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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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探秘-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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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难看出,这首诗写于璞翁八十三岁,也就是1771年。但令人奇怪的是,在它的前面有一首关于“宜闲馆”落成的诗,诗的第一句就是:“岁甲午暮春”。“甲午”不是1771年,而是1774年。按理说,关于璞翁的这首诗,写作时间应该比它早,不可能比它晚,最起码也应该是同一年。从这一点来看,1771年的时间就很难站住脚了。如果它不是写于1771年,而是1774年,那么璞翁就不是八十三岁,而是八十六岁了,这样一来年龄又对不上,所以令人费解。

    对于这个矛盾应作何解释呢?笔者认为,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写于1771年,一是写于1774年。说它写于1771年的理由是,此时的璞翁精神矍铄,身板硬朗,思维敏捷,不像一个即将走向衰亡的人。说它写于1774年的理由是,这是敦诚关于璞翁生前的最后一首诗,而且诗的内容是交代后事,说不定它和《哀辞》写在在同一年。再说,从排列顺序上看,它也是在1774年这个时间档期上,这个时间的可能性似乎更大。至于年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敦诚在这个问题上历来采取虚实并用的做法,并不全是实话实说,这一点从《哀辞》中也可以看出来。

    由于璞翁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耄耋老人,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后事作一些安排,所以这首诗的主要内容是璞翁向敦诚交待自己的后事。笔者认为,所谓“鬻棺”并非实指把自己的棺材卖掉,而是另有它意。也就是说,它只是一种象征意义,并不代表璞翁真的穷愁潦倒到非得卖棺度日的地步。敦诚在《璞翁雨中过访》后面注释道:“席特库,字璞庵”。“席特库”应该是满人的名字。按理说,一个普通的满人将军,不至于落魄到如此地步,更何况璞翁这样的身份呢?所以,笔者认为,“鬻棺”另有所指。

    《红楼梦》的作者历来都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是埋葬自己的坟墓,把它称之为“金陵”或“葬花冢”,其中就隐含厚葬自己的意思。所以,诗中的“棺”指的就是《红楼梦》,璞翁把它看作是自己的棺椁,看作是天尽头那个“一抔净土掩风流”的“香邱”,看作是自己最终的归宿。那么“鬻棺”又是什么意思呢?笔者认为,“鬻棺”就是淡化这部作品的历史色彩,让其彻底文学化,彻底世俗化。(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164章 、宗室子弟与《红楼梦》的关系之谜(6)() 
璞翁为什么要这样做?“情阑珊”道出其中的原委。耄耋之年的他已经淡泊了“棺”的概念,而“祭丰不如养之薄”的认识,让他已不再为厚葬的事过于纠结,故做出了“鬻棺”的决定。“祭丰”和“养薄”之间其实只有一墙之隔,这个“墙”就是《红楼梦》的属性,也就是姓“史”,还是姓“戏”的问题。如果姓“史”,满足了“祭丰”的目的,如果姓“戏”,达到了“养薄”的要求,二者的区别仅此而已。璞翁在离世之前不得不在两者之间作出抉择,“鬻棺”的决定说明他选择了后者。“白首无家妇啼馁,黄绵有袄儿号寒”,自己走了,家中的“妇”和“子”依然还要生活,而“薄养”才是他们生存下去的希望。这里的“妇”和“子”指的是这部作品,并非其家人。

    “杨枝已别乐天去,朝云竟死东坡先。以翁视之等梦幻,此理洞彻非关禅。”这两句话说的是,能歌善舞的“杨枝”和“朝云”已散场而去,《红楼梦》这出历史大戏也该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面对人去台空的历史舞台,璞翁十分坦然,他把曾经的热闹视作只是一场梦幻而已,对此并不留恋,也不遗憾。“反觉司空称好事,圹中聚客徒纷然”,在他看来,世人把这部作品当作司空见惯的才子佳人故事,当作世俗小说来读也没有什么不好,否则让所有人跟着他在坟墓中徒劳悲伤又有什么意义呢?“圹”就是坟墓的意思。这句话的言外之意,这部作品将来的命运,只要顺其自然就好,不必刻意强求。“况乃青山可埋骨,黄肠安用惊愚顽”,这句话反映了璞翁把历史的功名,个人的得失早已置之度外,以淡然平和心的态面对过去,面对未来。这种精神令人肃然起敬,故敦诚忍不住写下来了“行将天地为棺椁,珠玑星月辉当前。翁兮翁兮寿百年,会须天降白玉棺”的美好愿望。

