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女人发疯似得从腰间掏出匕首,刺向了那男子。
那男子一脚揣在女人心窝之上,声音嗡里嗡气,像是一头病狮,“骚娘们,你想死吗?念在往日旧情,今日饶你一命。不想跟老子去东瀛,你现在就滚!”
妇人衣衫凌乱,狼狈不堪的从聚英厅跑了出来。
脚踩在泥巴地上,摔了好几个趔趄,摔了满脸的泥,本来满脸的刀疤,如今沾满了泥巴,整个人显得更加丑陋。
门口的亲随贪婪的看了一眼女人的身子,却忌惮屋子里的老虎,咽了口吐沫,并没有上前。
女人将门口亲随的表情收入眼底,一脸的讽刺之色。
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朝着后山的方向走去,韩阳悄无声息的跟在身后。
雨幕低沉,两道人影默默的消失在灯火下。
女人瞥了一眼远远跟随在自己身后的韩阳,一脸的嘲讽之色。
两个门口的亲随瞟了一眼,其中一人道,“二狗个废物,也想占老大女人的便宜,真的是脑子被烧傻了。”
“今天看架势这娘们挺难受的,你说二狗会不会趁虚而入。”另外一人说道。
“不会的,老大的女人虽然又骚又贱,但是好面子,不是谁都能碰的。不过看刚才那架势,多半又要寻死。”
“二狗又会救他。”
“然后被老大一顿痛打。”
“癞蛤蟆就是癞蛤蟆,总是想吃天鹅肉!”
窗内,虎头看着逐渐离去的两个身影,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臭娘们,死了才好,老子如今有了新欢,管你死活干嘛?”
(本章完)
第104章 峡谷鏖战()
飞熊卫指挥使常茂,大明号称与蓝玉都继承了常遇春衣钵的两个男人。
蓝玉每逢战事,鲜有表现的机会。但是常茂却不然。
常茂虽然性格顽劣,但是却早已承袭了常遇春的爵位,替国北征数次,皆有不错的战绩。
如果不是这个家伙人缘不好,绝对不是指挥使这么个职位那么简单。
不过纵然是常茂仅仅身担指挥使一职,朱元璋也曾屡屡提及,此子乃是我大明军方未来执牛耳者最佳人选。
可见常茂能力之强,非一般人能及。
但就算是常茂这等被万千人看好的人物,也只是对虎头山进行了几次试探性攻击,便草草无果。
全身心投身到训练兵士,准备北征大业中。
虎头山的大当家武技或许一般,但是只要藏匿在虎头山之中,便如猛虎归山,飞鹰入草原让人只能仰视而长叹。
徐允恭初出牛犊,便敢进攻虎头山,不得不说此次他有些莽撞了。
对面的狼头和鹰头在悬崖两侧手持战旗,与官军作战的方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一声令下,箭矢便如同盛夏的暴雨瓢泼而至,仓促迎敌的卫所将士瞬间有百余人倒地。
但是魏虎并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在严苛的大明军伍之中,也不会混到了千户这个位置。
在他的号令下,大明军伍的骁勇坚毅展现的淋漓尽致。
虽然敌人出现的很突然,而且大家应对也非常仓促。
但是大家在经历了刚才的慌乱之后,总算是在喝令声中找到了主心骨。
刀盾手主动向前,举起手中的盾牌,有次序的衔接在一起,形成两面倾斜的盾墙。
中央高大的将士则高举盾牌,仿佛是一架老旧的火车,用铁皮包裹住了将士的安危。
箭雨虽然犀利,但是也无法射穿大明将士手中的铁盾。
箭头射在盾牌之上,发出尖锐的交击声。
虽然摄人心魄,但是人的性命,却不再会有危险。
但是对方的狼头也是聪明到了极致的人物,面对着举起盾牌,开始缓慢向出口方向前进的明军,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焦急。
而是挥舞令旗,接着号角声想起,一队队在木屋中修整的喽啰兵冲了出来。
这些喽啰兵与先前在战场上厮杀的喽啰兵并无二致。
都是身材高大,目中含着灼灼杀气的汉子。
虎头扬言要去东瀛割地为王并不是虚言,他手底下的喽啰兵有这个实力。
连大明他都不怕,怎么会怕东瀛那些未开化的野人?
