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少,攻击者多,各种污言秽语简直不能看,宋锦一条一条的翻下来,发现一个ID名非常奇葩的,名叫小锦婆婆的,现在的网民都太搞笑了。
她留言:我和宋锦有过不算短暂的接触,我可以打包票,她是个很优秀的女孩,绝对不是你们口中的那样,不要人云亦云,要相信自己的心。
她的点赞量也不低,宋锦点进去她的主页,发现她的身份应该是个贵妇,她想了想,和她有过短暂接触?
她大概已经猜到是谁了。
她重新注册了一个微博,没有认证,名字叫锦绣人生。
她在那条评论下留言谢谢,然后私信园林。
“谢谢。”
这些人是真心信任她的,不该让她们失望。
也许是私信的人太多,园林并没有回她,宋锦也不在意,继续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意兴阑珊,关闭页面给孔圣香发短信。
孔圣香许是正在忙,并没有立即回她,宋锦也不着急,找了部电影看,这是一部国外史诗级电影,特效大片,看完还有些意犹未尽,外国的电影总是掺杂着强烈的个人英雄主义,但却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
退出视频,她这才看到孔圣香半个小时前发来的信息。
“为了你的事忙的焦头烂额的,你个没良心的丫头。”
宋锦笑了笑,给她发了个咖啡的图片,并附了个辛苦了。
孔圣香她们正在做最后的准备,明天将会发起反攻,那些魑魅魍魉都等着受死吧,为此洛秀还派了一个人跟着,专门协调媒体网络方面。
不知不觉,夜幕降临。
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雨珠打在玻璃上,静静滑落。
门外,女仆恭敬道:“小姐,晚饭准备好了。”
宋锦窝在被子里不想动,更不想吃饭。
洛秀还没回来,宋锦心头有着淡淡失落。
真的生她的气了吗?
——
沉香觉得主子下午情绪不对劲,以至帮内人人谨慎,生怕哪一点做错惹了这尊大佛。
还是有人触了霉头,想起当时的情况,沉香简直不敢回想。
主子发起狠来,那是很吓人的,也算那人倒霉。
回来的路上,路过一家蛋糕店,洛秀淡淡道:“停车。”
沉香在他头顶撑起伞,洛秀摆了摆手,便冒着雨走进了蛋糕店。
这是一家装修精致童趣的蛋糕店,橱窗里摆着精致逼真的蛋糕模型,还有一个小型的旋转木马,随着玻璃门的推开,木马旋转起来,同时发出空灵的音乐声。
蛋糕店不大,但很干净,井然有序,店里有两个工作人员正在无聊的玩手机,除此之外没有客人。
听到音乐声,两人精神一震,往门口看去。
“欢迎光临。”
在看到走进来的男人时,两人齐齐倒抽了一口凉气。
绝世美男啊。
他脸色淡淡的,白色的西装上氤氲着水渍,修长优雅,淡漠朦胧,犹似从雨雾中走来的天神。
他指了指橱窗里摆在显眼位置的蛋糕模型,“我要现做的。”
没人回应,他皱眉望去,两个女孩脸颊晕红,一副醉生梦死的模样,被那冷冷的眼神一瞪,两人立即回神,争先恐后的往洛秀身边挤。
“这位先生,我们这款蛋糕需要提前预定,请问您是送给……。”
洛秀打断她的话:“十分钟,我可以加钱。”
艾玛离得近看更是帅的爆表,在这女孩花痴的时候,另一个女孩立刻接口:“不好意思先生,这款蛋糕做工复杂,十分钟恐怕无法完成。”
男人皱了皱眉,瞬间让两人心疼的呦。
一女孩灵机一动,立刻道:“蛋糕师就住附近,我立刻打电话让他过来,有帮手最迟二十分钟,先生您愿意等吗?”
