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洛秀,就是她看上的新男人,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优秀百倍,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之前那些男朋友阮濛濛只是玩玩儿而已,哪里值得她交付真心,而这个男人,她可以确定,她是一见钟情了,她已经不可抑止的爱上他了。
还没有她阮濛濛得不到的东西,阮濛濛低垂着的眼底飞快的划过一抹暗色。
收购案进行的很顺利,对洛氏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董事会全员通过,现在全公司高层没一人敢和洛秀作对,当然是全票通过。
洛秀合上文件,漠然的看向眼底隐有激动的阮胜鸣,眼底的嘲讽一闪而逝。
“案子已经通过,关于具体的条件则由企划部总监程伟与您沟通,我还有别的事情,先失陪了。”话落不等阮胜鸣反应过来,已经站起身大步离去,沉香恭敬谦卑的跟在他的身后,为他拉开会议室的大门,那道挺拔修长的身影在一众人的注目礼下扬长而去。
等阮胜鸣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要死,这个男人,他怎么敢……
阮濛濛还没有看够美男呢,正要追出去被阮胜鸣一把拽住,警告的瞪了她一眼,阮濛濛委屈的撇嘴:“他走了,我要去追他。”阮濛濛嗓门本来就比较大,会议室的人基本上都听到了,一个个嘴角掩饰不住嘲讽的笑意。
“这是什么地方,容不得你胡闹,乖乖坐这儿。”阮胜鸣被洛秀甩了脸子正满心火气,这家伙太狂妄了,女儿再来这么一出,老脸都要丢尽了,他此刻万分后悔带女儿出来,那洛秀根本就不是个容易掌控的人。
坐在对面的程伟站起来笑着道:“阮总,接下来咱们谈一谈关于此次收购的具体事项吧。”这等事情还轮不到总裁亲自出马,恒远落在洛氏手上,那是救了他,更何况依旧保留了阮胜鸣的职位,这个案子总裁早就有了计划,他此刻只要按计划书上的进行,保管这个阮胜鸣大出血,想要加入洛氏,得先剥三层皮,这是规矩。
接下来阮胜鸣才知什么是作茧自缚,奈何人家早已设好了圈套,就等着他跳下来,他除了待宰,还有第二条路吗?
阮胜鸣此刻万分后悔,与虎谋皮,最终被虎扒了一层皮,奈何他已无退路。
阮濛濛哪里注意的到自家老爸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了出去,门口的两个保安连看都没看她一眼,这让阮濛濛心底万分郁闷,今天一直被忽视,都没长眼睛吗?
“哎,你们总裁的办公室在哪儿?”阮濛濛问其中一个高个子保安,对方站姿笔挺目不斜视,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我问你们话呢听见没有,都耳聋了吗?”
对方依旧不理她。
阮濛濛气恼的转身,她就不信找不到,洛氏财团在市中心有自己专门的大厦,整栋楼都归洛氏所有,包括周边所属亦是属于洛氏财团旗下,而最顶层属于总裁全部的私人空间,会议室在左边出口,绕过会议室是个用玻璃隔起来的门,门口上有个指纹锁,外人根本进不去,阮濛濛绕着玻璃门转了一圈,里边是圆弧形状的,到了拐角什么都看不到了。
她气恼的拍了下玻璃,洛秀肯定就在里边,但她怎样才能进去呢?
圆弧走廊的尽头是一间巨大的办公室,全落地玻璃窗让整个空间吸足阳光,站在落地窗前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风景,茂盛的植物尽情的进行着光合作用,努力生长,这里是独属于洛秀的私人空间,办公室旁边有休息室,洗浴室,厨房健身房,相当于一个家了,这是洛秀入主洛氏后让人重新装修的,抹去了前人所有的痕迹,他讨厌用别人用过的东西。
洛秀此刻就站在落地窗前,俯瞰整座城市的繁华兴衰,沉香端着一杯水走过来递给洛秀。
“那边怎么样了?”洛秀接过水杯抿了一口,漫不经心的问道。
“一切正在按计划进行,阮胜鸣想要占便宜,这次非得大吐血不可,他也是太急功近利了。”主子一露面就把鱼儿给钓上来了,呵呵,他几乎可以想象的到那老头铁青又隐忍的脸色,想算计他家主子,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洛秀挑了挑眉,不置可否,唇角隐隐翘起。
沉香看着微露笑意,双目放空的主子,想着主子最近心情很好啊,想也是,离抱得美人归没多远了。
挂在门口的警报器忽然响起来,沉香走过去一看,蹙眉沉声道:“那个阮小姐在门口。”
洛秀抿了口水,目光平静无波,淡淡的声音夹杂着一丝残酷,一丝冷嘲:“告诉程伟,让他再加一条。”
沉香洗耳恭听。
“让他拴好女儿,别牵到我面前碍眼,等哪天我心情不好,别怪我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120 爱情的坟墓()
阮濛濛最终也没见到洛秀,她最终是被阮胜鸣气急败坏的带出来的,阮濛濛恼怒的甩开阮胜鸣的手,不悦道:“我还没有见到洛总呢,之前爸爸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让我和洛总处好关系,你现在怎么反悔了?”