此时此刻,虎头山的喽啰兵将他们的预谋发挥到了极致,一架架投石机被推了上来。
本来天降大雨,将士们的弓弦就拉不动,杀伤力就小,而且对方摆出了盾阵,再用弓箭手射击,就有些浪费了。
倒是这些投石机,却是战场威力极致的杀器。
所以战场再次发生了变化,喽啰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一击不成,便无可奈何。
反而在失利过后,迅速找到了新的办法。
一架架投石机投射出的石头,仿佛天空中的流星,顷刻间砸了下来。
而在魏虎指挥下形成了阵势的刀盾手,率先遭遇到了石头的攻击。
这支本来便算不上的明军,顷刻间遭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巨石砸在盾牌之上,刀盾手瞬间虎口开裂,支撑不住盾牌,而手中的盾牌一旦落地,接踵而至的石头便会砸碎他们的头颅和胸口,带走他们鲜活的生命。
翟百户在得了命令之后,知道此时军情刻不容缓,率领着尖兵发了疯的对着站在石头前防守的喽啰兵发起了进攻。
人只有在拥有一定实力的时候才敢跋扈。
翟百户之所以敢于在韩阳面前如此跋扈,那就是因为他本身在战场便是以一当十的好汉。
与此同时,魏虎下令,军中的长枪手千方百计,不计一切代价的捡起地上的盾牌,抵挡天空上的落石。
此时此刻,徐允恭明显没有在这种险境中清醒过来的意思。
跟在父亲身后观战是一回事儿,平日里在大营里与诸位叔伯议论战事是一回事儿。
真的到了战场上,看着满天的箭雨,数不尽的雷石的时候,人是忍不住发抖。
心口是忍不住打颤的,而这个时候,最为让自己得意的脑子也会变得空白。
别说是他,纵然是那三十个军中挑选出来训练火器的军士,也是死死的抱着火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因为他们都清楚,此时此刻,阴雨天气,只要他们打开油纸包,火药就会受潮,他们手里的火铳,连烧火棍都不如。
就在这条峡谷之中,纵然是徐允恭一方拥有上前的将士,也经不起对方数百人的伏击。
这样的地形之中,可不是人数的优势,便能起到决胜的作用的。
随着翟百户领着尖兵对着挡路的碎石方向发动进攻,虎头山的喽啰兵也发生了变化。
不知道何时,一支黑衣的竹枪兵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这些长矛手手里提着的竹枪,虽然未必比得上官军的铁枪,白蜡杆厉害,但是胜在下雨天,刀斧看在竹枪之上,未必能一下子砍断。
而对方却可以利用长度优势,瞬间捅翻对手。
这群长矛手虽然武器粗糙了一些,但是却也是人人着铁甲,普通的长矛刺在上面,只能发出铿锵之声,对于对方却并不会造成死亡的威胁。
随着狼头一声令下,这些长矛手平端着手里的竹矛,将枪身打在战友身上,有的则是在战友肩膀两侧端出来,形成一片密不透风的枪林。
魏虎看到眼前这一幕,脸色直接露出了畏惧之色,这哪里是山贼,便是陈年的老卒,也未必有对方这种默契,而对方借助地形,绝对会发挥出百分之百的战力。
虽然虎头山上,除了虎头之外,底下的狼头与鹰头互相不服气,甚至鹰头经常看不起狼头这西域番邦来的蛮子。而狼头也看不起这个喜欢玩弄女人,脑袋锃亮的一嘴狗粪的鹰头。
但是到了战场上,两个人确实相互信任,配合的亲密无间。
所以尽管虎头并没有亲临前线,但是喽啰兵却一个个非常悍勇,杀的官军很是狼狈。
鹰头和狼头都是非常骄傲的人,他们追随虎头,未必没有在这乱世中博取一番事业的心思。
但是事到如今,大明的国力日盛,北元被驱逐到草原上放羊,就连昔日雄心勃勃的虎头都怂了。
他们在坚持真的没有什么意义。
狼头和鹰头都是聪明人,也都知道在这里扛下去没有意义,不过未必就代表两个人甘心灰溜溜走。
这一战,二人都选择展现出自己的实力。
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告诉大明的统治者,我们虎头山并不是逃走的,而是我们生不逢时!
男儿当杀人,千秋功业,都在杀人中。
(本章完)
第105章 死战()
恐惧只是人在面临死亡时最早的反应。
但是当鲜血不断的流淌,不停的有人死去,而你却没有逃走的机会的时候。
人便会变得绝望。
绝望便会变得无比强大,人在绝望中绝对比凶兽更恐怖。
极度渴望的权利的魏虎也好,万分希望升迁的翟百户也罢,此时每个人都将浑身的力气全都使在了手中的柳叶刀上。
“煌煌大明!”
“死战!”
八百多大明的卫所将士同时高呼,在战场战死,轰轰烈烈的捐躯,总比逃了,让人耻笑来的痛快。
要知道,大家都是卫所的将士,人家都在前线厮杀,而自己只能沦为二线的辎重部队。
大家伙心里能不憋气吗?