    “鬻棺”实际上就是要把自己的作品“贱卖”掉,抹去其历史痕迹,以世俗喜爱的形式流传于世。它向我们透露了这样的信息:璞翁向敦诚交待,要他在适当的时候把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合并出版,以文学的形式,以戏说的形式与读者见面,不要有任何“追踪摄迹”的嫌疑。可见,“鬻棺”是璞翁的临终遗愿,体现了一个耄耋老人对自己这份遗产该怎样处置的态度。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后来的“程甲本”抹去了脂批的真正原因吧,也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程伟元在“程甲本”序言中谎称后四十回续书得之于藏书家、故纸堆和货郎担的真正原因吧。可以说,程伟元和高鹗的做法坚决彻底的贯彻了璞翁的临终遗愿,将这一历史事件一“隐”到底。

    程伟元何许人也?史书没有他的任何记载,到现在都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谁。笔者认为,或许他就是敦诚的化名,委托高鹗出书的“故人”说不定就是他。《四松堂集》里有一首写于1788年之后的诗,题目是《元日试笔题老僧携童图》,内容是:

    十年孤寂独修持,晚岁欣逢负杖儿,渐长更期成法器,几倾衣钵定传伊。

    很显然,这首诗是作者在选定传承人之后写下的,诗中被选中的“负杖儿”很可能就是高鹗,其内容与高鹗的《南乡子》直接呼应。这首诗体现的是传“衣钵”的意愿,而高鹗的诗表达的是被选中的喜悦,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的话,可谓相互映衬,珠联璧合。敦诚以“老僧”自诩,高鹗则对他以“莲台大士”相称,二人的师徒关系由此显现。敦诚比高鹗大二十四岁,把他当作晚辈,称他为“童子”显然无可厚非。

    如果说璞翁把自己的后事交待给敦诚,敦诚又于十多年之后托付给皇室以外的文人高鹗,从情理上讲是说得过去。毕竟一部具有浓厚皇家色彩的历史传奇,要想彻头彻尾的文学化,世俗化,必定要做这样安排才行得通。可以说,程甲本的出版完全达到了璞翁“鬻棺”的要求和愿望,也达到了其“养薄”的目的。

    说到这儿还一个问题没解决,这就是胤祯是什么时候去世的。目前我们手里只有两个可供参考的依据:一个是脂批的“甲午八月泪笔”,另一个就是敦诚的《璞翁将军哀辞》。前者表明胤祯活到了1774年,享年86岁,但后者却说:“翁之年八十有五矣”,也就是说,他死于1773年,享年八十五岁。这两个依据在时间上不一致,孰真孰假,难以作出判断。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他死于一个秋冬交替的日子,因为敦诚的《哀辞》这样写道:

    小至日,大风吹野,祁寒折绵,凌晨往弔璞菴老人于南甸之先茔。

    “小至日”是冬至的前一日,也就是说,敦诚是在农历的十一月底前往璞翁坟茔进行扫墓、祭祀活动,此时璞翁很可能刚刚去世不久。应该说,这个时间与“八月”的时间十分接近。如果说胤祯是在病榻上留下了“八月泪笔”,那么这很可能是他的绝笔,此后不久便溘然长辞了,这个时间恰好是一个秋冬交替的时节。其实“八月泪笔”已经透出了他将不久于人世的信息,他说:“余尝哭芹,泪已待尽”,这就说明,风烛残年的他即将走向人生的尽头,即将走向他自己为自己修筑的陵墓。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他究竟是死于1773年的冬日,还是1774年冬日?如果没有其它旁证,这恐怕又是一个谜。

    那么,我们能不能找到其它的旁证呢?笔者在翻阅《觉罗诗人永忠年谱》时,发现了一条线索,在甲午年永忠有这样一个记载:“送正一张大真人归娶”。侯堮在这条信息之后,引用永忠的《诗题及注》册十九的注释说:“……夫人谢氏”。也就是说,这一年正一张大真人娶了一个谢氏为妻。但永忠对这个意思的表述有些奇怪,既然是娶妻,为什么要用“归娶”二字呢?而且娶的夫人偏偏又是“谢氏”呢?笔者认为,或许这是永忠使用的隐语。“正一张大真人”指的就是张璞庵,“归娶”是“归去”的意思,“谢氏”则是“谢世”的意思。这句话完整的说就是:正一张大真人归去——谢世。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胤祯的卒年就可以毫无悬念的确定在1774年,因为永忠在使用隐语的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在时间上做文章,搞得神乎其神。只可惜的是,这条记录没有月,也没有日,在季节上无法与前面的证据进行比对。但这条信息是永忠留在甲午年的最后一条记录,这或许意味着它是发生在年底的事情。如果是这样,就与脂砚斋的绝笔和敦诚的《哀辞》有了共同之处。

    不管怎么说,胤祯最终活到了七十年代之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们重新审视他的历史,重新定位他的人生,重新评价他的过往。而宗室子弟与《红楼梦》关系之密切也由此得到了印证。(第十七卷完)

    (本章完)

第165章 、龙袍干尸谜案(1)() 
胤祯死后葬在了哪里呢?天津蓟县有一个黄华山,康熙的皇子死后大都葬在这里,因为这里距离清东陵很近,是一个风水宝地。胤祯在这里也有一个墓地,据当地领导介绍说,这座墓是个空墓,估计被盗挖过,里面什么都没有。笔者认为,这个墓很可能是胤祯1755年被宣布死亡时下葬的地方,里面空空如也并不奇怪,因为它只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那么,十九年之后真正死亡的胤祯又葬在了哪里呢?

