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有那么多老鼠?快叫保安来支援!快啊!阿旺,咬死它们!”王建林的私人管家大叫。
而在的卧室,则是则是另一番景象。冥蛋滚到他的双腿中间,瞬间变成了公鸡。
“金爪技能抓!”
王建林痛叫一声,双手捂住自己的雄蛋,在地上打滚,鲜血流了一地。
但是这仅仅是开始,一群老鼠跑进卧室,一窝蜂咬向王建林的身体将他的身体淹没住。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鼠群快速退去,王建林只剩下一堆血淋淋的白骨,跟庞海云同出一辙。
王建林到死都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公鸡要袭击他,还有老鼠。
一个白影子缓缓飘荡在卧室的天花板,这是王建林怨魂所化,见到公鸡时候,吓得直哆嗦,公鸡身上散发出来的东西让它恐惧,尽管它对公鸡充满了仇恨。
这一幕在杀死庞海云的时候,我已经见过了,我没有立刻离开这里就是想从它身上知道一些我想要知道事情。
第二十九章:公鸡VS牧羊犬()
“王建林,我是陈淡,那个被你雇人撞死的人,想起来了么?”我冷冷的说。
“啊。你,你怎么变成公鸡了?”王建林当然记得,只是没想到对方居然变成了公鸡来找他寻仇。
“这个你不用管,告诉我,我的女朋友在哪!不然让你在这个世间彻底消失!”
“我也不知道啊,我也在派人到处找她。”王建林内心极大的恐惧。
“没有了么?”
“还,还有,我派去的人告诉我,她是在东街的一座古宅突然失踪,之后派人怎么都找不到,我知道的只有这些了。求您放过我吧。”
“古宅的位置!”
“我也不知道啊,他们这么跟我说的,具体位置我也不清楚。”
我正想继续询问,一只体型巨大的牧羊犬冲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人,喊:“咬死它!”
牧羊犬扑向公鸡,我直接转身跳出窗外,落到别墅后花园的草坪。
“你竟敢伤了主人,我要杀了你!”牧羊犬居然跟着弹跳下来。
我没想到牧羊犬会如此威猛,从两层楼高的地方竟然没事。
“你主人不是什么好人,我是替民除害!”我施展滑翔技能,飞奔而去。面对牧羊犬,我只有逃跑的份,周围的鼠群已经散去,早知道这样就不让它们离开那么快了。
“胡说八道!你逃不掉的!”牧羊犬的奔跑速度迅猛无比,我后背生风。
“我说大哥,你是助纣为虐啊。”我非常吃惊,“凌波微步!”
身影一晃,刚好避过牧羊犬的爪子,但是很快,牧羊犬的另一拨攻击又来了。
“凌波微步,我闪!闪!”
我东窜西窜,避开牧羊犬的爪子只是一刹间,非常的玄乎。
“有种你别躲!”
“你当老子傻啊!站站的等死不成?”我讽刺道。
凌波微步果然是逃命的必备武器,如果光靠飞翔技能,肯定躲避不开牧羊犬的追捕,现在早就惨死在它的狗爪之下了。
相持之下,牧羊犬追着公鸡已经跑出了别墅区,跑到了后花园。而在别墅区内,已经乱套了。前来支援保安,被一群野猫攻击了!
“该死!这些野猫是不是发疯了!”
“草!”
数百只野猫拼命的扑向保安,抓得保安们满脸是伤,身上的衣服被抓得破破烂烂。
谁都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16栋被鼠群攻击,保安被猫群攻击,好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
老鼠和猫合作?
不管什么原因也好,总之别墅区里全乱套了。
很多业主搞不清楚状况,看到看到一群野猫攻击保安,吓得缩回房子里,紧闭窗户,已经有人报警了。
猫袭击人,这件事传出去非同小可!而且还是一群野猫。如果是在一般的小区,那道没什么,可是这里是宁南最豪华的小区啊!
这里住的人身份都非常显赫!
猫鼠事件过后,物业总经理直接被炒了,连带一帮保安全都给换了!同时一场残酷的杀猫、灭鼠行动同时展开,导致方圆数十公里内的野猫全部被捕杀干净,老鼠没有灭绝,但是死伤无数!
我施展浑身解数都无法摆脱牧羊犬。牧羊犬对主人的忠诚大大超乎我的预料。
“我说看门狗,你到底有完没完?你的主人被老鼠咬死了,你盯着我不放做什么?”我被追得没脾气了。
“抓不住你,我没法向主人交代!”
