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青年了然,他们回过身去,低声嘀咕了两句,又有一个掏出手机,简短地说了两句。
“春锦里,21号。”一个青年终于说,“晚上八点之后过去。告诉那个看门的黑人。就说是来报名的。”
九阿哥点头道:“多谢!”
那青年却笑笑,“别怪我没警告你,那儿和这儿不一样。这种低级格斗场只是皮毛,扔给警方出出气也无所谓。但是那儿,连警督都不会去碰。”
“也许去之前,给家人安排一下后事比较妥当。春锦里那种地方,没两下子,进去了是真的会出不来哦!”另一个也阴阳怪气地说。
九阿哥也一笑:“不好意思,我就是‘有两下子’的那种人。”
回到家里,九阿哥琢磨了一番。最后决定此事他谁都不告诉。
次日晚间,吃过晚饭之后,他借口去朋友那儿有事,从家里出来。一看手机,七点半。
九阿哥临出门的时候,十阿哥还笑嘻嘻地问他,是去找男朋友还是去找女朋友,没等他回答,胤祥就拦住说十哥别问了。这是**,不能随便问的。
九阿哥心里觉得好笑,同时又想起那青年的警告,虽然对方说得煞有介事,九阿哥却不怎么放在心上。
还能出什么事呢?他心想,顶多像十三那样被人打一顿,总不能真让他致命。
坐地铁到了城北,这边是使馆集中区,又靠近静海路那种高级地段,地价最贵。九阿哥对这一带不太熟,因为这边洋人多,而他讨厌洋人,哪怕交流无碍。他始终记得大清是怎么亡的,以及斯杰潘是个多么恶心人的货。
还有,他拿人家当兄弟的安德烈,偏偏是个“四爷党”。
此刻,九阿哥用手机查着地图,找到了春锦里。
他停在门牌21号的建筑面前,那是个酒吧,招牌上只有一个龙飞凤舞、浮凸闪烁的“银”字。
想必这就是那个阿银的巢穴了,九阿哥想。
时间还早,酒吧里没什么人,一个酒保慢悠悠擦拭着酒杯,一个勤杂工在擦地板。九阿哥走进去,戴着黑领结、留着小胡须的酒保斜睨了他一眼:“来早了,还没到九点。”
九阿哥没有回答,他四下看看,一个气势不善、身材高大的黑人走过来,冷冷盯着他。
想必这就是那青年提过的黑人。九阿哥立即道:“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是来报名的。”
酒保一听这话,冲那黑人一努嘴,黑人点点头,转身道:“跟我来。”
他的中文很含混,不仔细听不能听真,九阿哥无法判断他是汉语很差,还是口腔出了问题。
这还是九阿哥第一次和一个黑种人如此接近,对方肯定超过两米,身形如巨塔,右边耳朵挂着只银耳环,鼻梁异常的扁平塌陷,上唇有很大一道伤疤。
九阿哥忽然意识到,这人是个拳击手。
可能口齿的含混也是因为受过伤。
原来阿银这么喜欢这种互博的运动,九阿哥想,自己要去的,也许就是个地下拳击场吧。
他们从酒吧后门出来,黑人在前方沉默地带着路,俩人行进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走到巷子尽头,原来那儿有个通往地下的入口。
九阿哥跟着黑人沿着铁梯往下走,他能听见极细微的音乐,下来楼梯,黑人推开沉重的木门,悠扬的乐声立即灌入耳朵,是欢快的小提琴。
房间很大,但人不多,一台陈旧的自动点唱机放在角落。彩灯闪烁,正在唱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
九阿哥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
他知道这首歌,这首歌是红龙的最爱。九阿哥不太清楚其中深意,但隐约听说这首歌和红龙的妻子有关红龙的妻子在丧尸爆发初期就死了,她被他们变成丧尸的孩子给咬伤,最终请红龙亲手结束了她的生命。
他曾经听红龙唱过这首歌,在那丧尸遍地的可怕环境里。这优美的歌和周遭环境形成了鲜明差异,令九阿哥久久难忘。
此刻,在这别样的世界,再次听见这首歌,九阿哥没来由的一阵伤感。
屋里的几个人在打桌球,烟雾缭绕,桌球撞击的单调响声在屋里回荡。墙壁上幽蓝的贝壳灯不是太明亮,只有上方的白炽灯照在绿绒布和彩球上,反射出刺眼的光。有人和那黑人打招呼,叫他斯蒂夫。
“这人是谁?”那打招呼的人放下手里的球杆。目光盯着九阿哥,“问清楚身份没?别带进来讨厌的人。”
“他不是讨厌的人。”黑人用依然含混的声音说,“是来报名的。”
那人脸色立即有了细微的改变,九阿哥在他的眼角眉梢捕捉到了,刚才的警惕变成某种难以名状的同情。
黑人却转过身,对九阿哥说:“这儿讨厌几种人:皮条客,吸毒者,酒鬼,老人,小孩子。以及保险商人。”
九阿哥诧异:“这几种人犯了什么忌?”
