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唐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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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唐悍匪-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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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将所有人赶出了帐篷,何大仙开始审视这次的升级成果。

    炼气三级是一个大级别升级,赵尔苟的肉身各种属性直接强化一倍不止,而且在未来几天会持续淬炼和加强,最终将达到升级前的三倍左右。

    单纯以肉身的力量来看,何大仙以后对阵耶律阮这种英雄级别的人物还不行,但是对付乃瓜撒刺和安重信这种使用重型兵器的校尉级战将,不再需要使用战技,直接用马槊硬碰硬砸下去便可。肉身力量强化到极致以后,以力抗力,不一定输给那些虎背熊腰的大块头。

    至于对付萧鲁英这种“十大”射将,何大仙挡他的箭也不限于只能使用曜石盾来挡了,直接用马槊就可以砸飞。

    从“七魂镯”里取出原来乃瓜撒刺的那把“堕马槊”,何大仙决定从现在开始换成这个马槊作为自己的主兵器。

    “堕马槊”是一把七十二斤的重型马槊,头部的武器部分是一个长达半米的全铸铁狼牙棒,上面布满了无数钉刺。这种兵器虽然用起来没有红缨枪那么灵活,但骑马高速飞奔时,砸起人来那可是威风凛凛,挡者披靡!

    本次升级成果除了肉身体力上的增强,让何大仙最高兴的,是手中的“七魂镯”又开了一层空间,总空间达到了九个立方米。以后打起仗来,遇到危险的话,甚至把两个小丫头直接塞进去都可以。

    最关键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因为解锁了第二层空间,里面也多出来不少好东西。

    一把“羿风刃”。

    这是何大仙刚刚踏上修仙大道时,一位前辈转送给他的中级法器,何大仙当时还在炼气级别的时候,用过好几年,非常喜欢这个小玩意儿。“羿风刃”其实是一把小巧的匕首,当作飞剑来使用时,速度极快,隐秘而凶猛。可惜在这个世界里,飞剑没有天地灵气的支撑飞不起来,用不了,但是却可以当作飞刀来投掷。

    关键是这把“普通匕首”不但锋利无比,而且是没有重量的!

    也就是说,何大仙朝着对手扔出“羿风刃”,这把匕首就会沿着一条严格的直线一路飞过去,见什么劈开什么,无坚不摧,根本不会减速,不会转向,也不会掉到地上,飞出三百米后,又会自动瞬移返回何大仙的手中。

    这简直就是一把给何大仙量身订造的,可以用来保命的杀手锏!

第四十六章 铁血赵家军() 
七魂镯里还有一个好东西,是一套十八枚的小旗,“大力金刚十八罗汉旗”。

    这套小旗是隐形的,只有何大仙能看得见,凡人无法看见也无法感知。但是如果将其中一枚小旗插在一个骑兵的头上,那这名骑兵立刻就变成了“旗兵”。

    “旗兵”的冲锋能力会获得大幅飙升,无论是人还是马,力量增加十倍,身体硬度增加七倍,敏捷也增加一倍左右。十八枚罗汉旗可以插出十八名“旗兵”,十八名“旗兵”冲出阵来,那简直就是十八辆小坦克!横冲直撞无所畏惧,不怕刀不怕箭,力大无穷,轻轻一碰敌人就散架了。

    这种无敌的感觉真的不要太爽了。

    当然,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牛逼过后,那就一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骑兵变旗兵,只能支撑一个小时左右,时间过后就失效,整个人也会马上昏迷过去。身体素质好的骑兵调养一年左右,还有可能慢慢恢复正常,身体差点的,那就很有可能从此一睡不起了。至于战马就更惨了,就算是千里马,也必须当场口吐白沫死翘翘。

    “大力金刚十八罗汉旗”本来是冥界里用来招募和控制鬼兵的,如果在凡界用的话,实际上等于抽取被插旗人十年的生命力,燃烧一小时。

    除了“大力金刚十八罗汉旗”和“羿风刃”这两件并非来自人间的东西外,另外还有十几本书和一块手巾。

    大部分书都是何大仙收集的各个异世界里宗教伦理方面的书,只有两本是武功类的,一本《乾坤斗气金枪术》,一本《密针刺客技法》。

    《乾坤斗气金枪术》是斗气世界里的一本中级长枪术的练习指导书,斗气在这个世界里不可用,但书里面配合斗气的三十六招长枪术倒是可以拿来学习一下,反正都是马上长兵器的用法,至少可以提高手下那些亲信们的骑战技巧。

    《密针刺客技法》是何大仙以前从一个盛行雇佣兵的世界里找来的,那个世界里用这本书培养了一大批少女刺客,使用匕首或者头簪之类的超短武器贴身刺杀vip,无影无踪,快如闪电。

    这下,毫无疑问,大家应该都想到了,何大仙身边的那两个小丫头有事儿干了。

    至于那块手巾嘛,我们在这里就不要提了,说起来何大仙会伤心的。那是老何年轻时,一名暗恋他的女修士送给他的,谁知那时何大仙只顾着装逼,根本没空理人家,等到人家跟另一位大仙跑了,才后悔莫及。这种虐心的故事何大仙会跟你们说?想都不要想。

    何平拿起那块手巾,历历往事涌上心头,不由得轻轻叹一句:“发客!”