“死脑筋!他又听不懂你的话,交代给毛啊!”我破口大骂。
“随你怎么说,总之一定要抓不到你。”
一只鸡一狗,一前一后,不知道跑了多远,翻过多少个山坡。
牧羊犬追累了,公鸡也跑累了。
“我说木瓜脑子,你别那么一根筋好不好,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你放过我一码,回头我找好吃的给你?”我开始诱惑道。
牧羊犬的耐力太强了,攻击力又强悍,要是它能成为我的手下,那该多好?
“少来这一套!别浪费口舌了,我非抓住你不可!”说着牧羊犬又开始追了。
我叫苦连天,硬着头皮往前跑。从天黑一直追到天亮,还是不肯停。
终于我被追到一个废弃的水泥厂的角落里,无处可逃了。
“看来只能硬拼了!”面对强敌,我当然是能跑就跑,但是无法避免一战的时候,我不会退缩。
“小公鸡,你还敢跟我叫板?”牧羊犬看见公鸡摆开架势似乎是要放手一搏的样子。
“怎么不行么?难道静静地站着被你咬死啊。”我理直气壮道。
牧羊犬冷笑道:“你这只公鸡倒是挺有骨气的,放心我不会要死你,抓你回去,至于主人怎么处置你,我可不管。”
“那会更惨。”
“小子,要不是你伤了主人,我们可能会成为好朋友,不过现在,只能怪你命不好了。”
牧羊犬不跟公鸡啰嗦那么多了,庞大的身躯扑向公鸡。
“金爪技能抓!”
我鸡爪横飞,牧羊犬似乎早有防备,急忙闪避,但是没想公鸡的爪子会如此之快,已经抓到眼前了。
提爪,直接拍向公鸡!我想避开已经来不及了!
“拼了!”
公鸡爆发出最强的攻击,这是两败俱伤的做法,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不会选择如此。
“一条狗命,怎么能跟我的命相提并论?”
我也是心急了,应敌经验还是有欠缺,如果此刻我施展出冥蛋的防御技能便可躲过,但是这样一来的话,对牧羊犬也造成不了任何伤害。
两强相撞!
牧羊犬的狗爪直接拍中公鸡的身子,而公鸡的利爪割中牧羊犬的面部!
公鸡直接被拍出一米开外,直接滚落到斜坡下,而牧羊犬的面部从额头到嘴巴被划开了三道深深的血口,鲜血直流,痛得它嗷嗷直叫。
“该死的公鸡!老子要吃了你!”牧羊犬咆哮。回过神来在去寻觅公鸡的身影时,公鸡早已不知去向。
“该死!”
牧羊犬忍着剧痛再周围寻找了一遍,没有发现公鸡的身影,便不甘的转身离开。
我被牧羊犬拍成重伤,口吐鲜血,强忍着奔跑将近两公里,见牧羊犬没有跟来,这才躲在路边的草丛里休息。
这是一条高速公路,具体通向哪里我也不清楚,眼下最重要是疗伤。
牧羊犬的力量太恐怖了,只是一巴掌便把我拍成重伤,要不是我强大的体质,恐怕早已死翘翘了。
胸口气血沸腾,疼痛无比,重伤之下,又全力奔跑无疑加重了我体内的伤势。
这是我变成鸡以来受到最重的伤了。
“乖乖的,险些丢了小命,下次绝对不会再犯危!”我暗暗道。
缓过气来之后,我再也坚持不住了,一头倒在草丛里晕过去了。
我晕过去没多久,一辆皮卡正好停在它附近,一名五十岁出头的光头佬从车子里跳下来,显然是尿急,找地方方便。
光头佬站在路边的草丛,方便完之后,点上一根烟休息一会。发现不远的草丛里有动静,好像有什么动物在挣扎,心想不会遇到野味吧?
俗话说脖子大耳朵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光头便是厨师一个。
看到草丛里有动静,便从车头里找出一条木棍,轻手轻脚地走过去。
这里矿山野岭的,没准有什么蛇啊、野鸡啊之类的好东西遇上,抓回去搞上一顿,绝对美味。
一步一步的靠近,草丛里动了几下又不动,靠近的时候透过草从隐隐约约的看到里面好像是只野鸡!
光头佬眼睛一亮,野鸡的美味远非家鸡可比,今天算是撞上大运了。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刚逃离牧羊犬的狗爪,又被厨师给盯上了。
第三十章:白切鸡还是烤鸡()
光头佬提着棍子,瞄准了野鸡的位置,准备一棍子打死了,可是脑子一想,从这里回到市区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再转到家里最少还要一个小时,要是打死了,味道就变了。【 】
我小命那个悬啊,要是光头佬不是嘴巴刁点,换做一般人,早就一棍子下去,把野鸡给结果了,省得跑了。
光头佬把木棍丢到一边,赶紧脱掉身上的衣服,布开一个大口,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生怕惊动了野鸡。
“果真是野鸡!”
