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萨的表情,准确形容就是木讷+傻笑,好像一点都没觉得这样的对手需要担心,一声开始就毫无顾忌的冲上来。
别看森普块头大,位列十二勇士,又经历大乱战场最残酷的洗练,要论反应灵活和对战经验,他可半点不会输给谁。巴萨冲上来极短时间内,两人就是结结实实扭在一起,小个子想玩插空偷袭都是半点没可能,那么剩下的,就纯粹成了拼蛮力。
凭心而论,大个子森普也着实吓了一跳,好小子,够力气啊。一阵猛扑居然弄得他都必要后退几步。很快,两人胳膊腿都扭到一起成摔跤,彼此牢牢钳制着,谁也甩不开谁,再然后,事情居然就这样陷入僵局。是超乎所有人的想象,最后只剩大眼瞪小眼。
两人牢牢交织在一起的手肘都在努力压向对方咽喉,眼看向巴萨一点一点压过来,何鲁西、比安特还在给大哥鼓劲加油。可是一会儿,年轻楞小子咬牙发力,又向着森普压过去,兵营里围过来看热闹的多少人都在大声起哄叫好。所有人本都以为很快就要见结果,可谁知……一个钟点过去、两个钟点过去,较力二人居然从此陷入僵持,除了手肘力量比拼在很小的范围内拉锯,简直就像变成了两尊分不开的石像。
等、等、努力的等,眼看着时间流逝,头顶上的日头都偏西了,居然硬是等不到一个结果,这下连凯瑟王都傻了眼,拜托,谁见过如此安静又漫长的决斗?实在未免太奇葩了。
眼看二人较力的手肘都因时间太久呈现一片青紫,亚比斯不得不出面喊停:“陛下,你看这样子……干脆和局吧。”
谁知却被王一手打住,反而说:“传令下去,谁都不准入场干涉搅局。”
凯瑟王一双眼睛炯炯放光,这么长的时间,斗得已经不再是蛮力而纯粹是意志!既然谁都没有罢手认输,那一旁看客又有什么资格去打断?
就这样,一场僵持决斗,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居然一路僵持到了次日天亮。原本围观看热闹的人都一拨一拨怏怏的散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该睡觉睡觉,森普的胞弟都个个挠头,忍不住劝一句:“大哥,算了吧,别再费力了……”
可是,对手没有松劲,自己撤手岂非就等于输了?大个子森普如今都成了骑虎难下,较力之中没有余地开口说话,因为一开口,气息也就要松懈了,磨牙切齿他一万个想不明白,这小子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极品啊?要说一根筋都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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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车营里,僵持较力一直持续到次日天亮,当第一缕阳光照耀树梢,巴萨顷刻间逮到了机会。大个子森普是面向日光的!光芒闪过树梢的霎那,分明刺痛他的眼,就是这一瞬间的分神,巴萨一声大喝爆发全部能量,手肘死死压向对手咽喉,就把身高超两米的大块头痛快压在了脚下。
掌声响起!凯瑟王始终没有离开,熬了一天一夜,身边陪守的部下都免不了哈气连天,却唯有王一双眼睛越来越亮,第一个看清结果,叫好声才惊醒众人。
赢了?这小子居然赢了森普?!
这下,亚比斯都是瞠目结舌,他也实在没想到自己举荐的这个人选,一身神力居然可以到这种地步。等到终于分出结果,二人回到面前,看一看,都是半条胳膊青紫发黑,指甲缝里都汩汩冒了血。天地作证,大个子森普这辈子还从未经历过如此艰苦而漫长的决斗,大口喘气几乎累瘫了,再看年轻人也真要像看怪物一样。
“喂,你这家伙是极品一根筋吗?哪有人会这样决斗?”
巴萨嘿嘿一笑:“我老爸教的,谁要想赢我,那除非杀了我。”
森普一愣,一时竟没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凯瑟王目光闪动,悠然接口:“哦?真不敢相信这居然是一个木匠说出来的话。怎么,你这傻大个没听懂?意思就是说,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征服。你可以打死他,都休想打服了他。倒是你啊,有没有被打服?”
森普一张脸都绿了,气冲头顶,脱口大声:“我……我不服!”
王欣然点头:“那好啊,再比一场怎么样?”
森普脸更绿,看看自己紫黑一片的胳膊,老实说,这一天一夜体力透支,他胳膊腿都真是抽筋了,因此下意识推却:“现在?就算要比,也等改天恢复体力再说吧。”
凯瑟王两手一摊:“看,还不承认?这就是已经被打怂了的表现呐。不信你问他,再比一场干不干?”
