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不喝酒的。”林平之拒绝道,“我的仇人里面,有一个酒鬼,每次喝酒我都会忍不住想到他,久而久之就戒了。”
“这可真可惜?酒可是好东西……咳咳!咳咳!”刚灌了自己一口酒的憔悴中年剧烈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
“……你应该戒酒了。”林平之摇了摇头。
真是倒霉,穿越过来后,第一个结识的人就是个酒鬼。
第十六章 这拔刀相助的节奏也太快了()
这里是哪、现在是何年、皇帝是谁——这些穿越者最喜欢在第一章见人就提的问题,林平之一个都没有提。不是没有基本的好奇心,而是他认为有更好的获得常识的方式,没必要在别人面前丢人现眼,一路上只是交换姓名,再聊一些类似‘天气真冷’、‘喝酒伤身’的毫无营养的话题。
搭乘顺风车抵达无名小镇后,毫不意外地发现小镇上的客栈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林平之没有像李寻欢那样用高价从别人手中买下房间,反正以他如今的修为,埋在雪堆里过夜也冷不死。
礼尚往来,既然李寻欢送他一程,林平之也请李寻欢和他的车夫到饭店吃一顿饭……虽然这酒鬼一直在慢悠悠地喝酒,不怎么动筷子,反而在动刀子雕刻木头。
(哗啦)饭店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两个身上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雪笠、体型身高完全一样的人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让原本闹哄哄的饭店瞬间安静下来。
“?”林平之眉头一皱,这个等级的轻功对现在的他而言只是雕虫小技,但放在原来的世界,那已经是五岳剑派掌门级的水平了,当下不由对这个世界的武学水平作出很高的评估。
当然,这是他不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酒鬼是什么样的高手,否则评价会远远更高。
“…………”新来的两人摘下雪笠,露出一黑一白两张瘦削而又丑陋的脸,再脱下披风,露出两具如同毒蛇般紧凑瘦削的身躯,缓缓走到前不久还在饭店内大声嚷嚷着刀头舔血的江湖经历,生怕没有人不知道自己是金狮镖局的人的那一桌子前。
一言不发,只是毒蛇般打量着那一桌子的汉子们,找茬的意图显而易见。
没有办法,金狮镖局的带队镖师诸葛雷只能站起来,硬着头皮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你就是诸葛雷?”黑人蛇忽然问道。
诸葛雷只觉得全身寒毛都涑栗起来,“正、正是在下。”
黑人蛇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剑指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关外带回来的货,就饶你的狗命。”
(啪!)
金狮镖局的人还没来得及应话,林平之已拍案而起,怒骂道:“光天法日之下,竟然直接在小镇上劫镖,真当没有人能治你们了?!”
两条人蛇扭头一看,差点笑出声,以为碰上了初出江湖的小虾米,阴狠地嘲笑道:“小兔儿爷,难道你师傅没有教过你,行走江湖时闲事莫理吗?”
“没有,我师傅告诉我的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林平之话音刚落,身影便鬼魅般地出现在两条人蛇眼前。
“什——!?”甚至来不及惊骇,两条人蛇完全是下意识地发出攻击,已抽出软剑的黑人蛇发出疾风般的直刺,未抽出软剑的白人蛇则猛然发出一掌。
林平之左手一点软剑剑身,右手一引手腕。
(嗤)漆黑软剑贯穿白人蛇的肩膀。
(啪)铁掌印在黑人蛇的胸膛上。
但这只是林平之【防御】的效果,他【进攻】是跟着下来的那几掌。
“呜哇!”被击飞的两人落地时一口逆血喷出,已然身受严重内伤,同时带有可怕寒意的明玉功真气在经脉之内横冲直撞,连内脏的温度都在下降,让倒地不起的他们忍不住浑身打颤。
“看在你们刚才没有立刻出手伤人,现在先饶你们一命!但去了官府之后能否活命,就看你们二人之前做过什么事情了!”林平之冷哼一声,身形一闪,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就算要将两人送去衙门,好歹也等他吃完这顿晚饭吧。
金狮镖局的诸葛雷十分机灵,看见大敌倒下后立刻前来道谢:“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不知道大侠名讳?”
“不必道谢,我林平之也行过镖,最讨厌的就是劫镖的匪徒。”这毫无疑问是职业病。
“???”真心的,诸葛雷不觉得哪间镖局有这么威猛的镖师,不如说,你丫的武功这么高,去行镖也太屈才了啊!
