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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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灰-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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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抓星星的人() 
“都退后一点,堵在灶门口干什么?”

    经过几个时辰的煅烧,炉子里的石粉已经全部融化。

    沈烨用铁管子搅合了几下,并没有碰到什么障碍。说起来这还有陶大郎的贡献,因为手里铁管就是朴刀的刀柄。

    “陈氏,现在的温度在1600°以上,你把火色记下来,这很关键。”

    这些炼铁的世家,有一套自己方法。在没有温度计的现在,他们经验就不可或缺了。

    旁边的桌上已经放了一块石板,炉子里的溶液滴上去,只带起了一缕缕白烟。

    看它已经凝固,刘二急不可耐的伸出爪子,立刻被烫得鬼哭狼嚎的。

    廖斌幸灾乐祸的说道:

    “该!”

    沈烨没有搭理这两个家伙,他用嘴吹了一阵,然后拿起了那一滩东西。

    “琉……!”

    屋子里的人只说了一个字,就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

    乖乖,这是什么玩意,皇帝老儿登天都有资格入葬宝贝!

    主公手里的那一块,颜色有些乳白,虽然不是上品,但卖个几百贯却没有问题。

    沈烨看了一眼,就把它扔回炉子里。

    周围的人,异口同声的喊道:

    “别……!”

    心就像被挖了一团肉,众人的脸都扭曲得不成样子。

    沈烨做了个鄙视的眼神。

    “都往后退!”

    不过看到他取出来的东西,周围的人都变了脸色。

    “砒霜,主公……。”

    山贼的仓库里有几十斤这种玩意,左右都是害人用的,但主公拿到这里干什么?

    看沈烨挖了一勺,准备倒进琉璃窑中。

    刘二上前一步抢过铁勺。

    “哥哥,这种事以后让某来。”

    说完,他悲壮的走向炉膛。那模样,就差一句“照顾好我七舅老爷!”

    升腾的白烟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

    沈烨再想靠近炉子,却已经被拦住了。

    廖斌、刘二用猜拳决出胜负以后,轮流的搅拌着溶液,他只能在一旁指挥了。

    “把上面的那些暗红色捞出来。”

    哪怕是残渣也引来了一阵,因为那些黑色的东西也已经玻璃化了。

    徐磨斩钉截铁的说道:

    “扔进下面的炉膛,今天的事情要是有一点风声。某就是拼了性命,也要杀掉他!”

    众人的心里一凛,几十贯的生意肯定没有人会在意,但这里的一炉琉璃却能卖几万贯,只要有一点点消息泄露,那么埔山就会血流成河。

    刘二立刻喝道:

    “外面的选锋听令,有敢靠近屋子一丈者,杀!”

    看着众人凝重的表情,沈烨拍了一下脑袋。

    在某位面的历史上,玻璃生产一直被少数人控制着,它带来的财富足以养活一个国家。

    这样赚钱的生意,只要泻露一点风声,自然会引来世家大族,甚至皇室的觊觎。

    追逐财富本来就没有底限可言,埔山军这样的小杆子也不是他们对手,保密就变得尤其。

    “刘三,你盯着一点。”

    “是!”

    大战之后就有了不少遗孤,沈烨将他们召集起来组建了“孩儿军”,如今正在接受训练。

    不过早先挑选的一批已经能做事了,现在负责着机密部门的安全和密码的编写。

    看火候差不多了,沈烨又装了一勺子玻璃液出来,这次滴在石板上,再没有人敢去动了。

    沈烨等它冷却后,将它拿在手里。

    “主公,竟然如此通透!”

    “真的和冰块一样,某都想咬上几嘴!”

    “蛮子,你这一嘴下去,五百贯就没有了!”

    混浊的琉璃都能卖几百贯,通透的琉璃更是要往上千贯走。

    沈烨不屑的说道:

    “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子费心费力的生产玻璃,难道就那点小钱?”

    说罢,他从炉窖里钩出一个小的坩埚,洒了一些黑色的粉末后,又灌满了玻璃液。搅拌几下,又放回炉窖中加温。

    烧了大约半个时辰,他装了一勺子出来。

    从通红变成深蓝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周围的人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他们实在不清楚,那些通透的琉璃液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蓝色琉璃!天啊,这下发大了!”

    在众人激动的眼神中。

    红色!

    黄色!

    绿色!

