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农场有条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家农场有条龙- 第29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从玉石到兰花,从国内到国外。

    朱国旭见多识广,乔远帆也似乎是无所不知。

    只是有几次朱国旭偶尔谈到生意,乔远帆都找机会叉了过去。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什么都能聊,可偏偏自己对做生意一窍不通。

    想想也是,一个半生痴心于兰花的人,怎么还会对做生意感兴趣呢?

    “要说做生意,老乔,我看还得是梁总和欢喜啊。”朱国旭也不知道是认真的还是恭维的:“梁总的环海集团很有规模,欢喜的方寸公司也是蒸蒸日上,我看将来必成大器。”

    “是啊,欢喜哥将来肯定能成大事,有我姐帮着他呢。”一直没有开口的朱晋岩忽然讨好的说了一句。

    乔远帆看了朱晋岩一眼,随即摇了摇头:“老朱,我和你说实话,我虽然不会做生意,但是我能看人。我媳妇,是凭着一口气做出来的,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做生意,所以成就远远不能和你朱总相提并论。我儿子呢?命好,真的命好。有那么多的人帮他。我再说句大话,不是因为欢喜是我的儿子,但他将来真的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瞧你,爸,你也别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夸我啊。

    欢喜哥心里美滋滋的。

    “欢喜哥真能成大事。”莫胖子忽然说道:“为什么?这里最坏的人就是他。都说我会装傻,可现在看看?我帮他跑上跑下,累死累活,他往家里一躺,我就是他跑腿的啊。”

    几句话让大家都笑了出来。

    可是莫胖子却没有笑:“真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可不管怎么努力生意就是做不大,比如我。有些人呢?这也不懂那也不懂,看起来整天在玩,可玩着玩着,却发现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这就是欢喜哥。为什么会这样?他会用人啊,他让你帮他办事,他自己就什么都不管了,全部交给你去办。我一想,欢喜哥都对我这么信任了,我再不拼命的帮他把事情办好那对不起他啊,所以使出十二万分的力气卖了命的干啊”

    “其实这是个信任的问题。”朱国旭微微点头:“看准了人,无条件的信任他。一个当老板的,不可能什么都懂,但只要用对了人,也就自然事半功倍了。欢喜把这一点做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啊。”

    欢喜哥“嘿嘿”的笑着。

    朱晋岩又在一边插嘴道:“是啊,我一直都崇拜欢喜哥,有的时候真想跟在他的身边好好的跟他学,可惜没有这个机会。我现在在爸爸的公司里上班,希望欢喜哥有空能够多指教指教。”

    乔远帆发现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上身一直在微微抖动。

    “老乔,你看我这闺女儿子怎么样啊?”朱国旭敬了一杯酒问道。

    “安妮是个好姑娘,我儿子福气好,找到了。”一说到安妮,乔远帆怎么看都觉得满意:“你说这小子命怎么就那么好呢?安妮那么好的姑娘就愿意跟着他?”

    喂,爸,我可是你儿子啊。

    再看看安妮,乐得和什么似的。

    “多谢多谢,那你看我们家晋岩呢?”朱国旭还是忍不住问道。

    乔远帆笑了笑:“来,喝酒,老朱啊,遇到你是缘分,咱们今天好好的喝几杯”(。。)

    :

第四百三十一章 朱国旭看出了乔远帆是什么样的人() 
对于朱国旭的问题乔远帆一直都没有愿意正面回答。复制址访问 :○

    而这却也引起了朱国旭更加浓厚的兴趣。

    他又接连问了几次,乔远帆这才勉强说道:“不错,不错,你的儿子不错。”

    几声不错,明显的能够听出言不由衷。

    朱国旭也不再多问,一笑了之。

    一顿饭也算吃得热热闹闹。

    等到吃完了饭,朱国旭笑道:“老乔,你虽然是欢喜的父亲,但要说起仙桃村来,你还真未必有我熟了。走,我带你到处参观参观去。”

    师若雅是绝对的有麻将瘾的,上次从未来女婿这里学了几招,回去后十战九胜。

    一吃完饭,迫不及待的就拉着雷欢喜、梁雨丹、安妮凑了一桌。

    碗谁洗?这不是还有莫胖子的吗?

    莫胖子心里那份委屈啊。

    自己招谁惹谁了?

    吃了一顿零食加酒,末了还要洗碗?

    安妮请客果然是鸿门宴啊……

    ……

    朱国旭是个相当不错的向导,仙桃村的发展变化知道的清清楚楚。

    一边走一边聊,朱国旭忽然说道:“老乔,你和我算是一见如故,咱们有什么也别遮着藏着了,对我儿子有什么看法,都说出来吧。咱们将来可是要当亲家的。”

    乔远帆“哈哈”笑了两声:“那我可就不客气了,有什么得罪的地方你老朱多多承担。我看晋岩将来在你的公司里当个部门经理还是绰绰有余的。”

    部门经理?

