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他一起冲出去的亲卫们也明白这点,但是他们仍然义无反顾的跟了上去。
忠臣,不仅仅只有中原有!忠诚,从来不以种族国界而不同。
射来的箭矢随着博尔赛的转进而终于停下,森林深处传来次第不绝的呐喊声和惨叫声,渐渐远去不闻。
阿加泰目中含泪,咬牙不停,拼命的抽打马臀,催促着战马不断绕开蔓藤和挡路的枝叶,闷头往外奔去。
博尔赛不单单是他的亲卫统领,更还是他的安答。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从被覆灭的部落逃生,然后又一起聚起了狼骑。十余年来,无论多少风浪危险,都相互扶持着渡了过去。然而今天,他这唯一的亲人,终于也离他而去了
可他不能停,他的悲伤痛苦只能自己忍下。因为,他不再只是博尔赛的安答了,他是狼骑的王!他必须为整个狼群的生存考虑!
只要跑到河边,跑到河边!
河边还有之前留下的两百伤兵,当时是不想让他们当累赘,不想此刻却反倒成了一支意外的援兵了。只要能跑到河边,有那两百人接应,就可立即上船渡河,然后就彻底安全了。
他如是想道。
好在来时已经排除了拦路的阻碍,不必再像来时行进那般艰难了。战马虽然不能放开全速奔驰,但是小跑起来还是可以的。这使得众人终于算是有些安慰了。
然而还不等这种安慰的情绪发酵,忽的一阵奇怪的声浪隐隐传来,令的阿加泰不由的一惊,面上微微露出几分迷茫,但随即似是忽的想到了什么,瞬间便是面色狂变,脸若死灰一般。
“跑!跑啊!快跑!”他如若癫狂般的叫着,不要命般的抽打着战马,一边从身上扯下衣襟将头脸蒙住。
众溃兵刚刚因为脱离了明人弓箭手的威胁而略略放松了些,对于王的惊慌完全没反应过来,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只是下意识的遵从,这才反射般的连连催马跟上。
但是就只是这短暂的迟疑,灾难降临了。
低沉的嗡嗡声刚才似乎还在极远处,但下一刻便忽然大了起来,那速度就像是飞一般
是的,就是飞。
薄纱般的翅翼急速的振动着,高频的振动摩擦着空气,再加上数量的庞大,终于汇聚成一股铺天盖地的声浪。
大黄蚊!草原上最可怕、最恐怖的生物之一,在这个时刻降临了。
众狼骑溃兵终于醒过神来,但是醒过神来之后不是欢喜,而是发自灵魂的惊恐!
“啊——”
“不”
“长生天啊。”
因为惊恐导致的变了声的尖叫,如同瘟疫般蔓延了开来。即便再勇敢的战士,在这一刻也全都变了脸色,没了一丝战斗的勇气。
大黄蚊会吸干目标的血液和灵魂,而没了灵魂的人,是无法回归长生天的怀抱,只能彻底陨落,化作尘埃。
战士的勇敢不惧搏杀,但却恐惧于死后不得归还。那是古老相传的噩梦,是最悲惨的结局,没人愿意那样无意义的死去。
跑,跑,跑!
所有人都疯了,如同受惊的小兽,狼奔豕突着。但是在这密林之中,庞大的体型注定了他们的悲惨,又怎么可能逃脱体型更适合林间飞翔的大黄蚊呢?
嗡嗡声愈发狂暴起来,整个林间忽然如同飘起一阵大雾,将方圆数里之地尽数笼罩进去。
一匹战马被舍弃了,两匹战马被舍弃了,越来越多的战马被舍弃了。
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这些昔日被骑士们诊视如第二生命的存在,他们没的选。
相对于马儿庞大的体型而言,更为瘦小的人体显然更适合在这种密林中奔逃。而且留下这些更大的生命,也能使得那些以鲜血为食的恐怖存在多滞留哪怕一丝片刻,从而给自己带来生存之机。
生命本性就是利己的,自然的抉择无关于善良又或者残虐。
然而,这样真的就可以了吗?大黄蚊群中的某个存在忽然振动了下翅膀,金光一闪一闪的闪烁着,发出阵阵无形的波动,迅速蔓延开来
庞大的战马被无视了,大黄蚊们成群的绕开这些大家伙,只盯准了那些跳跃奔窜的更小的目标而去。
惨叫声不绝响起,却又很快戛然而止。死亡,无处不在!除了极少数幸运儿外,更多的人只能在绝望中化作一具具干瘪的尸体,空洞而迷茫的眼睛,无声的望着天空,死不瞑目
阿加泰已经木然了,短短十几分钟的路途,在他感觉中直如万年。身后的惨叫声刚开始还次第不绝,然而等他终于看到了林子外的河滩时,却已经可谓零星了。他知道,那是因为活着的人,不多了。
好在,好在外面还有两百多人。狼骑还有种子,只要他这个王还在,狼骑就还有重新站起来的一天!
