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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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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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锦扶她在椅子上坐下,老妇不敢坐,非得宋锦先坐了她才能坐,宋锦不知道这老妇抽的哪门子风,不想她在瞎折腾就顺势坐了下来。

    老妇眼角一直偷偷打量着她,那个眼神,怎么说呢,令宋锦内心很震荡。

    那是一种完全仰望的姿态,崇拜,信任,仰慕,仿佛宋锦就是她的天,她的所有,她全部的信仰和力量的来源。

    很奇怪,她并不排斥这样的眼神,体内仿佛有一股暖流划过,令她身上充满了力量,绵绵密密,无穷无尽。

    宋锦疑惑的问道:“您口中的神女,是什么意思?仙女吗?”要是把她当成仙女了宋锦倒是能理解,不过这样看来这老妇脑子当真不太正常。

    “不不,”老妇急忙摆手:“仙女怎能跟我们神女相提并论,她是伟大的氏族祖神,是我们蒙族一裔的腾格里(神)掌管天地鬼神,是我们的庇佑,是世间最伟大的神灵,她拥有神秘强大的力量,集世间所有美好于一身,是我们蒙族一裔世代供奉敬仰的祖神啊……。”

    宋锦眉头越蹙越紧,怎么越来越神叨叨了,她忽然想起黄悦的外婆,对她说的那几句神叨叨的话,和这老妇所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中间有什么共通点?

    看来她身上确实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牵扯到神灵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她虽从心底里排斥,可这种云里雾里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她有必要弄清楚。

    “蒙族吗?不太了解?”宋锦开始循循善诱。

    老妇对宋锦真的是有求必应,从蒙族的历史说道现在,一个成长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从盛金时代说到现在,这个几经变迁起落的民族,这个民族最原始古老的宗教——萨满。

    萨满历来和巫蛊邪教挂钩,在民间多以宗教迷信的形式活动,子不语怪力乱神也,为正统人士所不齿,在古代时宋锦也有听说过这个宗教,当时佛教盛行,对萨满教极力打压,后来萨满教转入民间,成为了一大风俗,很多大户人家搞些陷害人的幺蛾子就找这些在民间很有威望的萨满教巫师,从未失手过,只要被巫师不幸言中的人,这辈子翻身无望,毕竟那个年代的人都是十分迷信的,而巫师正是捏住了百姓的这个弱点将萨满文化加以推行放大,在民间极有名头。

    老妇口中萨满的发展和宋锦了解的差不多,千百年过去,历史变迁,一代新人换旧人,在现代科技化的今天,推崇科学社会的新时代,除了一些被现代信息规避的偏远村落还保留这种传统的宗教信仰之外,基本已经很少见到了,现代人提起也是多冠以迷信、封建等等含有贬义的字眼。

    萨满一词来自与通古斯语,萨满根植于古代部落文化,作为一种民俗现象曾经广泛分布在世界各个大洲,海地的巫毒术,印尼的扶乩,印第安的图腾崇拜,凯尔特的德鲁伊,鄂伦春的跳神以及佩鲁的迷幻植物使用等等,但最早的发源却要追溯到最早的蒙族部落,但不论分布到世界的哪个角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相信灵体世界的存在。

    这些灵体以动物的形式出现,对人类世界产生直接影响,而萨满的任务就是通过歌舞、击鼓等方法进入另一种意识状态与灵体沟通以达到占卜休咎,治病禳灾、以及解决其他人力所不能解决的矛盾,萨满是一个部落的最高首领,也是宗教的实际掌权者,拥有无尚的崇高地位,而在萨满所供奉的诸神中,唯有一个神是最古老最崇高的,便是被称为腾格里的氏族祖神,有传是男神,不过是男权社会的歪曲罢了,追溯到母系社会就知道,腾格里其实是女神。

    天堂在上,诸神居之;地为之中,人类居之;地狱在下,恶魔巨之。

    萨满上通天神,下惩恶魔,占卜吉凶,断言祸福。

    而在老妇的眼中,宋锦就是她们族群世世代代供奉的神女,不过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为何就那么肯定?宋锦不了解她的背景和宗教信仰,但理解她的心情。

