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血迹一干,侯庆就大大咧咧的来找丁奉说话,仿佛之前挑衅惹事的是另外一个人。
丁奉有些意外,也有些喜欢。
他私下里对马忠说,侯庆豁达的有些像周公瑾。
他们三个都是从周公瑾营里出来的人物,这句话算是极高的评价了。
对此,马忠只能呵呵哒了。
周公瑾在江东一直是个心胸开广好男儿的形象,就连对他有成见的程普都要说,和周公瑾交往就像喝醇酒一样,不知不觉的就醉了。
可惜,一个人是否豁达,取决于他有没有把事情或人放在心上。
周公瑾就过不了曹仁这个坎。
如果说周公瑾的豁达是自负,侯庆的豁达更像二百五……
这种人,也容易让人喜欢。
(本章完)
第10章 一言砥定两千年()
雨又下了两天才停。
丁奉出去打猎了几次,可惜都一无所获。
侯庆手头的干粮很快吃完,伤势好些后也出去帮忙。
丁奉之前攒下的鹿肉都熏干了收好,谁也不许擅吃。马忠没有意见,王厉害也双手赞成——他们都被饿怕了。
侯庆除了嘲笑丁奉小气,并没有多大芥蒂。
看着雨停,几人都不愿意在这荒山野岭继续待着了。
侯庆从偏殿牵出来一溜战马,看的丁奉眼睛闪亮。这三匹马这几日照顾的不错,一个个喷着响鼻看上去精神抖擞。
马忠下意识扫了眼,没有马镫也没有马蹄铁。
似乎可以做一些文章……
转念又一想,心中苦笑,这可是在东吴啊。
马忠可不想有一天曹魏的铁蹄来找自己的麻烦。
丁奉上去揽着侯庆的膀子嘿嘿一笑,“兄弟,这马借我一匹咋样,回头还你。”
侯庆一听,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
丁奉将眼神向马忠一抛,侯庆仍是固执的摇头,“那也不行,这雨湿路滑的,就算让我背着他,也不能这么糟践马。”
丁奉这家伙虽然本事不小,毕竟只当过小喽啰,在周公瑾手下时,积功做到了百人将,后来归了鲁肃,文武递减一级。
鲁肃安插来的上司不和他的脾性,他也不耐再去当个十夫长,索性跟着马忠混了一段日子。
以他这样的资历,当然没有骑马这么高大上的经验,听了侯庆的话顿时满脸狐疑。
“丁奉不要胡闹,候兄弟说的是正理。”
马忠大病初愈,又着了湿气,身体正是虚弱不堪,现在这个时代的战马又没马镫,他自然不会作死。
丁奉这才勉勉强强的放开侯庆,侯庆果然自己也舍不得骑马,几人就牵着马在这泥泞的山路跋涉。
遇到险处,侯庆都很仗义的和丁奉轮流背着马忠,这让他们三个对这个莽撞鲁直的汉子都有些感激。
侯庆高大粗壮,蛮横起来像是熊罴,照顾人时却很细心。
渐渐出了山岭,入了平地,丁奉又打起让马忠骑马省力的主意。
侯庆仍是不答应,“那不行,兄弟我看这几匹马,比我的命都重,乱来不得。”
丁奉讥笑道,“真是个小气鬼,这么好的平地,还跑不得马么?”
侯庆大声嚷嚷道,“那当然!这四野荒僻,遍地都是蛇洞鼠窝,奔跑的马蹄子陷进去轻易就会折断,若跌一跤,到时候不管人马都要把命扔在这!”
丁奉听了这才不坚持。
马忠暗暗上了心,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的南方生产水平低下,到处都是未经开发的荒野,加上气候温暖雨水湿润,除了一些刀耕火种过的小块平原,到处是茂密的森林灌木,的确不适合战马驱驰。
他感激侯庆,心中一动,张口道,“候兄弟,要解决马腿易折的问题也并不是难事。”
“什么?”侯庆一惊,手上用力不自觉的加大,被他牵着的那匹骏马吃痛,嘶叫着就要人立起来。
侯庆赶紧松开缰绳,极力安抚自己的爱马,脑海中却像搅乱的麻线一样,许多纷乱念头。
这怎么会?