光头佬那肥胖的身体扑向公鸡,利索的将衣服盖住野鸡,后直起身子,哈哈大笑:“闺女,今天你有口福啦。”
光头佬抓住野鸡的两只翅膀,掂量了一下,不下3斤,还是第一次抓到那么肥的野鸡。
“野鸡怎么一点力气都没有,难道刚才把它给憋住了?”光头佬见野鸡居然一点反抗都没有,死道是没死,可是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像距离死也不远了。
他怎么会知道,此刻的我命悬一线,正处于昏迷中,刚才在昏迷中条件反射弹跳了几下,没想刚巧给光头佬给瞧见了。
“先带回去看看。”
那么大只野鸡,光头佬可舍不得丢了。把它丢关进车厢的铁笼里,一路开回宁南市。
迷迷糊糊中我醒过来两次,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在被关在笼子里然后继续昏迷,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依旧关在铁笼里,不同的在一个漆黑的房间里,类似于小柴房之类的小房间。一条狭小门缝能看到外面一丝光亮。
此刻的我捡回一条命算是万幸了,身上的内伤还没有好,不过在昏迷的时候,身体的修复功能自动修复,让我感觉到比之前好了许多,身体在不移动的情况下不在剧烈疼痛了。
“这次恐怕在劫难逃了,落在人类的手中,肯定要被宰了。”我苦笑。
要是我在全盛时期,趁着人类不注意,兴许能逃掉,现在自己有重伤,浑身使不上劲,一只小花猫都能轻易地把我咬死。
“难道这就是命?草,管他命不命的,能活一天是一天,说不定明天对方看中老子,被收成宠物了呢?”我的乐观心态极度的好。
肚子咕噜的叫,才想起来一天没有吃东西了。环视柴房,堆满了杂物,看能不能在里面找点吃的,比如小强之类的小虫。
上天对我算是照顾,有几只小强跑出来,被我逮着正着。
“蚊子在小也是肉啊,能补充一点是一点。”我苦笑。
我惊讶的发现,补充一点点的妖气量,我的伤就好一点点。
“这么说来只要我能补充足够的妖气量,伤势自然就好了。”我心中一喜,终于看到了希望。
可是怎么样才能抓到妖物啊?想到这个我又开始悲催了。多想也没法子,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放宽了心态,我守株待兔,等着半夜里爬出来的小强。
从沉睡中醒过来,我发现他的伤势竟然又好了一点,可以正常走动了,但是不能使大力。
如此重的伤,一个晚上的时间居然恢复那么多,非一般公鸡可比。正常走动,这给我多了几分活命的机会。
听到开门的声音,我透过门缝只见一名光头佬,提着从菜市场买来的青菜,叼着着一根香烟,哼着小曲,心情非常好。
我心中一紧,看面相不是好人啊,提那么多菜,看来是准备把我当成下酒菜啊。
“完了完了,这次死定了。”
现在自己的反抗能力跟平常的公鸡没什么区别,对付不了光头佬啊。
我心里头急得团团转,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闺女啊,你准备到了?我刚买菜回来,今天给你加菜,告诉你啊,昨天你老爸抓了只野鸡,味道保证你喜欢。”光头佬笑呵呵便接电话便把菜放到厨房里。
“野鸡?我从来没见过呢,你先别杀啊,等到了再杀哦。”一个孩子气的女生。
“没问题。”挂断电话,光头佬推开杂物房,看到公鸡活生生的站在笼子里盯着他看。
“挺精神的嘛,味道肯定不错。”光头佬一脸笑容,思考着是作白斩鸡好呢还是烤着更好吃?
我一脸悲催,老天啊,你不能这么玩我啊,我还没牛逼闪闪呢,怎么能英年早逝了呢?
光头佬满意地离开,然后在厨房里准备烹饪食材,今天正好是周末,女儿从学校回来吃饭。她女儿在艺大读大三,平时都是住在学校里,周末的时候才回来。
今天正好给她补补身子。
光头佬哼着小曲,自娱自乐,别看他胖嘟嘟的,但是做起来活来非常的麻利。怎么说也是一家四星级饭店的掌厨呢。
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食材准备好,现在就等着女儿回来,看一眼野鸡长什么模样就可以杀了,下锅了。
闲来时候,光头佬又看了看公鸡,长的真漂亮啊,吃起来的味道肯定更好,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心急如焚,每次见光头佬进来都心惊胆战的,生怕进来的时候提的是把菜刀。
这种心惊胆战的滋味,我恐怕这辈子都会忘记了。以前在家里帮母亲杀鸡的时候,还特兴奋,割喉放血。现在轮到自己,才知道那是多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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