洛秀想了想,点了点头。
——
两个女孩挤眉弄眼,看着那坐在沙发上翻着报纸的男人,一举一动都那么的优雅迷人,“我怎么觉得他长的有点眼熟呢。”女孩A说道。
“得了吧,你看哪个男人长的不眼熟,一见男神误终生,这才知道我以前迷得那些男神全都是浮云啊浮云。”女孩B双手捧心做感叹状。
“是真的啊。”女孩A认真的盯着对方的脸,“我绝对在哪里见过,究竟是哪儿呢?不可能是娱乐圈的,否则就这张脸绝不会默默无闻。”
二十分钟后,蛋糕包装完美的递到洛秀手中,洛秀掏出钱包,抽出一叠人民币放在柜台上,提着蛋糕就走了。
两个女孩在后边大喊:“先生您给多了。”
女孩B追出去,只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在漆黑的雨雾中渐行渐远。
“这男人绝对有钱,你看他刚才的钱包了没,里边全都是金卡,还有刚才那轿车,宾利啊……。”女孩B走进来说道。
女孩A忽然蹲下来在一堆杂志中翻着,举着一本杂志大叫:“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他。”
女孩B接过来一看,杂志封面上印着一个男人的侧颜,使用的蒙太奇手法,人物的脸有些模糊,两人却一眼都认得出来,正是刚才那个男人。
那种独一无二的风华绝对无人可以复制。
“天哪,我竟然和亚洲首富说话了,他本人比电视上还要帅啊啊啊啊,不行了我要发微博,别人一定会羡慕死我的……。”
——
车里,洛秀看着放在旁边的蛋糕,唇角微勾。
上午是他不对在先,语气有些重,他回去准备好好认错,女孩子都喜欢蛋糕,她吃了就不会生气了吧。
车子在别墅外停下,洛秀脱下外套包在蛋糕上,在沉香撑伞走过来的时候,已经先他一步走入雨中。
沉香看着洛秀在雨幕中的背影,有些莫名其妙。
明明有伞,主子为什么还要淋雨?
他不明白一个恋爱中的男人的小心机。
洛秀走近大厅,没有人。
黎叔走过来,担忧的道:“您怎么淋雨回来了啊。”扭头不赞同的看向沉香。
沉香委屈的摸了摸鼻子。
洛秀皱眉问道:“小锦呢?”
黎叔叹了口气:“小姐一下午都呆在房间里,连晚饭都没下来,女人生气啊,是要多哄哄的。”话落看了眼洛秀,先生年轻气盛,又没有恋爱经验,难免吃亏,他正想支几招,洛秀已经越过他朝楼上走去。
宋锦耳尖的听到汽车的声音,知道大概是洛秀回来了。
她往被子里拱了拱,蒙着头。
门被敲响了,洛秀的声音在门外想起:“小锦,睡了吗?”
声音温温柔柔的,宋锦闷声道:“睡着了。”
下一刻,洛秀推门走了进来。
看到宋锦把自己包成一个粽子,只露出一头长发,不由得有些好笑,伸手去掀她被子。
宋锦就跟早有预料似得,身子往旁边一滚,避过洛秀的魔爪。
洛秀无奈,“小锦,还在生我的气吗?我承认上午是我态度不好,看在我认错态度良好的份儿上,就大发慈悲饶了我吧。”语气可怜兮兮的。
宋锦在被子里抿了抿唇,露出一颗小脑袋,看着他,这才发现他头发身上都是湿的,立刻跳了起来:“你淋雨回来的?”
洛秀叹了口气:“忘了带伞。”拨了下短发,水珠迸溅,滴到宋锦脸上,凉丝丝的。
她从被子里钻出来,伸过去拉他的手,好凉。
“快去洗个热水澡,要不然会感冒。”宋锦催他。
洛秀站在原地没动,“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宋锦瞪了他一眼:“我什么时候生你的气了,明明是你生我的气好不好?”
洛秀笑了笑,低头亲了她一下,把蛋糕放桌子上,“等我。”
他离开后,宋锦看着那包装精致的盒子,瞥了眼卫生间方向,悄悄的打开。
只见那是一个很是精致的蛋糕,粉色的公主风,在最上边有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女孩子,一脚独立,舞姿翩然,很是精致唯美。
她都不舍得下手。
她伸手沾了一点奶油抿嘴里,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她很不喜欢吃甜食,但是洛秀买的,这种感觉又不同了,只觉得那奶油甜腻腻的,让她一颗心都冒着泡泡。
吃了一口,又吃了一口,乐不思蜀。
洛秀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偷吃的跟个小花猫似的宋锦,可爱的不行。
------题外话------
最近很甜,甜腻甜腻的,哈哈
306 风雨无阻赶到你身边()
看到洛秀走过来,宋锦赶紧把手背身后,一副偷吃被抓的羞窘模样。
洛秀笑道:“你躲什么?我本来就是买给你的。”
宋锦鼻头上沾染了一点奶油,她抬眸望来,那双清澈的眼睛在灯光下晃着水波儿,看的洛秀心都软了。
他抬手去刮她鼻子,宋锦一仰头,洛秀手落了个空。
“你干嘛?”
洛秀指了指她鼻子,好笑道:“你自己照照镜子,偷吃都露把柄了。”
宋锦眼珠往下望,余光里瞥到鼻尖上一点白,她伸出舌尖给舔了。
洛秀:……这技能好炫。
他自己都做不到。
看洛秀吓住的样子,宋锦后知后觉,好傻啊,她脸“唰”的就红了。
宋锦嗷呜一声,又重新卷进被子里,没脸见人了。
洛秀去掀她被子,“你吃了我的蛋糕,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宋锦背对着他:“什么?”
