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女尸去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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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女尸去盗墓-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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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猜测他的目的,准备制止他时,他直接刺在了自己左臂上来了一刀,并带出了一个电子设备。

    不用猜,我也知道这是风筝留在这些士兵体内的窃听定位器了。

    冯晓苓在看到这个之后,也举起了自己的左手臂,哪里有一个伤口,应该也是原先放窃听定位器的地方。

    我直接拿出了先前和霍东联系的那个通讯器,直接捏成了粉碎。

    冯晓苓在看到这些之后,脸色才好转了些。

    “风筝的目的表面上是终极的资料,其实他们是想得到道族的资料,特别是道族中有关生命创造的资料。”

    冯晓苓缓缓的说道。

    “风筝为什么想知道这些?”我立即问道。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风筝的内部就是一个迷,上级和下级也只是单线联系,同是风筝的人,相互不认识这再正常不过了,有时参加同一个任务,互为敌对也是极有可能的。”冯晓苓道。

    “霍东在里面是什么职位?”我当即问道。

    冯晓苓笑了笑,说道:“不知道,我虽然从小在风筝里接受训练,但是知道的太少,至今还是个半外围的成员。我只是知道这个组织是在20年前成立的。”

    “20年前?”

    我喃喃自语了一声,又是20年前。

    20年前我刚刚出生,我的父亲便是在那个时候离开的我,而冯晓苓和我年纪差不多,而且她也是从小在外长大。

    “20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我立即说道。

    “不知道,我调查了这么多年,也只是知道20年前,风筝与八大家有过一次行动,并直接导致了八大家是衰落,八大世家中坚一代全部消亡,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流落在外的。”冯晓苓道。

    听了这个消息,我也就知道了为何张家会相信张灵素,因为八大世家流落在外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

    相比于他们,我算是幸运的,毕竟我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照顾,并对外封锁了我的存在,让我无忧无虑的活了20年。

    “你们就别絮叨了,20年前的事情,我们可以慢慢商量,可现在要是在不走,我们就真的只能喂鱼了。”

    胖子立即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我粗略的看了下,这里确实已经快被那湖水淹没,我们必须马上去到上一层。

    “娲。你知道怎么就能上到下一层吗?”我立即问道。

    “从左边走,哪里有一个暗门,从那里走,可以最快速度的爬到上一层。”

    我的脑海中立即收到了娲的讯息。

    辨认好了方向,我们立即向那边跑去。

    在找到那个暗门之后,我们立即爬了上去。

    这一层非常的高,我们足足爬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了上一层。

    刚打开暗门,一个硕大的眼球直接看向了我。

    但最令人惊奇的是,这颗眼球里却还藏着一个透明的棺椁。

第143章 镜中书() 
“啊!”

    我刚一推开门,一个惊恐的叫声就响彻了我的脑海。

    叫出声的人,正是娲。

    娲在喊出这声之后,便直接显现在了我的身边,她快速的跑向了那巨大眼球旁,双眼恐惧异常,想要伸手去摸,却试了几次都放弃了。

    这处空间并不大,高也就四米,整个空间最多也就两百方。与这通天城的面积,极不相称。

    在那硕大的眼球之中,有一个透明的棺椁。

    这颗眼球的构造与人类的眼球并无差别,只是在那瞳孔之中却是存放着无数的红色液体,就如人体的血液一般,在加上这个透明的棺椁,效果还是相当骇人。

    但遗憾的是,在这个棺椁之中却并没有棺主,似乎是主人将棺椁放在这里之后,便不在去管它。

    “娲。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看娲那么激动,便出声问道。

    娲没有说话,而是一直死死的盯着这透明的棺椁。

    “真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什么时候这棺材板都能放在眼睛里了,这不是胡闹嘛。”

    胖子一脸晦气的说道。

    胖子这么说的我倒是知道原因,自古以来,死者下葬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规矩,其中关于双眼有着严格的要求。

