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唐做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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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唐做神仙-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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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长安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出席了此次祭天活动。

    等到秦泽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长安将近一大半的百姓都来了这里,延绵的山脊上,一眼望去全都是一个个移动的黑点。

    秦泽是跟着程怀亮来的,所以有机会来到最靠近的地方。他来的时候祭天已经开始了。

    三牲已经摆放整齐,一个个白色的礼幡被风吹得呼呼作响。

    李二阴沉着脸站在祭台之上,那些礼官正在用抑扬顿挫的音调唱礼,那些站在身后的大臣,也是一脸的严肃。整个现场都充满了压抑的气氛。

    等到礼官唱完礼,李二就开始盘点自己的罪孽,当然都是一些子虚乌有,任谁一听就是客气话的罪孽。

    捧着一张绢布的李二显得格外的虔诚,那些百官大臣都是站在他的身后,也是配合着一个个露出一脸的沉痛。就连一直乱动的程老妖,这个时候也是黑着的脸,静静地等在那里。

    偌大的兴恩山上,除了风吹动礼幡的呼呼声,就只有李二的声音。

    “水旱不调,皆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修,天当责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穷!君能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

    说完李二将手中绢布一抛,就扔进了火盆之中。而他身后的一干大臣,也都是齐声跟着附和道:“愿天从愿,勿扰百姓。”

    原本祭天到这里就应该结束的,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李二却突然俯身从地上抄起几只蝗虫。

    而后高举着对着天,一脸恨意地说道:“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

    话音一落,就要吞食手里的蝗虫。一边站立的杜老黑和房玄龄,也是大惊。连忙就是躬身劝谏:“圣上不可如此,恐成疾病。”

    与此同时那些围观的百姓,也都是喧闹了起来。一个个都恨不得上去夺走李二手里的蝗虫,当一个皇帝可以做的这个份上的时候,不论是不是他的错,老实的百姓都已经被感动了。

    “朕所期望的,是移灾于朕自身,谈什么避免疾病!”

    说着不顾众人的劝谏,直接将蝗虫给扔进了嘴里,然后狠狠地嚼了两口,给吞了下去。

    在场所有的人,包括秦泽,也是瞬间反应过来,都是躬身向着李二行礼。

    一些老百姓甚至已经哭了出来,就好像只能用痛苦,来表达自己心里的悲拗。

    在这一刻李二是神圣的,是无私到为了黎明百姓,可以放弃生命的君上,是他们百姓真正的明君。

    秦泽也在躬身,虽然事先知道这个画面,但是他清楚地看到李二吞的是活的蝗虫,而且他还将其给嚼碎了。

    烤过的蝗虫的确还算美味,了要是生的……

    就单凭这一点来说,秦泽就不得不佩服。不论李二是不是在作秀,在这一刻他就值得所有人尊重。

    能够以帝王之身,以身犯险,将蝗虫吞食。才是真正的做到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呀!

    也就是从李二开始,一直被称为天罚的蝗虫,再也成不了灾害,百姓在面对它的时候,也不会发生跪拜祈求的事情。

    一直到李二离开,整个人群都没有人起身。那些哭得涕泗横流的百姓,恨不得将蝗虫给全部踩死。以求能替李二分担痛苦。

    那些以前相信谣言的人,当场就开始扇自己耳光,是真的扇,没有一丝的弄虚作假。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趴在地上开始向上天祈祷,总之很快地上就跪了一大片,一个个都如同魔怔了一般,开始为李二祈福。

    李二事先吃蝗虫的事情,应该只有秦泽和程老妖知道。估计长孙也知道。

    但是杜老黑和房玄龄他们绝对不知道,所以虽然李二已经驾车离开,他们却还是躬身立在祭台上。

    “为陛下安!”

    长孙无忌第一个痛呼一声,抓起一把麦菽扔进了火盆之中。

    那些大臣们也立马反应过来,也是一个个跟着长孙无忌一起,开始向着火盆里扔麦菽。

    麦菽其实就是秸秆,只不过是一小段一小段的,这东西烧起来有一缕缕轻烟。

    人们认为这股轻烟会一直飘进九天上神仙的宫邸,然后将自己祈福的话,给带给神仙。

    这个习俗一直到后世还存在,只不过人们更喜欢给上仙烧纸钱。

    一场声势浩大的祭天活动,就在这种群情激昂的氛围下结束。那些围观的百姓,一直等到看不到李二的马车,才开始离去。

    秦泽身边的程怀亮,也是满脸的眼泪,看着李二消失的地方,十分坚定地说道:“丈夫身当死,皆为圣明君。”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恨不得冲到边塞,为李二打下了一片江山。

