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时空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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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空大宋-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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痒。

    宇星心里默诵了一遍,觉得果然是一首好词,便索了笔墨,将之誊录一番,他虽然身为大府的知府,却也是江淮文坛中有名的书画名家,写的一手好字,片刻功夫,几行瘦金体的行楷在纸上跃然而出,宇星笑道:“今日果然是不虚此行。这一幅字便送给小老弟了。”

    程祁赶忙道谢,两人心心相惜,似乎又更亲近了几分。

    宇星重新坐下后道:“张极风已经答应拿钱出来了,不但要赔偿损失,还要把工人们的住处改善改善——前日本府也去看了看,才知道本府治下居然还有这么多的百姓生活如此困苦,真是本府的失职啊。不过从今以后,这样的事情,本府发现一处,就会坚决地改善一处。”

    众人一致称赞,感慨宇星大府君果然是青天大老爷,万民之父母。全然忘记了这钱都是张极风张老板从名妓身上扣下来的,真是吃水忘了挖井人啊!

    工人这头,宇星算是安抚了下来。不过农民那边还是一团乱麻呢,尤其是涉及到征地的那一块,虽然李熙与艾推官达成了肮脏的交易,不过宇星却始终觉得有些不妥,还是要亲自登门造访一下才能把心放回肚子里去。

第八十二章 张极风无辜受屈辱(四)() 
宇星担心的是如果真的彻查征地的那一档子事,虽然说大部分的锅都应当由他的前任来背,不过自己的屁股也不是十分的干净。真的要是能够较真起来,自己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按照李熙与艾帆商量好的法子,是以寿州府衙门和寿州推事院的名义,加上不少于五十名民众代表的联合签名,以征地之后情势变迁安置方案不够妥当为由,向两淮路四级议会再申请一笔银子对寿州被征地的农民进行安置。

    这事情说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却不老容易的。

    首先上上下下得要打点吧,现在这世道,没有好处费谁给人办事呀。其次还得有个能说服人的理由——毕竟议会是整个淮南路的议会,银子是整个淮南路的银子。寿州府只是淮南路布政使司和转运使司的驻地,四级议会却是在徐州。你看,这要把银子掏出来多难。

    这么多年了,四级议会的老爷们只会从寿州捞银子,要他们把银子砸到寿州来,还真是一件挺难的事情。

    而要办成这一件事情,还少不了一个人的支持,那就是两淮路的布政使大人。现在的问题就是,布政使司现在正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前任布政使莫翰调任开封跻身中枢,他走后四级议会推选了一位署理布政使刘源,不过刘布政使有些年龄到坎儿了,对于政务并不怎么热心,只想着做一个维持会长,熬到四级会议选出正式的布政使来就回广西老家养老去。

    而宇星作为寿州知府,也是有资格参与这一场新任布政使的角逐的,但是他担心的就是这个节骨眼上,不要自己连提名都没有拿到,就被直接出局那可就悲剧大了。

    但是正如师爷说的,这事情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宇星知府解决好了,那么在四级议会的各位议员老爷眼中,岂不是更能刷新他能吏的形象?甚至有可能“一子定中原”?

    患得患失的宇星,为了这件事情已经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他既想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却又担心与老师疏远了之后的自己没有靠山不进反退。面对着就挂在眼前的布政使这一高官之位,他看在眼里,真是痒在心里。

    但是平地一声惊雷,从汴梁来的这群小伙子,仿佛又给了他一个乱中取胜、火中取栗的机会。

    宇星细细地推敲了好久,认为自己也并非全然没有一点机会。首先,他在寿州这个两淮路的首府做了数年的知府,把寿州上下打理的井井有条。按照惯例,布政使出缺,其驻地的知府是具有相当优势的备选。第二,宇星与费俭仁关系虽然不是铁到穿一条裤子那样好,但彼此也都还相互花花轿子人抬人。费俭仁的企业发展壮大,离不开布政使司衙门和寿州府衙门的支持,其中特别是寿州府衙门——县官还不如现管呢,费俭仁的企业在很多方面都得到了以宇星为首的寿州府官僚系统的支持,才能在此地坐大,慢慢地发展到整个两淮路,虎踞江淮之间。

    另外,宇星觉得自己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在本府的四级议会中,宇星作为知府的声望还是不错的,如果得到本级四级议会的一致拥护,那么上一级议会当然也会重点考虑这类“深孚众望”的人士。

    当然,谦虚的宇知府也还知道自己的这些个优势并不足以保证自己的必胜。毕竟最终投票选出布政使的是两淮路全体议员们,如果他无法获得过半数的支持,那么在他的仕途恐怕只能在知府的位置上终结了。

