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放我下来吧。”
“好吧,不要勉强。”
艾依夏没有回他的话,落到地上,然后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发现自己的剑已经没有了。
珑到她面前,把胤光递给她。
她对珑笑了笑,接过了剑,重新把它别在腰间,仔细的摸了摸仿佛工艺雕琢般的剑柄,握紧它就像是和一个老朋友双手交接那般。
“我们不要再走了,走不出去的。”拿到剑以后她好像恢复了一点精力似的。
“为什么?”
问她的不是伍陌,而是珑。
伍陌和艾依夏的视线都集中到珑的身上。
珑有些在意的说道,“刚才。。。。。。我在地上看到几个字。说。。。。。。什么是假的,不要信。”
“那是我写的。”艾依夏很直接的回答。
珑终于忍不住了,问道,“是什么意思呢?!”
“她应该是想说,我们眼前所看到的这片山谷,是假的,或者说,我们一直处于一个巨大的幻境里。”
艾依夏听到伍陌的回答,她看上去很随意的笑了笑,然后说,“你理解的有些偏差,不过,也差不多。”
珑还蒙在鼓里,很疑惑的看着这俩人,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无法介入他们的话题。
“有偏差?!”伍陌不解的问道。
艾依夏俯下身体,从地面上随手抓了一块儿石头,说道,“小方,你说,这块儿石头是活的,还是死的?或者说,它有生命么?”
“如果按照常理的话,没有。”伍陌说,“不过这里好像不能按照常理来推断。”
艾依夏刚想说什么,珑就接过了话头,“它真的是活的,它的心在跳动。”
“我不知道它有没有心脏,”艾依夏并不清楚珑说的是什么意思,她有自己的看法,“但它至少会活动,也许是有生命,我更倾向于它在变化。”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呢?!”伍陌插话,“或者说,有什么证据?”他的话刚刚落下,就反应来了。
证据,自然就是这片山谷。
伍陌有段时间没有上线,所以不太了解地理情况,原先艾依夏进来这片山谷的时候他们还走在‘天阻’道路上,如果顺利,再过一个月就能到达极夜地区,也就是他们现在脚下的土地。
现在这个时间才过去了一周而已,他们却已经来到了这里,那么这段路程它们是怎么赶过来的?
他们没有动,那只能说明,他们脚下的大地在动。
是这片土地,移动到了这里,而且速度非常快,只不过他们在这个阵中,无法感知到它的变化。
“我之前留下的字,说假的,莫信,意思是不要相信我们眼前看到的景象,也不要妄图留下标记,我们看到的山谷是不变的,但一旦我们离开原地,它就会变化,然后,我们就再也回不到原地了。这或许就是这里不管怎么走都会走回那个水谷的原因。”
“还有这种事?!”
“其实这件事我回头看到你释放的那一枪才发现的,你那一下把周围山谷的火焰全部吸过去了,非常明亮,我才发现,原本我和珑一起走过来的路已经没有了,我敢保证,我们再往回走绝对走不回那片沼泽。”
“欸。。。。。有点意思。。。。。。这么说,和我们作对的,是这一片土地本身?”
“应该是。”
“那刚才和你战斗的,又是什么东西?”
这一个问题倒是问住了她,艾依夏又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或许是,这山谷里某种奇特的东西吧,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想不出来,她只好回答说,“但我可以肯定,那种东西会模仿我们,不对,那简直是克隆。”
“我们的技能我们的战术,甚至我们的思想。。。。。。。。”艾依夏现在才有些后怕,刚刚和白影的对决简直就像和镜子里的自己决斗,仿佛一个世界里平行的两个人,一个真实一个虚幻,而真实的她差点丧命于虚幻的她。
“那好,先别提这件事,”伍陌不再问这个问题,而是说道,“我们要出去,恐怕要面对的还不是地形会变化以及什么克隆体攻击的问题,我基本同意这里地形会变化的观点,但还有更奇特的,这里的土地不仅会变形,似乎。。。。。。还会伸缩。”
“伸缩?!”
“嗯。”伍陌肯定的点了点头。
珑好像想起来了什么,说道,“刚刚你问过我,能不能听到声音,能不能看到虫子,就是因为这个?!”
伍陌又点了点头。
“虫子。。。。。。。。。”
听到虫子这两个字,艾依夏表情有点不太自然,因为伍陌在旁边说了一句,“超可怕,黑乎乎的大虫子,还是一大群。。。。。。。火鸡味,嘎嘣脆!去掉爪子就。。。。。。。”
够了。。。。。。有这么吓唬人的么?