察觉到明军陷入了此等绝境,依然有心死战,秃鹰感觉到了压力,怒喝一声道:“随本大王杀敌!”
翟百户身为六品百户,与魏千户却又有不同,他乃是方国珍旧部。
方国珍投诚后,身为中层将领的他,便投身了大明官军。
在他看来,都是华夏儿郎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本来就不该用什么区别。
但是他投军之后,却因为身材矮小,又是方国珍旧部,一直连前线都上不了,只能做个二线辎重部队的百户,心中怨气和倔强岂能甘居一个小小的百户。
这一次,被韩阳一个九品的大使嘲讽,心中更是恼火。
心中自然憋着气,想要一战扬名。
纵然是身陷死境,依然死战不退,只为证明我庆元也有好儿郎。
相似如同方国珍旧部翟百户的,还有很多,诸如陈友谅的旧部,张士诚的旧部,这些人都被打散,编入明军队伍之中。
虽然有心在朝廷的军伍中扬名立万,但是与边军的虎狼之师终有些区别,被人家嘲讽更是常有的事情。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这些二线部队的兵马没有战斗力,实际上朱元璋对他们训练和装备要求,比一线部队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太祖曾云,我大明束甲之士不下百万,绝不是泛泛之谈。
战事的僵持,出乎了虎头的预料,他本想安然的躺在聚义厅玩玩女人,听听小曲,便能听到胜利的消息。
却不料战事的越发激烈,穿戴整齐,赶出聚义厅,朝着峡谷望去,明军的反抗果然大出意料,而他麾下的两员大将的反应虽然有板有眼,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将压箱底儿的兄弟们上阵!”虎头冷哼一声道。
身边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道,手里拿着鹅毛大扇挡着天空中垂落的雨滴道:“大王,那些所谓的压箱底儿的兄弟,不过是东瀛来的破落户,无非就是手里的刀锋利些,能有甚用处。”
“东瀛倭人虽然贫穷,但是却悍不畏死,况且想跟着我坐享荣华富贵,不出点儿力气怎么成?”
说着,虎头抬起胳膊做出一个手势,在树荫底下,一群衣衫褴褛的刀客,纷纷将头顶之上的蓑笠摘下来,露出锃亮的脑门。
这些人脚步灵敏,顷刻间便冲出了秃鹰的队伍,集体朝着明军的军阵行动。
虽然这些人的装备差的很,手里只有一把唐刀,可真正的武力却不容小觑。
他们一出击,便仿佛要凿穿明军的军阵一般。
魏百户死战在前,顷刻间也被这诡异的唐刀刀术砍伤了数道伤口,魏千户见状,提起柳叶刀便要上前。
却被徐允恭一把拉住,“让他们进来,只要他们进来,上面的石头便没有了,我们在趁机吃掉他。”
魏千户闻言,眼睛一亮。
再见小公爷此时已经摒弃了适才的恐慌,手里紧紧提着一把大铁枪,大有皇明宿将的风采,狠狠的一点头。
口中连连厉喝,喊得都是明军的专用军事术语。
翟百户等人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让他们撤退,但是却不敢违背千户的意图。
至于那群东瀛刀客,还有斧头山山贼都一脸懵。
不过他们依然不愿意放弃到手的机会,拼了命的往前杀,就连秃鹰也跟着杀了进来。
己方的将士且战且退,最终在峡谷中形成了油条状,而中央则是密密麻麻的山贼。
徐允恭算计着敌军的速度,一挥手,卫所将士猛地向前厮杀,来了一个口袋阵。
雨夜杀敌,大家都很疲惫。
但是山贼靠得就是一股气,等到心中的气儿泄了,就算是算计再好,也比不上明军系统的训练。
这官兵的且战且退的狡猾战术,气的想要速战速决的秃鹰牙根痒痒却无可奈何。
那种胜利就在眼前,却偏偏拿他没有办法的感觉,简直让人抓狂。
对方不是不够强大而被击穿了,而是选择了消耗战术。
钝刀子杀人,那厮技术活。
明朝官军中,就算是个小旗,那都是久在军伍的杀才,在他们的喝喊下,那些冲进军阵的喽啰兵哪怕是长矛再长,也被一节节削断,然后人被柳叶刀砍掉脑袋。
徐允恭摒弃了恐惧之后,将在父亲那里学来的本事,一一印证,这份本事,纵然是驰骋沙场多年的常茂都没有。
他爹常遇春才不讲究那么多心思,你强,我比更强。
你拦我路,我便用马刀砍碎你。
所以常遇春那是大将之才。
而徐达靠得是统帅三军,一群辎重兵也能打出边军的阵势,所以他们元帅。
不过暂时脱离了险境的徐允恭并没有丝毫的掉以轻心,事实上山顶之上的秃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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