江东战马的折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环境因素,侯庆自己手下的骑兵就有七八个是在讨伐山贼时,因为马腿折断摔死在冲锋的路上。
转念侯庆又想到这个让自己有些瞧不起的病秧子,是能用纸锅烧水熬汤的人,又觉得他似乎真能带来什么奇迹。
纸锅都能用来烧水,还有什么不可能?!他直愣愣的想。
后面两个牵马的老卒也骚动起来。
他们是徐盛手下的精锐马队,自然知道战马对江东重要性。
马忠一笑,也不卖关子。
“我们江东对马匹太过看重,所以平日的训练不够,就算偶有训练,训练的方法也不完善。江东多山多水,草木茂盛,对马匹四肢的协调能力要求很高。”
“你回去之后可以找绳索做成马绊子,将马的三条腿拴在一起,只给它不大的活动空间,这样再让它奔跑训练,马腿的协调性就会大大加强,再有类似的情况不至于全无应对。”
马忠给他讲的是草原牧人常用的一种方法,草原上老鼠洞更多,面对的情况也更苛刻。这种方法主要锻炼马的四蹄协调性,更能适合复杂地形奔跑。
侯庆听了喜的抓耳挠腮,连声嚷嚷道,“此时若成,兄弟你功劳不小,我一定让徐大人替你向孙江东请功。”
马忠笑笑也不答话。
也许是难得遇到个明白人,接下来的路程中,侯庆把他那一脑子的为什么都丢了出来。
其中大多数问题都幼稚可笑,有些马忠回答不上的,他也巧妙地做出了类比。
眼见侯庆这个夯货被说的目瞪口呆,几乎有纳头便拜的趋势,马忠也觉有趣,多日的烦闷消散不少。
这一日正说着,侯庆忽然拍着腿说道,“要我说,曹孟德也是个人物。”
这个话题有些敏感了,马忠没有接言。
侯庆果然是个没脑子的,不知哪根筋抽了说起曹孟德,接着就是没口子的赞叹。
“要说这马可真是好东西,兄弟跟着徐将军平叛,千儿八百的宗贼作乱,几十个骑兵呼啦啦冲过去,就撵的到处乱窜。兄弟就想,那西羌鲜卑打起仗来,漫山遍野的骑兵卷过来,那是什么阵势!”
侯庆说着就来看马忠他们。
马忠仍静听着不说什么,丁奉皱起眉头,王厉害则有些神往。
侯庆没看到惊叹,有些闷闷不乐,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王厉害这几日蹉跎,也有些眼力价了,当即玩笑似的问道,“百骑长不是说着曹孟德吗,怎么说到西羌鲜卑了。”
“叫啥百骑长,都是兄弟!”侯庆脸色一缓,又眉飞色舞起来,“你想啊,那么牛逼的野人,又是在宽敞的大北方,还能被曹操、夏侯渊这些人打得大败,真是不简单啊!”
王厉害到底是个文官,政治觉悟比较高,连忙轻咳一声,打断侯庆的路线错误,“这话也不尽然,晁错曾经说过,汉人的刀更利,箭更远,甲更坚。击溃一些只知道骑马放牧的野人,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王厉害这个孬货终归是没有马忠那样的权威,侯庆当即就反唇相讥起来。
“既然如此,汉武帝倾国倾城打了一辈子,怎么现在还遍地都是胡人。”
马忠顿时无语,倾国倾城这词用的……还真贴切。
汉武帝为了讨伐匈奴,几乎是用上了汉人几代的家底,马忠以前看《史记平准书》的时候,总觉得司马迁当时是边哭边写的。
侯庆“遍地胡人”的说法也并不夸张。
现在北地胡人越发强盛,张角还未扑灭,紧跟着就是西北羌乱。
汉献帝要投奔曹操的时候,郭汜、李傕劫持天子,南匈奴就作为一只重要的力量参与了这次博弈。
之后,鲜卑人、匈奴人又不断出现在袁曹争霸的战场上。更不用说之后百余年,让无数人心中一疼的五胡乱华了。
王厉害听了争辩道,“胡人有马,来去自如。我们汉人披坚执锐,打不到敌人又有什么作用?那些北地胡人仗着兵强马壮,主动去邀击曹操,这才让曹贼有了些微功劳。”
“再说,曹贼打赢了又能怎样?人家输了要跑,你也只能干看着。若始终这样远远吊着,等你露了弱点他们再来,你能怎样?”
“当年李陵以步卒五千横绝大漠,被匈奴大军包围,不也是杀伤匈奴万数?可最后呢,人家就这样虎视眈眈的,拖到你箭尽粮绝,人困马乏,最后是什么下场?”
王厉害话锋犀利,说的正是中原对抗北地胡人的一大难处,战争的决定权永远在对方手里!
汉人容易打赢,但得不到决定性的胜利。而胡人不能攻坚,却能在汉人露出弱点后,决定性的给汉人一下狠的。
游牧民族的机动能力,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逆天的!
