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现在没有魔药,皮肤上肯定会留疤的,作为马尔福家的人怎么会让自己身上留疤呢,太不华丽了。想到这里,阿布不淡定了。
“畏,你要看到什么时候?”虽然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但这个小孩看的也太久了,而且他没发现自己受伤了吗,怎么都要来扶一下吧。
只是这个小孩,还是一如既往望着自己,眼神是他目前还无法体会的深邃,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听见了小孩叫他“阿布”,声音仿佛很遥远,听之却让人心颤。
小孩长得很出色,比之马尔福傲人的美貌有过之而无不及,看着小孩的着装与气质就知道不是一般人,黑发黑眸,眉宇间竟有着奇怪的图腾,是神秘高贵的银色,衣着看上去是平常的麻瓜衣服,但从小就经过贵族教育的阿布一眼就看出来领口与袖口的暗纹,隐隐间透着魔力。而且衣服的面料也不是他所见过的。
这并不是一般的孩子,阿布下了一个结论。
而另一边,在见到阿布的刹那,那些曾今属于volde的记忆涌向v宝宝的脑海,那是独属于他们的记忆,记忆的最深处是那个高傲的像孔雀一样的少年,永远的抬着他那铂金色的头颅,自信,骄傲,却无法使人讨厌。
属于他们的年少,他们也曾怀揣着梦想,想要打造一片属于他们事业,想过改变魔法界的现状,想在历史上留下属于他们的辉煌,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
是他想要成为魔法界的君王,永远掌控魔法界的时候?
还是因为他背叛了他娶另一个女人的时候?
直到最后他死了,而他却无能为力。
其实阿布一直为他做了很多,只是那时的他早已被权利蒙蔽了双眼,对于他的好,他一直视而不见,只觉理所当然,那条路他一个人走的太累,直到最后的放弃,都没有得到一句挽留。
然后他们越走越远,斯莱特林的骄傲使他们别扭的互相伤害。
千万思绪只在转瞬之间,望着近在咫的稚嫩脸庞,volde柔和了双眼,眼底是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微笑,是的,他想起自己是谁了,那个睡梦中傲然而模糊的身影,是他曾今的自己,虽然只是片刻的记忆,但他知道他是魔法界的黑暗君主,他的名字叫lord volde。
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一切都将改变,他早已不是以前的toarvolo riddle,现在的他名叫杨炎清,有着显赫的身世,有着爱他如至宝的父母。
那么,阿布这一次由我来守护你。
从来一次,属于我的,我绝不会放手。
——————————————我是阿布被小v拐来的分割线————————————
“所以说阿布在逃脱吸血鬼的追捕的时候迷路了,然后被你看见了,就捡回了家。”寸心优雅的喝着咖啡,听着两个小家伙的叙述,然后总结到。
不过,什么时候他们家的宝宝这么热心了?
“是的。”小v尽量忽视母亲口中“捡”这个字,淡定的坐在一边的沙发上,只是相握的两只小手一直紧握着。看的寸心想抛开形象,狠狠的将眼前的小包子放进怀里蹂砺,实在是太有爱了有没有。
似乎感知到了危险,v宝宝稍稍的远离了一下自己的母亲。
而阿布小朋友却没有这种危机感,他现在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很好奇,说实话,他也想不到为什么自己会跟着只见过一面的小鬼来到这里,就这么鬼使神差的被他拉来了。只是没想小孩的家比自家的庄园还大,一路走来遇见了许多自己没见过的魔法生物,有些连听都没听过,要不是眼前的小孩一直拉着他的手,他恐怕吓的腿软了。
那些魔法生物,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恐怖,忽略他们庞大的体现,其实,他们都很漂亮,会友好的打招呼,这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仙境。
直到他们来到一处参天大树下,树下摆着一张奇怪的床,床上倚着一对非常出色的男女,男人靠着床头,男人的外貌给人一种震撼的感觉,剑眉星目,眉宇间有着像男孩一样的银色图腾,应该说男孩遗传了男人的,男人的外貌是阿布见过的最出色的,但男人身上的气势太过威严,令人望而生畏。
女人倚在男人的双膝上,带着一种慵懒的感觉,她非常的美丽,那种美丽他还无法形容,好像非常的圣洁,就像神话故事里的那些神女,美丽不看侵犯。举手投足间,更是有种让人很舒服。
男人一手轻抚着女人的长发,一手翻阅着古籍。女人更是对男人全心的依赖。他们之间似乎无人能插足。
当他们走近,女人看见他们很开心,转眼之间就来到他们面前,揉着小孩的头发,这并不符合贵族礼仪,但女人做的分外自然,如果前一秒给人的感觉是神女般圣洁不可侵犯,那这一刻就是母亲般和蔼可亲。
小孩虽然变扭的摆着臭脸,但并没有拒绝女人的触碰,这一幕给人意外的和谐。
