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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蜃灵-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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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们竹在哪儿?平日里都吃些什么,这又是在干嘛呢。”七天看着地面上的石块,瓦砾,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器具。

    “不把句王府的标志打磨干净,是没人会要这些东西的。磨了,也值不了几个钱。磨一上午,挑两件好的,兴许能换上几个馒头、烧饼。”

    “平日里我们都住在句王府的柴房,好多房子,本来是可以跑进去睡上大床的,都被那个怪物一样的疯婆婆给守着,我们不敢去。虽说是脏乱了些,总归是大户人家的房子,不漏雨,不透风,也算过得去。”

    “带我去看看。”

    三人来到柴房,看过之后,七天很满意,因为这里是一个很适合人居住的地方,而且柴房有好几间。原本他还在考虑要不要住进客栈,不过现在看来没必要了,一来在客栈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二来可以向小五米粒打探一下名都的一些事,毕竟,自己也还算是他们的老大。

    只是这两个家伙,占着这么好的房子,却不知道打扫整理,规划。虽然许多年没有人住没有人管,但大户人家的房子,所用木料都是上等货色,不到十年的时间里,还不至于被蝼蚁啃光。若是好好打扫一番,条件并不比客栈里差。

    “你们还有多少银子?”

    “九十两。”米粒不假思索地说。

    “五,五,五十两。”小五比划了一下,又轻轻地踹了米粒一脚。

    “小五哥,你昨天不是说还有九十两,够我们吃好长一段日子吗?”

    “哎,我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掉了,掉了。嘿嘿掉了。”小五笑着对七天说道。

    “没关系,我这里还有一百两,我们就用这些银子,把这里稍微打扫一下,给自己安个家吧。”七天说。

    给自己安个家吧。

    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小五和米粒,长这么大,干了那么多的偷鸡摸狗的事,却从头到尾,连个家都没有。曾有有无数次的梦境,被一个看不到脸的女人温暖地搂在怀里,被一个背对着自己的强壮的男人鼓励要奋发图强,就是没有梦到,有一座小小的茅草屋,一个小小的家。

    “嗯!”两人都欣然同意。

    接下来的几天,三个人便忙碌了起来,小五和米粒拿着银两去购买简单的工具,简单的装饰品,简单的生活用具,简单的衣服,购买一切能从简的东西。而七天便按照头脑中书里所写的和自己想象的那样,开始精心地设计,精心地打理,精心地构建,精心地做好每一个细节。

    三个少年充满了干劲儿和活力,忙碌了几天之后,这里看起来总算是可以住人了。经过七天的精心改造,两间柴房焕然一新,还别有风貌,一点儿都不比客栈里的环境差。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改造柴房的这几天,有一个双暗影里的眼睛一直在观察着他们。是婆婆。

    婆婆观察的不过是七天而已,她很奇怪这个少年为什么还会回来,想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不过,在看到他把脏乱破败的柴房设计成寝居之后,看到这落寞的句王府忽然间有了一丝丝人气之后,想到句王府昔日那繁华、温馨、和谐、美好的生活之后,她决定不敢他走。

    他肯定不是回来要长命锁的。

第28章 、读书习字() 
既然做了老大,就应该有老大的样子。

    “我要教你们读书习字。”七天很认真地对小五和米粒说道。

    这让他们很不习惯。这还不算,就这几天,小五和米粒都没有再出去偷东西,也没有在句王府的老鼠洞和蟑螂缝里寻宝贝。因为这是七天不允许的,倒不是七天会像一个真正的大哥那样严厉地责问他们,而是经常性地说许多让两人哑口无言的东西。

    比如,“你们该不是要出去偷东西吧?”

    比如,“如果你们不小心划破皮肤,会得破伤风,皮肤溃烂而死。”

    “老大,这读书习字的事情,太过枯燥,我们俩游手好闲惯了,怕是不适合。”小五委婉地推辞了。

    “怎么就不适合,我想读书。这读书之后,将来还能娶个白白胖胖的媳妇儿,生一堆漂亮的儿子。”米粒举着一根大葱,和着烧饼,边吃边说。

    七天笑了,显然他用错了词语。

    “啪”的一声,小五又是一巴掌敲在他脑后,“这两天有钱,吃傻了吧你。要读书习字,你去,让老大教你,我没兴趣。”小五把头转向了另一边,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嚼着馒头。其实,小五才是有真正的大哥的模样和身范的。只是米粒又廋又矮又傻呵呵的,一点儿都不懂他的心意。如果两人都跟着老大读书习字,那以后的生计怎么办。小五想的最多的,也是穷人最能想的,便是今天的烧饼和明日的馒头。靠眼前这点儿银两的确能过上一段像模像样的日子。可是以后呢,钱花光了又怎么办。

    小五想的是,如果米粒你想读书,那我就解决生活上的问题,以后偷鸡摸狗的事,我一个人去干。

    他可能想多了,可是一个好的老大,一个没有仍然在穷困边缘的无知的少年,能这样设身处地地为朋友着想,不是很令人尊敬的吗?