看巴萨始终一脸嘿嘿傻笑,好像再来几场都无所谓的样子,森普险些气晕过去。要论最客观的事实,到今天他怎么说也是三十七八岁的大叔级别了,而对方自报年龄才只有22岁,若真是一场一场比下去,那肯定是谁年轻谁占便宜。
可是啊,在这种时候找借口,说得越多反而越要显出被打服的事实,以至于胞弟何鲁西、比安特的脸都绿了,忍不住的拽衣角,拜托老大,别说了,丢不丢人呐……
凯瑟王鼻子一哼,不再为难他,也真要没好气的指着鼻子教训起来:“傻大个,你以为这纯粹是比力气吗?这是意志,还有专注力的比拼!亏你还是猎户出身,连这个都没看明白,你见过原野中的狼是怎么狩猎吗?狼群出动,或者真可算百兽中最有头脑也最厉害的袭击者,狼一旦发现目标,在寻找到理想时机之前,它可以隐忍不发等待很长时间,狼的耐性和专注力就是它制胜的武器,在出击之前不会有丝毫松懈,而一旦出击,那就是生死定局!”
一场奇葩对决,凯瑟王算是看清了,这个巴萨身具狼性!仅凭这份耐性和持久力就绝非一般人可以做到,谁若是被他这副木楞楞的外表给骗了,那恐怕就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
这个举荐人选真真送进了王的心坎去,当场拍板:升职!重用!
于是,这个看起来大智若愚的楞小伙,就成了亚比斯军团里总领战车营的新一代战车队长,而监督改造所有战车,就是巴萨队长上任后第一个要完成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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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夜未曾合眼,离开军营时,凯瑟王非但不觉得疲惫,反而是一种久违的兴奋充斥身心,一路上还在不停回味,这个巴萨,真是块好材料,绝对比那台改良战车更让他喜欢!既有头脑更有神力,还有那同一般的耐心意志力——正因凯瑟王也清晰看到阳光刺眼一晃才让森普落败的关键,才没法不动容!如此短暂的时机,稍纵即逝,而这小子居然可以准确无误的抓到,凭此专注力就太可怕,那是必要未曾懈怠过片刻分毫,才有可能办到的事!细细品来,各方素质综合在一起,简直足可把亚布·伊德斯与埃利诺都双双比下去了。
王笑看亚比斯,发自内心要赞一句:“行,这件事必要记你一大功!嘿,难为你有这般肚量能举荐新人,改良战车也无意争功,可见让你去当老师带新人是没错的。”
亚比斯摇头苦笑:“陛下,你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和肚量有关系吗?这样的锋芒利器总不可能藏着掖着不拿出来吧?而只要拿出来……还争功?改良战车说是我想出来的法子,也要陛下肯信才行呐,做了多少年的战车队长,怎么早没想出来?是这个道理吧。”
王哈哈大笑,指着鼻子叮嘱:“这个巴萨,好好给我磨练着,但记住了,更要爱护,不能让他轻易在哪个战场就随便赔上性命。假以时日,这柄好刀只要磨出来,他的成就,恐怕还要远胜那两个惹祸臭小子呢。”
亚比斯微笑领命,此次回王城述职,他带回来的好事可不止这一件,陪行在王身边细细禀告起来:“还有一件事,要听陛下定夺。肃清北境,我的直属军团负责东线追击,主要对付的就是滋瓦特纳人、赛伯邑人和西古提人,在东北一线骚扰的各部蛮族里,这三大种族的部落人数算是最多的,如今眼看被追击驱赶得无处为生,结果这三族就达成联盟,提出请求,希望能够停战,永远臣服于我王。为表诚意,提出是愿携全体族人内迁,从此归为赫梯子民,遵奉我王的统治。”
凯瑟王听出意思:“哦?有多少人?”
亚比斯说:“按照他们自报数目,这三族部落加在一起,男女老幼总有十万人。”
王暗自乍舌,十万人口内迁?!在人口匮乏的年代,这可不是小数目啊!并且,正因人口匮乏,劳动力无论对哪一族哪一国都是极为看重的资源,所以这个提议,才让他没法不动心。
“自报十万,那以你的估算呢?是这个数么?”
亚比斯格外肯定的说:“这两年追讨征战,对他们的兵力心中有数,若以男女比例衡量,还有壮年与老幼的年龄比例衡量,应该差不多。”
王接着问:“提出内迁归顺,他们想要的是什么?”
亚比斯说:“无非是一块生存地,三族言辞恳切,说只要陛下肯接纳他们的族人,提供一块可以续存的栖息地,愿解除所有武装,男人从此再不练弓马,一心做农夫、做牧人,为王效力。”
凯瑟王心思飞转,十万劳动力,这对他也实在是诱惑,沉思片刻当场传令:“去,召集元老院,这件事要好好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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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蛮族十万人口内迁,这个动议一经提出,就引得朝堂一片哗然。人人交相私语,疑虑显然占到压倒性的大多数。
议长狄特马索就第一个感到困惑:“世代以来,各族各国争端战乱从不曾停息,争的岂非就是一块生存空间,是为让种族得以续存?一块适合居住的肥沃土地或者一片肥美水草,都不知要浸染多少鲜血,无论对哪一国哪一族,自古打击异族就是一个字:灭!有谁听说过这种事呢?这恐怕才是首先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些蛮族,是出于什么理由,竟会对敌国提出这种匪夷所思的要求?”