    桌上出现了斑斓五彩。

    人看沈烨已经不是单纯的敬佩了,而是狂热的崇拜。

    沈烨对着一个吹糖人的说道:

    “拉一根蓝色玻璃丝出来,要牙签那么细的。”

    拿起铁棒时,吹糖人情不自禁的吞了口唾沫。

    沾了些蓝色玻璃液后,他用手里的铁钳轻轻一拉,一根火红玻璃丝随手而出。

    他的眼睛一亮,不停的延长这根“红线”,直到感觉到生涩时,才将它放在一旁的石台上。

    不大一会儿功夫,一根湛蓝的玻璃柱子出现在眼前。

    沈烨剪断两头,吹了几口气之后他拿起了那个玻璃棒,比牙签还要细上一些,不过粗细均匀。

    “不错。”

    吹糖人急促的喘息起来,刚刚手里摆弄的可是几千贯的宝贝,现在回想起来,嘴唇都吓得发麻。

    沈烨说道:

    “看好了,我只做一次,能学到多少,是你们三个人的造化。”

    说罢他将铁管伸进炉窖,沾了一团玻璃液出来。稍微冷却之后,抓起桌上一叠沾了水的纸。

    “哧!”

    听到那个声音,很多人吓得脸色都变了。

    但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红球在滚动着,沈烨用沾了水的木板一压,红球变成了一个半圆。

    将它放在炉膛口保持温度后,沈烨做了一个蓝色的螺旋出来,然后用玻璃液将它固定在半圆上。

    沈烨说道:

    “撒一些金粉在螺旋上,不要太密!”

    一个吹糖人赶紧照着做了。

    充分冷却之后,它们又伸进炉窖,裹了一团玻璃液,又在沾水的纸张上徐徐转动。

    在某位面,某人的朋友给心爱的人一个惊喜,就在工作室里制作了一个星空球。

    某天,那个星空球却被狠狠摔碎了。朋友大醉一场后,离开了那座城市,从此再无联系。

    “结束了!”

    人的眼睛都落在那个琉璃球上,现在还是一片火红,不知道冷却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沈烨转过背,用衣袖擦着眼皮上的汗水。

    光线太强了,两眼泪水都流了出来!

    “冷却之后放在那边的保温箱里,两个时辰以后再取出来!”

    没有人答应,的眼球已经被面前的奇景吸引住。

    半晌,刘二才说道:

    “哥哥,天上的星星被您抓下来了。”

    看着那美轮美奂,三个吹糖人……!不,现在的玻璃匠,对望一眼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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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不一样的于家镇() 
穿上龙袍也不像个太子!

    这句话要是换在沈烨身上。

    “哥,您就是穿上华服,也还是个蛮夷!”

    没办法,头发长得像发动二战的希铁乐,就差鼻子下面那一撮了。

    “我呸!”

    看着铜镜里面中那扭曲的面孔,沈烨气得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下。

    兰兰的小脸再次出现在眼中。

    “哥,您不是要去于家镇吗?这次一定要带上我!”

    沈烨没好气的说道:

    “不去不去,你都说了我像个蛮夷,去了可不丢脸!”

    兰兰赶紧陪着笑脸说道:

    “那是逗您玩呢!谁不知道我哥英武,埔山的小姑娘看了,脸都是红彤彤的!”

    沈烨嘿嘿一笑。

    “真的?”

    兰兰伸出三个手指头。

    “我可以对天发誓!”

    沈烨拍着大腿喊道:

    “你的脚动了,又是画不字。我这个哥哥好可怜,成天被忽悠!”

    兰兰赶紧拉着沈烨的手说道:

    “哪里有画不字,我说的是真的!”

    沈烨乜斜了她一眼说道:

    “去也可以,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兰兰赶紧回答道:

    “十个都答应。哥,别卖关子了,赶紧说吧!”

    沈烨正色说道:

    “不准乱吃街上的东西,否则每天抄姜皇后语录三十遍!”

    兰兰脸上的立刻耷拉下来。

    “哦!”

    沈烨看夏晚晴也在旁边,笑着说道:

    “晚晴也跟着去,你们两也有个照应。”

    得再去一次于家镇,埔山什么都缺,能解决的一点是一点。尤其是生铁,不抓住这个机会,下雪的以后就不要再妄想运输。

    想到这些沈烨走出了帐篷。

    远处,工匠正在搭建高炉。

    沈烨的目标并不大,一次炼二百斤就够了。只是这话说出口,把陈氏这样的行家吓了一大跳。

    哪怕是于家镇炼铁的巅峰期,一炉也就出三十斤铁水,现在普遍只能熔炼二十斤。

    不过她再不敢贸然开口,因为主公建造的这个炉子很奇怪。有些像一个花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设计。

    陈氏想什么,沈烨当然不知道。

    反正已经习惯了惊讶,连神经都麻木了!