    但七天没有发现,他以为小五就是不想学。

    “我叫你们读书识字,就是不想你们以后再偷了。现在我是老大,我说了算。”七天的语气,没有一点儿老大的样子,倒像自己是小弟似的。

    两人干脆不看七天了,小五躺在凳子上,继续嚼馒头,米粒把头埋得很低。要这样就放弃自己求生的手段,谈何容易呢。

    他们并不是不知道没有其他的谋求生活的手段,穷人往往会面临这样的困境,那就是放弃眼前的去追求另外的,一旦在短时内不成功或者是要付出许多忍饥挨饿的代价,那样真的值得去尝试吗?

    如果你有一份仅能养家糊口的工作,让你当个实习的私塾老师,很有可能还要交押金,这期间又没有任何工资,怎么选?

    现在他们小偷小摸的手法已是炉火纯青了,可是两人从来只是偷东西吃,而且均是馒头烧饼之类,只有遇到米粒过生日,小五才会想办法去偷一只烧鸡。小五答应过米粒,每年的生日一定要送给他一只烧鸡。他本来可以偷许多钱财,可是去年的一次险些被抓让他心中有阴影。如果他失手被抓,那米粒怎么办?小五的身手的确不赖,翻墙爬树,探囊取物,样样精通,可是,他不能有哪怕一次的失误。顶元皇帝治理下的名都,治安太过严厉,巡城司巡查的力度非常的频繁。那一次也是米粒过生日,他想给米粒买好吃的,偷人家钱财的瞬间心中犹豫了一下,就被逮个正着,幸好当时自己手脚快躲进了句王府,巡城司的人才没有跟进来。

    米粒这个家伙,总是向着老天许着美好的愿望,虽说有很多都是随口说出来的,但小五却放在了心上,一个一个帮助他实现。

    “小五哥,我们就听老大的吧,别再偷了。而且,而且。”米粒斜着眼睛看看小五,小五没有看他,“而且,我想读书习字,那样我就可以去找爹娘了。”

    那样我就可以去找爹娘了。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小五。“那好,反正我又不是老大。从明天起,你呢,就跟着新老大好好读书习字,不用再练习我自创的空空如也手,我一个人练就够了。”显然,小五是故意那样说的。

    “不,你也要读书习字。小五,虽然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过你们放心好了,有我在,一切都不成问题。”七天自信满满地说道。

    “可,可以吗?真的,可以?”

    “当然可以。”

    的确,在七天来句王府的这几天,自己才算有个人样,而米粒也似乎变了一点点,开心的时候越来越多了。就在刚才,他还在外边的污水滩里看到了第一次正经地看了自己的模样。原来自己,还是很俊朗的,如果自己能像彩凤楼的那些公子哥那样再穿一套华丽的衣服,定能迷住万千少女。

    小五矛盾的地方很多,他不像米粒那样整天有什么吃什么,想什么说什么。但现在他不去想那些发杂的生计问题了。既然七天,不,是老大已经说了什么都不用担心,那就相信他吧。而且,小五也很期待,七天到底能带给他们什么。

    还是那句话,人生,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浮萍漂泊本无根!

    “但我要与你们约法四章。”七天说。

    “别说是四章,一百章米粒也愿意。”米粒终于把手上的烧饼和大葱给扫干净了。

    难怪叫米粒。

    “你说吧,我们听你的。”

    “读书习字呢,要讲究耐性,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们不可半途而废。”七天说。

    “嗯。”

    “这个是肯定的嘛。”

    “第二,当然是不能再行偷盗之事。”

    两人点点头。

    “第三和第四,我还没想好,所以先不与你们说,我是怕你们不听管束,所以先空着。”

    “老大,这回你可想多了,这天底下,还没向米粒那样不听管束的。”

    七天笑了,米粒也乐呵呵地笑了。

    。

    沉默了一阵,小五问道:“老大,在句王府都待了几天了,上次你说你是来问亲的,这是怎么回事啊?这句心小姐,可是大有来头,想必,你的来头也不小吧?”