没错,珑想起来了,之前她既看不到虫子,也听不到声音,然而向前跨出一步之后,一切都不同了,不但声音铺天盖地的萦绕在耳边,视线中也布满了那种黑乎乎的地蚴。
那种密密麻麻的声音不会传很远,但起码也得有十几米的距离才能消散。
珑当然不觉得自己走一步就相当于十多米的距离至少自己得直观感受是这样,但可以这么解释,走在这里的路上,看似是走了一步,其实这一步相当于十米,甚至更多,为什么?
因为这里的土地是可以伸缩的。
如果只是地形在变化,还能勉强接受。
如果地面是可以伸缩的,有时候走一步相当于走十步,或者走一千步实际的距离却只走了一步,那个不是非常可怕。
但如果地形变化的同时再加上后者,那这里就不是一般的复杂了。
艾依夏想起来之前与阿七的那一场斗法。
她自以为自己走出了千万里,自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天涯海角,但实际上自己从来都没有离开阿七的手掌心。
也许,现在他们就站在某人的手掌里,他们所做的挣扎在那人看来,不过是可笑的,卑微的,愚蠢的!
她的背脊有些发凉。
伍陌也是一样。
他想起了之前自己看过的一个故事,是著名的火鸡论。
农场里养着一群火鸡,农场主每天11点都回去投食,于是那一群火鸡中的一位伟大的学者经过了一年的观察,提出了一个伟大的定律,“每天11点,必定有食物从天而降。”,它的理论成为了农场中所有火鸡的教条。
然而那天过去后,所有的火鸡都被抓走,成了食物。
不是说那个火鸡学者的理论错了,而是火鸡的世界太小,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他们三个人也一样,他们摸索着这片奇伟瑰怪的山谷,这里有无穷无尽的规则,而他们的眼界又只有那么大。
如果这片大地真的是活的,那他们现在就是被困在大地上的一群火鸡罢了。
在山的那一边,龙一依旧在界空中休息,不过他已经全力以赴,催动界空,以极快的速度赶往大陆的那片极夜区。
他在损耗着自己的力量,一个月前他耗尽了近八成修为练成了一枚神品药物,到今天体力也不过恢复了一半。
其实他还是暗暗感激英雄执国的,别看他嘴上说着是来要债,实际上他还是来保护他们的,龙一知道自己也是有一些敌人的,如果那个胖子不在他说不得会碰上点麻烦。
但英雄执国总是这样,帮了他很多忙,但嘴上总不说,比煮熟的鸭子嘴还硬上不少,当然他也没少从自个儿这儿得好处就是了。
越强大的人朋友也就越少,龙一看不起很多小辈,八方执国中也就三个他还看得上眼,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活的太久了,之前胖城主批评他说,“你哪儿懂怎么治理国家,你个独行侠。”其实他不是不懂,一个活了5000年的人怎么可能还有不懂的事情,他只是不想和他争吵,要是自己在叨叨一大堆把那死胖子辩得哑口无言那太伤感情。
朋友少是因为太强,越是站在世界的巅峰了,活的越是久了,能和自己交流的人就越少,因为别人讲的道理自己早就懂了,而自己讲的道理别人不懂,因为他们太幼稚,眼界太狭窄,夏虫不可语冰。
你不可能和一群不到八岁的孩子真正讲明白社会竞争有多大,因为他们根本没见识过。
在龙一面前,如今的全人类都像一群不到八岁的孩子。包括胖城主,区别是他是个还算懂事的,稍微大一点的孩子。
但即便是这样了,他还在追求更高的境界,因为他越强,也越感觉自己在那个境界面前有多渺小,甚至他觉得,即便是当年的那几位魔神,恐怕也没有真真正正的踏入那个层次。
龙一看着遥远的那边,被永远的夜色黑幕所笼罩的大地,那里是极夜地区,艾依夏他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自然看不到无数溪流全都往那片黑暗的地区流动,无数的生灵正在往那片山谷奔袭,也许现在地下的无数暗河已经更改了轨道,往那里汇聚。
神灵波动,万物朝圣。
他默默地说道。
“在真正的神面前,我们不过就是虫子。”
然后他话锋一转,又说道。
“但是,神的过去,也只是虫子。”
ps:小怪这种东西不存在的,给主角放小怪的boss都不是好boss,要打也是boss亲自打。
第九十九章 :人与狮鹫的往事()
一声介于狮吼和鹰唳的声音传遍天空,回荡在空空幽谷,无数的动物听到这一声后都纷纷溃逃,然后又踌躇着,慢慢的回过身。
瑾有些吃惊。
