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民族感情角度:在清初,满人入关时,大肆杀戮,很多平民百姓死在他乡,于是出现了运尸人的工作,将尸体运回老家安葬。后来传说出现了四川、湘西的赶尸人,尸体会自己跳着走。
并且,反清复明一直是香港的主流思想,很多人都同情反清复明的志士,贬低满人,因此这些会跳的尸体就被安上了满人官员的样子。
而且香港是在清朝手上被英国割据的,因此香港人心里有怨恨,于是拿清朝调侃,这是香港文化的一部分。至于为什么选择官服,则是因为民间反清、反贪的表现,是士大夫文人的想像和社会寄托。
第四,影视学角度:
清朝的官服从拍摄效果上比较符合僵尸的形象,因为清朝官服比较直统统的,顏色较深,加上官帽的外形,整个服饰与汉服不一样,有一种压抑、沉闷的味道,所以用于拍僵尸最合适。如果用唐朝、明朝、汉朝的服装来拍,也不是不可以,但因为汉服顏色可能较浅、比较宽大,拍僵尸没有清官服合适,反而会有一种飘逸的仙气在裡面。
所以拍漂亮的女鬼一般穿的都是古代汉服,才有等一系列经典女鬼。试想,让聂小倩穿清朝官服,那该是一种什麼效果?
第五,民俗角度:
清朝有种道士叫‘训尸人’,他们具有引导尸体行动的一种法术。有很多有地位的以及有钱的人,在死去以后,希望落叶归根,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这时候就需要做尸体处理,道士一般会用他们的手艺把尸体做得僵硬,以便行走。然后打扮一下,这时候给它们穿上官服也是很摆谱的事。
赶尸人被称为‘赶尸匠’,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昼伏夜行。天亮前投栈,揭起符纸,尸体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还有一种说法,指赶尸者其实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第六,文学史角度:
僵尸之说盛行于明中叶以后及清朝。清朝一方面是对于僵尸事件的记载更多,对于僵尸的研究更多,更重要的是,清朝的和读本等文学形式兴起了一个高超。民间通俗文学对于这类身边的怪事会做出不同的鬼怪等等的解释,僵尸就是其中一种。
这些东西也被更多的书籍和民间传说记载,被用到现在的一些电影的取材上了。清代笔记载僵尸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及纪晓岚的。此二书可以说是‘僵尸大全’。香港的僵尸电影大都来自这些书籍,因此很自然的僵尸穿的都是清朝的衣服。
这是秦奋曾经在酒馆中听过的戏言,当时只是一笑置之,不过仔细想想,却也有几分道理。
除此之外,还有相似的是西方的吸血鬼起源,比较靠谱的解释是卟啉病。
卟啉病是一个用来描述血液中血红素生成不正常时症状的术语。某些这种疾病,比如皮肤生血性卟啉病,这导致毒素在皮肤上沉积这种疾病的患者通常对光很敏感,因为光能激活皮肤中的这些毒素。当毒素被激活时,皮肤会被侵蚀而导致毁容,包括嘴唇和牙龈的糜烂。这些因素可能导致了患者有着像尸体一样的腐烂的外表,同时他们还惧怕阳光。
而狼人的起源也很简单……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狂犬病。
狼人变身后,喜欢像疯狗那样乱咬人,你能说他不是狂犬病患者?
“糟了,怎得来了这么多僵尸?”这些村民胆小怕事,很快慌乱起来。
“就是,这些僵尸力大无穷,逮人就咬,被咬伤的人也会变成僵尸……咱们打不赢的,还是躲开吧。”
“没错,等太阳一出来,这些僵尸就没法动弹了……”
眼见着冒起了慌乱的苗头,秦奋眼神一冷,当机立断道:“都闭嘴!”
“现在高人正在乱葬岗斗僵尸王,我们如果不牵制住这些小怪,被那僵尸王召唤了去,到时候高人落败,咱们一个个都得死!”
“你们死也就算了,孩子们怎么办?”
“……”
人群顿时沉默了。就算是再老实巴交的农民,在涉及到孩子的问题上,也绝不会有半点儿犹豫。
护崽,这是所有哺乳动物的天性,写入基因里的本能。
村民们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孩子,脸上的神情很快坚定下来。
“拦住他们!”
“跟他们拼了!”
“没错,孩子一定不能出事!”
