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旁边的,是一个四四方方,硬硬扁扁的玩意儿,上面画着一个卷发的洋人,底下一排曲里拐弯的洋文。
弘时笑道:“这是啥?”
弘晸却没笑,他神色非常郑重,伸手指着那两样东西,一字一顿道:“帕尼尼,和,帕格尼尼。”
他这么一说,弘时就愣住了!
弘晸笑道:“我要和别人说,别人得把我当疯子,但是和三哥说就不打紧,三哥明白这俩词的意思,对不对?”
他说着,将青花瓷碟往弘时跟前推了推:“三哥,你尝尝,挺好吃的。”
“你吃过?!”
弘晸点点头:“半个月前,我跟着我阿玛去了一趟国外,特意求他带我去正宗的意大利馆子,点了这个东西给我吃——我之前也只是听说,这次才吃到真货。今天给三哥你带的,抱歉,不是意大利人做的,是临走时在国内一个西餐馆买的,今早我叫家里厨子把它又热了热,味道可能比不上刚出炉,但应该也差不离了。”
弘时将信将疑拿起那块热腾腾的帕尼尼,神色复杂咬了一口。
味道很奇怪,全不像他之前想象的那样。这食物入口很软很酥,混着奶香味儿,弘时忽然觉得很难总结,他很难轻易以“好吃”或“难吃”来定义
他知道帕尼尼这个东西,知道了很多年,但从来没见过,更从来没吃过。
却没想到今天,弘晸竟然把这东西送到了他面前!
弘晸说着,又拿起旁边那盒cd,打开外面的盒子,露出碟子:“这个,是帕格尼尼。”
他起身从随身带来的包里,拿出了cd机,将cd塞进去,然后示意弘时插上耳机。弘时一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弘晸会意,先做了个示范,弘时这才满腹疑惑将耳机插在耳朵里。
他呆呆看着弘晸:“然后呢?堵上耳朵再怎么样?你是要放炮仗啊?”
话还没说完,弘时吓了一跳!因为弘晸把播放键打开了。
是小提琴。
是帕格尼尼最著名的二十四首随想曲。
他练了十年的一系列曲目,弘时从来没有从别人的琴弓上听见过的音乐,此刻,竟然从那两个小小白白的东西里涌了出来!
他慌忙拿下耳机,结结巴巴道:“这是什么?!这东西怎么会响的!怎么会有人在我耳朵里拉琴!”
弘晸笑得前仰后合,他拿过那盒cd:“不是有谁在三哥的耳朵里拉琴,是录下来的现场演奏,是别人,在别的时间别的地点演奏的——三哥听得懂他拉的是什么,对吧?”
弘时重重点了点头:“帕格尼尼,二十四首随想曲。”
弘晸舒了口气:“看,三哥比我还懂呢,这个拉琴的我也不知道是谁,这名字我也不认识,这盒cd是我在机场免税店里买的,当时把我阿玛欢喜的他以为我爱听古典乐呢。其实我听不了这东西,插上耳机三分钟我就睡着了。”
他说着,又把耳机递给弘时:“把这首曲子听完。”
弘时这才把耳机重新戴好,弘晸将曲目调到最后一首,这也是这一系列里最著名的一首。
四周静谧无声,弘晸坐在弘时身边,他能听见从弘时的耳机里传出的轻微音乐声,他也能看见弘时脸上的那种表情,那是混杂了震惊、沉醉、羡慕、迷惘或者还有些别的他辨认不出来的东西。
有那么一瞬,弘晸突然有点嫉妒弘时。因为弘时能听懂这琴声,他能听懂这个拉琴的人想传递出来的东西,就好像他们彼此分享着一套不为人知的暗号,两个相隔四百年且素不相识的人,借着一个此刻还没出生的人所写的曲子,获得一种心灵上的契合。
一曲终了,cd机里传出如潮的掌声,弘晸叹了口气,将耳机摘下来。
“他拉得比我好。”
语气里,充满艳羡和不甘。
弘晸苦笑:“这也就是三哥,我根本听不出好赖,这盒cd我听了一礼拜,到现在也没记住哪首是哪首。像我阿玛说的,我是一点音乐细胞都没有,就爱听口水歌。”
他见弘时低头不语,便伸手拿过cd盒子,将反面送到他面前:“你看,拉琴的这个人比你大呢,大多了。”
cd反面有演奏者的照片,是个年近半百的金发白人,只见他面容斯文和蔼,笑容温煦,手中拿着一把小提琴。
弘时拿着cd盒子,盯着看了良久。
弘晸趁机道:“三哥,你还不到二十岁,如果拉琴拉到他这把年纪,一定比他更厉害!”