“红龙先生讨厌这几种人,所以老板吩咐以上几种都不得入内。你看起来不像皮条客。而且你身上没有大ma的味道,手腕上没针眼,你也不大喝酒。”
九阿哥心里一动。却笑道:“你怎知我不是酒鬼?”
“你或许平日喝两杯,但不是酒鬼。”黑人说,“你没见过真正的酒鬼,他们脸部肌肉会抽搐,眼珠浑浊。”
“也许我是个保险商人。”
“保险商人比你的话多。”黑人冷静地说。
九阿哥摊了摊手。
黑人朝着房间的一扇门走过去:“这边。”
九阿哥跟了过去,黑人手握着门。却没有立即打开,他转头盯着九阿哥:“你真的想参与进来?”
九阿哥点点头:“我缺钱,而且我想见红龙先生。”
“好吧。”黑人轻轻叹了口气,他推开门:“但愿今晚我还能再见到你,希望你能平安出来。good luck。”
门打开时,巨大的喧嚣从里面涌出来,九阿哥这才发觉,隔音的门板墙壁,以及外面的点唱机歌声,都是掩盖。
掩盖这里面的喧哗,惨叫,呼号,以及狗的狂吠。
黑人没有跟进来,九阿哥独自向前面的入口走去,他慢慢分辨着周遭的杂音,不由皱了皱眉,为什么会有狗叫呢?而且还不止一只狗
他特别讨厌狗,从小就讨厌,和四阿哥那个狗狗爱好者不共戴天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源于此。
九阿哥喜欢猫。
有一群人走过来,拥着一个伤者,那伤者头上肩上腿上大片的鲜血,他被人扶着,嚎叫像杀猪,九阿哥莫名其妙看着这些人从他身边经过,心想,怎么伤成那样?拳击应该不至于弄出这种伤痕来
“是来报名的?”有人在他身后问。
九阿哥慌忙转过身,一个穿紫衣的小个子正望着他。那是个白化病人,粉色的皮肤,淡金色近乎发白的头发,那模样让九阿哥联想到实验室里的白鼠。
他点点头。那紫衣服的白化病人,旋即递上一叠纸:“权责声明。看完自己签字,签完字就可以领号上场了。”
九阿哥抓过那份声明匆匆看了一遍,大致是说,参赛者声明自己绝对自愿,在比赛时,无论出任何事,对方都不负责,对方只提供比赛奖金。
他注意到一条:允许参赛者在比赛中有死亡的可能性。
九阿哥心想,有这么可怕么?
那紫色衣服的小个子看他犹豫,便又安慰道:“没关系,一般不会出那种事,裁判会及时制止,而且都打了防疫针,不会有狂犬病的。”
九阿哥一愣:“什么?”
紫衣的小个子指了指远处的场子:“喏。”
九阿哥转身,向着远处望了望。
那是个比标准篮球场略大的场地,四周围着铁丝网。高处,坐着一排排的观众,有男有女,人声鼎沸。
他们的目光,都盯着场子中间的人。
再看那场子中间,九阿哥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个人,以及一大群跟在那奔跑的人身后、正狂奔着要去撕咬他的恶犬!
他忽然明白了:这不是拳击赛,这是人和狗的斗兽场!
第一百三十二章()
九阿哥身上的冷汗,顿时下来了!
他原以为是格斗类型的比赛,顶多比胤祥参与的那种更高端一些,却没想到,是人和兽的厮杀!
那紫衣的小个子见他不动,心知肚明,叹了口气:“怕了?嗯,都这样,大话吹上了天,到了地方,一动真格的就尿裤子了。也罢,你回去吧。”
他说着,正要卷起手里的文件,九阿哥忽然拉住他:“奖金是多少?”
紫衣的小个子一笑:“每场七万。”
七万!
茱莉亚那辆赛欧售价七万,就是说,他只要在这儿搏斗一场,就能买一辆车!
而胤祥在地下格斗场里,赢一场赛才五千块。
当然,这七万不好拿,狗和人不同,而且他认出来了,场上是善于撕咬的比特犬,九阿哥知道这种狗,小区里有一只,上次把蒜头给咬得遍体鳞伤,蒜头是个性子暴烈的家伙,把对方的耳朵也给咬坏了,结果是两家各自抱着狗上兽医院。
而且这儿不止一条狗,粗略看过去,七八条都不止,这要都扑上来说不定这七万最后全送给医院急救室。
“怎么算是赢?”九阿哥又问。
“顺利到达终点。”那小个子指了指场地,“参赛者进去之后30秒,狗才会被放出去。”
这次,九阿哥看得更清楚,那并不是全空的场地,具体来说,更像一个迷宫,通道被近两米的挡板隔开,人除了得避开狗、不被咬之外,还得迅速在这复杂的迷宫里找到正确的道路,尽快达到出口。
所以观众的位置要安排得很高,这样他们才能一览全局。
九阿哥叹了口气:“为什么会有人喜欢看这种比赛?”
