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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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明-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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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绍与白宝音相识多年,非常了解白宝音的性情。白宝音今日带人前来摊牌,肯定是下定了决心,以白宝音的性子,肯定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防止自己情急火并。

    白宝音此人,尽管相貌粗狂,仿佛没有脑子的粗人,但是熟知其为人的梁绍知道,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白宝音真的没有脑子,早已经死在塞外草原,根本不可能逃入边墙。

    毕竟能在残酷的陕北绿林生存下来,白宝音根本不是鲁莽的粗汉,在他粗狂的外表之下,是一个狐狸的狡猾之心。

    梁绍尽管心中不愿意,但是也知道无可挽回,他心中下定了决心,脸上却丝毫不显,和颜悦色的说道:“刚才我已经与刘头领相谈,算是并入了刘营。现在兄弟想要散伙儿,哥哥也做不了主,不如等哥哥见一见刘首领,看看人家是什么意见。”

    白宝音脸色一变,仿佛洞悉了梁绍的谋算,他左手紧紧地握住腰刀,双眼狠狠地瞪着梁绍,仿佛随时准备翻脸火并。

    眼见白宝音就要翻脸,梁绍脸色一变说道:“既然兄弟执意要走,那么除了你的本部,铠甲不能带走一领,火器不能带走一件,至于粮食,本来就没有多少,哥哥已经投靠了刘首领,你能带多少带多少。”

    见梁绍已经妥协点头,白宝音自嘲的笑了笑,同意了梁绍的意见。

    白宝音趁着天色还明朗,带着愿意跟随他的流民,离开了甘谷驿,进入莽莽的荒野之中。

    梁绍看着白宝音远远离去,心中既有几分恼怒,也有几分感怀,他正在沉思之际,只听见他同族的堂弟说道:“大哥,刘将军现在就要召见大哥,还请大哥马上就去。”

第七十六章乱世() 
时间过得很快,不到一盏茶功夫,梁绍已经来到了节堂之内。刘宣的节堂位于镇内条件最好的种乡绅家中。种家的先人与前宋的老钟经略相公种师道都能扯上关系,算是钟家将门在陕北的后人。

    尽管听上去名头不小,其实种乡绅一家已经有些没落,在小小的甘谷驿镇,种乡绅也算不得最富有的几个乡绅。

    在刘宣看来,像种乡绅这种有百亩旱田,还要自己亲自劳作耕种之人,也就是一个小地主,大自耕农。像这样的人,如果手上没有人命,不是欺压良善的恶霸,也不会是刘宣打击的对象。

    在梁绍攻破甘谷驿之后,钟家也遭到了白宝音的祸害,种乡绅的长子奋力抵抗,马上死于乱军手中,家中的女眷也遭到了乱兵的侵犯,种乡绅的儿媳小妾也受到了乱兵的欺辱。

    如果不是石龙率领骑兵营及时制止,就连他漂亮娇艳的女儿种五娘,只怕也会遭遇不测。

    遭受了这一次横祸,种乡绅也算是看透了这个乱世,对于维持军纪的刘宣也有些敬佩,在刘宣进入镇内后,是唯一一个配合刘宣的乡绅。

    梁绍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亲兵的脚步进入刘宣的节堂。

    这一路上,梁绍的心中一直是五味杂陈,他不知道白宝音的离去刘宣知不知道,更不知道刘宣会不会因为白宝音的离去,认为自己是一个约束不了属下的无能之辈。

    刘宣听见外面的脚步声,快步走了上前,他面带微笑的将梁绍迎入节堂之内,让心中有些心慌意乱的梁绍受宠若惊。

    刘宣让梁绍坐在下首,他对着梁绍温和的说道:“梁兄弟,你今日既然算是入伙儿,就应该遵守我军的规矩。你初来乍到,还不知军规军纪的厉害,今日犯下的过错我也不会追究,但是如果以后还要再犯,我刘宣也绝不轻轻放过,饶恕这种罪行。”

    刘宣说话虽然温和,但是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让坐在一旁的梁绍暗暗心惊,汗流浃背。

    见梁绍已经听了进去,刘宣接着说道:“刚才探马来报,说你的属下有一部分离开了镇内,看起来应该是受不了约束,或者与我结下了仇怨想要分道扬镳之人。”

    “对于这样毫无纪律,杀戮百姓的兵油子,即便再悍勇善战,也不是我刘宣的同路人。今日看在梁兄弟的面子上,我也没有为难他们,好聚好散的放他们离开了营地。”

    “志同道合的朋友兄弟,只要来一个我刘宣也大力欢迎。而不遵守军纪的乱兵,即便来上一万两万,我刘宣也不会接纳,反而要与他刀枪对阵、较量一番。”

    “在我刘宣的麾下,没有人情可讲,军纪更是全军的灵魂。名将戚继光的练兵实记不知道你看没看过,其中有一卷练胆气,讲的就是训练士卒胆略的办法,算是这本兵书真正的灵魂。而练胆气的核心就是严明军纪,赏罚公平。”