    “晚晴,谷里的河流在冬天会不会冻上?”

    能的炼铁,沈烨设计了暖风炉。这样一来,人的力气就不够了,非得使用到水车。如果河流上冻,一切就白忙活了。

    夏晚晴嚅嗫道:

    “主公,妾身实在不知!”

    沈烨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河流会不会冻上,竟然没有人一个人知道,就连夏宗澜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鬼奴”想到冬天只会瑟瑟发抖,他们的印象中,只有一人多高的积雪,以及刺骨的冰寒。

    “徐磨,赤松山的地窝子建得怎么样了?”

    徐磨赶紧回答道:

    “回禀主公,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煤炉子也都运过去。”

    这一次去于家镇还有个的目的,购买铁壶、铁锅这些东西。

    手里只有土陶罐子,虽然也能用来做饭,但费时费力费煤炭。体积也小,负责做饭的人,着实抱怨过几回。

    沈烨点了点头之后,学着伟人的把大手一挥。

    “出发!”

    “哗啦!”

    廖斌、孔羽等人的背上,铜钱发出一声声的闷响。

    库里有七百贯铜钱,如今铜料稀缺,一贯是八百文,重量约为某位面的四公斤多些,七百贯算起来快要三吨了。

    这不是二十个人能够搬运的,所以沈烨只是带了三两黄金,和二十贯的铜钱。

    华服,沈烨放到了一旁。

    是不是华族,衣服决定不了。

    某位面的天朝,黄皮白心的“香蕉人”,可是数都数不过来的!

    没工夫再纠结这些,沈烨就要扛起兰兰,不过被她拒绝了。

    几个月以来,小丫头成熟了不少,但也变得极度黏人。虽然不让沈烨扛,却又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每走几步还会像荡秋千似的摆动几下。

    沈烨不以为忤,还一再叮嘱兰兰注意脚下,这让换了男装的夏晚晴羡慕不已。

    路,无穷无尽!

    两侧的树林里却人影攒动,很快就有人出来要买路钱了。

    “此山……。”

    “嘣!”

    沈烨大方得很,立刻派送了通往阴间的单程旅游观光卷。

    “汝不讲道义!”

    “尔等居然坏规矩!”

    “啊!”

    最后一声是惨叫,那个匪徒躲在石头后面,想来个突然袭击。可惜他的动作不够快,经验廖斌一挥单刀,人已经成了两截。

    沈烨赶紧把手蒙在夏晚晴和兰兰的脸上。

    “小孩子家家的不准看,耳朵也捂上!”

    一路都是血淋淋的,还没有进到于家镇,沈烨身上的味道和杀猪佬没什么区别了。

    “主公小心,附近转悠的蛮人都没有了踪影,搞不好是军队的人来了。”

    确实是军队的人来了,而且还有不少,不过旗帜却五花八门的。

    折!

    夏侯!

    高!

    看到那些飘扬的旗帜,沈烨心中一凛。

    “甘州的豪强大族都来了,怪不得那些盗匪如此猖獗!”

    于家镇通往外界的路,一直都由于家的私军把守,以往的治安还算不错。如今城里遍布着其他各家的人马,不势力收缩的话,连皮带骨都要被吞掉。

    不过这些跟沈烨没关系,如今头上不会飞来一盆脏水,旁边也不会有胖猪逛荡,大可以慢悠悠的走。

    “哥哥,的店都住满了!”

    坏消息总是如影相随,正在沮丧的时候,后背却被拍了一下。

    沈烨疑惑的回头看了一眼,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你找我有什么事?”

    面前是个帅得没边的家伙,身上一件绣满金丝的青色锦衣,手里的折扇扇骨由白玉雕成,扇面上画工精美,一看就是名家所做。

    但沈烨总觉得不对劲,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

    “兄台个子高大威猛,肌肉发达得很啊!要不去我家的别院坐坐,今晚咱们挑灯夜谈!”

    原来是个喜欢兔相公的,不过这家伙的眼光却与众不同,难道是个小受?

    瞬间,沈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用,不用了!”

    但那个家伙,却越发的贴过来。

    “兄台,天涯何处无……,兄弟!百味轩,今日夏侯家包场了!”

    正准备拒绝的时候,廖斌却出口说道:

    “哥哥,要不您找这个公子寻个住处,不然咱们只能露宿街头了。”

    那个“小受”脸上立刻浮出笑容来,他一把拉住沈烨,兴奋的喊道:

    “不用担心,等一会儿统统到吾的别院去。兄台,百味轩已经备好雅座,寒气逼人,正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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