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狂潮[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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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狂潮[黑客]-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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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来;还不是面前这小魔头当年黑他家公司;才把他带上这么条不归路;显然对方又无此觉悟,更没想过要对自己负责……想到这里,行初眼中不由带出几丝幽怨:“……小昕,你才刚刚二十岁,这事想得实在太远了,和你同样年龄的其实大部分都还没谱呢……”
“我不这么认为,行初哥你也老大不小了。”
行初咽下喉间腥甜,眼角余光再往另一边扫去,恰好看到郑修一副坏水正往上要冒的表情,这郑修那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知道都做了些什么,出来后跟没事人一样,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心思转得飞快,脑中有什么灵光一闪,赶紧趁对方还没开口前抢先道:
“不如用事实说话,具体了解一下七零后广大人群的现实状况,这样我们才能对自己有个正确的定位。”
郑修这时候终于插上话,眼神却危险地向行初微眯着:“子昕有我就够了。”
“这主意不错,”子昕按下郑兔子,问:“那我们具体要怎么做?”
行初说了句稍等,回自己房间里拿了张纸出来,在子昕面前展开,是一份打印的邀请函,他微微一笑,说:“我几天前在网上收到一份邀请,不如我们一同去赴约。”眼神转到某人身上,又说:“相信郑修也收到了这个。”
“我看看,”子昕接过来:“七三学社?什么地方?”
“世界七零后精英人士盛会,”行初说:“邀请函通过各种渠道,发到全球在政、商、学等界成就最杰出的七零后手上,放心,这是个非政治非盈利的联谊性质聚会,受到妥善的保护,虽说有资格参加的都是当代风云人物,但是气氛还是很轻松的,我们不妨去玩玩,顺便了解了解别的七零后都是怎样的状况。”
“诚邀世界顶级黑客Elmo……”子昕念着邀请函上的内容,好奇地问:“那郑修的呢,让我看看你的。”
郑修无奈地瞅了他一眼,起身回自己房间拿了份差不多的交给子昕。
“梅耶集团前任董事长?”子昕翻开一看,老黄历啊真是:“不过这东西你是怎么收到的呢?”
“当初走的时候,其实还有些产业不方便挪动,直到现在依然在我名下经营,这些年和我以前的助理一直保持着单方面通信,七三学社把这份邀请交到了他手上,上次联系的时候就顺便给了我。”郑修解释说。
子昕指指自己,委屈地问:“我也是七零后,为什么偏偏就我没收到?难道是我不够格吗?”
“……因为你藏得太好了。”行初啼笑皆非地说:“你的真实身份是中|情|局最高机密,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你也是七零后啊。”
“……没邀请函,我也能去吗?”
“受邀赴约的人允许带家眷。”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行初把最后两字咬得略微重了点。
郑修瞪向行初的眼神简直要剜下块肉来,在旁没好气道:“我还没同意呢。”
不说子昕此去抱着某些目的,就是单纯去玩,和天下最优秀的同龄人交流交流,也是打心眼里期待的,“那要不我和行初哥去玩,你留下看家?”他笑眯眯地逗某人。
话音刚落,郑修浑身毛都要炸开了:“不行,我跟你去!”
七三学社(ISTS)的总部,也是这次年会的举办地倒是有点意思,就在郑修的老家,袋鼠国。
三人登陆悉尼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后了,正值五月初,气候刚刚好,天色却已经暗下来,东面是连绵无际的海岸线,潮汐沥沥,船舶的鸣号悠悠,遥望西边,是夜色中朦胧的蓝山,市中心一座悉尼塔拔地而起,火炬一样高高耸立,俯瞰整座城市。
郑修担当起东道主,带着两人在当地订了酒店客房,由于时差关系大家都没什么困意,距离七三学社的举办还有一两天的时间,悉尼有意思的景点又多,歌剧院啊博物馆啊都是颇负盛名,很值得去看一看,郑兔子于是操着一口地道的袋鼠腔英语忙前忙后地带着子昕他们到处玩,真是导游中的业界良心。
只不过这条姓郑的地头蛇在带人游玩之余,曾经趁罗戚二人不注意,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了当地黑|道,委托他们把其中那个个子相较高大的华裔男人绑掉,而这个阴谋却胎死腹中了而已。
“我们只绑女人,”那浑身肌肉的袋鼠国黑|社|会弹了弹手中的烟,用一口机关枪一样的土著语说:“最近玫瑰湾的鸭子店不景气,都在裁员呢,虽然这个的长相肯定能卖得出去,但行情摆在那里,抬不了价……不过嘿,他旁边那个倒是蛮符合一些男老板的口味……”
郑兔子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拿眼神横了下戚行初的方向,同时比了个切下去的手势,也用当地话问:“那这样?”