    当一个人内心虔诚时,无需太多语言,仅是一个眼神,便能辨别,更何况在她眼中天神般一生供奉的神女,许是信仰的力量,冥冥中指给了她明路。

    就在宋锦在这儿琢磨自己的身份时,胡静怡不知道在门口站了有多久,目光静静的落在宋锦身上,那目光太没有攻击性,连一向敏感的宋锦都过了很久才发现。

    “胡警官,您怎么来了。”宋锦笑着站起来,笑容温婉,气质柔和,站在那里有种飘渺的仙气,让她即使站在阳光下也给人一种极不真实的错觉。

    “有事找你,跟我来一趟吧。”掩下眼底的思虑,胡静怡转身离开。

    宋锦对老妇安抚的笑了笑,便跟着走了出去。

    等她的人赶到,恐怖分子竟然跑了个一干二净,现场没有留下蛛丝马迹,一队装备齐全的大活人竟然就在团团包围下消失了,山下各个出口都没有动静,头顶也被卫星监控,确定这些人根本没出山,但她的人随后将整座山都翻遍了,就是没有找到人,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她不仅对宋锦之前的措辞起了怀疑,她说把那些人都迷倒了,唯一一个不确定因素就是首领列娃,可是她能相信这百分之一的例外吗?另外就算她相信宋锦,可是这些人莫名其妙的消失,她一定要追究到底。

    这是在华夏境内,一群恐怖分子竟然凭空消失,传出去将会引起多大动乱可想而知,不仅要封锁消息,即使掘地三尺把整座山翻遍也要把人找出来,她就不相信了,几十个大活人还能凭空不见了。

    “不见了吗?”宋锦蹙眉,垂落的睫毛下划过一缕透明的笑意,极快、极淡。

    她装作不经意的问道:“那座山那么大,会不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暗道呢?而且我一开始就有个怀疑,他们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么个山作为藏匿地点,你说,他们会不会一早就做了逃匿的准备……?”

    说者不知是有心还是无心,但听者却是上了心,她眉头紧蹙,忽而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有想到。”深深看了宋锦一眼,转身大步而去。

    宋锦站在原地没动,看着胡静怡离开的背影,勾唇轻笑。

    凉薄而残酷,却也美的惊人。

201 好走不送() 
没有人知道这座山里埋葬着一个一千三百多年前的王公贵族,墓陵修的极其隐秘盛大,几十年前国家内忧外患之时,一个很有名的盗墓团伙探得这里的墓穴,瞒过所有人将陪葬品搬空,大量价值连城的文物被转移到国外,公然在拍卖场出现,被一些大佬收藏家纷纷收入囊中,这个盗墓团伙发了横财。

    当时国际上凭空流入一批价值连城的文物引起了国内文物保护界的关注,追根溯源,也怪这些盗墓贼手段太高超,竟然找不到源头,多年过去,这也成为文物界的一大谜题,而打死他们也想不到,出处竟然在这座山里。

    当年盗墓贼为了转移文物,花了三年的时间挖了一条从陵墓通往边境的密道,这是个大工程,不得不说这些盗墓贼真能忍,有这份能耐干什么大事不愁成功,偏偏要做个人人唾弃的盗墓贼。

    几十年过去,密道依然存在,从这座山通往边境,宋锦看向窗外的夕阳。

    已经整整一天一夜了,列娃等人早已出了国界。

    这个密道还是洛秀的人知道的,否则来之前她也不会这么大把握,但宋锦刚才有一点没说错,列娃之所以选择隐匿在这座山里,是否之前就知道这座山有密道?

    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后路?

    宋锦想起第一次见到列娃他的那双眼神,直觉告诉她一定是这种可能,这样看来,那个想把列娃推出来当马前卒的,反倒被列娃釜底抽薪了一把。

    这种人,是不会乖乖被人利用的,他一定留有后手……

    不管列娃如何胸有成算,他没有反对,那就是承了自己的情,虽然这种人很危险,但危险往往意味着机遇,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唯今只有选择迎头而上,所以,她和列娃如今算是绑在一条战船上的战友,他活命,她才有更多机会。

    胡静怡即使去,也是扑个空,怀疑自己?可笑,当初可是她们主动找上的她,一个娱乐圈新人怎么可能会和一个大名鼎鼎亡命天涯的恐怖分子勾结在一起,没有直接证据而且也根本没有人会相信。

    毕竟这是个法制社会,什么都要凭证据说话,否则就是诽谤。

    宋锦挑了挑眉,让胡静怡派来监视自己的警察送自己回酒店。

    镇上的酒店条件能有多好,一个小标间,装修陈旧,但看着还算干净,宋锦也不是个挑剔的人,凑合着住一晚还行。

    门口守着一个便衣警察,名曰保护,实则监视,宋锦冷笑着关上了房间门,看来胡静怡还是不相信自己。

    随她去,只要大家相信就行了。

    宾馆一楼是一家小餐馆,晚上去一楼点了一碗拉面,面劲道,汤上滴了红油,洒了一层香菜葱花,闻着就香,令人食欲大振。

    宋锦刚拿起筷子准备尝一口,邻桌一对小情侣忽然尖叫一声就冲了过来:“你是宋锦吗?真的是你吗?”