    这股子坚毅,就连一边的秦泽也是连连称赞。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未尝不是人生一大幸事。

    尤其是对于程怀亮这样将门出身的人,一辈子想的就是回到那个给予家族荣耀的地方,用鲜血和生命再次捍卫战场的尊严。

    从一方面来说程怀亮是幸运的,有一个有权有势的老爹,足够他在长安做一辈子纨绔。

    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是不幸的,因为从一开始他的梦想,就有可能永远是一个梦想。

    不论怎么说这一次的祭天非常成功,尤其是在第二天,李二就让御史大人杜淹去各府巡视,并带上大量的金银,将老百姓卖掉的子女,统统给赎回送回家中。

    而且对于那些受灾严重的地方长官,还亲**问。尤其是刺史陈君宾,李二非但没有追究他辖下百姓围赌府衙的责任,反而赞赏他说:“是以日昃忘食,未明求衣,晓夜孜孜,惟以安养为虑。”

    一时之间那些原本因为蝗灾而惶恐不安的大臣们,都是松了一口气。既然陛下都这么宽容自己,自己也要为陛下分忧。

    一个个都鼓足了劲安抚辖下百姓,在听到朝廷愿意用一升米换十斤蝗虫的时候,更是日夜不睡,想着怎么抓蝗虫。

    百姓们也因为李二吞食蝗虫的事情,而变得大无畏起来,现在谁要是还拜蝗虫爷爷蝗虫奶奶,保管要被笑掉大牙。

    一时之间原先立在自家田头的蝗虫小庙,也被一个个拆除。现在的百姓,一个个都卯足了劲得抓蝗虫。

    不仅是在偏远的乡村,就连长安都有人在抓蝗虫。尤其是那些半大的孩子,以前都是被困在家里不让出来,生怕被蝗虫爷爷蝗虫奶奶勾去了魂。

    现在大人小孩一起抓蝗虫,满大街的乱跑。

    而且渐渐地他们也发现了这东西的美味,他们才不会管那么多。一个个抓了一大包的蝗虫,用细树枝穿起来就烤着吃。

    老百姓都是十分容易满足的,你要是对他不好,他怎么也要让你睡不安宁。可你要是对他好,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想着报答你。

    所以原本定下的是十斤蝗虫一升米,可是却有很多人根本就不要米,只是抓了一大包蝗虫,送到府衙,然后转头就跑。

    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短短三天,万岁县和长安县府衙里面,就已经堆了一仓的蝗虫。

    说来也可笑,原本用来放粮食的仓库,现在放着的全都是蝗虫。

    而随着蝗虫的越来越多,朝廷也坐不住了,所以秦泽的任务就来了。

    户部的考牒也在第三天的时候下来了,就是一个小册子,写着生平介绍。

    倒是还有一个小印掌,不过也只在随军的时候有用。

    既然考牒下来了,秦泽就没有办法推辞了。而且秦泽也需要去右武卫找一些人,他可是答应了培养二虎为刺客。

    这些天虽然跟他讲了一些刺客的知识,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于装备。

    这东西你是不可能在民间找到的,寻常铁匠打把菜刀,都要再三确认,你要是敢让他给你打把剑,他就敢把你绑了。

    所以也只能到右武卫去,找专门负责打造兵器的,看看能不能让他们给打几件兵器。

第四十九章 厨子的尊严()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秦泽这个散官,却是一把火都烧不起来。

    因为他的权力只限于那个小院,还只限于两个伙夫长。

    这两个伙夫长都是程老妖派过来的,听说来的时候都签了生死状,绝对不会泄露半句机密。

    和秦泽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在他看来身为伙夫长,手下统领着军队的厨房,肯定都是生的肥肥胖胖的。

    可是刚真的看到的时候,却发现他们非但不胖,反而是一身的精瘦。

    一个个子廋高,皮肤黝黑像极了个农夫。一脸的严肃,看到秦泽也只是不冷不热地行礼,也只有在说起自己名字的时候,才会露出一脸的自豪。

    没错,他的名字叫王大义,按他的话说可是县里唯一的士子起的。

    一个个子中等,皮肤却也是黝黑,但是却是一脸的笑意。看起来也没有王大义那么严肃,只不过一说起自己的名字,就抓耳搔腮,最后才支支吾吾地说自己叫王大牛。

    他们两个是亲兄弟,当初他爹生下他们的时候,家里的钱只够让人家起一个名字。显然王大牛就是那个倒霉的孩子。

    “参军大人,大将军说了让我配合你。有什么事情你就尽管吩咐。”王大牛熟络的和秦泽说起话来,那边的王大义却还是一言不发。

    “放心,以后跟着我,别的不说,起码在厨子界里,保管万人敬仰。”