士气这玩意儿虚无缥缈,但却真实存在着,两只力量差不多的军队,胜者往往是气势如虹的哪一方。
随着僵尸逼近,秦奋首先动手,一包糯米便是天女散花式的砸了出去。
这些糯米砸到僵尸的身上,顿时就是一股白烟冒出,腐蚀的皮肉兹兹作响。
随着两把撒下去,顿时就有一头僵尸面无全非地倒了下去,浑身颤抖抽搐,显然是爬不起来了。
人群爆发一阵欢呼,只要破了害怕的心理,发现这些东西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村民的力量自然就能发挥出来。
小猫妹子站在秦奋身边,一边扔糯米团,一边兴奋的道:
“感觉好像植物大战僵尸诶,身后的村庄就是农夫的家,我们就是豌豆射手,在这里负责狙击僵尸,好有趣!”
有趣你大爷!
你的心也太大了啊!
如果被那僵尸扑倒,保准你不会再说什么植物大战僵尸了!
秦奋皱了皱眉,道:“咱们人虽多,但实在是一群乌合之众,只要有一头僵尸冲破防线,那么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心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你在这里待着,我去将那些僵尸引来。”
“诶?”
不得小猫妹子说话,秦奋就迅速冲进了旁边的院子,捉了只两个月大的羊羔,用刀在羊羔的腿上割开了一条伤口,开始引怪。
这些僵尸眼珠子都已经烂光,寻找猎物靠的显然不是视觉,因此嗅觉的几率相当之大。
果不其然,随着温热的羊血洒出去,这些僵尸顿时狂躁起来,至少有一多半被血腥的气味所吸引,跟在秦奋身后跑动起来。
而秦奋选择的方向是……地主老财贾员外老宅的位置。
祸水东引,就是这么简单。
“天杀了泼皮!居然将僵尸引了过来!”贾员外满头大汗,恨不得把秦奋拨皮抽骨,只是这时候由不得他骂人。
旁人已经满头大汗去搬糯米,毕竟比起一个秦奋,这一大波僵尸才是真正要命的东西。
等僵尸潮好不容易熬过去,宅子毁了大半,气息奄奄的地主老财寻找秦奋的消息。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查无此人。
贾员外一怒之下,吐血三升,暴毙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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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8章 僵尸先生()
readx; 秦奋回到银白休息室,很是休息了一段时间。请大家搜索)!更新最快的
上一关的打僵尸游戏可谓是险险过关,然而最后只获得了两枚僵尸牙,效果是戴在嘴上,可以暂时模拟出僵尸气息,被僵尸当做同类。
不得不说相当搞笑,反正秦奋是来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很快的,第六轮游戏开始。
……
秦奋睁开眼睛,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灰暗的天空,身边是竹篱笆,青砖与木质相结合的老式建筑,当然,更多的还是土胚瓦房,原始而简陋。
此刻是应该是夏季,蝉鸣蛙叫不绝于耳。
他刚刚走了一步,脸色顿时就黑了下来。
“这他喵不是狗屎……”秦奋低头下的东西,“还他喵的能是啥呀!”
出门踩狗屎,无疑是霉运当头的征兆。
秦奋将脚下清理干净,向小巷外走去。
街上的行人不多,大都穿着灰白马褂,全都是黄皮肤,黑眼睛,再的徐福记老字号与悦来客栈,富顺茶楼等等,显然这里是中国。
只不过如果说上海滩是纸醉金迷的销金窟,那么这里就是乡下的小县城。
仿佛是从泛黄的老照片里走出来似得,走路全部靠腿,或者是牛车,独轮车,连自行车都是奢侈物件,偶尔有人骑着经过,都能引起一片羡慕的目光。
“喂,听说了没有,今儿任老太爷迁坟,任老爷直接摆了百桌酒席!戏班子一连唱了七天!”
“任老太爷生前交际甚广,有这样的排场也不为过,而且听说埋的位置还是九叔亲自,以后也将泽被子孙。”
“九叔?任老太爷?”秦奋心中一动,“两位留步!”