“上船!快上船!所有人,快!”他终于率先从林中冲了出来,对着早已听到动静,并作出防御态势的伤兵们呼喊着。
众人惊骇之余,顾不得多问什么,开始返身往河中停泊的船只跑去。然而刚迈出不过两步远,一阵巨大的轰鸣声轰然而至。
“不——!”阿加泰循声看去,仰天发出了一声不类人声的大叫,随即便湮灭于奔腾而至的浊浪之中,眨眼不见。
狼骑,灭。
第969章:胡刀儿()
漠南草原三大寇,一狼一狐一窝蜂。狼凶狐狡蜂歹毒,说的就是狼骑的阿加泰最是凶残,战力最强;而剩下的一狐一窝蜂,却是一个狡诈一个最阴毒。
而今,狼骑覆灭在了大河南岸,那么一狐和一窝蜂呢?时间退回两天前……
胡刀儿最初是个跑单帮的马客,所谓马客,其实就是商人。只不过如他这种商人没有什么大势力,只能每次跟许多小型商队和像他一样的散户一起组队,行走于中原和塞外的商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若是按照正常来说,这辈子他也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下来算了。可是天不遂人愿,终在那么一天,他和所跟随的商队遭遇了马匪,这个马匪不是别个,正是赫赫有名的狼骑。
结果不用问,整个商队被抢掠一空不说,还被杀的尸横遍野,没留一个活口。狼骑凶残,那绝不是只说说的。
胡刀儿命大,被砍了一刀昏过去,最终躲在死人堆里逃过一劫。等他醒来从死尸里爬出来后,不但所有财货都没了,人也被破了相,奄奄一息。
而最后讽刺的是,在他弥留之际,反倒是被一户迁徙的蒙古牧民给救了,直直养了两个多月才好。但最终好了后的他,却反手将这一户牧民全家老幼杀了个干净,夺了他们所有的财产:七只羊、三匹马,还有一头牛,以及一些积攒下来的皮毛筋络之类的东西。
凭着这些东西,他幸运的再次碰上了一支商队,将除了马匹之外的东西全都换做了一身行头,一身标准配备的马匪行头。
再然后,单人独骑混进了一个小马匪势力,凭借着商人特有的狡猾,最终杀死了那个小马匪势力的头领取而代之。由此,沙漠之狐盗匪团出现了,并且拉开了他们的传奇之路。
对于仇恨,世上人大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快意恩仇,认准了仇人不死不休;而还有一种人,则是能报就报,若对方实在太过强大一时报不了,那就转而加入进去,也变成同样的人,向着其他人展露他的獠牙。
这种人的思维很奇葩,他认为凭什么这世上的苦难只有自己吃,凭什么其他人就可以那么舒坦的过活?所以,那就让人比自己更苦难吧,这样就会让他感觉舒服很多。
很显然,胡刀儿就是属于后者。或者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他不是忘记了仇恨,而是先猥琐发育,积蓄实力。等到自己壮大了,再去报仇就是了。
至于他发育的途径,那自然就是从比他更弱小的人手中去抢。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胡刀儿觉得自己是最了解这种丛林法则的人了。
所以,这次鄂尔多斯新城的事儿,他研究再三,果断决定要干上这一票。只不过相对于孤傲嚣张的阿加泰,他更趋向于祁猴儿的路子,那就是联合。联合一个和他差不多的势力,既可以保存自己的实力,还可以利用别人给自己打头阵。
这次的目标是那位燕市公子,做为一个汉人,还是商人出身的他,可不会傻乎乎的认为那些个传闻都是虚的。至少,小心行得万年船才能确保完全不是。
那么,联合谁呢?狼骑当然不用想,那即是仇人不说,就算他肯放下仇恨,对方也不会答应他。阿加泰就是个狂妄的独夫,目空一切,哪怕是自己这所谓的一狐,还有那号称一窝蜂的骚娘们,也从未被其放在眼里过。
说一窝蜂是骚娘们,原因是一窝蜂的首领出奇的是一个女人。据说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因为被大户人家的正妻所妒,不但百般迫害,最后还将她发卖给了一个商人赶出了家门。
而在这个商人在一次行商意外死了后,这个叫玉嫣的娘们儿便施展手段害死了商人的子嗣,夺了商人的家产。最后走投无路,干脆带着一帮收拢的手下逃进了大草原。
再然后,利用手中夺得的商人家财和自己的姿色,大肆招揽亡命之徒和江洋大盗,从而形成了一窝蜂这个势力。
和阿加泰的狼骑,还有胡刀儿的沙漠之狐不同,或许是女人的天性,一窝蜂的行事方式并不是靠着单纯的厮杀,而是更多的利用伪装等手段,先是迷惑混入目标队伍,然后就是下药用毒,无所不用其极。
比起狼骑和沙漠之狐,一窝蜂的组织成员也更多种多样。什么打把势卖艺的、破落的手工业者、匠人,吹拉弹唱的伶人,坑蒙拐骗的拐子,还有出身青楼的娼妓,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这也是让他们天然有了这种行事的优势。
而更绝的是,一窝蜂在达成目的后,行事比狼骑还要彻底。狼骑只是杀戮,一窝蜂却是胁迫和引诱。胁迫不成的,则毫不留情的杀掉。
可以说,整个漠南三大寇里,一窝蜂很有些后世斗地主分田地的意思,可谓算是很进步的了。这也使得一窝蜂的势力最难清剿,因为他们不单单是在草原上祸祸,还有部分触角延伸到了关内关外的众多底层民众之中。
官府或许可以偶尔咬住一窝蜂明面上势力的尾巴,但是只要杀不绝他们,回头就会遭到报复。还是专门针对他们家人的报复,试问这谁受得了?
