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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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 第2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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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看你这么兴奋,怎么,以前真没骑过马”

    郑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没有,家里也就一辆马车,平日都是大父、哥哥们有资格用,我娘也说骑马对女孩子不好,所以没骑过。”

    跟兰朵熟悉后,郑冰跟兰朵的关系越来越好,有空经常一起去吃饭、逛街,早上闲聊时无意中说起羡慕兰朵会骑马,兰朵听说郑冰想骑马,又没有骑过马,很爽快把郑鹏带到长安城郊,教郑冰骑马,算是完她一个梦。

    “女孩子不骑马?对了,到了大唐,的确很少看到女子骑马,她们不是坐车就是坐轿,怎么,大唐不让女子骑马的吗?”兰朵有些好奇地说。

    郑冰小声地说:“也不是,主要是女子骑马显得粗鲁,会让人笑话,我娘还说说女孩子骑马,两腿会叉开很多,走路像外八字,不好看,未来夫君会不高兴的。”

    兰朵摇摇头说:“大唐的规矩还真多,我们部落,无论男女老少都会骑马,不会骑马哪也去不了。”

    “真好。”

    “哪里是好,我们突骑施的女子,需要帮忙找猎、放牧,要是跟别人冲突时,有时女子也要骑马去拼命,要说好,肯定是大唐的女子好,什么都不用做,可以无忧无虑等着心爱的人来娶。”

    郑冰看看一脸感概的兰朵,掩嘴一笑:“兰朵姐姐,大唐这么好,那你嫁到这里,不就行了吗?以后我也可以经常找兰朵姐姐玩。”

    “好啊,你这小妮子,竟敢取笑我,小心我不教你骑马了。”

    “别,别,兰朵姐姐,我不敢了。”郑冰连忙求饶。

    看到郑冰一脸慌乱的样子,兰朵微微一笑,马上安慰她说:“好了,跟你闹着玩的,女孩子骑个马没什么,来,姐姐教你骑马。”

    “谢谢兰朵姐姐。”

    兰朵对郑冰很好,亲自教郑冰怎么骑,除了细心纠正郑冰的动作,还示范给她看。

    教了会,让一名护卫给郑冰牵着马慢慢走,让郑冰先熟悉骑马的感觉。

    练了大约二刻钟,在兰朵的鼓励下,郑冰开慢慢自己骑。

    郑冰学得很快,开始慢慢骑起来,先是策马慢行,然后越骑越快,不到半个时辰,已经可以策马扬鞭,跟兰朵边骑边说笑。

    “怎么样,骑马好玩吗?”兰朵笑着笑逐颜开的郑冰。

    “好玩”郑冰有些奇怪地说:“听别人说,骑马很难的,我还以为要学十天半个月,没想到这么容易。”

    兰朵笑了笑,然后耐心地解释道:“会骑马不难,只要掌握平衡就行,但是想骑术精的话,需要很多训练,小冰妹妹,你骑着的这匹马叫红娘子,性情很温驯,骑上去很快就上手,要是碰上那些的脾气不好的马,可没这么容易骑会。”

    郑冰用看了看胯下的红马,点点头说:“嗯,红娘子的确很听话,骑起来又快又稳。”

    “喜欢?那就送你。”

    “不要,我怕哥哥知道了不高兴。”

    两人一边骑马一边聊天,信马而行,不知不觉,由空地骑到了一条平坦的官路上。

    虽说到了冬季,可官道上还有不少车马来往,有的坐着人,有的拉着货,人来车往,很热闹。

    毕竟是长安,大唐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多人。

    兰朵看了看官路,关切地叮嘱郑冰说:“小冰妹妹,小心点,这里人多。”

    “放心吧,兰朵姐姐,我都会骑了。”郑冰有些骄傲地说。

    话音刚落,“轰隆”的一声,天边突然打了一个雷。

    冬天很少打雷,特别是没有风也没有云,有点像旱天雷,兰朵正想叫郑冰不要骑了,打道回府,没想到突然就打了一个响雷,吓了一跳,突然间,兰朵的瞳孔突然放大,心里暗叫一声:不好。

    也许是受到了惊吓,郑冰骑着那匹红娘子,突然嘶叫起来,猛地加向前狂奔,眨眼之间已跑出七八丈那么远。

    红娘子突然加,马背上的郑冰被马一抛,差点被抛掉,吓得郑冰当场脸色就白了,在马背上晃了晃,在求生的驱使下,死死抱住红娘子的马颈。

    “啊,这马怎么啦?”

