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起手机走到阳台前,窗外的阳光洒落满身,她整个人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下,身上的凉气渐渐驱散了不少。
给孟祁打过去电话,对方很快接通了。
“怎么了?”背景很嘈杂,宋锦想了想,应该是他上次带她去的那个会所,背影声音渐渐小了,可能是孟祁拿着手机走到了安静的地方。
“给我拨两个人过来,要细心的。”她已经猜出齐歌的想法了,只是注定要让他失望了,只要一想到那个男人竟然想要离开她,宋锦心底就忍不住气怒。
他以为是成全了她,那只是他的自以为是,还要拿洛秀当借口,宋锦更是不能容忍,他现在身体不好,她不忍心伤害他,等他好了之后,这笔帐再和他慢慢算。
孟祁对宋锦的吩咐绝对是无条件服从,他也不问宋锦要干什么,其实他心底已经猜出来了,“好,我马上安排人过去。”
“把我家地址给他们,让他们直接过来吧。”话落宋锦就挂了电话,站在窗前双手抱胸看着窗外的风景。
孟祁效率果然够快,三十分钟后人就到了,是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长相平凡,肌肉发达,个矮的男人又脸一道从眼角到下巴的刀疤,配上那双冷戾如鹰阜般的眸子,非常恐怖。
这两人一看干的就是刀口舔血的事儿,站在宋锦面前戾气扑面而来,其实两人掩饰的很好,怪只怪宋锦太敏感。
“小姐好,是二少派我们来的。”两人恭敬的朝宋锦开口,只是看了宋锦一眼便飞快的垂下了脑袋。
宋锦暗自点点头,孟祁找的这两人看起来还有点靠谱,一看就是练家子,不过她要的不是打手,是看住齐歌的人,齐歌现在已经成那样了,随便一个普通人都可以制服他,关键是要细心,帮她监视齐歌。
“你们的任务就是看住这家里的男人,如果他出门的话不要阻拦,跟着他看他要去哪里,一路保护他的安全,切记不要让他发现你们的存在。”宋锦冷淡的告诫两人,那有如实质性的目光仿若冰刀般剐着两人的头皮,整个人僵在原地,想他们也是道上排得上号的人物,没想到竟然挫败在一个小姑娘的目光下,果然不愧是主子的人。
“遵命。”两人齐声回道,气势十足。
宋锦摆了摆手,两人瞬间消失在原地,藏匿了起来。
她不是故意要监视齐歌,而是她已经察觉到齐歌有了离开的念头,防不胜防,她还是谨慎一点好。
想到什么她秀眉轻蹙,齐歌不会无缘无故提起洛秀,洛秀那个人……不知为何,宋锦心底掠过一丝不安。
想了想她打电话给章起之,这人是孟祁手下第一大将,孟祁的人脉也就是她的,孟祁也早就交代过章起之让他全权听自己的调配,不过她还是习惯性命令孟祁,但这种事还是直接找上章起之比较好。
“你帮我查一个监控……。”
没让宋锦等多久,很快章起之就把监控录像发到了她手机上,宋锦打开来看,她微微眯起眼睛,唇角勾着一丝冷笑。
果不其然,今天上午洛秀来家里好洛秀了,真是会挑时候,她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了,这是时时刻刻监视着他们吗?
想到还有这样一个人在她背后时时刻刻关注着她的动向,宋锦心底说不出的烦躁,怪不得总是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自己,一开始还以为是错觉,因为以她现在的内力修为,根本没人能躲过她的耳朵,现在看来不过错觉。
握紧手机,宋锦冷眸微眯。
洛秀他在齐歌这次事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她就不信他是清白的。
119 抱得美人归()
“哎最近公司动作挺大的,你们谁有消息没,这是要搞什么?”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咱们这些小喽啰还是小心点,别让火烧到自己。”
“我知道我知道,我有一个学姐在企划部,有一次喝醉酒听她提过,好像是公司要对恒远进行收购。”
“恒远?天哪,那可是曾经排名全国前十的大公司,咱们公司虽说财大气粗,可到底没有恒远来的有底蕴呢。”
“你都说是曾经了,现在恒远早就没落了,咱们公司收购它,那是看得起它,这样我们公司就有足够的实力傲视全国,冲击世界。”
茶水室里,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一个个脸上都充满着自豪喜悦的光芒,她们可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外貌与能力兼并,但在洛氏集团,她们只能从最基层做起,即使如此她们也心甘情愿。
“听说这个case是总裁亲自搞定的,你们有谁见过他没有,听说帅的惊天地泣鬼神,特别年轻,好像还不满二十岁呢。”
一提起总裁洛秀,这些自持矜持的女孩子一个个就跟疯了似的,双眸炽热神情激动,比吸了大麻还要吓人。
