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煮个汤也算不错啦!我们去弄点蘑菇,啧啧,美味的蘑菇鲜鱼汤!”
眼看同伴就要争吵,刚刚在溪流下游挤完痘痘走过来的奥利弗插话道。
格洛从岩石上坐了起来,他刚刚正在检查自己的武器——他的刺剑,纤细的剑身上,又一次的出现了细微的裂纹。在【纷争】中,这一症状表明武器的耐久度已经不足,如果不进行妥善的修理,武器将很快宣告报废。
事实上,这已是他第N次遇到这种状况了。这种原料只有安普顿矿场所产中品铁矿石的白板武器,再加上他LV7的铁匠水准,经过高强度的战斗,总是不可避免的经常性损毁。
之前,在阿弗隆与“灰色制服”的战斗。
这次,击杀【恐惧骑士】。
面对LV15的首领级BOSS,他的武器开始力不从心,一场没有反抗的战斗,消耗的耐久度却足以让武器接近报废。
这可是一把全新的刺剑啊!
格洛几乎想要流泪,他一直渴望换把好点的武器,但是却从来没有机会获得。
包括,在【亡灵之冢】砍翻【恐惧骑士】,当BOSS魁梧的身躯轰然倒塌时,他在那一刹那曾有过的美好幻想——温暖的理想总是敌不过现实的寒风,掉落物品的清单在【系统】中出现的时候,他忧郁得快得内伤了。
雷尔,31枚!
【亡灵腐骨之杖】——巫师类职业专属武器,限定职业等级LV17。
附加属性Ⅰ:体质+2,精神+3。5,意志+3。5;
附加属性Ⅱ:所有攻击对生灵类生物额外造成10%伤害。
这支神秘上的法杖上,逝去者的怨魂不散,述说着悲戚的往事。
当格洛从拉迪娅小姐手中接过法杖时,所有的属性清晰无误的展现在他脑中,先不说9个属性点至少相当3个等级的附加(基础职业属性总成长2。5~3。0,具有远程打击能力的职业稍低),单单对生灵类生物额外造成10%的伤害加成,这把武器就已经称得上极品了——这也是【亡灵之冢】这种随机副本对于新手玩家的最好福利。
10%的伤害加成,可以提升很多练级效率,而LV17的等级需求,在努力刷怪的前提下,也不是一件很难达到的事情。
格洛从黝黑光滑的杖身上依依不舍地松开手指,淡定地、像个慷概的贵族骑士般将【亡灵腐骨之杖】放回了拉迪娅的手中。
“拉迪娅小姐,这是你的战利品,请收下。”
格洛与副本掉落,始终有缘无份,就像前世那个宅男,之所以走上“报复社会”的疯狂PK道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宅男在游戏的中前期也没有少下过副本,不过,根据《墨菲定律》: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宅男每一次的亲自摸尸体行为,如果BOSS的最差掉落可能为1个雷尔,那么,宅男绝对不会摸出第2个雷尔。
通俗的讲,宅男是个非常非常黑的小黑手。这一特点,被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副本历程无情验证,渐渐让宅男死了下副本的心,走上PK狂的不归路。
这一次,格洛让拉迪娅小姐去摸尸体,收获总算不小——
彻夜的战斗让格洛有点疲惫,靴子里的汗水掺杂泥垢,脚掌上的滑腻让人难受,在溪水的下游作了一番清洗后,格洛躺在青色的岩石上看着天空——拂晓的天幕揭开了一抹鱼肚般的淡白,浮云在视野中缓缓飘过。
山林里的清晨,还是有点儿凉意,微风吹过,鸟语花香。恍然间,格洛回忆着当年游戏之中的冒险故事。
石块的碰撞声打断了他纷乱的思绪。
莱文,那位曾经的商会小伙计,手中拿着燧石,看样子正打算生火。只是这个季节,山林里的木柴还是带了点儿潮意,尝试了数次后,木柴上多了一些火星灼烧的黑色小斑点,而火苗,却是依然没有升腾起来。
“白痴!”
“哪个混蛋,吵什么吵?”
生火不太顺利的莱文心情烦躁,摆着“别惹我”的面孔寻找着嘲讽声音的来源。当他看到岩石上那个身影时,却讪讪的转过了头。
啪啪!
手中的燧石猛力撞击着,莱文又一次的劳而无功。
“拉迪娅小姐呢?”
格洛从岩石上跳了下来,他实在不忍心继续看到同伴的徒劳,走到了莱文的身边,好心的问道。术有专攻,生火这种事情,明显那位“人型打火机”拉迪娅小姐更为擅长。
“和奥利弗,还有斯考特那个混蛋,一起去采蘑菇了!”
