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血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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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梯血祭- 第2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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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格休斯看傻了,帕特里奥斜眼问他:“直说吧,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王子牵动嘴角:“田野中的兔子机警狡猾、行动如梭,会有那么好抓?他居然能徒手逮到野兔。嘿,一次或许是侥幸,但两次、三次,每天一只就不能等闲视之了。这分明是速度、爆发力、瞬间判断和手眼协调的大集合。”

    王子指指远方少年,他此刻正控制奔马转弯掉头:“看,第一次骑马,他居然做的比我初学时还要好。我不会看错的,这孩子有天赋,只要稍加训练,一定能成为出色的沙场战将。”

    少年跑回来了,大汗淋漓又难掩兴奋,跳下来恋恋不舍抚摸马儿:“原来骑马就是这样,好过瘾哦。”

    帕特里奥格外‘同情’的看向马格休斯:“四个人,三匹马,你后面的路好走了。”

    马格休斯难以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喂,阿布,你就一点不害怕?”

    少年痛快摇头:“怎么会,好喜欢呢。”

    马格休斯快昏倒了,立刻揪住王子:“你你你这个不可以的。”

    王子风凉一笑:“这样吧,你逮到一只野兔,就能保住坐骑,成交否?”

    眼看三人整理行囊就准备重新上路,马格休斯终于体验到什么叫抓狂。

    “喂,没有这么欺负人的吧,我是学者,学者啊!”

    *******

    三日后,一行人终于见到久违的城镇。人来人往的大镇子,要多热闹有多热闹,第一次离开家的少年阿布看到眼花缭乱,马格休斯却一点笑不出来,钱袋早已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口袋,而镇上精明的商家一眼就能看出谁是不用理睬的穷光蛋,逛了半天,无论卖吃喝的、卖用品的,还是拉客上门的住店伙计,居然就对他们视而不见,硬是没有一人上前搭讪。

    “唉,有钱上天入地,没钱寸步难行,真是一点都没错啊。”

    走在前面,两位担当王子头衔的阁下对这般感慨充耳不闻,状似无意四处打量,眼神顾盼间分明已选好‘肥羊’。

    有人的地方,就从来不缺高高在上的人上人。无论他是官吏、富商、地主,或者仅仅是地痞流氓,只要势力够大,就能让所有人尊一声‘老爷’。

    在歌舞艺人聚集的地方,就出现这样一位扎眼的大老爷,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路人争相躲避。各个艺班的老板点头哈腰奉上银钱。

    “巴力老爷,这个月的人头饷,您”

    不等班主说完,大老爷的凶悍手下已抢过银钱点起数。

    “嗯?怎么少了一份?”

    “哎呀,有个倒霉的家伙,前几天病死了”

    “少来这套,你们报了六个人,就得按六份收钱!”

    凶悍手下狐假虎威,可怜兮兮的班主已经开始擦汗了。

    大老爷终于开始发话:“算了,出门在外不容易,不和你计较这么多,让洛丹晚上到家里来,就算冲抵这份了。”

    可怜班主大惊失色:“巴力老爷,洛丹才11岁,她还不懂事,毛手毛脚的”

    “哪来这么多废话,晚上送人过来,听清楚了没有。”

    班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抱住大老爷的脚哀求道:“不行啊,巴力老爷,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艺班里的舞娘,不管是谁您随便挑,我”

    不等说完,他已然被大老爷的手下踹翻在地,高高在上的主人也不说话,转身拂袖而去。凶悍手下已冲上艺班的篷车,下一刻,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女孩就哭喊着被拉扯出来。

    班主哭天抢地,却哪里是凶悍手下的对手。

    “滚开!让你不知好歹,现在不用等到晚上了!”

    小女孩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下被抢走,整个过程无人阻拦,甚至在人群中都听不到议论。

    王子低声自语:“不是官吏。”

    帕特里奥冷哼一声:“肯定不是。”

    对看一眼心照不宣,嗯,这样动手就更没有顾忌了。

    *******

    没钱境地,到了夜晚依旧只能露宿原野。阿布拨弄着火堆,不时抬头张望,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大人和利奥先生去哪了,怎么还不回来?”

    马格休斯埋头搭帐篷,不无风凉的说:“记住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拿刀的永远是大爷,只要你有本事赢,就能为所欲为啦。”

    阿布似懂非懂:“什么叫为所欲为?”

    “就是你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谁也管不了。”

    阿布眨眨眼:“那我想骑马,可以吗?”

    马格休斯没好气的说:“搞清楚,这里所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还有骑的,都是我花钱准备的!我才是物主!”

    阿布又眨眨眼:“可是你刚刚不是说,拿刀的才是大爷?你身上有刀吗?”