小小的阿布看着却有的莫名的羡慕,阿布的家庭在贵族里算得上比较幸福的了,至少双亲的地下情人并没有摆在明面上,至少表面色他们有一个完美的家庭,父亲母亲各司其职。
只是现在让他看到了男孩和家人之间的相处,无法再使他自欺欺人,他的父母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相爱,即使每个贵族家庭都一样,即使有的家庭更加的不堪。
“我叫杨炎清,但你可以叫我voldy,这是我的父亲母亲。”直到现在我们的主角才想起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而他似乎忘记自我介绍了。
“我叫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你可以叫我阿布?”虽然小孩看上去比自己小,但言谈举止间却比自己成熟出色,从他们相遇到现在,主动权他一次都没有拿到过。
从来到庄园开始,阿布就很安静,或者说拘谨,也是,毕竟每个人都需要成长,记忆中那个长袖善舞阿布莱克萨斯。马尔福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成长,现在的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小豆丁而已。
“阿布的衣服脏了,宝宝到他去换一件吧,快要吃晚饭了,今天是宝宝第一次带朋友来玩,妈妈去做好吃的给你们,乖啊!”说着就弯腰,魔爪伸向了渴望已久的铂金色小脑袋,狠狠的揉了几下。
阿布的小脸迅速的红了起来,从小到大还没有人对他做过这样的举动呢,不过心里有股不知名的喜悦,寸心阿姨号温柔噢!
杨戬在一旁,无奈的望着妻子调戏小朋友。不过“voldy”,他怎么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还有这样的名字。
12前尘往事()
因为今天来了一个小客人,晚餐相对比较丰富,主菜是南瓜花生乳牛腩,培根卤鸭方配红酒雪梨,菇味凤爪,鱼腥草干烧鹅肝,紫苏云南小瓜炒鸡;凉菜是三道:奶香鱼籽芙蓉卷,干捞豉香脆膳,豆瓣海蜇拌鸟贝;再有就是甜点:奶香栗蓉椰丝卷,马齿苋鲜虾烧卖,外加双色花生南瓜露和咖啡花生沙冰。
当然每次的餐桌上是少不了鱼的,他们父子两的口味差不多,不知怎么的就是爱吃鱼,所以每餐寸心都会换着花样来为他们父子两做鱼,今天是最普通的豆腐鱼汤,但鱼确实紫山仙府里的玉鱼,这种鱼并非普通凡鱼,是天界上仙都难得吃上一口的天才地宝,寸心是西海三公主,二郎神的结发妻子,还是上古神龙,这三个身份可以使她在仙界横着走,这些东西弄到手并不难。
换好衣服的阿布来到楼下,就看见寸心在张罗这些菜,每道菜都是他从没见过的,餐桌上散发这阵阵清香,小肚子不合时宜的打起了小鼓,双手下意识的捂住肚子,迅速的望向走在前面带路的杨炎清,只见他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如果被发现了,实在太丢脸了。
可惜走在后面的阿布没有发现,正在带路的杨炎情嘴角扬起了可以的弧度。
杨戬若有所思的望着自己的儿子,总感觉孩子变了很多,这种感觉就像第二次破壳一般,从混沌到清明,心境更加的开阔,这对修为有极大的好处。
虽然不知道孩子遇到什么事,但总归不是坏事。
杨炎清并不是没有感觉到自家父亲的打量,心中有些苦涩,自己的重生并不想让父母知道,但更不想欺满他们,以前失去记忆,还可以像孩子一样毫无顾忌的撒娇,但现在……
寸心是做好饭之后才记起,阿布小朋友是英国人,应该不会使用筷子,但她做的是中餐,于是特地又准备了,一个银勺。
阿布第一次见过这样的饭菜,虽然很饿,但尽量使自己的眼睛网饭菜上移开,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没见过乡下小子。
“晚饭准备的时间有点长,阿布应该饿了吧,尝尝阿姨做的菜,好不好吃。”寸心尽量忍住自己的笑意,亲切的为那只别扭的小豆丁加菜,现在的小朋友真是别扭的可爱。
阿布愣了一下,这种事他从没遇到过,不说贵族,就是的平常的家庭也不会随意的为客人夹菜的。
杨戬对于寸心的搞怪习以为常,只是纵容的为小妻子夹了一块鹅肝,寸心理所当然的接受,并附赠自家老公一个迷人的微笑。
当然寸心是不会忘记给自己宝贝儿子夹菜的,别看小孩总是用“别把我当小孩”的表情对着寸心,但知子莫若母,自家孩子骨子里敏感又脆弱,对于亲情渴望却羞涩于表达。
真是……
阿布小心的观察着这一家人的相处方式,突然觉得自己与之格格不入,就想刚才,寸心阿姨给自己夹菜的时候,用的是另一双备用的筷子,但给小孩夹菜的时候是自己的吃饭的筷子。那位叔叔也是一样。
不过毕竟他们是一家人,如果给自己夹菜也用用过的筷子,那也显得主人太不礼貌了,是自己转牛角尖了。
正想着,突然发现自己的碗里又多了一块香菇,好奇的抬头,原来是带自己来的那个小孩。
“不是饿了吗,快吃吧,我母亲做的菜保证是你从没吃过的。”小孩的语气一如既往的老气横秋,又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炫耀。
“谢谢!”