    2006年5月的一天,在北京石景山玉泉路某奥运场馆的施工现场,工人们意外的挖掘出一具保存完好的清代男性干尸。此事惊动了在京的考古学家,他们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对这座墓地进行了详细勘察。在这里他们只看到了一口棺木,没有发现棺椁、墓室和墓碑这些配套设施。棺木的棺头赫然写着这样几个字:“皇清诰授中宪大夫拙吾黄公之灵柩”。除此之外,再没有发现其它的文字。从外观上看,这座墓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座普通坟茔而已,甚至比普通的坟茔还要简单。

    考古学家把发掘出来到的东西全部收集起来,运回到研究所做进一步的分析。当他们清洗干净棺材里的泥土,将覆盖在干尸身上的衣物逐件进行剥离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具干尸有1、73米长,左脚有六个脚趾。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棺木上明明写着“中宪大夫”四品文官的官衔,干尸身上却穿着一件绣着麒麟补子的一品武官的官服,而补服里面还罩着一件做工精美、只有亲王以上才有资格穿的五爪龙袍礼服。

    这个发现令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可是更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后头。这具干尸虽然身着清朝的官服,头上却挽着明朝的发髻,与官服所显示的身份极为不符。要知道,这种发式严重违反了清朝“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在当时完全够得上大逆不道的罪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此矛盾,如此怪异的干尸,却让考古学家大费了一番脑筋。他们翻遍了清朝的所有资料和记载,就是找不到一个叫“黄拙吾”的四品文官,这个结果令所有人大惑不解,不知道对此现象该作何解释。

    最后专家认为,“黄拙吾”不是他的本名,否则一个四品文官在清史中不会没有记载。那么这个人是谁呢?是满人还是汉人?为什么要这样装裹自己?是不是在有意掩饰什么?或者想通过这种方式传递什么?这些问题没人说得清楚,也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不清楚,解释不通,但总要有一个说法。经过反复分析和研究之后,专家给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黄拙吾本是明朝官员,清朝入关之后,他不得不剃发易服,变成了清朝的官员。为官期间,因工作有所建树被封为“中宪大夫”,并得到皇帝赏赐的一品麒麟补服和一件“蟒袍”。生活无忧的他,晚年卧床不起,弥留之际,滴水不进,最终寿终正寝。安葬时家里人将其发辫挽成发髻,以明朝发式入葬,以慰籍其怀明之心(见中央电视台2009年12月1日的《科技博览》节目)。

    上述解释看似合情合理,但深究下去却不无牵强之处。如果说他身为明朝旧部,对明怀有深厚的感情,就不该穿着清朝的官服下葬,而且还是超过自己官衔的官服。谁都看得出,这样的装扮明显带有炫耀受清朝恩宠的嫌疑。如果说他本意是想炫耀自己在清朝受到的恩宠,刻意穿着一品官服和龙袍下葬,那么他就不该把头发挽成明朝的发式,让人怀疑他的诚意。因此,这身不伦不类的打扮,说他怀旧也不是,说他感恩又不像,两种解释放在他身上都过于牵强,都难以令人置信。那么,还有没有别的解释呢?当然有,这个解释自然跟胤祯有关。

    也就是说,这具龙袍干尸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康熙的十四子胤祯。笔者之所以敢做如此大胆的推测,主要依据有下下几点:

    第一、墓葬的方位与大观园的方位完全一致。

    干尸的墓地位于西长安街沿线的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大院之内,与紫禁城正好呈一个水平线,二者形成了东西并列的格局。这样的安排不像是巧合,像是有意为之的结果,因为这个方位与大观园所处的方位完全一致,就好像是按照大观园的图纸确定下来的一样。

    前面说过,《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就是“葬花冢”,就是坟墓,它所处的位置在紫禁城的西面。薛宝钗的诗明确的指出了这一点,她说:“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所谓“葬花冢”,就是埋葬皇嗣的地方,因为《红楼梦》里的“花”是皇嗣的代称。

    我们现在发现的这个墓地,应该说是现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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