    宋锦捏着筷子准备捞面条的手顿了顿,眨了眨眼睛,她忘了自己现在已经是明星的身份了,再不能随意的在公众场合露面。

    放下筷子,抬头,精致白皙的脸上露出一抹优雅温婉的微笑,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散发出来的温暖冲淡了萦绕她周身的那丝不真实感,让她看起来多了几分邻家的亲切。

    “你好,我是宋锦。”轻柔甜美的声线仿佛咬了一口棉花糖的感觉,灯光下,那温柔的眼神简直要令人溺毙在其中。

    “啊啊……没想到你本人比照片上漂亮多了,我可喜欢你了,能给我签个名吗?”小姑娘看起来还不满二十岁,胖胖的脸蛋,扎着马尾辫,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白白的很可爱。

    宋锦欣然颔首,目光如落入了漫天繁星,璀璨柔美。

    “当然可以。”

    小姑娘立刻手忙脚乱的从背包里找纸笔,发现没有带,又问男票要,男票早看宋锦看呆了,被女朋友一推猛然反应过来,傻愣愣的点头:“我……我也没带。”

    小姑娘撅着嘴:“那怎么办啊。”

    “没关系,我有带。”宋锦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一根黑色圆珠笔,遂即眉头轻蹙:“可是没有纸,我去前台要一张吧。”毕竟是真心喜爱自己的粉丝,宋锦不想让她们失望。

    “不用不用,就直接签在我T恤上好了。”女孩脱下外套,直接露出里边的白T恤,笑眯眯的背过身去,侧着脸对宋锦道:“签这里好了。”遂即骄傲的扬眉,得意道:“幸亏今天明智,穿了件白T恤,这可比直接牵在本子上有价值多了。”

    宋锦笑了笑,在她后背的衣服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字迹隽秀工整,都说字如其人,如此漂亮的人能写出如此漂亮的字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只不过惊叹人家是内外兼修罢了。

    得到了偶像的签名,女孩满足骄傲的笑了,这才发现一直被忽略的男票,红着脸有点难以启齿的道:“我……我有一件事能求你吗?”

    宋锦微笑道:“你说,只要我能帮上忙的。”

    女孩瞥了眼男票,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男朋友也是你的忠实粉丝,他超级喜欢你的,他马上就要考研了,你能不能……能不能给他一个拥抱……没有别的意思的,就是对他的鼓励,我相信有了你的鼓励,他一定会考个好成绩的。”似乎觉得有点强人所难,遂即羞愧的低下了头。

    男孩惊讶的看了眼女孩,似乎很意外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眼底划过一丝笑意,极为温暖。

    宋锦目光在两人之间骏巡,笑道:“我抱了你男朋友,你不会吃醋吗?毕竟,你可是他女朋友啊……。”

    女孩赶忙摆手:“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我都会不高兴,甚至有女人多看了他一眼我都会闷闷不乐,但如果那个人是你,我一点都不会吃醋,因为你是那么漂亮,那么完美,是我学习努力的对象,而且啊……。”斜瞥了身边的男孩一眼,笑道:“以你的眼光也铁定看不上他的。”

    男孩偷偷翻了个白眼。

    宋锦笑着摇摇头,朝着男孩伸开双臂:“你好。”

    整个拥抱持续时间不超过三秒,不带任何亲密成分,好似老朋友见面般随意,男孩有些受宠若惊的僵立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女神啊,女神抱了他耶,直到走出饭馆大门他整个人还有些晕乎乎的。

    想起宋锦在他耳边说的那句话,唇角勾起一抹轻笑,自然而然牵起了身边女孩的手,低声道:“我会的。”不知是说给身边人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你说什么?”女孩扭头疑惑的问道,一双清澈的眸子在夜灯的闪烁下明亮如星,一如他生命中最亮的那盏启明星。

    “我说,我爱你。”

    她当时在他耳边说的是,“你女朋友很爱你,要好好待她。”

    宋锦看着一高一矮两道身影相携着消失在夜色中,抿唇微笑。

    青葱岁月的相知相守,多好……

    “哎……真的是宋锦啊,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没想到真是你,我可喜欢你了,给我签个名吧……。”

    越来越多的粉丝涌上来,宋锦猛然回过神来,微笑着与粉丝打过招呼后,便找机会溜回了房间。

    一碗面一口也没吃,宋锦心想浪费可耻,那碗面真是可惜了,明明看着那么好吃的。

    洗过澡宋锦就睡了,门外有人监视着,怎么也得做做样子。

    半夜的时候,宋锦忽然睁开双眼,寒星乍裂。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朝这个方位移动,主人内心焦灼,熟悉的脚步声告诉了宋锦来人是谁。

    “胡队,人已经睡了。”

    “砰”门被一脚踢开,宋锦闭上双眼,呼吸绵长。

    下一刻,一道身影卷携着寒露清霜扑面而来,一只手揪着她的肩头把她从床上拽起来,接触到掌心下的细腻肌肤明显愣了愣。

    宋锦打了个哈欠,睁开迷蒙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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