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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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灰-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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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烨哈哈一笑。

    “一匹驮马二十贯,难道青螺只值六千贯不成?三万贯,否则别想从我手里拿走!这个价格,还是看在夏侯英面子上了。”

    夏侯锦一脸狡狯的说道:

    “顶多一万!前几日,北凉流出一柄镔铁剑,在京师也不过卖了这个价格!”

    沈烨不屑的一笑。

    “那是文人、土豪们炫富的利器。上战场的话,还不如拿一柄灰铁刀!三万一口价,驮马我要五百匹。其余的你看着办,反正我需要的东西多了。”

    夏侯锦说道:

    “石头要不要,金汤堡最多的就是这玩意!二万贯,我可以五百匹驮马,其余的用铜锡、牛羊代替。对了,吾家找到了尔要的棉花,有好几个品种,弄回来也花了大价钱,一千贯吧!”

    沈烨惊讶道:

    “太黑了吧,一千贯的价格连太湖石都能买几万斤!老头,这棉花我只是种了看的,不指望靠它长生不老,你留着自己玩吧!”

    这么快的弄到种子,说明它并不是什么稀罕之物。反正节令还没到,大可以花时间慢慢的找寻。

    夏侯锦眼中露出一丝迟疑,口中却用凄楚的声音说道:

    “小子休要妄言,这棉花长在塞北的高山之上,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找寻。就那几个品种,吾也是废了人命才拿到手的!”

    沈烨笑着说道:

    “老头,这花不要说高寒山区,往北一点连发芽都难。少扳扯这种说烂了的童话故事,你不就是找一赐乐业人买的种子!”

    夏侯锦一拍大腿。

    “坏了,老子上了奸商的当!去年买宝石的时候,那些鳖孙也是怎么说的!那现在怎么办?我可是花了两百贯呢!”

    沈烨撇了撇嘴说道:

    “一赐乐业人就没有傻子,把种子买到这个价格,脑袋早被拧下来当球踢了!两贯卖不卖?不卖,老子转身就走!”

    夏侯锦怒吼了一声。

    “你他娘的才是奸商!没错,老子一文没花!五贯,就当是跑腿费了!”

    沈烨不屑的说道:

    “老头,你好歹也是一方豪雄,这点小钱也跟我个苦哈哈争。两贯都能上大酒楼吃一顿了,你也别太得寸进尺!青螺三万,一文钱也不能少。其余的精钢、兵刃,用十万斤灰铁的钱折算!”

    夏侯锦咒骂了几句后说道:

    “两贯就两贯,蚂蚱腿再细,好歹也是一条肉。五万,老子现在拿不出来,年内付清款项!”

    看沈烨收拾东西就要走人,他赶紧伸手拦住去路。

    “长矛呢?”

    沈烨乜斜了他一眼。

    “老头,你兜里还有钱么?要是拿金汤堡的石头充数,我跟谁说理去?”

    夏侯锦脸上露出了尴尬。

    金汤堡真的没钱了,甚至今天的酒宴,也只准备了最劣等的饭菜。虽说请的人一个没来,倒是省下了那些开销,但转头不都进了沈烨的腰包。

    想到这些,他陪着笑脸说道:

    “别小气老夫看一眼行不行啊!”

    沈烨赶紧摇头。

    “不行不行,这是你家的老巢,抢我还不是轻而易举,得防着一点!”

    夏侯锦瞪大眼睛吼道:

    “小毛孩子少胡言乱语,老子在大乾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会黑了你的东西?给不给看,不给老子真的抢了!”

    沈烨无奈的说道:

    “好吧,就信你一次。”

    站在旁边的孔羽,捧着一个木盒走上前来。

    “咔嚓!”

    沈烨打开盒盖,拿出个一尺多长的矛头。

    饶是夏侯锦见多识广,现在也被彻底的震撼。

    这一个矛头虽然没有精美、繁复的花纹,但它就像一眼寒泉,只闪烁着森冷的光芒。

    入手,只有沉甸甸的感觉。轻轻掂量一下,立刻找到了平衡点。

    “不错这是一块好钢,你小子还用了包钢法锻造!如果是用来冲刺,矛头需要三截长杆才行。如果在马上拼杀,枪杆必然是精铁,枪尾还要一个配重,否则就极不顺手!”

    沈烨笑着说道:

    “夏侯家主果然是个行家,此矛确实还有其他的配件!”

    说完,他又从盒子里取出两根钢管,将雕刻的螺纹紧上之后,一支长矛出现在面前。

    “此矛名叫寒泉,上下皆用精钢打制,全长九尺二寸,重一十八斤……。”

    还没嘚瑟完,夏侯锦已经冲到面前。

    “去你娘的!这叫槊,一点常识都没有,你小子打铁打傻了吧!”

    他一把夺过兵刃,在手里挽出朵朵银花。

    “嗖、嗖!”

