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女修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医女修仙- 第7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小布乖,北陆天寒地冻,不穿衣服会冻死的。”

    “我不冷!我有毛!”说到这儿连小布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明明浑身上下都是皮没有毛了——当然有的地方还有,但那分明远远不够——是以它立刻大力摇晃着身体,摇晃了好一会儿才变成人脸狗身,狗毛也都一根不落的找了回来。“我有毛!”

    苏锦这才想到它是可以恢复原形的,买衣服的事儿可以明天再说。便放下手中的兽皮,心绪万千的望着奇异的小布认真叮嘱道:“那你就先化成原形——但我还是要跟你说,你化成人形之后,切不可赤|身|裸|体出现在任何人面前。特别是男人面前。”

    “周老毛,小云云,哈克苏……”说到哈克苏的时候。小布脸上又现出一股柔情蜜意,被苏锦叫了一声才恢复正常。“他们三个都是男人,那我岂不是要一直穿着衣服了?!”

    “小云云?”

    苏锦能理解不喜欢周寂同的小布叫他周老毛,却不能理解金泽被叫做“小云云”,难道是因为他原本叫做云素衣?

    小布果然点头道:“他不就该叫云素衣吗?只是不懂后来为什么改了名字。”

    苏锦真是被小布打败了,但那些都不是重点:“对,他们三个都是男人,还有佟掌柜,明日也会跟着同行——”

    “我不喜欢佟掌柜!他是坏人!我千里迢迢来找他,却被他扔在院子里不理,还不让厨房给我吃饭!”

    千里迢迢?

    苏锦很是奇怪:“你从哪里去济世堂找佟掌柜?为什么还千里迢迢?”

    小布用力从鼻孔中向外吐气:“我不记得我原本住的地方是哪里,总之那时候还是条小奶狗,跟娘和哥哥们在一起,所有狗都疼我,所有人也喜欢我。后来佟掌柜过去送了重礼,说是想加入门派,哪怕只是普通入门弟子也行。我娘的主人们不答应,说他修为太低,他生气的走了。后来那几个老头子说拿人手短,不如送一条狗给他,帮着他修炼入道。

    “我本来没当回事儿,谁知老毛子好死不死选了我!让我闻了佟掌柜的气味去找他——那一路有多远主人你造吗?很远很远!必定有你们人类说的千里迢迢那么远!我为了做一条好狗小小年纪赶过去了,老头子的信物也给他看了,他却一脚将我踢到一旁,说‘不让我进入门派,拿条狗来敷衍我!’”

    苏锦听得越发奇怪:“你不是普通土狗?”

    小布面上的表情越发的委屈:“自然不是!我是……我娘是……”她很是急切的瞪着苏锦想说出自己高贵而与众不同的身份,却结巴了半天才颓然靠在苏锦腿上,“我离开的时候太小,不记得我到底是什么品种了,但不是土狗是真的,不然那些老毛子也不会对我娘那么好。”

    苏锦这才明白自从到了东坞山小布进益飞快的原因,原来本来就是修炼之人所养灵宠生下的狗娃,只不过因为太小离开家乡,很多事儿都不记得了。

    如此看来,自己能凑巧遇到它,养了它,倒真是幸运之极。

    她心里这么一想便觉十分高兴,用手轻抓小布的脖颈,慨然庆幸道:“那我跟你签定了血契,倒真是上天对我的眷顾,简直太幸运太幸运了。”

    小布连忙吐着舌头讨好苏锦:“是主人你人好嘛!不然我怎么没跟佟掌柜签订血契?怎么没跟梅朵、小云云签订血契?还是因为你待我最好。你就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主银,小布要永远永远做主银的灵宠!”

    说到最后,小布的舌头还越说越大,颇有些撒娇讨贱儿的意思。

    一句话逗得苏锦“噗嗤”笑出声来,心里越发喜欢这会说话会撒娇的小布,一人一宠随即互相亲昵了一会儿,苏锦这才想起两人的对话似乎已经歪楼:“给你买衣服之前,不许再化成人形了,知道不?化成人形之后,必须穿上衣服……”

    “我不喜欢……”

    “这是你化成人形的代价,”这点苏锦是绝对不能跟小布妥协的,“是人类必须遵守的规则,任谁都不能更改。”

    “更改了会怎样?”小布仍旧不满意的嘟嘟囔囔,只是害怕惹苏锦不高兴,说得颇为小声,“周老毛说过,‘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舒服,不拘束,修仙也是为了能够想干嘛干嘛,怎么能人家修为高了,能够化形了,这规矩倒多了呢?如此一来,还是不要化形来得自由自在。”

    周寂同……

    连今晚金泽都说,周寂同看上去自在随意,其实心里颇正统,连金泽为人处事都比他百无禁忌,却没见金泽将“自在”、“舒服”挂在嘴边——想来越是心有束缚之人,越希望活得潇洒自在吧?