“你做什么?”两人疑惑的望了过来。
秦奋笑着道:“我是乡下来的,爷爷生前曾经在任老太爷手下打工长工,现在听说任老太爷仙逝,便让我前去吊唁一番,只是我很少进城,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原来如此。”两人的脸色好多,很热情的替秦奋指了路。
……
茅山林九,人称九叔,是任家庄方圆百里最有名的道士。
他之所以名气大,本事高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人缘好:他驱邪什么的,也收钱,可一旦有害人性命的鬼怪出现,就算不给钱,他也照样出手。
或许在他收钱只是次要的,守一方平安,才是他的本职工作,这样的人,不管是谁,见到了都会真心尊敬。
秦奋随着人群来到了任家庄,老远就能见到白幡飘摇,唢呐震天。
以前的时候,还觉得颇为有趣,不过,当真正过去以后,他却一点都不感觉有趣了:那个任发显然是一个相当市侩的小人人,虽然用得着九叔,可款待起来却并不用心——单单只是吃点点心,他就离座至少五六次,期间根本没有跟九叔说多少话。
这时代流行土葬,讲究的是人死为大,入土为安,你要是敢说一把火烧了他爹,保准跟你红眼拼命。
这时候的民间丧葬习俗还颇为盛大,唢呐班戏台流水席披麻戴孝者,远远望去,一大半都是人。
只是这些大部分来人都是随份子钱,然后吃吃喝喝而已,秦奋一路上见到不少孩子嬉笑追逐打闹,就算是披麻戴孝之辈,也几乎没人面有悲色。显然将丧事当成了“喜事”。
秦奋随了份礼钱,随便编了个名字,便进了场中。
这时候,主宰的提示音终于响起:
“游戏之六:僵尸先生。”
“游戏内容:在僵尸的攻击中成功逃生,时限,60分钟。”
“备注:没错,我就是和僵尸杠上了~~”
僵尸先生,乃是极其经典的一部僵尸类电影,甚至可以说是开创了香港僵尸片的一个时代,这部电影的主题,自然也是围绕着僵尸为主,虽然秦奋电影已经很多年了,但是这部电影足购经典,大致的剧情脉络,还是能够记得一些的。
乡绅富豪任家,也就是秦奋现在所在的位置,似乎数十年来生意不好,便请了茅山道士出身的九叔,帮他父亲迁坟,改换风水,但实际上数十年坟墓中的尸体都没有腐烂,甚至化作僵尸,要将任家所有的人全部都杀死,然后被九叔,以及徒弟们联手把僵尸灭掉了。
这就是大致上的主线,细致上来说,这个世界,有僵尸的存在,有九叔这样的道士,能够消灭僵尸,除掉女鬼,还有鬼魂,这个位面的文化背景是华夏四五十年代的时间,可是却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和生物,不过时间有限,秦奋显然是接触不到的。
这时候天色已黑,一群青壮扛着铁锹,就向任老太爷埋骨的坟地赶去,中间并不止秦奋这一个冒险者,只是大家不曾说话,各走各的。
数名胆大气足的年轻人抡起铲子,挖土挖的飞快,也就一袋烟的功夫,就将坟头挖开,露出里面的大红棺木。
让一些年龄和属相相冲的人背过身躯,九叔开始起棺,然而在这一刻,山顶上的树林子里,不少飞鸟乌鸦,受惊飞起来,一时间平添了三分诡异,让人心里发毛。
众人将棺盖打开,一股子腐臭弥漫,让人不由掩住了鼻子。
秦奋远远站着,清楚见到棺木之中,躺着一具尸体,即使已经下葬数十年,尸体依旧不见腐烂,栩栩如生,只是皮肤青紫,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烂了大半,那双放在两侧的手,指甲足有数尺之长。
材中这幅景象,九叔脸色一变,心中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他走南闯北数十年,见多了大风大浪,自然眼前这玩意儿不对头,埋了数十年的死人,又怎么可能尸身不腐?
他迅速抬起头,观察周围的风水环境,并且掐指默算。
与此同时,那任老爷直接扑了过去,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声嘶力竭道:“爹啊……”
只是光嚎不见落泪,就可以是不是发自真心了。
从原著里老爷因为父亲生前怕火,便极力阻止火化,似乎有些作死,可仔细想想,任老爷也的确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就譬如表侄阿威,要说起来,只是表侄而已,可算不得多亲,可是任老爷待他,还是很不错的,即便不愿将掌上明珠许配给他,可对于阿威的死缠烂打,也只是装作不知罢了,在家的话,依旧会好好招待他。
只能说他就是个很普通的小人物,即使有两个钱,思想觉悟也就那样,并不值一提。
“任老爷,尸体有变,晚上怕是会起尸,我觉得还是趁早烧了好,免得遗祸后人!”
“不行!”任老爷一口回绝,“我爹生前最怕火,我身为人子,贸然起棺已是不孝,怎能毁了爹的身体?你是想让我被天打雷劈么!”
这年头讲究的是孝道,任老爷现在竭力阻止,九叔也是无可奈何。
无奈,九叔也只能似原著一般,表示先将棺木抬回义庄暂且安置,然而就在众人争论的时候,谁都没注意到,那僵尸忽然睁开了眼睛,直接站了起来!
一个虎扑就将满嘴废话的任老爷扑倒在地!
随着一声惨叫响起,黑血直接从对方的脖颈间喷洒了出来。
“不好,诈尸了!”九叔面色一变,飞起一脚将那僵尸踹飞,“快制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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