    凌厉的风声中,长槊时而如银色吐信,时而如白龙过江。

    那森然的杀气沈烨都觉得心惊肉跳。甚至把手伸到腰间,哪儿一支火枪已经蓄势待发。只要夏侯锦稍有不对,就给他来个对穿。

    “呼、呼!”

    十几息之后,夏侯锦猛地收住了身势。短短的时间,他已经汗出如浆,难以为继。

    “不服老不行啊!”

    夏侯锦抚摸着长槊,眼中只有寂寥,良久才恋恋不舍的把它捧起。

    “多谢沈家主,今日才让老夫知道什么是神兵利器。此槊若早出十年,吾一生无憾也!”

    沈烨却没有接过长槊,他笑着说道:

    “夏侯家主为国杀敌,此槊由您使用才是归宿。如果在我手里,恐怕又会换成财帛。被那些豪门富户雪藏,才是的悲哀!”

    夏侯锦眼中放出异样的神采,但很快又被浓浓的沮丧包围。

    “沈家主豪爽,但金汤堡真的没钱了!”

    沈烨哈哈一笑。

    “夏侯家主当真小觑沈某,这几万贯我还没放在眼里!眼下金汤堡存,甘州百姓存,亡,连我也跟着完蛋。救你们,就是在救自己啊!”

    夏侯锦长叹一声。

    “我那亲家公进士出身,要论到明事理,比汝差得太远了。说吧,送这样厚的礼,汝有什么企图?”

    沈烨笑着说道:

    “我想在边境立足。”

    夏侯锦双眉一扬。

    以沈烨现在的实力,想要盘踞在边境上,别说夏侯家,就是甘州的其他队伍,也没有能力消灭。

    “为什么选择夏侯家?”

    “不想腹背受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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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沈烨的假期() 
一碧千里的草原,如今只剩下满目的枯黄。

    那条波光粼粼的门瀚河,也成了一条壕沟。甚至连河底的淤泥,都被晒得干枯爆裂。

    每当西风刮起,沙尘漂漫得满天都是。连高大的金汤堡,都淹没在无尽的枯黄当中。

    “这鬼天气!”

    化了妆的沈烨,夹杂在一个商队里,悄无声息的出了城门。

    大草原的规矩,不得袭击商队!

    但在阻布人心中,这又是何其荒谬的决定。

    因为祖先遗训里,第一句话是“喜欢什么,骑上骏马,带上弓箭把它抢来!”。

    但那些华族太狡猾了。

    虽然他们卑怯懦弱,却永远都龟缩在城池里,根本不会把柔软的躯体露出半点。

    这迫使阻布的勇士只能舍弃马匹,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攀登城墙。

    遇到的城池越来越大,如今连打破村镇,都需要付出血的代价。

    没有人知道死了多少人,毕竟从祖先的时代,战争就已经打响。将来还要持续下去,流的鲜血足够将整片的草原都淹没掉。

    兴许只有伤亡超过收益的时候,和平才会再次的降临。

    仇恨,

    让华族永久的关上了贸易的大门。

    这一刻,草原子民终于吞下了自己培植的苦果。

    脚下的土地虽然广阔,能生长的却只有野草。无论到哪儿,能抓起的只有泥土。

    偶尔能找到一些金属,不是黄灿灿的金子,就是黄灿灿的铜粒。但牧民们笨拙的手,只能把它们做成一个“饼子,”再复杂一些的就要靠那些“商人”了。

    “啊,尊贵的行商,这一次要在哪儿歇脚啊!”

    “只有喀布咯清澈的湖水,才能洗去身上的灰尘。麻烦给头人老爷报个信,这一次行商的货物很多!”

    沈烨能听懂的阻布话不多,算起来就三个词“吃饭、喝水、睡觉!”

    但这并不影响他找到一个差事,保镖!

    脸上涂了姜黄,颜色就会变得深沉。再拍上一些灰土后,他已经成了个邋遢汉子。

    背上来一柄锈迹斑斑的斧头,身上再裹件破烂的老羊皮褂子。此时的沈烨,和深山里的蛮族没两样!

    “哥哥,您不能这样?”

    孔羽、刘三是少年心性。到草原上见识,欢喜还来不及!

    能够说出这话的,也只有廖斌。

    本来他的任务是在金汤堡外接应,谁知道沈烨扭头就进了大草原。

    “世界那么大,当然要去看一看。再说,这个月的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就当给我放假了!”

    沈烨并没有鞠躬尽瘁的觉悟,他更想过的是米虫生涯。但现实太残酷他每时每刻都再告诫自己,身上背负着无数人的生命。

    不过,绷在琴上的弦,总有断的那天。

    一味的埋头苦干,结果就是极度的厌烦。当追逐享受的念头,如野草一样疯长时,再刹车就来不及了。

    “那我也去吧!”