那一声是自己的老朋友,名叫‘瑜’的狮鹫散出去的,狮鹫一族在所有生物种族中略次于龙,这一族几乎灭绝,瑜所代表的最后一脉狮鹫就住在大浮屠山脉的最高峰上,他们不喝水,渴了就吃山峰上的冰雪,饿了就下山捕食,因为常年活在冰雪连天的地带,低温令它们的身体非常干净,平时它们也会用鹰一般的喙梳理羽毛。
瑾很小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神奇的生物,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瑾,瑾小的时候是一个奴隶,没有名字。
如果不是遇到了那个生物,他一辈子都可能只是个奴隶。
宏舟执国大人在建国的时候就明令禁止奴隶制,但是这项命令总有人违背,在黑暗的山沟里,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孩子甚至男人被人卖掉,拐掉,要么被人用来乞讨,要么卖到妓院,要么成为下人,当下人还算是这些人好一点的结局——如果能碰上一个有良心的主人的话。
宏舟执国是一代明主,在他的带领下宏舟国蒸蒸日上,但即便阳光再亮,也总会有一些阴暗的角落是那阳光所照耀不到的。
瑾原本觉得自己一生都不会看到太阳的升起了,直到他那天看到了那威武的鸟儿。
那只威武的大鸟全身都散着光芒,它羽毛的尾端带着一点点高贵的金色,它的头部被圣洁的白色羽毛包围着,除了那几乎有它身躯五倍宽阔的羽翼,它还生着健壮的四足,眼瞳里闪烁着金色的火焰。
小时候的瑾觉得自己看到了天使。
一个折翼的天使。
是的,那时候那头狮鹫的翅膀受了重伤,一根银白色的箭死死地钉在它的肌肉里,那时候瑾还不知道,那是人类专门用来捕捉这种生物的钉箭,银色代表着钉箭的最高等级,需要8o级绝灭品阶以上的人类才能动。
那时候瑾作为一个小奴隶帮主人家去山上的矿场挖煤,正在返程遇到了这头狮鹫,因为身体育不良,所以他是那群挖煤奴隶中最慢的一个,也正是因为他慢,所以他如此幸运的碰上了它,而更幸运的是,他在被主人打死的危险去救狮鹫和老老实实回主人家这两个选择中选择了前者。
他丢下了辛苦挖的煤,拼命跑到狮鹫旁边,竭尽全身的力气去拔那根钉箭,把它拔了出来。
当年狮鹫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愚蠢而又可爱的小怪物。
银色钉箭可不是一般人能拔出来的,如果拔出来的人没有修为,那就说明,这个人是个天才。
绝代天才。
钉箭离体后的狮鹫迅恢复了力气,用喙轻轻地在他脸颊旁边擦了擦,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他,就迅的跑走了,它是在逃命。
瑾那天因为晚回家,被毒打了一顿,然后没有晚饭吃。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他快饿死了。
主人不会疼惜这样的奴隶,因为饿死这一个,总还会有下一个。
他在家里在那个比老鼠窝还脏的地方饿昏过去,没有了意识,他知道自己的一生很可能就要这么过去了,昏过去前他恶狠狠地誓,如果自己有力气,一定会杀光那些人。
什么人?当然是那些拐卖他的人!
但是他最后没有饿死,等他再度醒过来的时候,他先感觉到的,是温暖。
就像是躺在一堆羽绒里,那么柔软,那么舒适,他想难道是主人家的那个大棉床么?主人会那么好心么?
当然不是,他清醒过来以后,现自己躺在一只巨大的鸟儿的腹部,被它全身的羽毛包裹着。羽毛的尾尖带着一丝丝金色。
他在一个山洞里,这个山洞不深,能看到外面,外面暴风雪一刻不停,呼啸进来,但是一点儿都不冷。
然后山洞里出来几只小了好几号的那种大鸟,也就是狮鹫,它们羽毛还没张全。
那些小狮鹫看着他目光不善,就像看待食物。
他当时很害怕。
不过那只大狮鹫醒过来,低吼了一声,那些小东西就不敢那样看他了。
他才反应过来,这就是当初被自己救下的,那只威武的大鸟。它还记得自己,它来报恩了。
然后他突然觉得有些腥甜,那是血的味道,就在他的喉咙里,那大概是他感受过的最美味的味道了,他已经饿了很久了,或许是这只大鸟用血救活了自己,他当时想到。
那头狮鹫是有智慧的,它怕瑾会冷,居然硬生生的拔下了自己几千片羽毛给他,作为奴隶的瑾会织衣,就用一些雪藤把那些羽毛串起来编成了一件衣服勉强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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