亚比斯说:“在北境前线,三大部族派来求降使者,这当然也是我首先要问他们的问题。而他们给出的理由有两个:一个就是这几年陆续向北方垦荒的人群,按照陛下的一手布划,获得自由的奴隶,还有多少本无田产的贫民,以及许多塔里亚斯大会的获胜者,无数人陆续到来,垦田屯边。这些蛮族在袭扰劫掠时,也是亲眼看到,多少帝国臣民竟能因此获得属于自己的产业、获得比从前更好的生活,因而才会动心。而第二个理由,在我看来或许也是最重要的理由,那就是这部重新修订的法典!大规模废除酷刑和私刑,死刑保留仅剩三项,更大幅提升百姓的自由权利。恐怕连陛下都想不到吧,所有这些,即便对异族也实在太有诱惑力了。从他们辗转听闻,就成了一颗种进心里的苗子。想一想,与帝国为敌,终究要被逼上绝路没有好下场,可如果是能内迁归顺,也成治下臣民,那是不是也就同样可以享受到这些呢?只要不叛乱,不犯死刑之罪,那最低的底线就是没有性命之忧啊。蛮族生活的地方本就恶劣艰苦,所以他们不怕苦,只要头顶上没有要命的屠刀,再苦的环境都一样可以活下来。”
哦?这样的理由的确让凯瑟王也兴奋起来,他实在很清楚,修订一部法典,和能否真正被贯彻执行,这其中还是存在很大距离的。这几年虽是订立生效,但在国内要推行开来还尚属艰难,却没想到名声居然已经远远的传出去了,而一经传出,居然就是如此的诱惑力。
摸着下巴,他因此再一次想起昔日枕边笑语。可不是么,真正的征服在心里,如果他是能让生活在其治下的臣民,甚至连最穷苦的阶层所能获得的一切,都是在其他地方所不能比,那岂非就是要成连异族都羡慕向往的对象?看看人家的日子怎么就能过得那么好?比我们这里幸福多了;有条件真该移民,唉,可恶啊,为什么我没能生在那个国家?要是我生来就是那里的人该有多好……
耳边回荡爱妻笑语,到今天算是初尝滋味,感觉……真是很不错。
王在偷笑,而殿堂里众臣的疑虑还在蜚声高昂,最担心的莫过成隐患的威胁性。
“陛下,十万人口内迁不是小数目啊。这本身就是一柄双刃剑,若能成劳动力给帝国创造财富,固然是好,但另一方面,本就是野蛮异族,劫掠成性,若任由他们在我们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说不定哪一天也要成祸患。一时为了生存,力量不够谁都可以低头顺服,而一旦等到壮大了,有了足够力量,谁又敢保证他们不会叛乱?”
凯瑟王不以为然摆摆手:“话不能这样说,你要知道,要不要生出叛乱,很大程度并非是由他们决定的,而是由我,还有你们决定的。随便是谁,首先看重的都一定是个人利益,能安心过日子,谁又会想叛乱做强盗呢?大概只有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才会穷极思变。所以,要不要逼出叛乱,首先要问你们这些手握权力的人。”
王这样说时分明已经有了主意,笑意盎然欣然点头:“当然了,你们所有这些担忧,也不能说没有道理,谁也不希望给自己的家门放进恶狼,要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也很简单:化整为零,打散了分出去不就好?而且,也没必要真放在自己身边呀,要我看,放进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最合适不过。那里本就是大片肥沃的平原土地,一说出这种安置地都能尽显诚意。而从前米坦尼就始终存在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因而才导致兵源也非常匮乏,那里本就是急需人口补充的地方,分散到奥比斯、托鲁斯这些领地肯定没问题。另外一点呢,既然是劫掠成性嘛,世代沿袭的生活方式都肯定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得过来的,老实说,我也没指望这些人能一下子都变成安分的农夫和牧民。没关系,就放在与亚述交界的这些领地内,我甚至不用要求他们解除武装,这些骚扰北境的蛮族一股脑收拢过来再放到那边去,照样拿着弓拿着箭,就让他们去劫掠亚述嘛。”
嗯?这个法子太高明了,身边幕僚,鲁邦尼第一个眼亮:“不错!既然是蛮族,不受教化管束,打就打了,抢就抢了,而万一吃了亏死多少人,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