    朱国旭顿时有些失望。

    他对自己的儿子可是充满了期望,将来整个公司都是要交给他的。可在老乔的嘴里,自己的儿子居然只能当个部门经理?

    “你儿子对我儿子似乎有些怨气。”乔远帆一笑:“第一句话就说到了有安妮扶持,欢喜肯定能过成功,这话里的意思是说欢喜想要依靠朱家啊。说话时候身子抖动不停,言不由衷。言不由衷。胸有大志,可惜气量远远没有你老朱大啊。老朱,你一直都在追问,我是心里想什么嘴上说什么,说错的地方千万不要见怪。”

    朱国旭居然沉默了下来。

    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谁都清楚。

    过了一会。朱国旭这才叹息一声:“我这个儿子,有一点你没有说错,胸有大志,可惜气量未免狭隘了些。处处都喜欢和别人比,自己有一点不如对方,总想着如何要超过他。”

    他和乔远帆说了很多很多关于自己儿子的事。从小到大是如何如何的,甚至一些他认为不光彩的事也都没有瞒着自己这个未来的亲家。

    乔远帆也听的非常认真。

    “你说,如果晋岩能够有欢喜的一半该多好。”朱国旭说完了这些显得有些无奈。

    “他和欢喜的生活环境不一样。”乔远帆也认真地说道:“一个生在富贵人家,从小无忧无虑。天,是他的天,地,是他的地。另一个,小时候连吃饭都成问题。天,只有一点点属于他,地,也只有一点点属于他。所以欢喜每走一步其实都是谨慎小心的。老朱啊。将来如果有机会,让你儿子来跟我学学怎么养兰花。”

    “养兰花?”朱国旭怔了一下。

    “养兰花。”乔远帆脸上重新露出了笑容:“虽然我不再痴迷养兰。可是当做业余兴趣来做其实还是不错的。养兰花好处很多,第一条就是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心静了,很多事情也就自然而然的想通了。”

    朱国旭皱了一下眉头:“可是以晋岩的性格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他肯定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来敷衍。”

    “那就随他去。”乔远帆一笑:“放手让孩子自己去闯,晋岩会摔个大跟头。摔到头破血流,可是要想长大,谁没有摔过跟头?摔醒了,再把他送到我这儿来,跟着我学习养兰。他还年轻。你给我十年的时间,看他的心能不能够平静下来。”

    “真的?”

    “真的”

    “那我们可说好了,老乔。”朱国旭停下了脚步:“等到晋岩真的摔了一个大跟头,你可不能不管。到时候我就把儿子交给你,你教他养兰,教他做人的道理。我不想自己的儿子就这么被毁了。”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拜托了,老乔。”

    ……

    那边一桌麻将打到了下午5点,师若雅居然还是恋恋不舍。

    按照惯例,像打麻将打扑克这些事情最终的结局就是以欢喜哥的大胜而告终的。

    梁雨丹就觉得奇怪了,自己儿子是从哪里学到这打麻将的本事的?

    老乔家祖祖辈辈可都没有出过打麻将的高手啊。

    中午没有吃好,晚上可无论如何都要弄顿好的了。

    欢喜哥特别交代郭宇康晚上在饭店里给自己留个包厢。

    “哎,你说老乔到底是做什么的啊?”等吃饭的时候,师若雅和自己丈夫来到了鱼塘前,一边扔着鱼食一边问道:“我怎么看他不像是个光养兰花的啊?”

    “哪里不像了?”朱国旭有些心不在焉。

    “我也说不出来,反正看他的谈吐,听他说的那些话,我就是有这样的感觉。哎,我在和你说话呢,想什么呢?”

    “我在想,以后咱们要对人家客气点。”朱国旭终于说道:“晋岩的脾气你知道,我也知道,我们一直在担心他会出事。欢喜这个人倒还好说,看在我的面子上将来没准就能放过晋岩,可是你女人的脾气啊。不过现在我总算放下心来了,我拜托了老乔。”

    “老乔?”

    “你有感觉,我也一样有感觉。”朱国旭苦笑了一声:“将来晋岩要是惹出乱子来,真要有谁能够救晋岩,这个人只可能是老乔。谁要是能把晋岩的脾气改了,这个人也只可能是老乔。再反过来说,能把晋岩置于死地的,还是只有老乔。”

    “不会吧。”师若雅有些不太相信:“我看老乔的脾气挺好的啊,和欢喜一样嘻嘻哈哈的。”

    朱国旭摇了摇头:“你只看到了表面,没有看到更深的东西。那串手串你仔细看了吗?”