弘时回过神来,他苦笑着放下cd盒子:“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三哥你是从小开始拉琴的,这么多年的苦练才不是白费呢!”弘晸说到这儿,趁热打铁,“难道说,三哥就想止步于此么?”
弘时淡淡道:“不然你想我怎么办?卫嘉禄已经过世,我也找不到拉小提琴的师傅了。”
见火候差不多了,弘晸赶紧从包里拿出一叠资料来,放在弘时的面前。
“这是什么?”弘时睁大了眼睛。
“伯克利音乐学院的简介。”弘晸颇为得意地说,“是那边顶尖的学校,专门学拉琴的地方。”
“就只是拉琴?!”
弘晸抓了抓耳朵:“恐怕不止拉你这个琴,还有别的唉,我不懂那个呀!三哥,我对你们这些西洋琴呀古典乐呀,长的短的横的竖的,一点儿也不懂!但是我知道,这个地方就是学这些的!这儿,什么琴都有人教!而且都是比卫嘉禄还要厉害的师傅!从这里出来的,就能拉得和刚才那人一样好!”
他将伯克利的资料往弘时面前推了推:“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呃,我阿玛也帮了忙,我英文不行,主页上好些地方都看不懂,多亏我阿玛帮我打印下这些来。”
弘时手指发着抖,他手上那些印制精美的宣传册,控制不住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他能看见面容甜美的亚裔女孩穿着学士服,抱着大提琴,有黑发男子在吹奏一只金色的长笛,还有一排排服饰整齐的男男女女在华丽的大厅内放声高歌
弘晸凑过来,他望着弘时,非常认真地说:“三哥,这,才是你该过的日子呀!”
弘晸这句话,像一记重击,正正打在弘时的心上!
他不由抬起头来,望着堂弟:“可是我”
弘晸点了点头:“我知道,让三哥离开这儿,离开大清,这不容易。我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三哥是皇子,我四伯是天子,接下来指不定封亲王当太子”
他这么一说,弘时就低下头,不出声了。
见他这样子,弘晸继续道:“可是三哥最想做的,不就是拉琴么?三哥真的很喜欢被封亲王当太子?你最想过的日子,应该是得到名师指导,眼看着自己的琴艺突飞猛进,进最好的学校,再过几年,就像这个人这样——”
他顺手拿起那张cd,指着那演奏者:“一曲终了动天下,因为一把琴,受到世人推崇。三哥,这不才是你真正想过的日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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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
那天,弘晸在弘时那儿,一直逗留到日暮黄昏。(。la 无弹窗广告)
他甚至还给弘时看了他在伯克利拍摄的视频,短裤短袖短发,在校园里上蹿下跳,挥着手对着镜头大叫“三哥”的弘晸,差点把弘时吓得栽一跟头。
虽然弘时始终沉默不语,但是心细如发的弘晸能感觉到,自己已经打动了堂哥的心,他心中暗想,幸亏当初四伯让弘时学拉小提琴,如果没有这个契机,那么无论他怎么努力,弘时都不可能对外界抱有足够的好奇。
话,都是点到为止最合适,弘晸也聪明,那天他没有使劲儿劝弘时,只把音乐给弘时听,把视频给弘时看,他知道,剩下的就得靠弘时自己了。
那晚临走,弘晸把cd机留在了弘时那儿,他特意选了耗能非常低的,又配备了充足的电量。
“估摸着,能听三四天,不过听完了就没电了。”
“然后呢?就再听不成了?!”
“不是听不成,是没电了,咱大清没处充电,那边就可以,充满了能继续听,想听多久听多久。”弘晸说着,耸耸肩,“三哥等听得里面一点儿响动都没有了,再还给我吧。”
弘晸走了之后,弘时把耳机戴上,继续听那张cd,他听得如痴如醉,甚至连晚饭都没吃,也不许任何人进书房来,他也不点灯,就一个人坐在黑暗的屋子里,没完没了地听那张cd。
因为练习过这么多年,弘时比一般的音乐爱好者更能听懂其中的内涵,同时他也能发现自己与对方的差距,很多地方,他处理得都没人家完美——这之前他还自大地以为,自己拉得很不错呢。
我就是只井底之蛙,弘时忽然想,根本不知道外头的天地有这么大!
那晚,他关掉cd,躺在床上,望着黑洞洞的帐顶,强烈的好奇和渴望,涌上了弘时的心头。
他真想立即跟着弘晸过去,去看看那个全新的世界,去那个什么伯克利里面瞧一瞧,看看那儿有多少人在拉他这个西洋琴,人家比他拉得好,还是比他拉得差
难道我真的可以离开大清么?他忽然,喃喃自语。
也是因为太喜欢那张cd,次日,虽然要入宫上朝,弘时依然把cd机揣在朝服里,整个上朝的过程,也都是心不在焉的。听不成cd,他心里像猫抓一样,痒得慌,等到总算熬到散朝,弘时先从大殿出来,躲到没人的背阴处,把cd插上,缩在角落里听了半晌。
估摸着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弘时这才站起身来,往宫外头去。他一面听着耳畔的小提琴,一面抬头望着广袤的大殿和广场,弘晸买的这款机子,高保真效果也超级棒,缠绵清亮的琴声,像藤蔓植物无限生长在弘时的脑子里,他呆呆看着远处蔚蓝无垠的天空,一时竟不知自己身在何方
“小心!”