    但他还是想在这一片混乱之中搏一搏,毕竟布政使的位置上可以调动的资源更多,谈笑风生的富商巨贾也更多,能够收获的果实也更多。

    程祁捧着热汤婆子,靠着火炉子,懒洋洋地道:“孔老夫子有一句话说得好,唯其上智下愚不移也。老百姓是淳朴的,也是容易被怂恿起来的,他们的眼界局限的很,不能超越自己的经验。一个乡下的老农总以为汴京城的赵官家也是用金扁担。只有士大夫——读过书、又拥有自己产业的人才能知道什么是真正对百姓好的——这就是孟夫子所谓的,有恒产者有恒心,劳心者治人的关键。”

    “所以有时候真心的是想要为他们好啊,却还不被理解,这真是一种痛苦。不过所谓士大夫就是要承担这种痛苦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程祁道:“这侵占耕地的问题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处理的不好容易引起社会的动乱。但是如果要让老百姓彻底的满意,衙门可能又无法满足这个无敌的黑洞。怎样在这中间寻求一种平衡呢?这需要极为高超的政治智慧,而拥有这种政治智慧的人,即便是治大国也如烹小鲜一般,宇知府,您说是不是啊?”

    宇星表示自己不能同意更多了——自己也是个读书人啊,忠君报国,完全都是为了江山社稷、黎民百姓,全然心中没有一点杂念。中间或有些到与不到的,那都是因为距离圣贤还有距离,做事不能尽善尽美。古语也云,要广开言路,兼听则明,他还是很想听听在座诸位后起之秀们的意见的。

    程祁道:“其实我们也想过了,还有一个方法,未必需要翻老底才能把这桩官司了结掉。”

    宇星忙问道:“敢问是什么妙计?”

    程祁道:“此事若是能够操持得好了,倒也是一桩美谈——府君,这地现在是谁人在用,地里的出产又是归谁,您可是一清二楚。俗话说得好,谁受益,谁补偿。衙门征地所得的益处不过是啃骨头,整根蹄髈上最肥的肉可是被别人吃去了啊。”

    宇星闻听此言,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这是要把矛头对准费俭仁的费氏集团啊。全两淮路谁不知道,这件事里面,获益最多的就是他们费家,衙门不过是辛辛苦苦为他人做嫁衣裳……

第八十三章 以公意的名义(一)() 
程祁笑意盈盈:“世上事虽多,还有胜过杀大户,救小民的吗?”

    黄阳也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夫子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郭山也放下了手上的活儿:“自古以来,压抑豪强是历代中央政府保持统治中华这么一个大国的根本之策。暴秦强汉莫不如是。司马晋反其道而行之,故先有八王之乱,后有五胡乱华之祸。自国朝以来,由范希文、王荆公至以后历代领袖群伦者,莫不以平均地权、抑制兼并为根本。张江陵定下国家赎买、三代而迁的政策。也是为了防止所谓富者更富,穷者日穷的现象。现在费大善人所拥有的资源只能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了——更可怕的是他不仅占有财富,还奢望权力。士农工商,四民分野,相互制衡。但如果如他这样做大之后,不仅小民受苦,其他的阶层也都沦为了盘剥的对象——那么,结果是什么呢?”

    专业捧哏的黄阳道:“秦始皇迁山东之民,汉武帝诛杀豪强。武则天暴惩关东名门,王荆公封建皇亲国戚。这都是地方强盛超越过了中央之后,中央政府不得不出手反制。费大善人现在只是虎踞江淮,就已经又如独立王国,让民政和司法官员畏首畏尾。现在他又试图问鼎中原,那么恐怕……哎呀,后面的事情还真让人不忍心说下去呢。”

    宇星心道:自古以来,能够把谋夺别人家产这种事情说的这么清新脱俗的,这几位小哥也是古往今来罕见的了。不过,他到是也对他们说的很感兴趣——费老爷的家产,谁不想分一杯羹啊。

    程祁道:“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律法的轨道上进行的——我们行动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哎,子铭兄,子铭兄,请过来一下。”

    李子铭从另一间屋子里走出来,施施然坐下。程祁欠了欠身道:“子铭兄为本委员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通过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我们将以委员会的名义向寿州府推事院提出有史以来的第一起公益诉讼。”

    接下来就是李子铭的表演时间了。何为公益诉讼?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进行的诉讼。在传统的诉讼框架下,一场诉讼的原告是被侵权被违约的一方,被告则是侵权或违约的一方,这是最为经典的原被告结构。