莱文没好气地答道。
“那就等等吧。”
格洛很清楚莱文的怨气所在,在盗匪团中,斯考特的“指导热情”一直不减,而莱文,则是他重点操练的对象。感同身受这种事,格洛也曾深有体会。
经过昨夜的刷怪和【亡灵之冢】副本后,队伍中的成员等级都有所上升,格洛从LV10迈入了LV12,莱文成为了LV5的游侠,其他人也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提升。
不过,收获最为丰厚的却是拉迪娅,法师小姐在他的【雷达图】中已经变成了小黄点的存在。
第34章 山林的拂晓Ⅱ()
格洛与莱文,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因为同属【游侠】职业的缘故,两人的话题很快转移到了刺剑的使用技巧上。
格洛并不在乎什么套路,前世丰富的PK经验已经让他进入了“以无法为有法”的无上境界。
而莱文,作为艾兰迪亚世界的原住民,一个相对一般人见多识广的商会伙计,对于剑技也有一点独到的见解。
虽然大多时候,都是格洛在向莱文讲述着一些剑术上的理解。
这种积极向上的良好讨论也很快将其他几个盗匪团的同伴吸引过来。
“头儿,你说很多人对狂风剑术的使用是错误的?”
莱文带着点疑惑问道。他们所讨论的【狂风剑术】,正是一种在贵族中流行,并且在佣兵群体内拥有广泛拥趸的经典剑术技巧。盗匪团中虽然没有任何一人真正的掌握【狂风剑术】,但是,没吃过猪肉,多少见过猪跑,对于狂风剑术中的几个常见招式,盗匪团的成员们都很熟悉。
然而格洛却作出了抨击。
“聆听风的轻语,以狂风过境般的凌厉攻击斩杀敌人?”
格洛低低念叨着【狂风剑术】在游戏中的说明文字,突然的抬起了头,曾经在《纷争》中,作为狂热的PK分子,他对于这套剑术非常的熟悉。
一开始,他也是按照系统给出的指导说明来使用这套剑术的,不过,在后来使用【狂风剑术】的战斗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
【狂风剑术】对于使用者的体力消耗惊人,同时,对于武器的耐久磨损也不小。而游侠职业,却正好不以耐力见长,刺剑也是一种同阶武器中耐久度偏低的武器。
像大多数玩家和这个世界的人们那样,以密集的攻击频率压制对手,固然可以占据战斗上的先手优势——但是战斗的本质却是打倒敌人,某些情况下,面对盾战士或者其他势均力敌的对手,战斗难以迅速结束,前期爆发造成后续的无力,便成为了致命的缺陷。
“一个好的剑客应该追求有效的出手。”
格洛针对【狂风剑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看着身边若有所思的听众,微笑着问道,“你们觉得我的剑术怎么样?”
“很卑鄙、很阴险,像个肮脏的赏金刺客——”
格洛的话音刚落,便收到了评价,不过这道声音却不是身边的听众们发出的,而是来自于身后——斯考特、奥利弗,还有笑吟吟的拉迪娅小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树林中返回来到了小溪边。
拉迪娅轻轻拂开了额前凌乱的金发,将布袋中的蘑菇放在了岩石上。
老兵斯考特,则对格洛这种略有自卖自夸嫌疑的行为作出了一个鄙夷的表情。
“斯考特,我们来一场友好的切磋怎么样?”
格洛笑容的很温和,不过,“友好”这个词汇,在他的嘴里,却特别加重了发音,面对盗匪团中任何敢于挑衅的声音,他从来都不吝于展示淫/威。
“头儿,我支持你。”
莱文的心头怨气未散,格洛的举动,他表示由衷的支持,并且,支持者并不仅有莱文一个,盗匪团中其他几个同伴也是一脸期盼的看向了斯考特。格洛与斯考特,作为盗匪团中实力最强的几个人之二,一直都是大家景慕的对象,两人之间的切磋,某种程度上,可以让观摩者从中受益不少。
只是,众人的期盼却没有得到如愿的结果——微微踌躇半晌后,斯考特终于作出了艰难的决定。
“拉迪娅小姐,你好像不小心摘了有毒的蘑菇。”
“喂喂,斯考特,请不要试图转移话题。”
莱文急声嚷道。
“我是认真的。”
斯考特表情严肃,说话的同时弯腰从布袋里翻出了一支蘑菇,淡淡的朴素灰黄色,菌柄细长,顶部像个鸟蛋壳,表面细密而光滑。
“这是狗尿苔,一种常见的毒蘑菇。”
斯考特手指捏着蘑菇向大家展示,一边作着野外生存知识扫盲。
“是吗?这只是很普通的食用蘑菇而已,你不会以为我认不出来吧?”