    “我刘宣手中的银子很少,远远比不上富有四海的大明朝廷。我之所以能发展壮大,除了不吝银钱,接纳天下英雄外,靠的就是身先士卒,赏罚公平。”

    听了刘宣这番长篇大论,梁绍也只能唯唯诺诺的表示愿意遵守军纪,接受刘宣的监督。

    送走了心中七上八下的梁绍,刘宣踌躇满志的走出了节堂,登上了镇内的堡墙,朝着延安方向望去。

    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在崇祯登基最初几年,明末农民军共有三大股巨寇,除了崇祯初年起兵的王左挂外,尚有积年老贼王嘉胤与陕北边军神一魁。

    神一魁举兵应该在崇祯三年七月,声势一度非常浩大,后被三边总督杨鹤招抚,死在陕西御使李应期之手。

    如今刘宣算是取代了神一魁的地位,成为遍地饥民的陕北第二大股义军,一举一动都要受到朝廷的重视。这与刘宣以前定下的不露锋芒,低调发展的战略大不相符。

    尽管刘宣如今实力不小,但是与庞大的明王朝相比任是微不足道的一粒微尘,相比于其他弱小的流贼,刘宣现在只能算是一只强壮的蝼蚁罢了。

    “刘宣啊刘宣!如今你已经名震陕北!算是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是朝廷欲除之而后快的残暴巨匪。每走一步,你都要慎之又慎!毕竟现在你已经不是一个人,后面还跟着成千上万的兄弟姐妹!”

    刘宣心中不停地安慰着自己,坚定了自己攻打延安的决策。

    他眼见月亮从东方升起,才从堡墙上面下来,朝着自己办公的节堂而去。

    刘宣先回到家中,安顿好了劳累不堪的金娘,吃过了晚饭,照顾金娘睡下,伴着月光来到庭院中央。

    金娘已经怀胎七月,身子非常沉重,今日长途跋涉,虽然坐着毛驴车,但是已经身子乏力。她草草的吃了一口饭,就进入了香甜的梦境之中。

    因为长时间的干旱,进入夏季之后,气候也更加燥热。

    刘宣正在庭院之中纳凉,突然听见一阵阵压抑的哭声。刘宣支起耳朵仔细一听,发现声音来自西厢房内。

    刘宣进入甘谷驿镇后,直接征用了种乡绅的宅院,种乡绅只好搬离了正方,暂居在西厢房之内。刘宣心中疑惑,顺着哭声的方向,带着随身的十个披甲亲兵,来到了西厢房窗外。

    “嫂子啊嫂子!”

    “你怎么这样傻!”

    “不就是失了身子而已?”

    “就当是被野狗咬了几口,很苦要自寻短见?”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刘宣自认为自己见惯了杀戮,算是彻底融入了这个乱世。但是这一阵阵哭声,带着一种沉重的压抑,竟然让刘宣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从哭声的嗓音中刘宣知道,哭诉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妙龄的少女,这一阵阵哭声中,应该还夹杂着一个半大的孩童。

    就在刘宣感怀不已之时,突然传来一阵沉闷的痛斥:“嚎啥嚎?你是不是盼着你爹爹早死?”

    这一声痛斥的声音刘宣也有些耳熟,应该是宅院的主人种乡绅。

    接着,刘宣听见种乡绅的声音有些压抑,还带着一丝哭诉道:“你以为爹爹今天就好受吗,你嫂子不是爹爹逼死的,而是被流贼害死的,是被这该死的世道逼死的,是被旁人的流言逼死的。”

    “如今以是王朝末世,我们能苟全性命已经不易,还是早早埋葬了你的哥哥嫂嫂,让他们入土为安吧。”

    “希望他们来生能投一个好胎,做一个太平盛世的安乐之人。”

第七十七章民心() 
刘宣默默地站在墙外,听着种乡绅一家的哭诉,一时间默然无语。

    他大步迈开步伐,雷厉风行的进入节堂。

    节堂之内虽然点着几支蜡烛,但是因为空间较大,一点儿也不显得明亮,反而有些压抑的昏暗。

    节堂之内,轮值的孙登、胡宽二人正在奋笔直书,也不知道在抄录什么文件。

    如今刘宣随身的文案已经超过了四人,除了叶谬之、孙登外,又提拔了现在掌管军妓所的胡宽,与原籍西安府的周建。

    周建本是中产之家,但是现在也逐渐生存艰难,不得已只能去延安府投奔亲族,后被刘宣俘获,为了生存,周建也只能投奔刘宣。

    周建此人四十三岁,还没有考中一个秀才功名,算是名副其实的老童生。他之所以科场失意,并不是因为学问不佳,只是因为记忆力不佳,不善于八股文罢了。周建因为科场失意,最后也绝了功名利禄之心,反而专研算经十书等杂学,就连西方的几何学,周建此人也多有涉猎。