    但在公益诉讼框架下,原告并不是直接的被侵权人,也不是被侵权人的代表,而是由“心怀正义,出于公心”的“进步知识青年们”组成的“民间社会团体”代表受到了侵害的社会公益来进行诉讼。

    按照他们给出的定义,所谓的社会公益,并不是说有很多人受害,而是说整体社会的利益受损——注意区分多数人和公众,这是程祁特别强调的——宇星的脑筋转了两转之后,马上就明白其中的关键之处了,心里不由得对程祁多了几分钦佩——当然,他不会知道,这其实是另一个时空中,有位叫雅各布·卢梭的天才率先提出的,公意与众意的区别。

    行动委员会作为社会公意的代表,将对费氏集团提起公益诉讼,诉讼的要求是要求费氏集团从他通过矿山和占据的土地上所获得的利润,对被征地的农民进行分配——当然分配指的是由寿州府衙门进行分配。

    这样破天荒的事情,当然是闻所未闻。不过艾帆对此事也很热心——作为一个推事官,他最渴望的就是能够通过一两个经典的案例把自己载入史册,名垂青史。就如包龙图、海钢峰一样,他们都是由司法官而入青史的前辈,数代流传下来,许多文人市井还为其附会了好多子虚乌有的美谈。艾帆也渴望未来一百年后,能有一本《艾青天公案小说传奇》流行于书肆之间。

    之所以大家最后讨论出来这么一个方案,也还是托了大宋帝国法制(相对)完善的福分,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司法官们有较多的自主权力,而且根据学者们的分类,宋国所用的法系为所谓的中华法系,既不同于辽帝国的“宗周法系”,也不同于南海合众国的“海洋法系”。

    辽帝国的宗周法系最大的特色是法典化、统一化,法院严格按照成文法典进行审判,并且法院同时也是行政部门,号称“帝国双柱”。法官之间有上下等级的关系。

    南海合众国恰恰相反,宗周法系最发达的是行政法典,刑法典和民法典都是行政法典的两翼。而海洋法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海商法典,通过一部统一的海商法典把南海十几个诸侯国的商业系统沟通了其来,但每个诸侯国的普通民法、行政法和刑法都有所差别。这样,不同的岛屿,甚至同一个岛上不同的法庭都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法官更多地是依据本国的习惯法进行裁判。

    中华法系居于其中,有成文法典——《皇宋六典》(宪法典、民法典、商法典、行政法典、刑法典和诉讼法典),也有判例汇编《历代编敕》,还有地方特行法律《羌藏地区特行诸法令》等,可以说是居于宗周法系和海洋法系之间,兼具两家之长。

    宋国的推事官们,在遇到疑难杂症的时候,有法条的从法条,没有法条的可以从判例,没有判例的可以从法理,法理有多个解释的可以根据本地的风俗判案。

    比如艾帆在亳州任推事官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起“禁食猪肉案”。亳州某坊有天方教徒居住,一日搬来了隔壁邻居卖猪肉郎李某,李某沿街开店卖猪肉,天方教邻居认为不洁净,告到推事院要求禁止李某在此卖猪肉,李某认为“赵官家未有明法禁止百姓卖肉”,原告所告于法无据。

    艾帆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天方教教义禁止食用猪肉属实,而李某抗辩的理由也合情合理。对于这件事情法条上并未明文规定,也未能查到本州之前有过类似判例,那么艾帆便“内心独断”根据他所信奉的法学理论与本地的风土人情判断道:一教之教义只能约束本教之教众,而不能及其他。李某并不信教,以卖肉为生一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二不会对本地风俗人情造成坏的影响。隔壁邻居若是因为李某家开了个杀猪场,以噪音扰民、污水熏人为名寻求法律的保护于法有据,但是因为李某所卖的肉是本教认为不洁之物而要求禁止,这反而侵犯了李某营业自由的权利。故艾帆给出的判决就是:要么忍着,要么自己搬走。

    法官有根据自己内心进行法律创制的权力,这是宋国推事官与南海裁判官们的共同之处。行动委员会的委员们一致认为,能担此大任者,非首席大推事官艾帆艾前辈莫属。

第八十四章 以公意的名义(二)()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宋献宗时的名臣、“西南圣人”杨慎的名句,也是艾帆最喜欢的一首词。

    自三国流行开来以后,这首词又在原作的基础上更增添了几分历史的深远。而此刻,艾帆的心情也和滚滚东去的长江水一样,翻腾不休。

    要与费俭仁作对,拿他的产业开刀,可不是一件说说就能办下来的事情。抛开艾帆自己逢年过节收了费家多少好处不说,就这县、府、路三级的四级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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