“三百万。”黑|社|会咂巴了下嘴。
某人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起身告辞。三百万他不是拿不出来,但显然对方也在狠狠宰他,一般要对付个外国游客,三十万就足够了。郑修毕竟不是悉尼人,他来自墨尔本,心底多少也有点担心被当地人黑吃黑,所以还是谨慎点来得好。
三人最终还是平平安安地回了酒店,大家至少表面上还是相安无事的,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郑修却是打算去巡视一下他在悉尼的产业。
子昕一直对郑修的来钱渠道弄不清楚,他知道当年梅耶是零售业巨头,可“零售”这个词很难具象化,一听郑修竟然要去看产业,当即就提出同行。
郑董倒也没什么反对的理由,便点头答应了,不过奇怪的是,他死活不愿意带上行初。虽然一个人有点无聊,不过戚行初本来也没太感兴趣,倒是如今瞧郑修的态度反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虽说郑修视他如仇敌,但平日里也没哪里表现得那么小家子气,这回究竟是什么东西神神秘秘的,却是别人看得,唯独他戚行初看不得?
子昕也不想丢下行初一个人不管,缠着郑修软磨硬泡一番,某只忠诚的恶犬对这个最没抵抗力,三招两式过后,只能黑着脸答应了。
“你得让他保证,到了那里……不准笑……”
郑修口中的产业是位于悉尼以南郊外的一大片私人牧场,广袤的地域周边只用极其简单的围栏圈起来,里面完全采用西方式的无人看管式放牧,牧草碧绿,蓝天白云,景色怡人,被畜养的牲畜就在这片蓝天下自由自在地奔跑。
这真是一群神秘而美丽的动物,身体像绵羊一样覆盖洁白的毛,脖子却很长,笔直地高高立着,脸上表情很是人性化,让人觉得它们一定是颇具智慧的生物,仔细看去,这些生物的表情统一定格在……呃,苦大仇深,愤世嫉俗。
行初望着这一幕,顷刻间就认出了面前的是什么,一时间抽着嘴角,强忍着笑出来的冲动,憋得肚子都疼了。
郑修早就在踏入牧场的时候就盯着他的反应了,没好气地说:“见到神兽还不跪下磕头?”
说话时,一只羊驼刚好踱着步子来到他面前,郑修估计想要表现出几分慈爱,便伸手摸了摸它,不料那羊驼跟人实在是太自来熟了,一口就把某人的爪子含在了嘴里,棒棒糖一样舔着。郑兔子的脸色彻底黑成了锅底,用力把手拔|出|来,跑到一边的水池边狠命洗手。
“噗——”行初终于破功了:“……郑修啊,郑大老板,你养这么多羊驼干嘛?”
“羊驼?”子昕疑惑地瞪大眼睛。
“……哼,”郑修脸上挂不太住,甩着手上的清水,冷哼一声为自己开脱:“这片牧场里的袋鼠国纯种羊驼,一只折合人|民|币只要一千三,毛量多而厚实,保暖效果好,是高档羊毛制品的原材料,每年可以给我带来上千万的收入,等过几年这东西的神兽之名火起来,我更是能论个来卖,上辈……我是说以后争取打开一条销路,把羊驼卖出国给别人当另类宠物,一只能卖到二十多万,算下来就是接近两百倍的利润,绝对的暴利……”
听郑修哼哼唧唧地在那里说了一通,貌似还煞有其事的,这时候就连行初一向自诩厚道人,也忍不住阿谀他:“看来郑先生颇具商业眼光,将来一定能成为把羊驼带向世界的第一人,到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将尊称您为‘羊驼之父’。”
郑修面不改色地回应:“郑某在这里就先承下戚先生吉言了,到时候我一定会挑一头最肥硕的母羊驼赠与你,让你天天骑着它逛街……哦,对了,给你个忠告,骑草泥的时候不要喝酒,否则你和你的小伙伴们都将会因为酒驾被捉进号子里去。”
行初笑眯眯地反唇枪以舌剑:“郑老板一看就是过来人,经验丰富。”
完全不懂其中典故的子昕左看右看,不明白这两人到底在聊什么,转头见那羊驼正一脸乖觉地望着自己,之前又有郑修的示范,便忍不住要伸手摸摸面前可爱的食草动物,手抬起来,却没能像郑修那样一下就够到头,他也不气馁,又踮起脚尖去摸,羊驼似乎也很喜欢他,宽大的嘴一张,就把子昕的手含进了嘴里。


、第八十五章

且不说牧场之行以怎样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方式收场;隔日傍晚;七三学社的年会盛宴却已不紧不慢地拉开了序幕。
七三学社作为世界性的大型联谊;为了筹措这次的聚会,前前后后广散请帖,发到了全世界七十万精英人士的手里;手笔不可谓不大,不过说起来,也是举办方心里笃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许是身份敏感;或许是事情忙排不开,这七十万人里绝大多数是不会来参加的;所以才敢发出整整七十万的邀请函;要知道,如果真的全都来齐,恐怕学社的晚宴得承包十个八个体育场才能装得下这么多人。
这样一种近乎于“广撒网”式的邀请方法,满打满算,每年加上组织盛会的核心成员,也不过五六百人的到席,归根结底,邀请帖的存在,其背后象征的个人荣耀比它的实际意义更为人所看重。
宴会地点在当地的一座五星级酒店,被学社包了下来,为期一周。受邀人士都可以在那里安置,子昕他们当然也有资格住进去,只不过三人为了低调身份,还是选择了由自己在别处订下的酒店暂时歇脚。
酒店绿树成荫,面积颇为惊人,如同一座小型园林一样,西北两面是酒店的客房建筑,半环绕着设计独特的泳池,并设有户外按摩池和高尔夫球场,花园内则根据需要安排了独立的开放式BBQ餐厅,作为派对的餐饮服务,侍者端着饮料点心穿梭其间,供宾客们随意取用。
只要出示了邀请函就能进入场中,却不需要提名报姓,气氛果然如同行初说的一样并不拘谨,大家都比较随意,这是一个互相结交的好时机,精英人士们端着酒杯,目光扫过场中,寻找或许能融进自己的小圈子,进而上前攀谈几句,交换一下名片,往往就会收获意外之喜。
“你看十点钟方向的那个,是不是有点眼熟呢?”