    马格休斯不说话了,阿布还在不知趣的问:“学者先生,如果你才是物主,那为什么你事事都要听大人的话?嗯是不是你们打过架,结果是大人赢了,所以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马格休斯听得翻白眼:“谁有兴趣和他打架?我是学者,知道什么是学者吗?”

    阿布摇摇头,很认真的问:“不知道,我只知道农夫是种地的,牧人是放羊的,还有当兵的人是用来打仗的,学者是干什么的?”

    “学者什么也不干,只会白吃饭。”

    背后传来风凉调侃,马格休斯的鼻子差点气歪,少年阿布兴奋跳起来:“大人,你们回来啦!”

    两位王子阁下悠哉走来,帕特里奥把身上的大包袱一扔,满脸不屑回敬学者:“瞪我干什么?说错了吗?”

    王子对阿布说:“收拾东西,准备走了。”

    阿布有些困惑:“要在夜里赶路吗?”

    王子笑笑说:“这叫夜行军,慢慢习惯吧。”

    帕特里奥看见马格休斯才刚搭好的帐篷,讽刺说:“还想安营睡大觉?哼,连这点常识都没有,说你白吃饭有错吗?”

    马格休斯快气死了:“是是是,我没有常识,不懂什么叫夜行军,哼,我只看见两个夜行贼,脚底抹油想开溜。”

    ********

    次日太阳升起,热闹大镇一下子炸了锅,不可一世的乡间恶霸一夜间成为历史,那个昨天还公然抢劫幼女的巴力老爷,及其凶悍手下十几个人一夕毙命。清晨日光下,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排列在巴力老爷家门口,情景说不出的恐怖心寒!

    百姓惊动了,官府惊动了,然而奇怪的是,上演惨案的大宅内,无论女眷仆从奴隶还是被抢来的孩子,竟像是被人同时抹去了记忆,谁也说不出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此诡异的血案震慑人心,官员无从查起,坊间传闻则很快将之归结为神明的惩罚!

NO。262 密使() 
天亮了,身后大镇早已看不到踪影,王子才停下脚步,叫阿布捡柴准备生火。帕特里奥卸下大包袱,打开来,里面居然是一口大陶锅。掀开盖子倒出锅里的东西,‘哗啦啦’一阵作响,赫然都是金币!撒满一地也不知是多少块!此外还有好几块整幅的精美布料,一大包用棕榈叶包裹的烤羊腿肉,外加一个大皮袋,拔出塞子闻一闻,哇,居然是上好的葡萄酒。马格休斯看得眼睛都直了,喃喃道:“早知道回报这么高,我也改行作贼算了。”

    “你?”

    帕特里奥先是一愣,随即笑翻在地:“换成你,只怕早被别人烤成肉干啦。”

    少年阿布捡起一块金币,左看看右看看,满目茫然:“这是什么?”

    马格休斯戳戳他的头:“没见过世面的小傻瓜,这是金子!”

    阿布瞪大眼睛:“这个就是金子?原来金子就是这样的?听阿爸说过,好像可以买很多很多的牲畜和谷子。”

    王子闻言失笑,告诉他:“你手里这一块,可以买100头上好的母牛,或者200头怀崽的母羊,如果用来买谷子,恐怕你一百年都吃不完。”

    阿布张大嘴巴,不知过了多久才喃喃道:“就这么一小块?天哪,要是阿爸阿妈能有一块,就再也不用受苦了。”

    听他这样说,帕特里奥冷哼道:“别做梦了,如果你阿爸阿妈真有一块金子,那就是名副其实的肥羊,官吏、土匪、恶霸,一大堆的恶狼都会闻着气味找上门,是,他们的确不用再受苦了,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很难说呀。”

    阿布再度乍舌,但是他好像有些明白了:“利奥先生,你是说,像我家这样的小佃农,即使有了金子,也是没可能享用的?”

    帕特里奥点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人如果没有权势、没有地位、没有能力保护财产,拿到手里只会招灾。”

    阿布眨眨眼:“也就是说,我想拥有什么,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才能真的拥有而不被别人抢走?”

    帕特里奥笑了:“嘿,你果然有悟性。”

    生火架起大陶锅,帕特里奥把所有金币放进去准备重新熔炼。

    马格休斯不明白:“这是干什么?如果嫌金币太大用起来不方便,砸成小块不就行了?”

    帕特里奥都懒得抬眼看他:“说你白吃饭还不服气,抢来的东西能直接用吗?自己看看,这上面都有雕刻的徽章标记,砸碎了也一样能看出问题!如果你有兴趣被人当成通缉犯追着四处跑,可以给你留几块啊,随便怎样花,只要千万别和我们走在一起就行了。”

    马格休斯乖乖闭嘴不吭声了。

    熔炼金币,重新锻造压成金豆子,这种工作自然交给祭司出身的家伙。王子坐在一边,就心安理得享受久违的烤肉和葡萄酒。

    看着金币在锅中慢慢熔化,帕特里奥忽然想起曾经招来致命灾祸的黄金杖。

    “你知道吗,我曾经偶然得到一个黄金杖头,据说是巴别塔恶魔卡比拉的遗物。”

    王子心头一震:“黄金杖?在你手里?”