    秦泽拍拍王大牛的肩膀,也不想废话。

    脑子里回想了一些军粮的知识,好像最常见的就压缩饼干以及脱水蔬菜,但是这些在这里好像都有些不切合实际。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好让王大牛和王大义给自己做和军粮看看。

    这个年代水稻还没有普及,还只是在岭南被种植。像黄河以北的地区,种植面积第一的还是粟,也就是小米。

    而且这东西产量也还算可以,以一百亩农田来算,每年可以产约八千斤,虽然和现在是不想相比,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十分可以了。

    而且小米可保存9年,而大米只能5年。保存的时间长,也让这东西被当做战略物资给囤积起来。

    像普通士兵一天的口粮就是两升小米,和半合盐。大约也就是三斤小米和一勺盐。

    三斤小米看起来很多,但是仔细想想这个时候,是不可能吃到肉的,所有的能量都是来自于小米。又没有油水,三斤小米也顶多吃八分饱。

    至于一勺盐就更加不用说了,估计扔进锅里连一点味都没有。虽然在长安食盐很便宜,但是军队可是一张大口,再多的食盐扔进去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所以在部队里面士兵,大多都会带上一条醋布。这东西是用醋和食盐煮过的,吃饭的时候剪一小块扔进锅里,这样不仅有盐还有味。

    虽然秦泽已经有了足够的思想准备,但是在看到王大牛和王大义做的军粮的时候,还是感到自己高估了他们。

    炒菜就不要想了,宋朝以前,社会生产力极低,但凡有一点铁,都用来做农具和兵器了,是不可能拿来做铁锅的。所以上一次秦泽的铁锅,才废了那么多铜钱。

    他们的炊具就是陶器,所谓的军粮就是煮小米粥,加点盐加点青菜,也就做好了。有时候也会加一些野果或者豆类,至于肉的话,不打胜仗,基本上是吃不到的。

    就这种做饭的方法,不是秦泽看不上,实在是这根本就不需要一点技术。唯一的技术要求就是饭要熟,还有就是要保证筷子插进去不能倒。

    “你们不要告诉我,你们也就只会这个?”秦泽没好气地看着两人做好的军粮,真有种把这东西塞到他们嘴里的冲动。

    王大牛挠挠头,不明白秦泽这是什么意思,用勺子盛了一勺,递给秦泽准备让他尝尝。

    “参军大人,你尝尝,很好吃的。”

    秦泽盯了他很久,发现对方真的不像在开玩笑。这才犹豫地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怎么说呢,什么味道都没用,就是一碗白米粥,外加一点点咸味。

    实在是吃不进去,秦泽一把将碗塞了回去,没好气地说道:“这东西还需要专门的人去做?我随便找一个人都能做的比这好。”

    不过秦泽也知道,行军的时候,大多都是为了赶路,有的吃就不错了。

    但是这也实在是太差了。

    秦泽这么说王大牛只是笑笑,但是一边的王大义却是鼻孔一抬,对着秦泽就说道:“参军大人未上战场,又怎知战场之险恶,岂能细品慢啄。”

    这就是读书人的清高,虽然王大义没读过书,但是人家名字是老爹用二十文换来的。按照老爹的意思,那就是算半个读书人了。

    说起话来也是文绉绉的,不过听起来总是怪怪的。

    一旁的王大牛却只是嘿嘿傻笑,抓耳挠腮的不知道怎么劝劝自己的兄弟。

    秦泽当然知道战场上瞬息万变,吃饭问题很多时候只求快速。但是再快也不能快成这个样子呀。

    “参军大人,其实我们还会别的。”王大牛看秦泽脸色不善,连忙就上前打哈哈说道。

    “你们还会别的?”秦泽一愣,随即笑问道:“这煮粥也有别的花样?”

    要想让两个人打心眼里听自己的,就要让他们从心里服气自己,而在这之前激起对方傲气,然后在一棍子打死,是非常有必要的。

    “会呀,我们还会出征宴。”王大牛拍拍自己的胸膛,言语中充满了骄傲。

    他父亲曾经给大户人家做过厨子,所以从来他们哥两个,也学会了不少菜品。这也是能够成为伙夫长的原因。

    一般大军出征会有一顿大餐,就叫做出征宴。而且必有羊肉和酒。

    酒酣拔剑起舞,鸣笳抵伐鼓呼。

    但是像丝竹之类的乐器是不可以使用的,那会让士兵锐气沮丧。

    而王大牛所说的出征宴包括,一人2升酒,2斤羊肉,5合白米,2张薄饼,馒头1枚,蒸饼1枚。散子一枚,食羹三合,菜5两,还有羊的头肉和蹄子,酱羊肝,酱猪肝,盐三分之一合,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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