    正是因为身怀大学问,周建很快在军中脱颖而出,被注重真才实学的刘宣发现,提拔为自己随身的文案。

    胡宽的才能不下于周建,但是科场运气更差,他的思想有些离经叛道,被当时的主流文化不容。尽管考了几次,居然连第一轮童生考试都没有过,只能算是乡间的文化人。

    在刘宣攻破延川后,胡宽迅速来投,代替了掌管军妓所的王庚,为刘宣赚取了不少银钱。

    一军统帅的文案,在刘宣这支队伍中的地位也非常不凡,级别与哨长相同,实际上的权势更远超哨长。这些文案秘术,毕竟都相当于天子近臣,长时间伴随在刘宣身边,一言一行都能影响刘宣。

    刘宣进入节堂,对正在轮值的胡宽说道:“我们今日攻破堡镇,新投靠的梁绍军纪败坏,杀戮了不少无辜百姓,今日城中多有哭诉之声,我心中也多有不安。”

    “你拿着我的手令,明日去后勤营李营官那里领些银钱,凡是戴孝的人家,每户赏银五两,让后勤营的工匠多打造一些棺木,赏赐给无钱购买棺木的贫困百姓。另外将违反军纪的看押士卒,明日在校场斩首示众以儆效尤,以告慰无辜百姓的在天之灵。”

    胡宽恭敬的接过刘宣的手令,连夜走出了节堂,开始暗中查访镇中百姓的情况,看看哪家哪户今日死了人,毁了房屋,遭受了无端的兵灾。

    走在镇内狭窄的街道上,胡宽的心中也有些兴奋,他以前管理军妓所,虽然没有不情不愿。但是胡宽毕竟自认为读过圣贤书,感情上也不愿意管理这种肮脏污秽的地方。

    如今刘宣提拔他成为亲信的秘书,让自认为是读书人的胡宽有了一种被信任、被重用的感觉。

    这些天来,每当刘宣交代了任务,胡宽总有一份使不完力气的感觉。

    连夜将镇中的情况查探了个大概,第二日一大早,胡宽拿着刘宣的手令,从李昭云手中领取了银钱,带着几名书记官,领着后备营的一队步兵,挨家挨户的为遭受横祸的百姓发放赏钱。

    到了午时三刻,胡宽亲自充当了监斩官,将犯下军纪的乱兵全部处斩,尸身埋在城墙外面,头颅挂在城头之前。

    等胡宽处理了这一揽子事情,刘宣的军队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也从流贼升级为仁厚的义军。

    镇内那些没有粮食吃的百姓,也一股脑加入刘宣军中。

    刘宣回到中军驻地,见种乡绅带着妻儿子女,一同前来感谢刘宣。

    昨日种乡绅家死了两条人命,所以领取了十两白银和一口棺木,尽管种乡绅不算贫困,但是十两白银也算一个不小的数字了。

    见刘宣已经回来,种乡绅正要下跪,却被刘宣眼疾手快的扶起来,刘宣拍了拍种乡绅的手说道:“钟先生,我攻破堡寨不少,备受乡绅文官蔑视,主动配合我的乡绅却只有钟先生一人。”

    “如今我已经算是显赫的巨匪大贼,先生配合我做事,恐怕会被朝廷仇恨。我走之后,怕是朝廷会株连先生,不如先生这次随我一同离开,扔下这些坛坛罐罐,做一番开天辟地的大事业。”

    “我本人现在是求贤若渴,扫榻欢迎先生加入我军。”

    种乡绅名叫种平,天生就是玲珑剔透非常有眼色之人。在刘宣入城后,他清醒的知道不可能抗拒刘宣,才主动配合刘宣的工作,不仅让出了安身的宅院,还主动捐献了不少粮食,以避免抄家灭族的命运。

    他本以为刘宣很快就会离开,没有人知道自己配合刘宣,没想到刘宣在甘谷驿休整了三日,自己从贼的名声已经弄得人尽皆知。

    尽管种平不太愿意从贼,但是害怕官府的逼迫,只能将鸡蛋放在刘宣这个篮子里了。

    在种平看来,刘宣如今已经实力不小,加上军纪严明,未必没有招安做官的一天。自己投奔刘宣,也许有一个做官的前程。

    种平本来已经打算投奔刘宣,如今听见刘宣亲自相迎,并没有丝毫矫情的说道:“小人如今已是走投无路,愿意入伙儿投奔刘将军。”

    “钟先生读过书没有,身上有没有功名在身。”刘宣和颜悦色的问道。

    种乡绅脸上一脸惭愧道:“不敢欺瞒将军,小人性子比较愚钝,苟且大半生,并没有考中一个小小的童生。”

    “先生不必挂怀,朝廷八股取士,虽然也能招揽一些人才,但是大部分脱颖而出的却是无用的腐儒。本人重视人才,并不重视八股文章。”

    “先生既然识字,不如就去后备营充当哨长,为在下管理粮草后勤。”

    种平见刚来投靠刘宣,马上就能当一个官做,心中也着实高兴,身子骨也轻了几分。他心情激动的拜谢了刘宣,带着儿女回到了家中。

    刘宣之所以马上重用种平,就是因为种平算是第一个投奔自己的乡绅,对于刘宣来说,这也是一种千金买马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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