不过,林平之这么说,诸葛雷也不会追问下去,这位高手明显不知道自己以见不得光的手段得到‘金丝甲’一事,为免横生枝节,还是寡言慎行尽早离开为好。
“原来是林镖头,在下诸葛雷,金狮镖局日后定必涌泉相报……事关此趟镖,请允许在下先行告辞!”诸葛雷一拱手,连忙招呼同行的镖师收拾离开,离开之时很上道地替林平之那一桌也顺手结了账。
“……镖呢~”李寻欢眯眯眼,他的观察力和头脑远胜林平之,还记得客栈院子里停放的金狮镖局的马车是空的,只是盖了一层草席遮雪,那两个人要抢的东西与‘这趟镖’无关。
只不过,比起眼前的人,那都无关紧要了……
李寻欢轻笑道:“好俊的移花接玉,我一直以为移花宫只收女弟子。”
“!”林平之身体一僵,没想到自己所修炼的武功竟然是这个世界的东西。
“唔……莫非有隐情?”牵扯到武林禁地之一的移花宫,李寻欢也不由得多了下嘴。
“……我不是移花宫弟子,”林平之略一沉吟,到底自己要在这个世界如何定位,似乎要先询问一下系统精灵,只能说道,“只是与之有点渊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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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综武世界也同样是所谓的‘平行世界’,布莱斯汀手上众多武林人物的资料档案不仅仅包括‘能力’和‘性格’,还包含着‘过去’和‘另一个世界出现的未来’。
宿主的出生点是由布莱斯汀决定的,碰上李寻欢乘坐的马车是必然事件,李寻欢既然会在路上邀请阿飞上马车,没道理不邀请同样在冰天雪地里步行的宿主,而一旦宿主同意上了马车,就等于和这个麻烦精扯上关系了。
为什么如此设定?
那单纯是因为布莱斯汀认为宿主实力过高,既然不能将宿主的能力压下去,那就将他扔到一个‘足以击杀宿主的善良角色’旁边,衬托一下就不觉得宿主厉害了……最终她选择了肉搏、剑法、轻功、内功全部比不过宿主,但就是有可能起手一飞刀扔死宿主的李寻欢。
不过,
“好吧,移花接玉的效果十分特殊,被高手一眼看出来也是正常的。”碰上李寻欢之后的发展,就不在布莱斯汀的预料中了。
她没想过,宿主所修炼的武学源自移花宫和燕南天这事,会这么快被发现。
“唔……怎么办呢?按照这个时间点,移花宫两位宫主还没有弄死这什么‘江湖第一美男子’,要是宿主过早与她们扯上关系,后面就没有什么江小鱼和花无缺什么事了……”
第十七章 林仙儿:给江湖第一美女一点面子行不行!()
在林平之消灭桌上的食物的时候,终于不再喝酒和雕木头的李寻欢,朝刚在冰冷的地板上坐起来的黑白二蛇搭话道,“在被押送往衙门之前,两位可否回答几个问题?”
黑白二蛇没有将大名鼎鼎的李探花认出来,看了眼武功高到让他们绝望的林平之,以为李寻欢是代他问的话,冷冷答道:“碰上移花宫的高手,算我们两兄弟栽了……你想问什么?”
“两位要劫的到底是什么,能说一下吗?不是寻常的镖吧?”李寻欢笑道。
“哼,那是金丝甲,”黑蛇半是生气半是郁闷,要是林平之也是要抢金丝甲的人,技不如人也就罢了,偏偏人家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见义勇为,“……传闻神偷…戴五偶然得到这宝贝,然后我们兄弟俩经过一番追查,发现戴五已身死,东西最大可能就是落到金狮镖局的诸葛雷手上。”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金丝甲?”虽说在关外蹉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李寻欢总算在江湖闯荡过,不认识新人,但还记得各种老情报。
“恕我直言,这东西虽然是防身至宝,但只在实力相当的人交手时才能发挥效果,实际用处其实并不大……”如果对手实力高一档,就算挡下人家的一击又怎么样,人家又不傻,以后攻击露在外面的脑袋和四肢呗,该打死你还是打死你,“我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原因不是天下皆知吗?”黑白二蛇不答反问。
“抱歉,我一直在关外生活,刚刚才回来……”回答此问题时,李寻欢眼中闪过一片落寞,可惜只有他的车夫捕捉到这一点。
黑白二蛇接受了这个说法,只得继续普及江湖新闻:“原因是三十年前横行江湖的‘梅花盗’又出现了,死者仍旧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针眼大小的血痕,也不知道他使用的极其毒辣的暗器还是罕见的奇门兵器。江湖人人认为,只要获得金丝甲,躲过梅花盗前胸的致命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有机会将他制住!”