突然斜下里伸过一只手,扶住差点踉跄着栽倒的弘时,他稳住自己的脚步,再回头一瞧,竟然是父亲胤禛。
弘时吓得不轻,赶紧跪下来:“皇阿玛!”
他等喊出来,才意识到自己的耳朵还插着耳机,弘时的脸色顿时惨白,手忙脚乱把耳机拿下来,想往怀里收,谁想白色的细线偏偏打结成一团,连着朝珠缠乱成一团。
胤禛看看他,叹了口气,伸手拿过耳机线来,一点点将它们绕开。
“是弘晸给的?”他问。
弘时慌忙点头。
“听的什么?”
弘时忙不迭从怀里拿出cd机,双手呈给胤禛。
胤禛接过来,打开看了看,不由笑起来:“这个弘晸,还真懂得投其所好。”
他把cd重新装好,将随身听还给儿子,淡淡道:“走路别插耳机,免得撞到别人。”
弘时懵懂着,忽然鬼使神差道:“皇阿玛知道这是什么?”
胤禛望着儿子,眉间涌起无限惆怅:“我的那一台,已经弄丢了。”
弘时愕然望着父亲,但胤禛已转身离去。
弘时慢慢站起身来,他低头看看自己怀里的随身听,又琢磨着父亲刚才说的那几句话。很明显,胤禛是知道这些的,既知道自己听的是什么,也知道弘晸来劝说自己的事
也就是说,弘晸昨天特意跑来,是在皇上的授意之下。
弘时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一向觉得自己和父亲相隔甚远,父亲不屑于了解自己的点点滴滴,更多的时候,父亲的目光是注视着弟弟的,不肯分一些给自己。然而此刻,弘时忽然想,或许皇阿玛是知道的,他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渴望什么。
正发着愣,忽然听见身后窜出一个清脆稚嫩的声音:“三哥!”
弘时回头一瞧,却是弘昼。
男孩子身上穿了件崭新的袍子,正鬼头鬼脑地打量着他,那明亮的眼神过分机灵了,看人也不老实,滴溜溜直转。
一见是他,弘时没好气道:“又到处乱跑什么?”
弘昼嘻嘻一笑:“三哥才是,散朝这么久了,你怎么一个人站这儿发呆?”
“刚才遇见皇阿玛,所以多说了两句。”弘时淡淡地说,“你不在书房里好好念书,跑这儿来干嘛?”
弘昼把两只小胳膊一抻:“额娘给我做了新衣裳,我要去找四哥,给他瞧瞧!”
弘时冷笑了一声:“可不是,做得了新衣裳,第一个给你四哥瞧!”
弘时讨厌弘昼,如果说他对弘历是近乎恨,那么对弘昼,就是纯粹的厌恶了。
宫里谁都知道,弘昼就是弘历的小跟班,弘历说什么他都听,有时候胤禛的话,弘昼都不一定如此顺从。
在弘时眼里,弘昼就是弘历的一条狗,他曾亲眼看见无数次,弘历手里拿着食物喂弘昼,弘昼高兴得手舞足蹈,如果屁股上再有一根尾巴,那一定摇得惊天动地。外人看来这是手足情深,甚至小男孩的这种可爱模样,还会引来阵阵捧腹。
然而在弘时看来,弘历不过是在训练一个帮凶,就像弘历给弟弟取的别号,“锦衣傀”,这略带滑稽的绰号让弘时浑身发抖。
没有人比他更警惕弘历,也没人比他更明白他这个弟弟的可怕。
他憎恶弘历,鄙夷弘昼,就连福惠也是淡淡的,因为福惠喜欢弘历多过喜欢他。但这样一来,却显得他心胸狭窄,自私善妒。
但是弘昼仿佛丝毫不介意,他既不在乎弘时的冷嘲热讽,也不在乎别人说他是四阿哥的跟班,对弘昼而言,世上重要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四哥。
此刻弘时脸色虽冷,他也好像全无察觉,依旧笑嘻嘻的。
“不过眼下四哥忙得很,我怕是一时半刻儿见不着他。”
弘时一怔:“忙得很?你四哥在忙什么?”
“还不是八叔和九叔他们那些事?”弘昼仿佛很懂似的,不在意地说,“眼下外头闹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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