    “红娘子,快停。”

    “天啊,救命啊。”

    受了惊的红娘子一路狂奔,伏在马背上的郑冰吓得连连救命。

    能骑马和会骑马不是同一回事,郑冰没遇过这种情况,吓得整个人都不知干什么,只能抱着马大声呼喊。

    “不好,马受惊了”兰朵大声喊道:“你们四个是死人啊,快,把人救回来。”

    此刻,不仅郑冰吓得六神无主,就是兰朵也吓得花容失色,只见她咬着,拼命挥手中的皮鞭驱马去救郑冰。

    马大多时候都很温驯,但受了惊就会失控,就是熟练骑马的人也害怕,更别说郑冰这个初学者。

    兰朵特地挑了一匹最温驯的马给郑冰骑,怕的就是马不听话,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自己摔伤没什么,要是郑冰有什么事,自己不知怎么跟郑鹏交待。

    郑鹏那么弟妹,最看重就是郑冰,不仅千里迢迢把她从元城带到长安,还送郑冰到紫竹苑学习各种礼仪,为她寻找一个好夫君作准备。

    要是郑鹏最疼爱的妹妹出事,作为始作俑者,兰朵还真不知怎么跟郑鹏交待。

    虽说贵为郡主,看到郑冰出事,兰朵也顾不得那么多,策马就去救人。

    兰朵、还有四个护卫,一行五人拼命去追赶受惊的马,边追边大声叫道:

    “马受惊了,快让”

    “让让,马受惊了。”

    “你们快点,谁把冰小姐安全地救回来,赏一千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官路上的商旅看到有马受惊,一个个主动躲到一边,看到没撞到人,兰朵心里稍稍放松一下,不过很快她的心又紧绷起来:

    驮着郑冰的红娘子越跑越快,跟在它后面,看到从马蹄溅飞的雪快连成一线,一边追了百余丈,距离一点也拉近,反而有越拉越远的趁势,兰朵还能紧紧咬住,后面的四个护卫已经越拉越远。

    没能跟上的原因有二个,一是红娘子是一匹百里挑一的好马,在受惊下,把它的度和潜力都激出来,二是郑冰还是一个女孩子,身体很轻,马的负载轻,自然更省力、跑得更快。

    郑冰的凄叫声越来越大,兰朵的内心也越来越焦急,只能死死咬着牙,也顾不住骑着的是自己最喜欢的爱驹,拼命挥着手里的马鞭。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不能让郑冰出事,要不然自己没法交待。

    那匹红娘子已经受惊失控,跑的时候动作很大,好像随时把郑冰抛下去一样,郑冰在马背上多一会,就多一分危险。

    眼看距离越拉越远,而郑冰的处境越来越危险时,突然间,官道上突然跑出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位少年郎,只见他拍马挥鞭,飞快去追赶惊叫着的郑冰

    。

419 挑战者() 
马匹都有一项特性,爆发力强而冲刺距离短,一匹马极限冲刺能力有限,在极速的情况下跑二三里就会慢下来,红娘子驮着郑冰跑了一段距离后,速度明显下降。

    然而,危机还没有解除,马的体力下降,骑在马背上郑冰的体力也下降,身体随着马匹的奔跑颠簸,动作越来越大,变得东歪西斜,摇摇欲坠起来。

    前面有一个坎,受惊的红娘子猛地一跃,腾空而起,准备越过那个小土坎,此时马背上的郑冰没力气再抱紧马颈,“啊”的一声从马背上摔落。

    不好,跟着后面的兰朵心头一紧:速度这么快,要是摔倒在地,不死也重伤。

    眼看郑冰就要摔倒在地,就在最危险的时刻,一匹白马像支箭一样冲上来,骑在白马背上的少年在奔驰的马背上站起,双脚踩着马蹬,两腿并紧紧夹住马腹,只见他猿臂一抄,在半空中接住了郑冰。

    看到郑冰被人救下,兰朵吊在嗓眼上的心才稍稍放下,苍白的脸色也有了一丝红润。

    幸好,没酿成大祸。

    策马走近后,兰朵连忙从少年郎手里接过郑冰,此时郑冰脸色还是一片苍白,眼里还有惊恐的神色,明显是惊魂未定。

    “小冰,你没事吧,哪时不舒服?有哪里痛吗?”兰朵着急地问道。

    就怕郑冰的身上有伤。

    “兰朵姐姐,我,我没事。”郑冰在安全后,人也缓了过来。

    兰朵检查一下郑冰的手脚,幸好没事,这才长长松一口气:“吓死我了,幸好没事,要不然不知怎么跟你哥交代。”

    郑冰好像想起什么,连忙催促道:“马,兰朵姐姐,红娘子。”

    红娘子是一匹百里挑一的骏马,没三五百贯根本拿不下来,虽说是马受惊,郑冰还是担心跑掉的马。

    兰朵脸色一寒,冷冷地说:“来人,把那匹发瘟马找回来,拉到马市作贱马卖了。”

    一匹受过惊的良马就像一条咬过人的狗,没必要再留。

    郑冰还想说些什么,可兰朵对站在旁边的少年郎拱拱手说:“庆幸有公子出手相助,要不然我妹妹就危险。”

    这时兰朵才注意到救人少年,只见他身高体长,面容俊俏,腰间挂着一口长剑,是一个翩翩少年郎。

    “路见不平,拨刀相助是我辈本色,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少年郎微微一笑,很洒脱地说。

