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这个时代的土匪窝喜欢搞虚数,把寨子里的老弱病残孕都算成土匪,黑山贼的青壮数目,也不会低于二十万。
哪怕贼寇的战斗力不会太高,这二十万青壮,计算战斗力的时候,完全可以算成十万正规军。
这样的一股战斗力,就算张燕是个智商不足二十的低能儿,韩变也不敢惹。
别说是韩变这几幅颜色,就算是坐拥冀州的韩馥,也不敢招惹。
至于那些a级任务,稍微好一点。
就那么一点。
什么李大目,张白骑这些人,都从属于黑山贼,手下肯定远远不如张燕多,真要惹的话,韩馥惹得起。
但是韩变惹不起,更何况韩馥也不敢冒着得罪张燕的危险,去惹这些人,相当于他还是惹不起。
剩下的,就只有那些b级和c级任务了。
一看b级任务,韩变就找到了一个眼熟的名字。
水匪杜成。
前不久韩变偶然听说个这个名字,据说这厮纠集了几百号人,盘踞在漳河之中,干些打劫的勾当。
几百人,还在水上。
韩变自己不是旱鸭子,可是手下一堆人没下过水。
他估摸着,这杜成也是硬骨头。
由杜成可以推测,b级的恐怕都不容易搞定,哪怕搞定了伤亡也不会小,不划算。
还是找c级任务。
c级任务最多,要从里面找合适的并不容易。
好在c级任务奖励基本上都一样,只有一个c级得点,钱1千,倒不用为这个纠结。
反正也不知道这些贼寇的实力强弱,既然是c级,应该都差不多。
韩变决定,干脆就根据距离远近选。
近的,能够节省时间,肯定要强一些。
而且,到时候若是有什么不对,拉救兵也要容易点。
找好标准,韩变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任务。
剿灭盘踞在阳山的贼寇李乐。
阳山,就在邺城以西二十里路的距离,半天的脚程就能到,如果一切顺利,完全可以头天去第二天就返回。
c级任务,实力肯定不强,离邺城又近,可以说是大小长短刚好合适。
我军的初战,就是你了!
毫不犹豫的,韩变接下了这个任务。
军中粮秣还很充足,更何况,这么个任务,撑死了三天就能完成。
就让士兵们带上三天口粮就行了,连民夫都免了。
韩变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带兵出发。
ps:任务系统已经收到签约短信了,虽然短期看没什么卵用,但是在点娘地盘上混,迟早还是要有这一天。
pps:“我的大屁股”同学又又又打赏了,连续第三天,鞠躬感谢,另外昨天忘了感谢“帅的嘎卵哒”同学,他也是连续三天的打赏。
ppps:本来已经对首页没想法了,但是看榜单,第十二的哥们上升势头好像不太猛,他在首页,我在分类上,但差距反而缩小了点。要不要爆上去呢?书友们用你们的点击、收藏和推荐票说话吧。
第十八章 纪律和扰民()
第二天一大早,在派人给韩馥送去书信一封,说明原委之后,韩变就带着一百多号人,向城外出发。
在他宣布这几天不训练,改为剿匪的时候,一百多号新兵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
韩变也不由微笑,哪怕不考虑到经过实战,新兵们才能进一步成长,单单就看新兵们的热情,这一步也没有走错。
到了城门口,按照规矩,进出城的行人有时都要详细盘查,更何况带着兵马的将军了,若是没有令牌,那是万万不会放出城的。
这对韩变来说却并不是问题。
也有门伯(守门官)想要盘查,却被同伙死死地拉住了。
开玩笑,他可是认出了韩变是谁,州牧大人的独子,这邺城或许有人敢拦住他,但这人绝不会在这西城来守城门。
一百多人的规模并不大,但看上去也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再加上走近一看,便能发现这伙人全都手持兵器。
这个时代甲胄非常珍贵而且笨重,电视剧里面拍的那种士卒都全身穿盔甲的场景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韩馥哪怕是再纵容韩变,也不可能拿一百多套盔甲来给韩变玩。