在这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洛秀已一跃成为京都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俊帅多金,但一直很神秘,除了几个高层之外公司基本没人见过他,报纸曾经报道过他,但只有一个侧脸,但也把所有女人迷的不要不要的,虽是商界精英,但名气一点都不比明星低。
“洛秀,多么清新脱俗的名字,也只有咱们的总裁大人才配得上。”哎呦也不知道是谁,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大骂娘炮、死基佬,果然这是个看脸的社会。
外边几个高层匆匆走过,俱是一脸严肃,躲在茶水室偷懒的几个姑娘连忙屏息凝神,仿似感受到那股紧张,握着水杯的手都出汗了。
此时溜进来一个四眼妹,双眸闪烁着八卦的火焰:“传言果然是真的,恒远总裁亲自来谈收购案,随行的还有他的独女,出了名的富二代阮濛濛。”
有人不屑,有人嫉妒。
“阮濛濛啊,就是那个开豪车撞人在网上很火的那个富二代?原来她是恒远的千斤啊。”
“她不就一个不学无术、嚣张跋扈的富二代吗?这种严谨的收购案她跟来凑什么热闹,估摸着她连收购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
“这阮濛濛虽说是个败类,但长的还不错,听说才十九岁,你们说,这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几个人立马异口同声:“目标是总裁。”
遂即嗤之以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咱们英明神武的总裁哪儿是她能肖想的。”
有人提出不同看法:“恒远虽然败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洛氏想一口吞下恐怕没那么容易,总裁要想圆满完成这一case,必得对阮胜鸣做出表示,现在看来,他是想用阮濛濛绑住总裁,让总裁适时做出让步,以期更大的利润。”
“这不是卖女儿吗?都说阮胜鸣是个儒商,没想到也是个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人。”
“我呸,他以为他女儿是天仙啊,咱们总裁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稀罕捡她那只破鞋吗?”阮濛濛风评很差,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在网上都快被网友扒烂了,就这种货色也敢肖想她们心中敬若神明的总裁大人,别搞笑了行不。
这群女人已经快出离愤怒了,为了她们总裁大人的未来幸福操碎了心哪。
顶层会议室,巨大的椭圆形会议桌前已经坐满了董事会高层,右手第一位坐着一位五十多岁,面相儒雅清和的男人,头发微微有些发白,却并不影响他沉稳谦和的气质,戴着一副眼睛,笑容满面,镜片后的眼底精光一闪而过。
在他的左手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一头俏丽短发下是一张画着精致妆容的脸,烟熏妆,朱红唇,两耳戴着夸张的环形耳环,一身非主流装扮,露出的光洁手臂上套着一层层项圈,十指上有四个指头都戴着宝石戒指,潮范儿十足却显得有几丝妖媚,毫无形象的靠在椅背里,一只脚甚至屈膝踩在椅子上,两手拿着手机低头专心的打游戏,游戏嘈杂的背景音在静谧的会议室里十分清晰。
好几个高层都对这女孩不礼貌的行为心生不满,但看到坐在她身边气定神闲的男人时,所有的不满只能往肚子里吞。
谁让人家有个厉害老爹呢,这尊大佛现在还得罪不得,忍字头上一把刀。
“我靠,又输了。”女孩不悦的吼了声,顿时惹来身边几个人的鄙视。
站没站姿,坐没坐样,行止轻浮,出口成脏,阮胜鸣那么厉害的一个人,怎么教养出这样一个女儿。
阮胜鸣对此只是轻轻一笑,抬手摸了摸女儿软蓬蓬的发顶,笑道:“输赢乃兵家常事,不要放在心上。”
阮濛濛气的把手机拍在桌子上,望了眼主位上空荡荡的椅子,蹙眉不悦道:“让咱们等他,好大的架子,本小姐不玩了。”说着站起身来就要走,带的手臂上的项圈哗啦啦直响。
就在此时会议室的大门忽然从外边推开,所有人同时朝门口看去,包括阮濛濛。
最先走进来的是穿着黑色西装身材堪比男模的混血男人,剑眉星目,气质冷沉,一双碧蓝色的双眸漂亮又深邃,闪烁着不知名的光芒,阮濛濛瞬间就花痴了。
啊啊啊~身材好好啊,好帅啊……
那人推开门恭敬的站在一边,阮濛濛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正主,脑海里立马浮现出爸爸调查来的资料,知道他身边有一个混血助手,应该就是这个人了,连助手都帅的冒泡,那正主得帅成什么样啊,不得不说,这一刻的阮濛濛,激动紧张的小心脏“砰砰”乱跳。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踩在光洁地板上的皮鞋,那皮鞋油亮呈光,反射着光芒,猛然刺的人眼痛,然后是一双被白色西裤包裹的大长腿,劲瘦有力,几乎能想象的到它交错行走时肌肉勃发带来的性感动力,阮濛濛视线逐渐上移,劲瘦挺拔的胸,修长优雅的脖颈,当看清那张逐渐走来的脸,阮濛濛脑子“轰”的一声一片空白,什么意识都没有了。