    但这些道理苏锦没法子跟小布说,她看上去是个凹凸有致的成熟女子,智商只怕还没有五六岁的小孩子高,所以还是采取迂回策略,先让它听话,别的等它开了灵智,越来越像人类,才能跟她说道理。

    是以苏锦稍稍想了一下,便拿小布心头正热的哈克苏说事儿:“你从前只能做狗,现在除了做狗还能做人,岂不比从前多了选择?让你做人的时候遵守人类的规矩,为的其实还是你——就像哈克苏,若他瞧见你赤|身|裸|体|招摇过市,会觉得你是个怎样的姑娘?他可是真真正正的人类呢。”

    小布瞪着水汪汪黑墨一般的眼睛想了一会儿,渐渐觉得苏锦说得有些道理:“姑娘家穿得漂漂亮亮,能让那个心仪的男子喜欢上她;若不穿衣服光溜溜的,确实比不上穿上漂亮衣服好看。”

    这个……

    好吧,不管它怎样理解,只要能穿上衣服,就是进步。

    苏锦一边这样安慰自己,一边轻轻抚摸小布后背的短毛称赞道:“真是个聪明姑娘,一说就透了。”

    “那你呢?在青云镇穿济世堂的衣裳,在东坞山穿长春观的衣裳,连梅朵都知道买花买粉买胭脂,你怎么就从来不知道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呢?小云云生得那般好看,你不打扮漂亮一点,跟他站在一起不是太不相配了吗?”

    “噗!”苏锦几乎要被小布的这番话笑翻过去,“我跟他又不是双修之侣,是不是相配有什么关系?”

    “他明明喜欢你。”

    “没有,只是朋友之谊。”

    “我嗅得出来!”小布见苏锦竟然否认自己认为十分笃定的事儿,连忙急急辩解道,“从前我没想过,只觉得跟他认识得久,今晚我可真正嗅到了!他真的对你有情!不信你去问他!”

    苏锦看它说得认真,便也忍不住好奇起来:“是不是有情,还能嗅出来?”(未完待续)

    ps:晚了晚了,赶紧更新~~

第130章 三公公() 
小布动了动黑色的大鼻子头:“自然嗅得出!他跟周老毛说话的时候还正常,跟你说话的时候体味中隐隐散发出十分吸引人的味道,那味道很是奇特,像是刚刚割下的蜂蜜,像是你给我吃的饲灵丹……却又不完全像。”

    说到这儿,赤|身|裸|体都不知害羞的小布居然红起脸来:“看见哈克苏的第一眼,我便闻到我散发出这种诱人之气了,”随即又十分失望,“我闻得出哈克苏对我无意,也闻得出你对小云云无意。但凡事都像喜欢吃一样东西,只要努力的想去吃,四处找,想办法哄着人给做,就总能吃到。”

    这话惹得苏锦直笑:“到底是个吃货!”

    小布仍旧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主人说是不是这个理嘛?!就如同你修炼,也不能一口气吃成……修炼成周老毛那般胖,得一直等着一直守着,把所有蓝色的小点点都吃光吃净,才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刻,苏锦忽然觉得小布化形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儿,从前只是修士和宠物,现在更觉得像是朋友,还是个虽然智商不足、情商却极高的、能让人开心快乐笑不拢嘴的真心挚友。

    ——*——*——

    小布在对美食、哈克苏、自己化形后的奇特身体各种念叨之后终于睡着了,此刻外面的天色已经越来越亮,不仅是雪光的映射。

    这时苏锦忽然听到门外有人轻轻敲门,忙起身开门一看除了周寂同竟还有大下巴,瞧大下巴的神色和灵气波动,所中之毒似乎已经完全清楚。此刻正低头垂首站在院子当中,听苏锦开门时抬头望了一眼,却很快重新低下头去。

    “哗啦!”

    对门西厢有人出来倒夜壶,夜壶里的液体溅湿了大下巴裤脚上的兽皮,惊得那惺忪莽撞的房客立刻做出迎接战斗的姿态,连“对不住”都没说一句。

    大下巴抬头就要发飙,正好遇上周寂同回头望去的目光。脸上的怒色和刚要释放的威压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只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似的重新低下头去,还是周寂同施咒将他的裤腿清洁干净。

    这一幕正好被闻声出现的金泽和哈克苏看了个满眼,两人俱是十分惊讶。特别是顶着一张雪白脸孔的哈克苏,大概从来没见过大下巴这般能忍过,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

    “真人,”大下巴看见了哈克苏。这才上前一步恭恭敬敬跟周寂同拱手道,“这就是弟子跟您说过的犬子……有些事儿。请容弟子私下里跟他解释清楚。”言谈举止如同换了个人一般。

    周寂同自然是同意的,目送大下巴带着脸色越发青白的哈克苏进了正房,随后招呼金泽进了苏锦的房间,将昨夜去找大下巴的事儿说了个清楚。

    原来大下巴本命张弘强。原是长春观内正式入门弟子。因他名字中的三个字每个字都带个“弓”字,被很多同门师兄弟起了个外号叫“三张弓”,后来又嫌“三张弓”拗口。开玩笑叫他“三公公”。