一个没有原则的匪盗,正如有文化的流氓一样,那才是最让人可怕的,也因此成就了一窝蜂最歹毒的名号。祸不及家人,在一窝蜂这里,完全没有这一说。
故而,这次针对鄂尔多斯新城的买卖,和阿加泰还有胡刀儿都不同的是,玉罗刹的目标,哦,玉罗刹就是玉嫣的匪号。玉罗刹的目标不是鄂尔多斯新城,而是往鄂尔多斯新城运送物资的各家商队。
作为一个在腹地有众多耳目的势力,玉罗刹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苏默的可怕之处,她才不想去跟有着苏默亲自主持的鄂尔多斯新城硬杠呢。
所以,当胡刀儿找上她后,两人一拍即合。胡刀儿的狡猾和玉罗刹的阴毒,在这一刻的结合,从而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绕开最容易进攻的北面,反而从最不可能的南面发动。这是两人商量过后的结果。
具体分工是,由一窝蜂对付行走在关外草原上的商队,劫掠物资,从而吸引鄂尔多斯新城和大明官方的护卫势力,分散他们的力量;
而胡刀儿则趁虚而入,快进快出,冲进鄂尔多斯新城刚刚建成的简易货仓抢一把就走。
这次以少杀戮多抢东西为主旨,那样的话,正面有阿加泰那个傻鸟牵制,后方再有一窝蜂袭扰补给线,沙漠之狐又只是针对物资仓库,还不会太过去造杀孽,胡刀儿觉得即便苏默那边还有些力量,也不会对他不依不饶的。
毕竟,最多不过就是损失些财物而已,汉人何苦为难汉人,不是吗?所以,这波,稳了。
所以,当他带着队伍千辛万苦的好容易潜过大青山,踏足到河套平原南部的那一刻时,他很是放松的长出一口气。
“一窝蜂那边到了没?可有消息传过来?”他举着水囊猛灌了一通后,打个水嗝儿,向左右亲随问道。
“回大当家的,昨日她们就到了,据说已经盯上了一支队伍,估摸着这会儿已经要得手了。哈,这边本就人烟稀少,就算是官府也几乎从来不多看一眼,此番咱们可算是那钻进了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猴子了,就等着可劲儿折腾就成了。”旁边的亲随满脸猥琐的谄笑道。
胡刀儿眼中得意之色一闪而逝,一力决定将进攻方向放在这边的,正是他的主意。如今果然如所料一般无二,让他有种诸葛之亮的成就感。
“别大意了,都特么给老子提起精神来。要知道,咱们要面对的可不是那些满身羊屎味儿的蠢鞑子,而是那位声名赫赫的燕市公子!那可不是个好糊弄的,小心才能行得万年船。切记,切记!”他装模作样的训斥道。
亲随暗暗撇嘴,脸上却是不迭声的应着,并再次送上自己的膝盖。
胡刀儿满意的点点头,左右大量一番,随即挥手下令:“找地儿驻扎一晚,好生休整。待明个儿天一亮,就按照原定方案,大伙儿化整为零,最后在南面的兔儿山汇合。”
亲随赶忙应了,转身传下令去。众匪盗欢呼一声,不多时便在左近寻到了一处背风靠水的所在,当即扎下了营盘。
河套南部少有人迹,若是一大帮骑兵忽然出现,那等若是摆明告诉人家他们来了。所以,胡刀儿狡猾的让众马匪分散成一个个小队行走。
每百人成一队,八百人就是八个小队。在河套南部虽然少有人迹,但终不是完全绝迹。反而是时而会有些散居的小型部落,偶尔迁徙过来放牧。
除此之外,也会有些大明的商队经过,这都会成为马匪们天然的掩护。而且,相对于整整一千人的骑兵战队,分成了百人的小队伍,也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视。毕竟,即便真是哪里不对,不过区区百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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