莱文根本不信。
一旁的拉迪娅从斯考特手中接过了蘑菇,放在小巧的鼻子前轻嗅着。学霸小姐虽然知识渊博,不过,一些野外的物种,她也不能完全保证作出准确的判定,或许这真的是什么有毒菌类也说不定。
蘑菇细长的菌柄在她的指尖轻轻搓动,感受着柔韧滑腻——关于肚皮的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件可以忽视的小事。众人很快从草地上的布袋里找出了几支相类似的,纷纷进行讨论。
“我认为,这应该能吃。”
奥利弗举起蘑菇,放在阳光底下,煞有其事的好像看出了一点什么东西。
“斯考特说得对,这玩意就是狗尿苔。”
这是罗伊。
“没什么问题,前几年打仗饿肚子的时候,我还吃过呢——”
“颜色很淡,不像有毒品种。”
“我对这东西有点不妙的预感。”
格洛作出了结论,从布袋里挑出了所有有嫌疑的“狗尿苔”,然后干脆的扔在了地上,当蘑菇抓在他手中的时候,【系统】给出了说明——
野地里的蘑菇。
宅男之所以成为宅男,就是不愿轻易冒险。
……
553年9月10日。
诺戈首府,卡尔萨斯,经过一周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的戒严后,一切恢复了正常。那些企图不轨的叛乱者,在高大的城墙和井然有序的城防和军队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于是重新躲回了老窝舔/舐伤口。
战马奔驰在卡尔萨斯宽旷平敞的郊外,骑士小姐艾丽莎挥舞着马鞭,兴奋得哇哇大叫,在城内憋屈了一周后,她终于有机会跑出来透一口气。
“看来这段时间把艾丽莎小姐憋坏了。”
“拉尔斯,我们还是得注意点,说不定那些该死的叛乱者还没走远。”
“知道知道,沃尔夫先生已经提醒过多次了,不过,据说,从这儿到阿弗隆,沿途还是很安全的。”
第35章 山林的拂晓Ⅲ()
从卡尔萨斯到阿弗隆,沿途是安全的?
也许吧,那些叛乱者也不知出于怎样的心思,没有将爪子伸到这条商道。于是,大大小小的盗匪就像吸血的蚂蟥,将贪婪的口器吸附到了这条诺戈领内罕见的健康血管上。
对于北地诺戈这种治安崩坏的状况,卡尔萨斯那位热心的贵族绅士亨利·沃尔夫曾对三位年轻的贵族骑士不止一次作过说明。不过,三位骑士却拥有着自身的荣誉和骄傲——来自家族的血脉传承,这个年纪所拥有的就职职业等级,制作水准非凡的骑士剑和铠甲,血统优良的驯化战马,还有二十多位身强体壮、全服武装的仆从。
这是他们信心和资本。
卡尔萨斯的戒严令刚一解除,这个实质上的小型骑士团便出发了——前往北地历练之行的最后一站阿弗隆。
至于沿途的盗匪?
那些漠视法典、甘于沉沦的暴民只不过是他们此行的练手对象而已。
一夜露营结束,日出时分,诺戈荒野之地的树林,鸟儿愉快的鸣唱被嘎然打断,随之而来的是惊叫四散而飞。葱葱郁郁的树影中若隐若现的出现大蓬的灰尘,高高飘扬的旗帜——
旗帜并非那种通常用于传令的三角旗,而是四四方方的,属于黄金比例的方旗。纯白的底色,上头绣着交错的紫色鸢尾花和银色长剑,和王国那面威名赫赫的旗帜不同,这张旗帜上的图案少了那些华丽的金边。
如果身为贵族的话,很有可能同样知晓这面旗帜的来历——鸢尾花骑士团预备成员表明身份的专属。
从昨天穿过卡尔萨斯的城门开始,骑士小姐艾丽莎就像一只兴奋的狸猫,或是与同伴和随从们热切地交谈着,或是驱使着身下纯白毛色的战马,不断在队伍前后跑来跑去,冲锋,回旋。
直到急促的马蹄声和巨大的声势将路边一只觅食的野兔吓晕,骑士小姐终于从高大的战马上翻身跳了下来,去察看这只可爱而又可怜的动物。
这只兔子并没有骑士小姐想象中的那么可爱,听到人类靠近的脚步声后,原本处于装死的状态立刻有了动静,毛茸茸的灰色长耳抖了抖,很快,雪白的肚皮翻了过来,一蹦一跳,直接没入了茂密的草丛。
“太狡猾了!”
骑士小姐艾丽莎咬紧了牙齿,对此表示很生气,这只兔子的动作是如此之快,让下了马的她完全措手不及,只能眼睁睁的跟着兔子的屁股后头吃灰。
其实她根本就没有一点儿伤害这只可爱动物的念头。
“艾丽莎,发生什么情况了?”
身后的队伍中,拉尔斯和科迪看到骑士小姐突然在前头下了马,不由驱马赶过来关切问道。
“一只兔子。”
“兔子?艾丽莎你想吃烤兔子了吗?稍等等,我就去给你抓。”
“诺戈的野兔与那些笼子里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