    廖斌一脸的无奈,只好穿上走镖时的行头。

    背上的刀已经用精钢重新,一长一短,要的就是可远可近。

    商队里的其他镖师,立刻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能使用这样的兵刃,那绝对是个行家。

    不像某个“蛮子,”虽然体格雄健。但一伸手,就知道是个夯货。对付他,两个人就够了!

    商队松散,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没有谁会计较。但廖斌指挥了两天之后,上下只剩有一个“服”字,现在连作息都由他来安排。

    看时辰差不多了,廖斌喊道:

    “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弄好了阵势再休息!”

    草原并不太平,虽然头人们竭力的维护着商队的安全。但大大小小的劫匪,还是层出不穷。

    当看到远处扬起的那些沙尘,廖斌淬了一口

    “这群马贼跟咱们两天了,是些华国的混混,还有被部落赶出来的蛮子,专门在边境为非作歹!”

    金汤银骑、花豹军现在打出了真火,自然没法子管这些渣滓。

    他们像毒牵牛的藤一样蔓延,很快会将的绿草都吞噬掉。然后毒死饥肠辘辘的牛羊尸体成为自己的肥料。

    看马贼已经摆开阵势,廖斌大吼道:

    “准备作战!”

    商队的老板乌百胜瞬间抖成一团,赶紧缩在骆驼后面,对着四面八方使劲的磕头。

    从打醮念经,一直许到猪头三牲!

    但让他愤怒的是,那个蛮子还在心情打磨斧头。

    “尔在干什么?”

    “阿巴、阿巴!”

    也不知道是那一族的语言,反正听着怪里怪气的,但现在也顾不得了。

    “只要这个混蛋能砍死一个……,不,十个劫匪就好!妈的,做足了这一票,老子拿钱买个武官,专门杀这些贼王八!”

    马贼们也是抢惯了的人,以往只要稍稍的挨近,商队早乱成了一锅粥。但今天的阵势,却让他们吸了一口凉气。

    骆驼马匹围成一个圆环,中间再用货物分割。有了这些掩护,战马就不能直接冲进圈子里。一旦失去速度的优势,命就到了别人的手中。

    贼匪的大当家扫了一眼后,冷声问道:

    “点子有些扎手,弟兄们怎么看?”

    旁边的二当家,立刻说道:

    “大哥,眼下都要断顿了,再不做买卖,弟兄们怎么压得住啊!”

    大当家暗自咒骂了两句。

    久旱无雨,连盗贼的日子都不好过。今天不做这笔买卖,真的会出大事!

    “干!”

    大吼一声之后,他说道:

    “老二,你带着一半人马直冲过去,老子从左面包抄。记住了,一个活口都不能留下,包括女人!”

    对面只有八十来人,一个回合足够了!

    大当家唯一担心的,反而是那些阻布人。

    尤其刚刚搬迁来的那个部落,看他们的人数不少,应该是阻布的七大部族之一。如果截杀商队的事情被他们知晓,就等着无穷无尽的追杀吧!

    但眼下情势危急,大当家也只能横下心来。

    “上!”

    才刚要冲锋,身后却兀然的响起一声角。

    惊诧的马贼纷纷回头,立刻吓得亡魂大冒。

    只见一支马队已经冲杀过来。

    大当家赶紧吼叫道:

    “扯呼,扯呼!”

    已经来不及了,他们的队伍很快被淹没。千军万马之后,地上多了一片片烂泥。

    沈烨的脸上没有半分喜色眉毛,因为那些的骑兵已经对着商队杀来。

    此时,站在一旁的廖斌,满头都是的汗水。

    马贼他们还能应付,但阻布人的骑兵,连一点胜算都没有了!

    “轰轰轰!”

    蹄声如雷,翻卷奔腾!

    没有一个人敢于抵抗,只是傻呆呆的望着前方,那道枣红的波涛已经汹涌而来,很快就要撞在一起!

    “轰隆隆!”

96、蛛丹部落的邀请() 
倔强的土地降服了,虽然心有不甘,但已被吓得瑟瑟发抖。

    只有细小的砂砾还心存侥幸,它们不停的弹跳着,试图躲过这一劫。但最终被重若万钧的马蹄,死死地嵌入沙坑中。

    “轰隆隆!”

    奔腾、驰骋、惊涛骇浪!

    哪怕用尽的形容词,也不足以表现眼前情景。

    但沈烨已经“状态。”

    “战马大约八百匹,七十五毫米榴霰弹可以装二十枚弹丸……。”

    他根本没有害怕,甚至还有一丝兴奋。

    “如果有一天面对这样的军队,我又该怎么做?”

    心中一遍又一遍的模拟着进攻与防守,浑然忘了自己正身处险境当中!

    旁边孔羽、刘三暗叫不好,他们死命的拖拽着沈烨,但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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