“的确……没想到竟然能看到年轻时候的足球明星劳尔……”
“还有那个……”
“法国总理?”
“哇哦,那小胖墩是总理?”
“呃……以后会是……”
三只躲在角落,品尝着酒店大厨精心准备的美味佳肴,郑修和行初难得有两句共同语言,时不时向子昕点出宴会里一两个人的身份,互相补充对方的记忆,有时候两人对什么的记忆存在偏差,也只是避过去不做争吵。现在的七零后只是一群二十多岁的小年轻,大部分人真正的事业辉煌时期还没有到来,看着这些刚刚崭露头角的后世名人那尚还年轻的脸,而自己却能够预知到他们的未来,作为重生者两人都不免有些感慨。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倒也并不觉得无聊,这时候不远处有个年轻黄|种男子站着观察了三人一会儿,手里端着红酒杯微笑着走来,大家礼节性地碰了碰杯后,来者热情地开始攀谈。
“华国人?”
行初点点头,细细打量了下对方,眼中略闪过一丝了然,笑笑:“原来是陈绍恩陈大家,久仰了。”
名叫陈绍恩的家伙似乎对别人认出自己并不惊讶,从善如流地和看上去比较和善的戚同学交流起来,当说到他国学大师的身份时,子昕忍不住往郑修背后缩了缩。
陈绍恩看子昕对自己一副老鼠见了猫的样子,躲在人后又偷偷露出眼睛怯生生打量自己,不由心生好奇,可郑修偏偏把子昕挡了个结实,他便先把注意力放到郑某人身上,问:“这位先生是……”
“郑修。”
“郑先生在哪里高就?”
郑修正在享受往子昕嘴里喂肉的乐趣,也就对他爱理不理,他没回话,行初便在旁稍稍圆个场,打趣道:“他是个农场主。”
“……那戚先生?”
郑兔子凉凉反击:“IT民工。”
“那这位……”
“家眷。”
这样的回答让陈绍恩狠狠抽了抽嘴角,不由再次打量三人,联谊会气氛轻松,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西装革履出席的,虽然也有牛仔裤的存在,但是放眼望去,也只有那几个真正声名斐然的大咖才会穿得那么随意,可以说是一种刻意而为的炫耀。而面前这三个一身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出来的休闲装,虽然看上去都是一表人才,但神情态度也实在太没追求了,简直就是单纯来吃喝一顿的架势,过去也没有听说过什么郑修啊戚行初之类的名字,怎么看都有一股暴发户的气息扑面而来。
在国外看到老乡的热情渐渐被浇熄,陈绍恩有点萌生了退意,他自己出身书香世家,爷爷辈是清朝有名的大学士,父亲也是当世文豪,自己继承衣钵,饱读诗书六岁作赋,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文人傲气的,见了这三人一副混吃等死胸无大志的样子,心里就有些不太痛快,又不好拂袖就走,当即就开始琢磨怎么脱身。
只可惜陈大文豪还在想着如何保全双方面子地遁掉,某些人却早已经巴不得他走了,行初分了两分心神和他客套,也在不动声色地在人群里寻找着什么,恰巧这时候眼角一扫看到了某个身影,他眼睛一亮,却是率先起身告辞:
“我似乎看到个朋友,抱歉失陪一下。”
子昕躲在郑修背后,歪着头看他绕过好几张桌子走到远处,从侍者端着的托盘里拿了杯香槟,直直地走到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身旁攀谈起来,对方看神情似乎一开始对他有些陌生,但不一会儿两人就相谈甚欢了。
看着行初与人谈笑风生的样子,见他说话的口型似乎也不是中文或者英语,而是他不知道的某种语言,子昕不由有些怔忡,只觉得这个人身上好像折射出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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