着的都是一幅幅列祖列宗的画像。
也不知是不是画像失实,反正每一个都长得是眉清目秀。
饶是笙歌这个颜狗见了,都忍不住赞一句好基因啊。
唯一美中不足的应该就是整齐摆放着的各式各样的贡品。
只能看,不能吃,着实闹心。
这罚跪,一罚就是三天,经过这三天苦逼的只喝水不给吃的罚跪,笙歌圆润的小脸再一次干瘪下来。
哼,养点肉容易吗?
^
那些喝水都胖的人完全体会不到她这种千辛万苦才能长点肉的人的痛苦。
从祠堂里出来的笙歌,面上很是诚恳的又是检讨又是保证,就差按血手印了,终于被母亲大人宽恕。
呃
为什么莫名觉得比哄女孩子开心还难呢。
哄女孩子开心,一般的套路不就是检讨,保证,顺便再来一封小情书。
“你们说什么?”
“唐婉”
“不,陆少夫人昨天递了拜帖?”
正在漱口的笙歌听到一旁小厮汇报的话,差点儿把水吞到肚子里。
唐婉来寻他?
不要命了吗?
要知道这可是个女子名节大过天的时代
给他递拜帖?
是嫌弃坊间的传闻还不够绘声绘色吗?
“回少爷的话,陆少夫人的确递了拜帖,但并没有惊动任何人,拜帖就被小的带回来了。”
回话的小厮,自小就伴在赵士程身侧,自是知道赵士程曾经对心系唐婉,只可惜襄王有心,神女无梦。
唐婉嫁给陆府公子的喜讯传遍山阴后,少爷还病了一场。
说实话,如今少爷好不容易重新振作,唐婉却主动请见,他实在是搞不懂唐婉的想法。
“做得好”
笙歌赞许的看了一眼小厮。
唐婉此举,着实不妥
若是被有心人得知,她和唐婉的名声怕是就毁于一旦了。
陆游的新婚妻子,却遮遮掩掩的递了拜帖给她,这种桃色新闻,绝对是所有人津津乐道的。
笙歌接过拜帖,映入眼帘的是唐婉娟秀小巧的字迹。
德甫?
嗯?
德甫?
笙歌有些懵逼,这确定是给她的拜帖吗?
莫不是弄错了?
灵光一闪,笙歌突然想到这个德甫好像真的是她。
呵呵哒
赵士程,仪王之子,字德甫
em
来了这么久,好似还没有人喊过她德甫二字呢。
唐婉是不是有毛病,她可不记得接收的剧情里赵士程跟唐婉有多深的交集。
虽说赵士程的的确确心念唐婉,可这份惦念发乎情止乎礼,不曾有半分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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