韩变本人倒是有资格也有那个能力披甲,只是他嫌盔甲又冷又重,也就没穿。
因此,这百来号人之中,无一人披甲。
饶是如此,这伙人也是惹得无数行人像躲瘟疫一样避之不及。
这年头,一伙人拿着家伙出门的,不是兵就是匪,常人碰见任何一样,都可能会倒霉。
匪自然不必说,碰见兵也未必是好事,兵某些时候会变成匪,甚至会变得比土匪更加不如。
杀害百姓,把百姓的头颅砍下来充作战功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新兵们见行人如此惧怕自己,不少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甚至有几个好事的,还吹起了口哨。
韩变见了,皱眉不已。
不仅仅是为了那几个士兵的行为,更是因为,他一直担心的情景,出现了。
如今这支军队的纪律值是30,对比训练值、组织度,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
从平日的训练中也看得出来,士卒们没有人敢于在明面上违抗韩变的命令,韩变的威信,已经初步树立起来了。
然而,这绝不能说明,这支军队,就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除了对主帅的号令不打任何折扣的执行之外,还应该做到对百姓秋毫无犯,像“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岳家军,善待百姓的戚家军乃至不拿一针一线的那支军队,就是其中的代表。
而能做到对百姓秋毫无犯的军队,基本上都能做到当世罕逢敌手。
可是,韩变对这些士卒的纪律方面的训练,却仅限于前者。
韩变一直都担心,这支军队在和百姓接触的时候,会有什么表现,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并不多余。
那几个士卒,明显是平时太过自卑,以至于一朝翻身,反倒是对欺压他人比较感兴趣,行人的畏惧,更是让他们有一种畅快的感觉。
韩变有自知之明,他肯定做不到岳飞和戚继光那种程度,他也从没指望手下这些人变成岳家军、戚家军,但是他更不希望,自己培养出一支御敌无方,扰民有术的痞子兵。
然而,如果他直接呵斥那几个士卒的话,以他如今的这点威望,或许不会引起士卒们的反弹,却会让士卒们心生怨愤。
为了几个贱民,就训斥弟兄们,主帅未免太不把我们兄弟当人看了。
韩变敢肯定,到时候肯定有人会这么想。
要讲究方式方法。
眼珠子转了一下,韩变有了计较。
喝止住军队,在士卒们不明所以的时候,韩变指着远处的行人道:“看见那些百姓没有?”
众士卒齐声答看见了,那几个发出嘲笑和吹口哨的,脸色顿时变了。
韩变接着道:“那你们觉得,他们是不是弱者?”
那几个士卒脸色这才恢复过来,和众人一起笑着点头。
韩变也笑着点点头道:“没错,我觉得和他们比起来,你们有刀枪,有袍泽,你们应该是强者才对。”
这世上谁不喜欢听好话,听人拍马屁?
如果说好话,拍马屁的人身份比较高,甚至是自己的上司的话,那就更加爽了。
这些士卒们如今就是这么一种状态,部分士兵甚至已经飘飘然了。
韩变接着道:“大家都是爷们,我想问问大家,你们是觉得杀死一只蚂蚁更爽,还是杀死一头大虫、熊罴更爽?”
这个问题不用考虑,所有士卒的回答都是一样的。
“当然是杀大虫、老熊了,杀蚂蚁有什么劲?”
韩变笑了。
“没错,是男人,就应该把刀枪对准那些强者,那些虎豹一样的强者,让他们对我们产生畏惧之感。那些百姓,对你们而言如蝼蚁一般,蝼蚁畏惧你们,你们应该高兴吗?”
“不应该!”
韩变不等士卒们回答,自己就说道,随后,将佩剑重重地往地上一插。
“向弱者抖威风不是本事,真正有本事的男儿,只会去挑战强者。我麾下男儿,没有孬种!”
“从今往后,如果我再听说有人欺凌弱小,那便是丢我的脸,丢我全军上下的脸!这样的人,绝不配留在我军中!”