“早上我走之前你怎么说的?送我的礼物呢?”
宋锦一拍大脑:“哎呀,看我这脑子,竟然给忘了。”
洛秀郁闷。
宋锦嘿嘿一笑,爬过去拉他的手:“明天行不行?”
宋锦不用说洛秀也知道她要送什么,嘴上也不戳穿,伸手点了点她鼻头:“我等着,你要再敢放我鸽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宋锦像小狗一样去咬他指头,两人笑着闹成一团,远远的都能听见。
黎叔听着楼上传来的动静,笑着摇摇头。
真是两个孩子。
一个二十、一个十六,可不都是孩子,两人加一起乘以二还抵不上他呢,谈恋爱也是小孩子瞎胡闹,哈哈,不过胡闹着孩子都有了,嗯,不错。
宋锦给洛秀按摩完腰部,身上已出了一身热汗,她手指头都僵麻了,人更是不想动弹分毫,她趴在洛秀肚子上,那肚皮硬的咯的她脸疼,她蹭了蹭,就听头顶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
宋锦抿唇一乐,抬眸看他,就看到洛秀黑沉的一张脸。
在洛秀魔爪伸过来之前,先一步跳下了床,飞一般跑了。
洗完澡,宋锦躺在大床上,翻来覆去。
睡意全无。
窗外月光盈然,洒落在地毯上,莹莹如玉般流转。
再叹了第一百余声后,宋锦认命的爬起来,踢着拖鞋走出去。
整栋别墅静悄悄的,走廊里点着一盏昏黄的壁灯,看起来很是渗人。
宋锦走到洛秀门前,挠了挠脑袋,推开门,敏捷的钻了进去。
在花园里遛弯回来的黎叔正好看到这一幕,笑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
遂即耷拉着脸皮,小年轻可别擦枪走火了,对孩子可不好。
洛秀也没睡着,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假装闭上眼睛,呼吸放缓。
宋锦走进来,就看到大床上已经睡着的洛秀,她松了口气,绕到床的另一边,掀开被子钻进去,“骨碌”一下翻到他怀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满足的闭上了双眼。
不知道为什么,从古代回来之后,她一个人睡不着,后来她发现只有在洛秀怀中,才能睡的安稳,这是什么毛病?
不过她并不打算改。
听到怀中传来清浅的呼吸声,洛秀缓缓睁开双眼,借着清冷的月光,入目的便是一张恬静的睡容,他笑了笑,揽紧了她,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两人紧贴着,彼此取暖依靠。
——
雨越下越大。
虹仝最纸醉金迷的一条幽巷,此刻已成为人间炼狱。
两方人马火拼,而一方明显压着另一方打,用屁滚尿流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大雨无情的冲刷而下,将满地的血水引流至浅洼。
很快,最后苦苦挣扎的几个人被活捉。
一辆黑色的轿车开道,车灯大亮,几人跪在地上,被人拿枪指着脑袋,车灯刺得人眼疼,下意识抬眸看去。
一只黑色马丁靴踩在水洼里,溅起淅淅沥沥的雨水。
黑色的裤腿扎进去,鞋带繁复,将那腿勾勒的逆天的修长,几人心头不可遏止的一凛。
他踩着雨水一步一步走来,每一步都像踩在众人的心上。
盛喜撑着伞走在少年身边,他个子不抵他高,所以举得有些吃力,以至于少年肩头的皮衣上溅落下雨水,少年也不在意,几步走到几人面前。
“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金成雄在哪儿?”少年声音阴寒入骨,犹如来自地狱。
几人齐齐瑟缩了一下,没人开口。
少年薄唇微勾,几分残冷嗜血。
“把虎头牵过来。”
很快黑衣人牵了一头堪比成年雄狼的野狗走了过来,黑的发亮的毛发,一双凶狠冷戾的眼睛,有几分暴躁的刨着地,看着就令人胆颤心惊。
少年指了一个人,“虎头饿了,就他吧。”
在男人惊恐的视线中,虎头张口,露出一口尖利的獠牙,猛然蹿起,朝男子扑去。
下一刻,血肉飞溅,内脏乱飞,雨水冲刷而下,洗涤着这幽暗角落里的丑陋和肮脏。
眼睁睁看着同伴被凶狗撕了个粉碎,那温热的血还溅在脸上,已经有人直接吓晕了过去。
少年面无表情的看着,无情的令人发指。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忽然飞身而起,手中亮光闪现,径直朝少年的脑袋飞击去,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盛喜现在去拔枪显然已经来不及。
“少爷……。”
少年漆黑的瞳孔倒映着对方凶狠的面容以及闪亮的刀光,他站在原地没动,嘴角诡异的勾起。
“去死吧……。”刀疤男大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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