小个子微微一笑:“人性残忍而复杂。”
这回答真好,九阿哥暗想,当年自己和皇阿玛在热河。不也这样捕过虎狼么?只不过没把人丢进去而已。
“难道就没有任何反击的武器?”他又问。
“有,可以自行选择。”小个子说,“只一样,不许使用枪械。刀棍电棒任君选择。但我得告诉你,这些狗经过专业的训练,普通电棒杀不死它们,只会激怒它们,把它们惹怒了的下场。会更惨的。”
九阿哥低头沉思着,他的手轻轻旋转着那枚翡翠扳指。
“如果我把狗都杀了,得赔偿么?”
小个子笑起来:“如果你本事那么大,自然不用赔偿。”
九阿哥点点头:“那好,我参赛。”
他拿过那份声明,在底下找到签名处,想了想,却签了十三那个常用的假名字:尹祥。一来,他不打算暴露身份,二来。他那个名字对现代人而言,也太生僻了。
小个子问:“选什么样的武器?”
九阿哥想了想,说:“我要弓箭。”
小个子的眉毛扬了扬:“从来没人要这种东西。”
“我要。”九阿哥再次强调,“弓弩,箭矢,这之类的都可以。这儿有多少只狗?”
“七只。”小个子说,“好吧,我可以给你八枚箭头,一枚算备用,很宽裕。”
“嗯。箭头请准备得结实一些,如果是塑料片做的那就算了。”
小个子一笑:“当然不会是塑料片。放心,这世上,没有我阿银找不到的东西。”
九阿哥一愣:“你就是阿银?!”
小个子点点头:“你是十三的哥哥对吧?难为你找到这儿来。”
九阿哥慌忙问:“红龙呢?他来了没?”
小个子一指高处:“那不是。”
九阿哥放眼望去。在从高处倒数第二排的中间,一对男女正坐在那儿,女的穿得花枝招展,男人穿着立领的黑色外套,熟悉的面孔映入九阿哥的眼帘,正是红龙。那一头标志性的近红铜色头发,也证明了此人的身份。
看见红龙双臂都在,九阿哥莫名放下心来。
与此同时,他的心中也升起一股强烈的激动,连声音都有些改变了。
“原来他真的在这儿”
小个子好奇地看看他:“原来你真的认识红龙?”
九阿哥掩饰般的回过脸去:“很久以前,有点交往。”
阿银去准备九阿哥要的弓箭,他则在场外仔细打量着那复杂的迷宫。此刻,又有一个被群狗撕咬的人被抬了下来,衣服被撕成麻布条,惨叫不忍耳闻。
九阿哥心里有些发寒,但又一想,七万!
他不能放弃这个机会!
九阿哥领到的号牌很凑巧,就是九号,阿银给他拿来了他要的弓箭。九阿哥拿起那张弩弓,试了试。
“不错啊,是好货色。”他有点吃惊,看看阿银,“哪儿弄来的?”
阿银呵呵一笑:“大英博物馆。”
九阿哥知道他在开玩笑,遂转头去检查箭矢。如阿银承诺的,确实不是塑料片,箭头是锋利的金属,带有倒钩。
“准备一下,马上就轮到你了。”
九阿哥抖擞精神,收拾好弓箭,跟着阿银走到入口前。他能听见里面传来比特犬烦躁不安的吠声,四周围高处,观众们的嘈杂声,不多时,有裁判在叫他的号码。
“九号!”
九阿哥推开门,钻进斗兽场。
涂成黄色的挡板在他面前如迷宫般,遥遥铺陈开去,几乎让人眼晕,九阿哥命令自己镇定下来,他抬头,向金属网外面的观众席望了望。
红龙正坐在那儿,望着他,面无表情。
定了定神,九阿哥看见裁判的彩旗一挥:“开始!”
他迅速选择了一条通道钻进去,九阿哥的步伐很快,他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只是凭直觉挑了一条。还没等他跑多远,身后的狗叫忽然更响了!
七头比特犬被放出来了!
九阿哥也不管身后,只顾向前飞奔,但忽然间,他停住了:前面是死巷。
“该死!”他低声咒骂,然后迅速转身想返回,但眼前黑影窜动。狗群已经扑了上来。
万幸九阿哥今天穿的是皮靴,他抬起脚,给冲在最前面那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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