阿布狠狠的舀了一勺饭,就着香菇用力的咀嚼,哼,有什么好炫耀的,又不是你做的,我妈妈也会做,呃,虽然没有寸心阿姨做的好吃。
杨炎清好笑的看着抛却贵族礼仪吃饭的阿布,没想到,小时候的阿布是这般的可爱,跟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让人看了忍不住逗弄。
所以说杨炎清你还是隐形遗传了寸心的基因的。
里德尔庄园是在伦敦郊外,夜晚的庄园没有都市的喧嚣,有着它特有的宁静,夜晚的星很美很神秘,这里并没有受“雾都”的影像,依然星辰闪耀。
庄园的塔楼上,杨戬席地而坐,一身玄衣,一壶清酒。
自从来到这里,杨戬很久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寂静,穿越前的一切,离自己真的很远,远到仿佛已过了几个世纪那般。而自己早已不是那个手握大权的司法天神,现实的日子过的富足平静,是以前从不敢想象的日子。
他一直以为那个位置他会一直做下去,他相信没有人会比他做的更好,人无完人,即使是神也一样,更何况他生下来只是半神,生来就带有人的**,体味过人世百态,历尽千世沧桑,在体会过权利的滋味,他也曾失去过本心,他没有寸心想的那么完美。
权力是一件可怕的魔物,他可以让你获得太多,大权在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主宰一切的感觉,让他很难把持自己的本心,一天天的迷失沉迷于权力当中。他没有其他人想得那么高洁,对权力他一样抓得的很紧。甚至曾想过将玉帝之位取而代之。
这些都藏在他心底最阴暗的角落,连自己都不敢承认。
甚至之前做的一切都有意无意的向这个目标靠近,治弱水,伐纣王,杀妖魔,结交那群奇人异事,后来的创世天条,更是他导演的一场戏,整个三界,所有神人魔都按他的计划演绎,即使是和他齐名的斗战胜佛都只是个有勇无谋的武夫,最后他算无遗策,新天条出世,更是奠定了他至高无上的地位,以沉香为首的新一代天神更是视他为偶像,事事遵从,王母自贬下凡,玉帝见他总会礼让三分……。
只是寸心,一直以来寸心在他心目中都是独特的存在,她是他的妻,他承诺的唯一的妻,遇见她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她在他一无所有最狼狈的时候追随,默默的为他做着一切,身为公主的她,第一次拿针线是为他,第一次洗衣是为他,第一次做饭也是为他,甚至连修炼也是为他,她说她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那时的寸心很温柔,属于妻子的温柔,她说为爱人洗手做羹汤是一件幸福的事,而那时的他该死的认为那是理所当然。
直到,他们和离,那是被逼一切的无奈,那时的他羽翼未丰,无法与玉帝正面抗衡,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妥协,更是在他心中埋下权利的种子,他知道当他的实力达到无人企及的就不会再有人来威胁他。
和离只是权宜之计,等到尘埃落地之后,他将会在接回寸心,寸心更是唯一一个被他安排在计划之外的人,下意识里,不想让她成为自己的旗子,而那场戏她是唯一的看客,她知道他的计划,一如既往的支持,没有一声怨言。
失去寸心的日子从没想过会这么难熬,晚间看书,对面再也没有那个微笑缝衣的恬静女子,只剩下面无表情驻立的侍女;清晨起床,亦不会听见那声温柔清爽的“早安”,那一瞬间,杨戬突然出现一丝恐惧,怕今后身边再也闻不到她的味道,听不见她的声音,看不见她的身影。
以至于在他迷茫的时候总是偷偷的去看她,这是他从不曾想过的事,像登徒子一般去偷窥一个女子,更可笑的是这个女子曾是她耳鬓厮磨的妻子。
“她说,她的心很小,小的只装的下他一个人,她所有的情绪,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只会围着他转。”很多人说她薄凉,为了一个男人,抛却养育自己的父母。她从没辩解过,他也没在意她的感受,一千年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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