“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李寻欢笑了笑,上述这番话并没有改变金丝甲实战中发挥作用的条件,但人家这么有梦想他也不好说什么,“不过,就算得到金丝甲就能捉住梅花盗,两位……也不像是需要为扬名立万而拼上性命的人吧?”
李寻欢也不知道这对被林平之打趴的兄弟是何方神圣,但看他们此前的作为,感觉上也不会是什么好好名声的正道人士,名气对他们的价值不大。
“哈哈,那是当然!”黑蛇也不着恼,“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人人自危,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另外,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囗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两位要来淌这趟浑水了。”
“虽说现在只剩下后悔就是了……”黑白二蛇看向林平之。
在两人带有几分怨毒的注视下,林平之放下碗筷,喝了杯茶,问道:“去衙门之前,再问你们两个问题。”
“?”
“——梅花盗犯过什么案?上一次在哪犯案?”
大侠的关注点,和别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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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的梅花盗是何人,又有何下场,无从考究。
三十年后的梅花盗是林仙儿及其以美色诱惑的一众武林高手。
至于身上已经罩着‘江湖第一美女’的光环,想钓个年少多金、武功高强、英俊潇洒、温柔体贴的金龟婿十分简单的她,为什么要自降身价充当一台公交车,然后让上这台车的下三赖假冒梅花盗劫财劫色?
原因是她想让江湖乱起来,让自己在江湖中的名声更盛——什么,这不算解释?一个能轻易妻凭夫贵的大美女,搞这么多事得到的东西太微不足道了?
拜托,竟然有人会期待从一个胸这么大的女人身上得到什么有脑子的解释吗,稍微说得过去就可以了!
总而言之,为了让江湖乱起来,也为了自己日后卖掉骈头们从中取利,林仙儿一边散播‘金丝甲克制梅花盗’的谣言,一边亲自拿着从骈头们那里搞到的江湖奇兵、试图将金丝甲纳入囊中。
运气很不错,不知道是不是装了gps的林仙儿不仅及时找到金狮镖局的人马,还在一群三教九流的江湖人士狗咬狗后,来了个渔翁得利,夺得此宝贝。
——然而,她的好运气到此为止了。
“你就是林仙儿?”因为林平之现身了。
他在将点了穴的黑白二蛇扔进衙门后,施展绝顶轻功沿着官道赶路,在追上金狮镖局的时候诸葛雷已身首二处,若干武林人士在附近为金丝甲大打出手,有擅使暗器的老头,有使毒的侏儒,有紫脸的老头,有死肥婆,有戴着面具的青衣人。
秉持着上辈子养成的‘不插手没有善恶之分的利益纠纷’的信条,林平之没有制止纷争,就冷眼看着这群利欲熏心的家伙决出个结果。
原本他只是想尾随笑到最后的戴着面具的青衣人,打算以他为诱饵钓上恶贯满盈的梅花盗……却没想到,青衣人为穿上金丝甲而宽衣解带之时,露出了一张完美无瑕的脸蛋。
“!”在看见林平之现身那一瞬间鬼魅一般的身法,林仙儿就知道自己碰上了当世有数的高手,自己目前睡过的男人全部加起来,都不可能挡得住他一盏茶的时间,但是……
“小女子正是林仙儿~”林仙儿声音娇美如银铃。
配合其仿佛仙子般脱俗,又仿佛荡*妇般洋溢春意的面容,说是天上下凡而来的仙子都有人相信。
对,不管对方武功有多高强,只要是男人,她林仙儿就有对付他的武器!
“在饭店时听说你宣称甘愿下嫁给捉到梅花盗的人之时,我第一时间联想到的人是岳不群,那沽名钓誉的架势跟他在嵩山封禅台说的话差不多,但没有证据,我认为只是自己想多了。”林平之眼神冰冷地盯着林仙儿,淡淡说道,“但在看见你的面容的瞬间,我就知道那个猜测是正确的——你就是梅花盗吧?”
杀意。
冰冷的杀意。
以林仙儿的容貌,从未在男人的面上看过如此彻底的杀意,但不妨碍她理解到这一点。
“比起无趣的琐事,”林仙儿一把抛开不知道牵扯到多少条人命的金丝甲,双手运功撕烂自己身上的青衣,露出与那张脸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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