    帕特里奥惊奇于他的反应:“哦?你也知道那东西?你见过?”

    王子有些急切的追问:“那东西在哪?”

    “毁了,和伊斯西神庙一起”

    帕特里奥看着锅中金水,整个人都仿佛陷入回忆,喃喃道:“拉美西斯不过是一介凡人,他会有能力摧毁神庙吗?伊西斯女神为何开口说话?一座巨石建造的庙宇又为何能在眨眼间灰飞烟灭?真正的原因,都是那东西在作祟啊!浴火不熔的金杖,想用驱魔祭毁了它,谁知被毁灭的居然是自己!如果早知道这东西凶猛至此,就是打死我也不可能把它带回去。”

    他由此说起发生在尼罗河的鳄鱼惨案,还有从鳄鱼口中得来的离奇事。王子听明白了,时至此刻他才终于恍然大悟:“在此之前,西里西亚港口发生一连串的火灾和凶案,逃往海外的嫌犯、尼罗河上的走私船原来如此。”

    帕特里奥一愣:“什么原来如此?你知道什么?”

    王子一声叹息,喃喃道:“无数偶然铸就必然,黄金杖是在追寻主人。”

    帕特里奥更惊讶了:“主人?”

    “被你们埋进神庙的女人。”

    帕特里奥瞠目结舌:“你说她怎么可能?那不是卡比拉的东西吗?”

    王子说:“无论卡比拉还是他的遗物,都只认她!”

    帕特里奥听呆了:“怎么会这样?她”

    看看王子,他心头一动:“对了,拉美西斯一口咬定那是他的妻子合琪娜,听说她后来死在叙利亚,是被你亲手杀死的。”

    王子一愣,随即一脸荒唐,那个厚颜无耻的狼,扯谎的本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

    帕特里奥也笑了,不无风凉的说:“是啊,这种荒唐透顶的笑话,居然能骗过所有人。”

    他看看王子,有些好奇的问:“我知道她没死,她在哪?为什么都没听你说起过她?”

    王子的眼神暗淡了,心头划过一抹难言的疼痛哀伤,真的,这是他如今最不愿意讨论的话题。转头看向别处,问道:“再往前走是哪里?差不多该谋划正事了。”

    *******

    重新锻造金币,再度上路时,马格休斯终于忍不住好奇心:“呃能否问一下,你们刚刚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

    两位王子异口同声:“高层机密,说了你也不懂。”

    少年阿布居然也一本正经的说:“学者先生,你可以听,但不要问,等到时过境迁,自然会有明白的时候。”

    马格休斯立刻瞪眼:“喂,什么时候轮到你也来教训我了?”

    帕特里奥幸灾乐祸:“有错吗?你本来就欠教训,还不如一个孩子会做人。”

    马格休斯快气死了:“喂,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不要太欺负人。”

    帕特里奥却说:“不愿受气?那为什么不干脆回你的希腊去?有人求你一路跟着吗?”

    马格休斯立眉瞪眼:“学者游历四方,就是要见闻天下事,我去哪里你管得着吗?”

    帕特里奥鼻子一哼:“你去哪我管不着,可是碍手碍脚就别怪人说话不好听了,既然你死心塌地要做跟屁虫,那就拜托有点跟屁虫的觉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聊旅途能让人有点消闲,应该是你唯一的价值所在吧。”

    “你!你”

    马格休斯转头看王子:“拜托,你能不能说句公道话。”

    王子莞尔一笑,实在很‘客观’的说:“学者有学者的价值,只是眼下没什么用处,看起来比较像废物罢了。”

    “喂,你是在夸我还是骂我?”

    “放心,你不走,我不会赶你走,这样总可以了吧?”

    马格休斯真要气背过去,神明老天,他这辈子终于知道了什么叫过河拆桥!

    *******

    两天后,王子一行到达巴比伦南部最大的港口城市——巴士拉尼亚。这里是底格里斯与幼发拉底两条大河的交汇点,城中水道纵横,行船如织,来往客商之多,城镇规模之大,连赫梯临海的西里西亚港口都要被比下去。

    穿行热闹街道,王子不无感慨的说:“巴比伦,无愧是人类黄金时代的发源地,东南富庶水乡,繁华果然非同一般啊。”

    帕特里奥告诉他:“从这里上船逆流而上,三日船程就能入王城。”

    王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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