    回过神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

    “出发!”

    大军启动,开始又一轮的夜间急行军。

    正常古代军队,夜间行军是一项难度很高的军事行动,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士气懈怠或者有人力气跟不上掉队了。更别说还要时刻提防夜间被敌人突袭。

    不过这些问题对于何大仙来说都不是问题。

    本来就打了胜仗,大家士气很高。跟别的军队不一样,他们还有肉吃,还可以把肉背在肩膀上,闻着肉香,人人斗志昂扬,意气风发。下半夜的时候,赵尔苟将军亲自跑出去射杀了两名契丹侦骑后,不知怎么的兴致来了,开始指挥全军一起唱起歌来!

    “妹妹你做船头,呕呕呕。”

    “哥哥我岸上走,走走走。”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悠悠悠。”

    虽然内容庸俗不堪,但是士兵们却唱的非常愉快,声嘶力竭。

    契丹侦骑和朔州侦骑远远听见,吓得面无人色。

    这尼玛士气也实在是太高了吧。

    行军时高歌一曲,即可解乏又能提振士气,这个理论古代是没有的。何大仙又一次使用了超前的科学知识。

    一路走,一路唱,在窑子头跨过一处伏流地带,大队全体过了恢河,沿着山脚继续前进。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接近了阳方口。

    阳方口在历史上是一个很重要的战略冲口,也是一个y字型三叉口。

    北方通往云应寰朔四州,南方通往宁武关,往西则是通往偏关和岚州。宋朝时杨家将就是屯兵于此,东控雁门关,西指偏头关,到了明朝,甚至在此驻军并修建了一个很大的堡垒,还修建了长城,就是俗称的山西明朝长城。

    但在后唐时代,因为附近居民稀少,此时还没有建设任何关卡,也没有驻军。

    唐朝以及五代时期,中原官府为了防止北方游牧民族入侵,只是在宁武关和雁门关两道关口投入兵力,算是有人在边境把守了。其实也就只能阻拦一下打草谷的散兵游勇,一旦人家大规模开始入侵,基本没有一个能守住的。

    “继续前进十里,上山后再歇息!”

    “报将军,后面契丹骑军追来了。”

    何平飞快的拍马跑到队伍的最后面,停下马来极目远眺。

    北方的地平线上,大片烟尘四起,数以千计的骑兵部队在晨雾中逐渐浮现。

    “黄志带队,跑步前进,到山腰上去摆阵!”

    “王大力,带骑兵队跟我来。”

    倒是小瞧了韩匡嗣,起床起的挺早啊。这天才刚刚大亮,就已经追了上来。

    何大仙嘴里嘀嘀咕咕的,看着大队的步卒们明显地加快了脚步,纷纷向着半山腰爬上去。步兵碰上骑兵,如果附近有林有山,第一反应就是入林或上山,很少有人敢在宽广的平原上跟骑兵交手。

    对于契丹人一早来袭的情况,何大仙原来的预案是全体跑到半山腰上去布置阵地,然后寻机就地防守反击。就像他自己跟韩匡嗣所说的,他是阵法大家!怕个鸟!

    但是,昨天晚上炼气三级升级完成后,他改变了想法。

    这是一个比狠的年代,一支队伍通过各种计谋打败对手,只能获得对手的尊重,却不能赢得对手的恐惧。

    过分依靠计谋和各种仙术作弊手段,也会让自己的手下们滋生侥幸心理。

    要想在这个世界争霸,需要一支铁血的队伍,一支铁血的队伍必定是打出来的!

    何大仙希望打出一支任何人听到都要发抖的“振武军”出来!

    远处的敌军骑兵部队越来越近了,轰隆隆的马蹄声像滚雷似的在山下的大平原上到处回荡,惊起无数的飞鸟,嘈杂的呱呱惊叫声在天空响成一片。地面上的各种老鼠和蛇虫也纷纷钻出了地面,四面八方到处飞窜逃亡。

    来的是契丹骑兵和朔州骑兵的混合部队,合起来大约三千骑!

    一百五十多名唐军骑兵立在原地,排成了三行。

    所有的唐军骑兵脸色都白得跟一张纸似的,没有丝毫血色。

    这些主要由吐谷浑人组成的唐军骑兵,两天以前还是一听到契丹人来了就抱头鼠窜,连看一眼敌人的勇气也没有的吐谷浑牧民,现在却要以一百五十具血肉之躯,去抗衡如洪水般滚滚而来的三千名骑兵!