    “小女子谢谢公子的救命之恩。”郑冰有些不好意思地瞄了少年郎一眼,有些羞涩地说。

    少年郎还了一礼:“只是举手之劳,小姐没事就好,两位,某还有事在身,告辞。”

    也不等兰朵和郑冰回答,少年郎两脚一夹,骑马飘然而走。

    兰朵看着远去的少年郎,再看目送少年郎离开的郑冰,用手轻轻捅了一下,有些暧昧地说:“小冰,刚才那个少年郎看的时候,眼里有光,说不定有戏哦。”

    郑冰俏脸一红,连忙解释道:“哪有,兰朵姐,你不要笑话,我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

    “对啊,还没得问他的名字呢。”兰朵有些遗憾地说。

    “啊阿超”

    这时郑冰打了一个冷颤,兰朵吃了一惊,忙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替郑冰系上:“肯定是刚才受惊着了汗,走,我们回家洗个澡,再喝一碗姜汤就没事。”

    郑冰感到有些冷,生怕自己生病给哥哥带来麻烦,再说快过要过年,大过年生病可不好闻言连忙同意。

    郑冰这边有点小意外,而郑鹏那边却有大惊喜。

    张九龄传回消息,崔源同意以陵河建桥的方式作为骋礼,郑鹏马上开始着手准备相关事项,首先是派人准备一大批水泥运送到博陵,准备相关的材料,到博陵与崔氏一族商议建桥的合适地段,此外,首先还要解决时间的问题。

    现在不再是一介布衣,有了官身,虽说是散官,但也要随时听候调任,毕竟领的是朝廷的俸禄,郑鹏准备过完年就到博陵造桥,不过出发前,得去吏部打听一下。

    或者说,打点一下,把时间挤出来。

    吏部办事的地点就在皇城内南面,郑鹏担任礼部迎接苏禄可汗副使时把三省六部都转了个遍,进入皇城的令牌,李隆基也没收回,郑鹏自然难得糊涂地没有主动上交。

    “哟,这不是郑将军吗,稀客啊。”

    “郑将军,最近又有什么新作?”

    “什么时候能喝郑将军的喜酒呢。”

    进了吏部,不断有人跟郑鹏打招呼,郑鹏也笑呵呵地回应,认识就直接回,不认识的也耐心地请教别人的名字和职务,给予最大的尊重。

    吏部郎中黄永跟郑鹏是旧识,听到郑鹏各种打哈哈,大声问道:“喜酒嘛,只是早晚的问题,这一杯不急,可以慢慢等,郑将军,你可是三宝号的东家,三宝号的货物太贵了,我等职低俸薄,不如给点优惠吧。”

    三宝号的凉得快、风来仪是长安很受欢迎的商品,脚踏车倍受年轻人的喜欢,可惜价格都很高,看到郑鹏这尊大财主来了,黄永故意调侃道。

    郑鹏哈哈一笑,大方地说:“如果送,就怕诸位被御史台的御史盯上,说不定要惹麻烦,这样吧,在座这么多位,到三宝号挑东西,买一件赠一件,这样够意思了吧。”

    现在差不多是独市生意,利益很高,买一送一也不会亏本,赚些顺水人情也不错。

    “果然大气,大伙可要给点掌声。”黄永哈哈大笑地说。

    一辆好的脚踏车,价格是几十贯,买一赠一,相当于白送几十贯,这样一来,就是不想买的人也动了心思:买一辆就有二辆,买下后把多的转让出去,这样白得一辆脚踏车,何乐不为?”

    当值时,无论是坐车还是坐桥,经常会堵,坐马车要养马和马夫,坐轿最少要养二个轿夫,还是脚踏车不用照顾不用吃草,省钱又方便,穿街走巷一点也不费劲。

    由于骑脚踏车当值的人多,皇城还特地划出一块区域,专门放置脚踏车所用。

    一番客套后,黄永把郑鹏领到一边,小声问道:“郑将军,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郑鹏也不隐瞒,随口问道:“黄郎中,裴尚书在吗,我找他有事。”

    “裴尚书今天到宫中轮值,郑将军,有什么事要找裴郎中?”

    “就是看看调令的问题。”

    黄永很快说道:“对哦,郑将军闲置了大半年,还没实职,不应该啊,裴尚书不在,这事可以问郑侍郎,他主管分配填缺,找他也可以。”

    “郑侍郎?”

    “对啊,郑荥,郑侍郎,出自荥阳郑氏,说起来还是郑将军的本家呢。”

    郑荣?本家?

    问清楚郑侍郎办公的位置,郑鹏谢过后,便去拜会这位本家。

    没费多少周章,郑鹏在郑荣专属的小房间里看到了这位年约五十的“本家”。

    行礼客套后,郑鹏恭恭敬敬地说:“郑待郎。。。”

    “这里没有外人,论起辈份,飞腾唤老夫一声族叔即可。”郑荣态度很随和,不像一个位高权重的吏部侍郎,更像一位慈眉善目的长者。

    “族叔好。”郑鹏很知趣地改口。

    郑荣高兴地点点头,看了看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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