阮胜鸣目光飞快的看了眼四周,见没什么人这才压低声音道:“别在这儿大呼小叫的,回去再说。”
不等阮濛濛反应过来拉着她匆匆出了大楼,早有车子等着他们,阮胜鸣把阮濛濛塞进车里,然后一屁股坐进去。
“我果真小看了他。”车子一驶离开,阮胜鸣便揪着领带,眯眼咬牙道。
阮濛濛哪儿知道阮胜鸣是在气什么,她满心满眼只有洛秀,拽着阮胜鸣的袖子撒娇道:“爸爸,那洛秀果然是人中龙凤,女儿再也没有见过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了。”两颊晕红,双目放光,明显的思春模样。
见女儿这样,阮胜鸣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女儿的头发,柔声道:“是爸爸失算了,以后咱不再提洛秀了好吗?”那洛秀根本就不是个容易招惹的,他那点小心思恐怕对方早就知道了,尤其是最后,程伟低声提醒他的那句话,更是让他一颗心如坠深渊,对那个男人生了畏惧忌惮之心。
阮濛濛一听就炸毛了,竖起浑身的刺愤怒的瞪向阮胜鸣:“爸爸怎么可以出尔反尔,明明是你要带我来见洛秀的,现在我看上他了,你又不许了,我不管,我喜欢他,一定要他做我男朋友。”阮濛濛还当自己是那个在狐朋狗友圈中众星捧月说一不二的大小姐吗?她现在这种身价充其量也就是一普通富二代,和洛秀这种真正的权贵之人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阮胜鸣见女儿又执拗上了,当即板着脸肃声道:“濛濛,听话。”
阮濛濛被阮胜鸣娇宠惯了,从来没有见父亲对她这么严厉过,眼圈当即就红了,再想到那人俊美风华的容貌,不依不饶道:“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他,你要是不帮我,我、我就离家出走。”阮濛濛这还威胁上了。
阮胜鸣就这一个宝贝独苗,一见女儿哭鼻子自是心疼的很,私心里很想应了女儿,但想起那人最后的威胁,本能就觉得那人是绝对说到做到的,但女儿在耳边不停的撒娇,阮胜鸣终于败下阵来。
“行行行,你让爸爸好好想想。”这才见了一面还什么都看不出来呢,自家女儿又这副非主流模样,哪儿个正经男人会喜欢,如果女儿收拾干净了,再收敛一下性子,那姿色也是非常不错的,能被洛秀看在眼里也未可知,毕竟男人嘛,没有不爱美色的。
阮胜鸣想着目光在女儿身上上下打量,只看得阮濛濛发毛,便听阮胜鸣语重心长道:“你以前和你那些朋友混迹酒吧夜场,爸爸只当你年轻爱玩,但你如果真的想要和洛秀在一起,那些地方以后就别再去了,回去把自己好好捯饬捯饬,看看你化的那是什么妆,跟大熊猫似的,还有手臂上手指上这都带的是什么东西,没有男人喜欢这个样子的女孩子,回头我再找个人再好好教教你礼仪,我女儿这么棒,一定能得偿所愿的。”
本来听爸爸要自己以后不能去夜场,还要换行头心底就有些不舒服,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装扮,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想起那人从始至终都没看自己一眼,又想起同学中有个爱穿白裙子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在男孩子中很受欢迎,想他是不是就喜欢那种清纯娇柔的女孩子。
遂即咬了咬牙,坚定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势在必得:“好,我都听爸爸的。”
……
程伟做了总结报告之后便垂着头恭敬的退了出去,洛秀合上文件,靠在椅背里,也没见他怎么用力,椅子原地转了一圈,他仰头枕在椅背上,微闭上眼,脑海里闪过一张温婉秀美的面容来,只那双漂亮的凤眼里却是深不见底的冷漠寒潭。
她还恼恨着自己,若有一日齐歌离开,他又该怎么挽回她的心?
有一点洛秀倒是承认齐歌说的对,那就是她冷心冷情,只那一点温暖也给了齐歌,面对他时只剩下了冷漠疏离。
他不仅开始思考起齐歌的话,他知道齐歌的话很有道理,他又细细的反思了一下,宋锦和齐歌相识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宋锦就能对齐歌死心塌地的,就像齐歌说的那样,宋锦根本不爱他,即使不是爱情亦能换得她的相守,不得不说这种认知让洛秀更加憋闷。
那么齐歌身上究竟有什么魅力才能让宋锦这么冷情的人接受,洛秀想自己有必要参详一下。
洛秀脑海里浮现出齐歌那天说的话来,既然口口声声说爱她,你敢给她名分吗?