    他们的赵将军正在他们面前飞扬跋扈,气焰嚣张地给他们做最后的动员。

    “看到前面那些契丹人了没有?看到没有!就是他们,杀害了你们的父母,杀害了你们的家人,抢走了你们的妻子,抢走了你们的女儿,烧掉了你们的帐篷,吃光了你们的牛羊!他们现在还要来欺负你们,还要来抢走你们最后的东西,那是什么?是尊严!尊严!你们愿意把你们最后的尊严给契丹人吗?”

    “不!”一百五十名吐谷浑人用颤抖的声音齐声高呼!

    赵将军信马走到队伍的尽头,拨转马头,丝毫不理会对面越来越响的马蹄声,冲口而出的浑厚声音狠狠地压住了大地上的噪音。

    “害怕吗?不!想想昨天,想想昨天的水塘,想想昨天遍地的契丹人尸体,想想挂在你们马屁股上的肉!还害怕吗?不!他们不是人,是猪!他们不堪一击!他们正伸长着脖子等着我们来砍掉他们的脑袋!想想吧!想想昨天契丹人是怎么死的!今天他们就,怎,么,死!”

    “死!”一百五十名吐谷浑人用嘶哑的嗓音,整齐地喊出了他们的最大声!

    赵将军再次回转,走到队伍的最前列,脸色凝重地面对着全体的骑兵,举起了手中的七十二斤堕马槊。

    “我,赵平,振武巡边使!将带领你们一起,杀尽这些猪狗一般的契丹人!你,你,你,你们所有人,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汉人还是吐谷浑人还是党项人,从现在起,都是我的家人!都是赵家人!你们,都姓赵!我们是,赵家军!”

    “赵!”一百五十名吐谷浑人眼睛都红了!

    赵将军给我们赐姓赵!现在,我们大家都姓赵了!

    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这些本来比河边烂泥里的水草还要贱的吐谷浑流民,从此一跃成为一名朝廷将军的亲卫兵!成为赵将军的家人!这是多大的荣耀和机遇啊!这是值得几代人为之前赴后继去拼命的待遇和地位啊!

    “我要你们,奋勇杀敌,毫不留手!但是,听着!都给我活下来!活下来!好好活着!活着给我们赵家军生出更多的赵家小崽子!”

    “活着!活着!活着!”所有的吐谷浑人眼泪当场哗啦啦地流下来了,尼玛,实在太感动了,这下,为了赵将军,死了都值了。

    “现在,我们出发去杀人!发客!”

    何大仙讲完了,转身高举手中沉重的“堕马槊”,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发客!”

    身后的一百五十名唐军骑兵齐声欢呼,催马启动,群情汹涌,迅速跟上,将滚滚红尘抛在马后,跟着赵将军,迎着无边无际的契丹骑兵人群奋勇冲过去!

    “发客!”

    “发客!”

    “发客!”

    。。。。。。

第四十七章 赵家重骑兵() 
朝阳突破山际,冉冉从东方升起,喷射出万道金幅,给大地蒙上一层灿烂的霞辉,晨风渐起,吹遍了广漠宽阔的大平原,却吹不散浓厚得宛如实质的滚滚沙尘。

    当然,韩匡嗣这么高贵的三高青年是不会吃到沙尘的。

    他此时正跑在队伍的最前列,身边的契丹将军萧鲁英紧紧地护卫着他。三高青年通常都是久居深宫,像这种身后率领着几千名骑兵在大平原上撒野的疯狂体验,实在是太难得了,少年韩匡嗣整个人都精神抖擞,小脸激动得通红。

    通红归通红,反正别人也看不见,难得放肆一次了。

    今天韩匡嗣没有穿文官的便服,而是换了一整套武将的装束。一骑毫无杂色的高头白马,全身火红的镶钉牛皮全盔甲,精钢打造的银白色全头盔,只在前面有个t字型的小缝。手持一杆唱戏用的全木头红缨枪,腰上挂着一把镶金丝边的宝剑。

    虽然花架子十足,可是毕竟契丹十大杰出青年的气质在那啊,看上去依然威风凛凛,英姿飒爽!

    要说韩匡嗣有那么笨吗?穿个盔甲也穿出个仿佛太阳一般耀眼的大红色出来?这不是一个过于明显的靶子吗?

    这你就不懂了吧,穿成这样,不是穿给敌人看的,而是给自己人看的。

    大家看清楚了,这才是vip,要是伤了死了,你们所有人都活不了!

    所以,在古代战场上,越是穿成这样花里胡哨的将领,反而越是安全。只要不是他自己作死使劲往前冲,敌人永远接近不了他,有无数的将士愿意舍身去为他挡箭挡枪。

    至于说挡不住了怎么办?兵败了怎么办?

    你是个逗逼吗?看看身后,那可是三千铁骑啊,敌人才一千步卒,有悬念吗?

    就算敌人也有骑兵,也不过百来骑而已,连塞牙缝都不够!

    知道牙缝有多大不。。。。。。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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