    十七年前,周寂同和史明哲带着长春观内数名弟子外出办事儿。三公公张弘强便在其中,后来遇到高阶妖兽群,周寂同他们带的乾坤袋被人掉了包,一众弟子和史明哲通通死在妖兽口中,只周寂同被史明哲以生命保护着死里逃生,回去后经多方打探,发现所有矛头都指向长虹真人,便觉得是长虹真人调换了乾坤袋。

    谁知这三公公不但活着,而且还万里迢迢逃到北陆占山为匪,甚至还跟当地的姑娘生了儿子哈克苏,收了无数小喽啰一同修炼,建立起一个所谓的门派。此番恰巧被苏锦和金泽遇上,周寂同心生疑窦赶过去查看,这才发现了他的踪迹。

    三公公身中苏锦之毒,半死不活时见到周寂同,那心情简直跟濒死之人遇见普济众生的观世音菩萨一样,一股脑说出当年之事,只求周寂同饶给他将功折罪的机会,给他解毒。

    原来,当年正是他奉命偷偷调换了周寂同和史明哲的乾坤袋,设计将高阶妖兽群引诱过来,再吞下丹药装死瞒过众人。而命令他如此行事、教他如何偷梁换柱、再如何引诱妖兽群发狂杀人的,正是长春观观主夏侯延寿。

    本来夏侯延寿许给三公公丰厚的奖励,但给他装死的丹药却是要人性命的毒药。这多亏他留了个心眼,出发前找借口跟丹修宫的人讨了一粒能够暂时掩藏修为、停止心跳呼吸的灵丹妙药,遭遇妖兽群时故意向一只妖兽的血盆大口中投了夏侯观主的毒药进去,亲眼见着一面墙似的高阶妖兽七窍流血而死。

    瞧见这场面,三公公哪里还敢再回长春观?甚至连东陆都不敢停留,一路向北历尽千辛万苦机缘巧合来到北陆,再也不敢回去。

    按理,以他的修为即使来到北陆也不难生存,但有时候有些人就是这样,躲过生死之劫、又到了一个没有一个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心底的那点恶念便渐渐滋生壮大,以至于变成了今天这幅模样,连脾气都沾火就着,有一点不如意就大发雷霆,反正谁都打不过他,他的雷霆之怒也只有热气腾腾的鲜血才能制压。

    哈克苏便是他强|暴的一个当地女子所生育的子嗣。

    那名当地女子三公公已经忘了对方的姓名,只记得那女子面容姣好,笑意盈盈,便惹得他动了兽念。那女子也颇有一股子狠劲儿,竟将因那场噩梦而怀上的孩子生下养大,等孩子十二岁才带他找到那匪窝,只将孩子推到三公公怀里便立刻割颈自尽。

    三公公面上不说什么,心里所受的震动还是很大的。他以精血判定哈克苏确实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无疑,便将哈克苏留在身边教养,蛮不讲理的让所有人无论入门先后都称哈克苏为大师兄,大家不敢反对,也就都这么叫了。

    就这样,哈克苏跟着三公公当了四年的山匪,就遇到了金泽和苏锦,才有了后来的许多故事。

    这些有的是苏锦后来知道的,今日周寂同所说都是三公公被夏侯观主指使、害死一众长春观弟子和史明哲的事儿,随后暂时不提夏侯观主,只跟苏锦交待他要回一趟东陆:“我误会了长虹,将她的修为封住关在荒山深洞之中,也不知现在是不是还活着。我得回去先将她救出来,再说。”

    苏锦虽然不喜欢长虹真人,但既然史明哲之死跟她无关,她这回所受的惩罚便有些无辜。可话又说回来,东陆和北陆之间隔着茫茫大海,一来一回又要耽误不少功夫,这白灵参到底还要不要找?

    周寂同看出她的心思,无奈摇头道:“我带三公公回来的路上也想了很多,最后觉得门派大比若是输了,十年之后还能再比;我误会长虹将她害死,却再也活不过来了。所以这一趟,我是非去不可。”

    “要不让弟子去吧?”苏锦忙道,“真人来过北陆两次,又有哈克苏、三公公和佟掌柜陪同,想必很有机会能够找到足够年份的白灵参;弟子却是茫无头绪,不如帮真人完成此事,救出长虹真人。”

    “我也去。”金泽立刻站在了苏锦身边。

    “还有我!”听了个满耳的小布也连忙跑了过来,只是昨夜睡觉的时候就是狗身人头,此刻还没变化回来,看着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要跟着主人!但是要带着哈克苏!”

    周寂同和金泽瞧见小布的样子都是一惊,见小布毫无意识的摇头晃脑,还顶着一张美女脸张着嘴吐着舌头,实在是十分违和。

    好在他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