    因为眼又称目,乃墓字谐音,所以在下葬之时,死者都必须将双眼合上,寓意为闭目,也有闭墓的意思。

    目闭上,不再开,寓意墓口永不开启。

    所以,倒斗人在下墓之时,最忌讳的便是遇到双目圆瞪的墓主,一般碰上,都会帮死者合眼,并不拿一件明器,直接退出墓中。

    这么做,是因为双目圆凳的墓主身前不是有大冤屈,就是有尸变的危险。

    若是前者,则身前都是苦命之人,倒斗人不愿取那不义之才,若是后者,则多半死者煞气太重,容易沾染因果,对子孙不利。

    正因为有着眼即为墓的规矩,所以中原古墓之中很少有带眼的饰品。

    倒斗人也将见到睁开的眼眸,视为不祥。

    而我们眼前的这只睁开的巨大眼球,则是最愿看到的,这要是搁在我爷爷身上,他肯定会立即砸了这东西。

    胖子在看到这个眼球后,二话不说,手中直接抄出了一把枪,这是一把95式自动步枪,比我们先前用的那要好太多了,而且从它的外形看,就知道这把枪是别人改装过的。

    胖子抄枪之后,也不含糊,冲着那眼球就是一阵猛扫。

    这一幕,可是吓坏了我们所有的人。

    这眼球有什么功能,我们还不知道,万一胖子这一下打坏了什么东西可怎么办。

    但这时再去责备他显然已经晚了。

    看着已经变成塞子的眼球和流了一地的红色液体,不知为何我竟然有一种恐怖的感觉。

    就在这些红色液体落地之后,那透明的棺椁中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干瘪而狰狞的死尸。

    而那些红色的液体也似乎有了生命一般,径直扑向了我们。

    这些红色的液体扑向我们之后,立即两两相碰,并直接飞向了我们。

    当这空间中传递出那嗡鸣声时,我立即意识到,这些红色的液体竟然是一堆虫子。

    “妈呀,这些家伙干情是活的。”

    胖子当即第一个准备溜出去,而其他人也是紧随其后。

    我在看到这些红色的虫子之后,脑中一种恐怖至极的飞虫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液腐膏。

    这种液腐膏可不是一种膏药,而是我们倒斗人对一种可怕飞虫的代称。

    液腐膏一般出现在秦前的公王陵墓之中,寄生在那些陪葬的尸体身上,依靠吸食尸体上的残留物为生,并呈现出浓稠状。

    如果,我们不去碰触这些液腐膏的话,这些液腐膏是不会对我们形成威胁。但要是我们打扰到了它们,它们就会不要命的飞扑向你,将人的身体啃食殆尽,而且一旦沾上就根本拿不掉,所以才被称为液腐膏。

    这些红色的液体与那液腐膏极其的相似,同样平时都是液体,在遇到威胁后,会变成飞虫。

    我在想到这些后,本能的想退出去,不管它们是不是液腐膏,都肯定不会与我们和平建交的。

    “不要走,这里面有东西。”

    这时,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了娲的声音。

    我急忙回头一看,只见那透明的棺椁之中,不仅有一个干瘪狰狞的尸体,还有一面镜子。

    这面镜子的材质非常普通,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六菱铜镜。

    我在刚看到这面镜子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但是这面镜子上的文字,却给我很大的震撼。

    因为这面镜子上的文字,竟然是楷书,东汉末年的楷书。

    这些楷书是用血写在那镜子上的。

    不用多想,这个地方肯定是戏志才待过的。

    “胖子,飞龙爪。”

    我急忙大喊了一声。

    胖子一听这话,连忙回头,顺着我的手臂看到了那面镜子。

    而这时,那些红色的虫子已经成型,不用想也知道,这些虫子肯定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这点时间根本不够胖子用出飞龙爪的,我连忙抽出了冲锋枪,对着那些飞虫群,就是一阵密集的扫射。

    这种扫射对于飞虫根本起不来任何的作用,但却可以让它们的注意力集中过来。

    果不其然,那些成型的红色飞虫在收到我的袭击之后,直接飞扑向了我。

    我连忙开启双魄,脚下一阵飞舞,顺着这着空间跑了起来。

    那些红色的飞虫速度奇快,我双魄齐开都不能占到一丝的便宜。

    在我引开这些红色飞虫之后,胖子已经从腰间取出了飞龙爪。

    只见那飞龙爪透过了层层虫群,直接钩在了那面铜镜之上,胖子单手一挑,直接便将那铜镜带了回来。

    我一见事情已经办成,连忙向那出口退去。

    但我身后的红色飞虫却是越聚越多,就这么一小会已经聚集起一人多高的飞虫群。

    我急忙加速向那门口冲去,在胖子跑出去之后,我也立即闪身跌了进去。

    砰的一声。

    大门被重重的关上了。

    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左臂一阵剧痛传来。

    定眼一看,只见一个米粒大小的飞虫正在哪里,它在啃食了我的一小块肉之后,竟然直接钻了进去。

    胖子一见这情景,直接抢过了鱼肠,就准备给我来个壮士断腕,而且断的还是我的腕。

    “不可”

    这时,欧阳菘瑞连忙喊出了声,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套长针。

    在拿出这套长针之后,欧阳菘瑞连续数下,直接在我的手臂上连轧几下,而当最后一个针刺入之后,那只米粒大小的虫子便被带了出来。

    “牛啊!”