霍去病靠着出其不意的深入立下不少功劳,但始终难以重创匈奴人。汉人可以捏出一个强有力的拳头,却又不能赌上这举国之力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冒险。
匈奴人是靠迁徙游牧为生的,只要有水草的地方,到处都是他们的家园。
这样行踪诡秘,又充满危险性的对手,绝对是农耕文明的噩梦。
侯庆听了王厉害的话,先是下意识要反驳,接着眉头慢慢锁起来,长叹了一口气。
王厉害赢了辩论,却输了心情,跟着也是满心忧虑。
想到国家有着这么大的隐患,每个人的心情都沉重起来。
马忠面无表情的听着,想着不久后的五胡乱华,想着之后两千年华夏民族经历的重重磨难,黯淡下来的眼中有了一些残酷。
侯庆和王厉害两个人嗟叹一番,侯庆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马忠一句,“兄弟,你见识多,你有没有办法?”
马忠淡淡的回道,“当然有办法。”
侯庆一愣,他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想到马忠竟然能给出一个答案。
侯庆惊愕之余下意识的追问道,“什么办法?”
马忠平淡道,“北地胡人靠着游牧而生,也将因游牧而亡,因为牲畜是他们唯一的依仗。”
“草原上的牲畜以青草为食,而青草中的能量很少,因此那些牛马每天需要花大量的时间进食,之后不停的反刍咀嚼,维持生存。”
侯庆有些纳闷,这些东西和重创北地胡人有个蛋的关系?
马忠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阴冷的话却像是吐出的毒蛇信子,“所以,草原上的牲畜大多有着相对固定和集中的发情期,让它们可以在水草丰茂的时候产下幼崽,不然那些幼崽就会孱弱不堪。”
“那么,等到那些母牛、母马临近分娩的时候,我们就……”
侯庆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马忠的左手攥紧了配刀,平淡的声音忽然变得粗野而高亢激昂,“召集起男人们!配上利剑!带上长弓!穿上坚甲!驮着喂马的麦豆!”
“找到他们!驱赶他们!然后……”
马忠咧开嘴,露出了好看的白牙,“跑死所有母马!”
(本章完)
第11章 侯庆是个MT()
一整天马忠都是在情绪消沉中度过,他反复拷问自己的良知,一遍遍确认自己的丑陋。
只要这个计策公诸天下,那么靠着机动性玩弄汉军的北地胡人将被马忠一口咬住要害,开始不停的流血。
这种残毒的手段,已经违背了基本的人道。
王厉害满是不可思议的时不时打量马忠,丁奉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都焕然一新。
至于侯庆这个憨货,已经把马忠像神人一样敬奉起来。
不过很快,马忠就见识到了侯庆的另一面。
之前马忠屡屡称赞侯庆雄壮的有如熊罴,但当一只巨大的黑熊人立着从林中猛然冲出来,攻击他们的时候,马忠才发现自己果然有识人之明。
当先开路的侯庆毫无畏色的咆哮一声,直接冲上去和那黑熊正面硬刚!
这个举动连丁奉都大吃一惊。
随着他们的搏斗,丁奉的目光开始变得震撼。
之前他一口气将侯庆打爆,心中不免对侯庆存了几分轻视。
这时候丁奉才看到侯庆的真正长处,那就是强横力量之外的超长耐力!
虽然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但那熊极擅扑击,力量对抗的强度绝对超乎想象。侯庆正面硬刚熊罴之余,还能撕扯住黑熊的毛皮,粗喘着一拳拳的往上砸。
这简直就是个强力的MT啊!
丁奉不敢怠慢赶紧冲了上去加入战团,他的爆发力极强,两人合力,很快打死了那头黑熊。
这头黑熊是上天给他们的意外的礼物。
马忠等人像是狩猎的狼群一样,围着熊尸在这里停留了两天,马忠也吃了大量的肉。
在这之前,纵然几人照料的细心,马忠也不过比别人多吃几粒鸟蛋,多啃几颗野果罢了。
仿佛从这之后便有了好运气。
几人拿着武器在林间穿梭时,又找到了一个大蜂巢。
在马忠的计谋下,他们轻易的解决掉密密麻麻的蜜蜂,得到这个完整的蜂巢。
蜂巢掰开,就有金黄的蜂蜜流淌。
几人就站在大树下将蜂巢分食了。
侯庆和丁奉挑出蜜蜂的幼虫津津有味的丢进嘴里,马忠只掰了一些带着半凝固蜜糖的蜂巢咀嚼。
或许是习惯了这样的颠沛流离,或许是乱世的觉悟终于深深的烙印在身体里,马忠的身体开始逐步康健,体魄也渐渐野蛮。
握了握双手,臂膀上有了不小的力量。
走了许多日,路途渐渐平坦,山林也不那么密了。
这个时代的南方到处都是野蛮荒芜,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并不依赖货物和人力的流通。
一个村镇和另一个村镇之间,如果土地肥沃或许有人开垦,如果是山泽丘陵,就会像完全未经开拓的原始森林一样充满了威胁。
除了一些自然形成的道路,只有一些较大的城市有驿道勾连。
在雨水丰沛的南方,稀疏的人类和他们低下的生产力还不足以威胁到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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