这个男人,她要定了,阮濛濛在心底对自己说。
那男人从她身边走过,连个眼神都没给她,花痴的模样落入别人眼里,实在太上不得台面了,直到阮胜鸣看不过去扯了女儿一把,怔忡的阮濛濛才猛然反应过来。
她猛然回头,就见那高贵风华的男子已经坐在了主位上,一双犀利淡漠的眼睛缓缓扫过全场,所过之处脑袋垂落一片,没一人敢与这样的一双目光对视,这一刻,他就是王。
阮胜鸣微笑着朝洛秀伸出手,看不出一丁点被冷落的难堪:“洛总,久仰大名。”
洛秀目光终于落在他身上,淡漠空凉,让阮胜鸣心脏“咯噔”一下,商场多年历练他早已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但面前这个年轻的男人,他竟然看不透。
洛秀伸出手与他回握,轻轻碰了一下就收了回来,淡淡笑道:“让阮总久等了。”
那神情哪里有一点让客人久等的愧疚,阮胜鸣知道面前这个男人深不可测,遂打起十二分精神与之应对。
“哪里哪里,洛总日理万机,忙一点也是应该的。”儒雅绅士,而不含丝毫谄媚,虽然说恒远前景渺茫,资金链出了问题,但他已经不是年轻时候了,一己之力力挽狂澜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老了,女儿又是个不管事儿的,他需要找个能托付的男人,帮他照看女儿和公司,正在发愁的时候,洛秀就送上门来了。
这个男人果真不错,有能力有手段,长相也是顶尖,关键是女儿非常满意,这让阮胜鸣一颗心逐渐落了地。
这毫不掩饰的看未来女婿的眼光令站在洛秀身后的沉香看的一清二楚,面上一副高冷神情,实则心底鄙夷不已,这老头真是太可笑了,就你那点家产就想让主子把人都赔进去,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还有他那宝贝女儿,长的也太磕碜人了,给他家主子舔鞋都不配。
那女孩一双眼珠子只差黏在主子身上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沉香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不知道被多少男人用过了,还有脸肖想主子。
这会心底打着什么算盘,等会儿就啪啪打脸。
阮胜鸣感觉到女儿偷偷扯了下他的袖子,指着阮濛濛对洛秀道:“洛总,这是小女濛濛,在Q大读金融管理专业。”
阮濛濛立刻站起来,弯腰笑容甜美的朝洛秀伸出手,“洛总您好,我是阮濛濛。”一弯腰胸前的春色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显现,不得不说,阮濛濛虽然性子不太好,但面皮和身材还都不错,尤其是身材,曼妙玲珑,该大的地方大,很有料。
洛秀连看都没看她一眼,点了点头,淡淡的“嗯”了一声,阮濛濛伸出去的手尴尬的停在半空,在那么多高层的注视下,她觉得那些人一定都是在嘲笑她,脸皮“噌”的一下变的通红,缩回手一屁股坐回去,目光娇嗔似怒的瞪了眼洛秀,对方压根理都不理她。
阮胜鸣安抚性的拍了拍女儿的手背,这洛秀和他猜测的一样,不是个轻易被美色迷惑的人,不过如此年轻就有此能耐,更坚定了他心底的想法,要是轻轻松松就上钩了,他心底也担心不是。
阮胜鸣就这一个宝贝疙瘩,从小就当眼珠子疼宠,女儿即使要天上的星星阮胜鸣估计也会二话不说就去够,所以养成了阮濛濛骄矜跋扈、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她本人有点小聪明,可被她老爹给养歪了,小聪明用不对地方那可是要人命的。
她是个出了名的富二代,平时花钱如流水,狐朋狗友一大堆,十四岁就开始交男朋友,阮胜鸣在这方面一向管得严,禁止女儿和陌生异性接触,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阮胜鸣禁止的越厉害,阮濛濛反弹的就越明显,背着她老爹交男朋友,但大部分围上来的男生都是冲着她的钱来的,阮濛濛也乐意花钱养着他们,她也享受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因此只要是她看上的男人就没有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以至于让她自信心爆棚,以为自己魅力四射,只要是个男人就该无条件爱上她,不得不说这是病,得治。
而这个洛秀,就是她看上的新男人,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优秀百倍,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之前那些男朋友阮濛濛只是玩玩儿而已,哪里值得她交付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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