    胖子在看到这一手后,直接惊叫出声。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急忙问道。

    “虫子在进入你的身体之后也不会乱跑,而是会儿顺着你血液流动。我刚刚那几针是把它所有能去的血管全部封住,它遇到阻碍之后,就会再次变换血管,这个时候它会陷入你的肉中,最后用针一挑,它便出来了。”欧阳菘瑞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和胖子听了这话后,都连连点头。

    欧阳菘瑞说的简单,但这却要极佳的眼力和极快的手法,并且通晓血脉的流向,这种事情看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却是相当的难。

    “侄媳妇,以前就知道你剑舞的好,没想到你这针线活也不赖啊。回去之后记得帮师叔个忙,咱家里还有一堆破衣服呢。”胖子死皮赖脸的说道。

    “起开。你咋不自己去找个媳妇了。”我没好气的说道。

    胖子一听这话,老脸一红,偷偷的看了一眼冯晓苓。

    “来吧,咱来看看这镜子到底有啥稀奇的”

    胖子招呼众人,拿出了那面拼死抢回的镜子。

    这面镜子风格极为古朴,在铜镜的背面是一个嫦娥奔月的纹刻,刻画的也相当精美,足以说明雕刻此物的匠师,手法之干练。

    在铜镜的正面,则是写有一句话。

    “古有天书,今得之。留与镜上,赠缘人。”

    “天书?”

    我和欧阳菘瑞同时惊叫出声。

第144章 黄字天书() 
天书是什么东西,那是道族的绝对传承,虽然娲说在制造人类的时候,天书已经刻在了人体的基因之中,但这种说法太过虚幻,那根本就是听不到,摸不着,也看不见的东西。

    可现在呢,戏志才居然将天书的内容存在了这面古镜之中,虽然依旧属于不可触摸之物,但最起码却是有迹可循了。

    我拿起了这面古镜,翻来倒去都不能看透其中的玄奥。

    “天书啊?虽然我对这东西不敢兴趣,但也知道那些都是有大智慧的人才能看到。小橙子,说到底咱就是个凡夫俗子,我看你还是算了吧啊。”胖子一脸兴趣阑珊的说道。

    我没有放弃,依旧在看着这面镜子,但却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

    冯晓苓和墨恋也看了几眼,最终这面镜子落到了欧阳菘瑞的手中。

    我们这几个人中也只有欧阳菘瑞的道家修为最深,能看出个所以然来,恐怕只有她了。

    “娲,你先前在看到那个透明棺椁的时候,为什么会如此激动?”我在内心中问向了娲。

    “我看向的其实并不是那个棺椁,而是那只眼。”娲道。

    “眼?那只眼很特殊吗”我问道。

    “那是神树建木的心眼,传说人之终极就是在心眼中完成最后一步的。”娲道。

    “心眼?”我喃喃自语了一声。

    一个建木神树的心眼中,为何会有一个人类的死尸呢?人之终极已经消失,那这个地方应该是被放弃才对啊。

    那透明的棺椁和类似液腐膏的飞虫也都是后世的方法,也就是说,那个干瘪而狰狞的死尸,很有可能就是戏志才放进去的。

    将一个死尸放在建木神树的心眼之中,那戏志才肯定是在这里再次进行了一场关于人之终极的实验。

    结果如何,我不得而知,但既然这天书铜镜如此重要的东西,都放在了这里,那他当时的心境,多半也是心灰意冷的多。

    在我曾经得到的画面中,人之终极在完成最后一步的时候,是被通天道祖灌输进“玄”“黄”这两本天书的。

    而这个画面的视角,应该是来自天之道尊,也就是女娲。

    但女娲在补天之后,便被通天道祖藏在了那树枝棺椁之中。

    至今,我都不知道这个天之道尊保留有多少女娲的记忆和能力。

    但毫无疑问,我却是继承了少许的女娲记忆,所以身体才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可我一直苦恼的是,我为何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

    是我齐家的血脉作祟,还是说因为欧阳菘瑞,这个人之终极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看向了欧阳菘瑞。

    这时的欧阳菘瑞正在仔细的观察着那面铜镜。

    欧阳菘瑞是人之终极,这个身份基本可以确定。

    根据娲所说的,女娲在补天之时,曾经激发了人之终极的力量。

    而我却和欧阳菘瑞结过阴婚,并且她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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