    “看了,真的很漂亮。”

    “你拿出来,放到阳光下再仔细看看。”

    师若雅疑惑的拿出了手串。

    太阳即将下山,借着晚霞,师若雅发现手串的一粒珠子内部好像隐隐刻着一个什么字。

    “那是个‘庄’字。”朱国旭接过了手串:“能够做出如此价值连城玻璃种手串的,而且居然做成了一个萝卜的形状,再加上姓庄,国内只有一个人,庄阿福。”

    “好土气的名字。”

    “土气?”朱国旭哭笑不得:“你知道多少人为了求他做串玩意不惜想尽一切办法吗?你知道这个人古怪的脾气吗?算了,我给你说个故事你就明白了。”

    庄阿福的那些翡翠玉石就这么很随意的放在家里,有次几个外地的贼不知深浅把他家给偷了。

    损失据说非常惨重。

    可是庄阿福却一点也不在意,反而还和自己的朋友说:“偷了好,偷了好,这样我再也不用整天为这些东西提心吊胆的了。”

    他不在乎,可是不代表别人不在乎。

    几个小贼还没有走出县城,当天晚上就被人给抓住了,据说被打得惨不忍睹,那些被偷走的东西又原封不动的回到了庄阿福的家里。

    这还不算结束,很快警察又把他们给带走了。

    最后在法院,当几个小贼听说他们偷走的东西价值上亿,吓得腿都软了,最后全部被判了15年到无期徒刑不等。

    据说这还是庄阿福帮他们求的情,说他们虽然做错事了,但终究不要赶尽杀绝。

    “他自己无所谓,可是到处有人在帮他。”朱国旭叹着气说道:“你想,这样的人都送了那么一串手串给老乔,老乔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了解吗?你不了解,我也不了解。你再仔细想想,有人如果要害你的儿子你会怎么做?老乔也是一样,和儿子两地相隔二十多年,现在好不容易团聚了,谁要是想害他的儿子,他难道会眼睁睁的看着?没准第一个翻脸的就是他。晋岩万一惹怒了他,不得了,不得了。我还不想看着自己的儿子倒大霉啊。”

    丈夫这么说,师若雅也不禁有些隐隐担心起来。

    “所以,这串手串还是好好的保存吧。将来等到安妮和欢喜结婚的那天就还给他们。”朱国旭把手串重新交给媳妇收好:“对欢喜都客气点,算是帮咱们晋岩积点德吧。”

    “爸,妈,吃饭了。”

    安妮的声音传了过来。

    “来了,来了。”朱国旭笑着朝那里摆了摆手,左右看了看:“晋岩呢?”

    “下午的时候说身体不舒服先回去了。”

    “哦。”

    “算了,别想了,你最近事情也多,别把身体操劳坏了。”

    一走到方寸饭店门口,朱国旭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面带笑容的走了进去。

    雷欢喜、安妮、莫胖子这些人正在饭店里打闹着。

    朱国旭忍不住又叹了口气,你说大家的岁数都差不多,一起开开心心的多好。

    要说聪明,还是自己的女儿安妮聪明。

    跟着欢喜在一起整天没心没肺的,什么坏脑筋都不用去动。

    还有这个莫胖子,他做的其实也是和安妮一模一样的事情(。。)

    :

第四百三十二章 身体里的能量爆发了() 
客人们一走,欢喜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地下室放血给小胖。 ⊥,

    小胖的神情是坚决制止的,可是在这件事上,欢喜哥却表现出来了自己的固执。

    又是一碗鲜血几乎是强逼着给小胖灌了下去,小胖的精神明显的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善。

    欢喜哥的脸色却又变得苍白了许多,甚至在走路的时候脚下都有一些发软。

    好好休息两天就会好的,欢喜哥一直在心里这么安慰着自己。

    傻瓜欢喜哥啊,你的血对我的确有帮助,可是差不多要放光你身体里的全部鲜血才能够彻底让我恢复,而你自身的造血功能又实在太缓慢了。

    这样造成的结果只能是你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可是欢喜哥实在太倔强了,这个平时嘻嘻哈哈的家伙,一旦决定了要做一件事就绝对不会回头的。

    就算是小胖也不能强迫他。

    不过让小胖感觉到有些奇怪的是,欢喜哥给自己喝下的鲜血似乎有些什么特别的地方。

    具体的小胖一时也说不出来,反正就是感觉到这血一旦进入到身体里,居然和自己身体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

    每次喝完欢喜哥的血,一股暖洋洋的感觉就会在身体里蔓延,因为过度使用灵元而产生的疲乏也消失了许多。

    甚至身体的复原速度小胖也能隐隐的感觉到加快了许多。

    为什么会造成这一效果的?小胖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