    七天语塞,不知道如何作答。就算他说真话,相信小五也是不会相信的。于是便搪塞地说:“家道败落,从小与婆婆一起,这里面的事,我也不了解。”

    但小五的确是不信的,有时候,他觉得眼前这个老大是个呆子,有时候又觉得他人特别好。可是。可是他是怎么进的第一家客栈呢?这是个问题。那种地方,都是一等一的灵修天才,几乎是大名国最顶尖的天才才会出现的地方。

    他相信七天也是个天才,而这个天才还是自己的老大。

    “老大,你到底有些什么能耐,何不说来听听。”

    小五很期待。

    七天很无奈。

    不过想了一想,想了一想,想了很久,把窗子门廊都想遍了,把桌子椅子都想翻了,把外边的树叶都给想掉下去了。

    七天摇摇头,正襟危坐,郑重地说道:

    “我会读书。”

    所以,你们也得,好好地读书。

第29章 、市井恶奴() 
这一日,七天去大街上购买书籍、笔墨纸砚、和一些与教书相关的东西,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当老师,还有些紧张,当然,也十分的期待。

    就在他买好东西准备返回句王府的时候,被前面一团拥挤的人群给吸引住了,还有人大声哭泣的声音,那是什么,是什么呢?

    是一个小女孩儿。

    。。

    “光天化日之下,拐卖人口啊,堂堂名都,竟然也有人敢顶风作案?”

    “朗朗乾坤,还有没有王法。”

    “你这老管家,究竟与一个小女孩儿有何深仇大怨,非得强迫人家跟你走。你就不怕巡城司吗?”

    “人家小女孩不愿跟着你走,难道你还要抢人不成?”

    “哎哟,看这小女孩儿被打的,这细皮嫩肉的,经得起几鞭子啊。”

    。

    围观百姓们议论纷纷,舆论都清一色地倒向小女孩儿。

    “去去去去,都散了,关你们什么事。你走还是不走!是你自愿卖身的,钱都给了!”只见一气势汹汹的老管家,一手叉腰,一手拿着皮鞭,站在人群中间,一副狗仗人势的模样,不用看也知道是个恶奴。他身边的两个下人,深深地埋着头,躬着背,看也不敢看管家一眼。

    “你们两个,还给我愣着干嘛,还不把人给我拖走!”

    两个下人相互看了对方一眼,还是不敢看管家,快速走向了小女孩儿。

    那小女孩儿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身体不住的抖动,因为在她身上,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条条像爬行的蛇一样的血痕。她蜷缩着腿,跪在地上,死死地抱着一棵大树,由于身体太过弱小,根本就抱不住。那细嫩的手掌上的血迹,不知道是因为捂住伤口沾上的,还是因为太过用力被树痕刮伤的。小女孩儿看见两个走来的下人,抱得更紧了,似乎想把整个像糕点一样脆弱的身体塞到里面去。她的双腿使劲儿往前缩,都快把自己缩成一块馒头了,就是为了能够贴得更紧。

    那两行清泪,一阵一阵的哭泣声,听了就叫人心碎。

    “哼,天子脚下,哪能由你这恶奴当道。这女孩儿,你不能带走!”

    “丫的,老子早就看不惯你了,你要带走这小女孩儿,先问问我们同不同意。”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都把她打成这样了,还想怎样。”

    “他奶奶的,你也让我们揍一顿试试,可别把大家伙儿给惹急了。”

    。

    众人已经怒不可遏,欲准备拳脚相加。那两个像两只小耗子一样的下人,在树下勉强拉了小女孩儿两下,也是于心不忍,又见众人出于一种一触即发的暴怒状态,干脆梭到树的另一边去了。

    “哼,你们知道什么!我又没有强迫于她,是她自己说要卖身葬母,我给她娘买了口上好的棺材,帮她把尸体埋了。她不但不履行诺言,还偷了我家钱财,自己给跑了,你们说,这是何等道理!说,说,说啊!”老管家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模样,看了就叫人恶心。

    众人沉默。

    “哼,说不出来了吧,刚才不是还吵着要为她做主吗?我看今天,你们谁给她做得了主!”说完,立马向着小女孩儿走去。

    他那手中的鞭子,看上去就像快要点燃的鞭炮似的,洋洋得意,耀武扬威。

    一好心的大叔走上前去,轻声地问小女孩儿:“孩子,别怕。刚才他说的,都是真的吗?”

    小女孩儿还是没有放开抱住大树的双手,连眼泪都没地方擦。她害怕用眼睛看这位好心大叔,隔了半天才颤抖地说道:“是,呜呜是,是,真的。”

    众人再次沉默。

    正当好心大叔无可奈何地离开的时候,小女孩儿又说:“她只给我娘裹了一层草席,并没有买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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