洛秀第一次正视起这个问题来,他也终于发现自己和齐歌最大的不同。
齐歌是个成熟的男人,首先考虑的是女子的名声,他不愿喜欢的女人顶着未婚先孕的名头,在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前提下,却毫无怨言的给她一个家,一个名分,一个承诺,在孤独无依穷途末路的宋锦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她的心房。
再观自己,吃干抹净来了句失忆就将过错推的一干二净,在她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为了保住孩子费尽心机的时候,他在哪里?他曾经还想要杀了她,在忆起所有之后对她只有步步紧逼,也无怪乎她一次次排斥逃避,和齐歌相比,他真的太禽兽了。
洛秀一开始对宋锦没什么情思,只是想到那夜的温存有些心悸,在知道她怀着自己的孩子要嫁给别的男人,这是他绝对忍受不了的,也许每个男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总是有些不同的,这是洛秀一开始的想法,便起了把人抢回来圈在身边的想法。
可是后来一次次接触,他发现他对她是有些喜欢的,那种感觉非常陌生,却引诱着他一步步靠近,他开始满心欢喜,开始患得患失,这种感觉让他惶恐也让他沉沦。
抬手摸上唇瓣,那一个吻,他经常回味,脑海里总是闪过她那张似嗔似怒,黝黑明亮的双眼,然后一颗心就软化了。
他已经控制不住一颗心的沉沦,在听了齐歌的话后终于醒悟过来。
他喜欢她,而她怀着他的孩子,他要给她一个名分,不能让他们的孩子背上一个私生子的污名,就像齐歌那样,他只要真心待她,总有一日她能发现自己的好,然后就像待齐歌那样,渐渐接受他。
这一刻,洛秀一颗心活泛起来,滚烫而热血沸腾,眼角挑染起笑意,映的整个人少了丝持重冷气,多了些少年人的明媚飞扬。
他一刻也等不了了,立马把沉香喊进来,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给沉香,沉香反而愣住了。
“主子你……要结婚?”沉香知道主子喜欢宋锦,但他从没想过主子竟然想要和宋锦结婚,毕竟主子还这么年轻,对宋锦万一是一时兴趣呢,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主子和宋锦之间也没谈过恋爱,只因一夜情弄出来个孩子才牵引出这么多纠葛,他怕主子一时心血来潮将来后悔啊,再说了,主子的年龄将够上法定结婚年龄,而宋锦那还早着呢。
洛秀挑了挑眉,“怎么?不可以吗?”
接触到对方眼底的冷意,沉香立马垂下脑袋:“主子想成家,属下开心还来不及,怎会反对,只是……。”感觉对方缓和了气势,沉香硬着头皮道:“宋小姐年龄太小了,婚姻法规定,女子未满二十周岁不准予结婚,所以……。”
洛秀蹙了蹙眉,他还真没想到这一层:“那齐歌呢,他怎么就可以和小锦结婚?”
沉香立马回道:“据属下所知,齐歌之前给宋小姐捏造了一个新身份,但后来遭到来自上层的阻力,到现在为止,在法律上他和宋小姐还不是夫妻,我猜他是想先办婚礼,然后等到宋小姐满二十周岁再补办结婚证。”
洛秀冷哼了声,似有些不服气的道:“他能给小锦婚礼,我也能给。”
他拧眉看向沉香:“吩咐下去,三个月的时间,我要一场盛世婚礼。”
沉香抹了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低声回道:“是。”
等沉香离开,洛秀翘着腿靠回椅背里,唇角勾着愉悦的笑意,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把她追回来了吧。
先办婚礼也不错,最起码在外人眼中两人是正儿八经的一对,到时候孩子也快生下来了,她这辈子除了待在他身边,还能跑到哪儿去。
洛秀心底想的很美好,可现实往往最残酷。
……
却说这边,婚纱店的韩经理给齐歌打电话,被宋锦给接了,原来是婚纱照经过精心筛选已经发到指定邮箱里去了,让两人再挑选一下,然后选最合心意的制作成册。
宋锦挂了电话便去了齐歌书房,打开电脑登录邮箱,有个几分钟前刚刚发过来的打包附件,宋锦点开,压缩文件夹里便都是两人的婚纱照。
宋锦挑挑拣拣很长时间,只觉得这些照片每一张都很完美,一张都不舍得丢弃,让有选择恐惧症的宋锦一时间也很无奈,最终忍痛割爱选好之后,她自己又存了备份,便把挑拣之后的照片回复了过去。
时间一下子就到了晚上七点,宋锦合上电脑回到卧室看了眼齐歌,见他睡的安宁宋锦也没打扰他,收拾了一番便出了门,出门前又交代了守门的两人一定要看好齐歌,这才放心离去。
小区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