“诺!”一百多士卒,包括之前嘲笑行人的几位,听得是热血沸腾,他们头一次发现,他们居然会被人这般高看。
原来,被那些黎民畏惧,并不值得高兴,甚至于会让全军蒙羞。
如果让身份等同,甚至地位更高的人畏惧,那才是不枉此生。
主帅就是主帅,果然有文化。
同样是阻止士兵扰民,换一种说话的方式,便让士卒们能够接受。
以后,就算有士卒管不住自己,周围人也会帮着管住他,因为,韩变已经把这和整支军队的脸面联系在了一起。
潜移默化之下,这支军队以后未必会成为岳家军、戚家军那样的铁军,却也不会成为百姓当中的祸害。
韩变悄悄地用了次探查技能,果然,纪律值再次上升,达到了35,距离成长任务的要求,不过区区5点。
ps:鞠躬感谢书友“我的大屁股”“风丿继昌”和“sdi”的打赏
第十九章 取舍()
连日来的训练可以说是卓见成效,二十里的路程,韩变只用了两个时辰,便带兵赶到了阳山脚下。
阳山是冀州境内一座很不起眼的山,与更远一些的黑山(如今太行山脉的一部分)相比,阳山完全上不得台面。
阳山不高,地势也并不险峻,韩变到达之后派人一打探,就已经找到了至少有十条可以通往山顶的道路。
比起许多土匪窝来说,这里应该不难攻陷。
再加上阳山距离治所邺城仅仅二十余里地,很容易遭到驻兵清剿,这样的一座山,按理来说是根本不适合占山为王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却有一个叫李乐的土匪盘踞着。
很不合常理,韩变甚至快觉得,这是不是老天想让他的第一场胜利来得容易些。
两个时辰的行军,毕竟消耗了不少体力,韩变还是令士兵先安营扎寨,等用过早饭,歇息一阵,再进攻李乐的土匪窝。
与此同时,二十里地之外的邺城,州牧府邸之中,韩馥一如既往地“虽然没有什么卵用却非常勤政”,韩变给他留的书信已经被打开,静静地躺在案几上。
韩馥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冀州境内的贼寇是还有不少,但是邺城作为治所,其方圆二三十里内,除了他无力顾及的水上之外,成规模的贼寇早就被剿除一空了。
那什么阳山李乐,韩馥虽然没听说过,但是撑死了手下也就那么几十号人吧,以土匪的战斗力,不可能是韩变的对手。
就算是韩变打了败仗,还有张立在,张立忠心耿耿,武艺虽然不能斩杀对方大将,却也是个合适的挡箭牌,保护韩变平安归来并不在话下。
更何况韩馥也知道,韩变在前不久得了匹好马(新手任务所得),说日行千里肯定是夸张,但是用来逃命肯定没问题。
所以,韩馥完全不担心韩变的安危,他的心思,早就回到了政务上面。
就在这时,近侍进来通报:“别驾大人到了。”
“快快请进。”
韩馥一听沮授到了,脸上洋溢起几分笑意。
原本因为书房的缘故,他和沮授的关系有些僵,可如今韩变成了沮授实质上的弟子,让两人的关系进了一大步,也因此更加了解沮授的才能,他比之历史上,更加信任沮授。
有沮授在,处理政务就要轻松得多了。
沮授一进门,刚要见礼,韩馥便上前托起了沮授的双臂:“公与,你来得正好,我处理政务正嫌吃力,需要你助我。”
沮授自从收了韩变当弟子之后,他对冀州更是尽心尽力,今日来此,正是想助韩馥处理政务,也不推辞,便向案几旁走去。
沮授刚刚坐下,便看见了案几上面的信件,不由得“咦”了一声。
韩馥如今已把沮授当作了自己人,便将信件递与沮授,一边道:“是我那不成器的小子的,那小子,这些天成天呆在兵营里,连家都不回,这不,说是要出城剿匪练兵,也不知道亲自来跟我说,就差人送了封信来。”
韩馥话中虽然是埋怨,但沮授听得出来,韩馥很满意韩变的这种投入。
嗯了一声之后,沮授便接过信件,看了起来。
一开始,沮授是以一种很轻松的心态看信的,韩变要剿匪练兵,他早就猜到了,他也不认为韩变会傻乎乎地去啃那些硬骨头。
和韩馥一样,沮授认为韩变不会有任何危险。
可是,看着看着,沮授的脸色就开始变了,拳头捏得紧紧的,额头隐隐有汗水溢出。
就算是韩馥,也看出不对了,就在他想要问出个所以然的时候,沮授将信件往案几上用力一拍,站了起来。
“公子危矣!”
“此话怎讲?邺城周围,应该不存在能威胁到他的贼寇才对!”韩馥也一下子站了起来。
沮授长叹了一声:“那阳山李乐,为害一方多时,某早已知晓,明公可知某为何从未进言剿除?”
“难道是那李乐爪牙众多,不易征剿——不对,若是如此,更该早日剿灭才对。”
有道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阳山距离邺城不远,盘踞在上面的贼寇无论实力强弱,都应该早早剿除。
沮授摇摇头道:“若是如此,此事倒也还容易了。那李乐才智平庸,实力平平,公子领兵征剿,应该能马到功成。”
“可问题出在另外一个人身上,明公有所不知,那李乐,是李大目之侄。”
“李大目?可是那黑山贼李大目?”
沮授苦涩地点头道:“正是如此,两人关系及其亲近,若不是有这层关系在,那李乐岂能逍遥至今?”
“还不止如此,据授所知,那李大目为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